2007年9月25日星期二

刘晓竹:把《物权法》进行到底

周二, 09/25/2007 - 15:20 —

【每周评论】十月一日《物权法》正式实施,起跑线上一声枪响,从此老百姓一要争物,二要争权,三要争物权,而且刻不容缓。因为,在枪响之前,贪官污吏早就捷足先登了,在农村夺田卖地,在城市拆迁占房,不但上下都先进,而且各地均统一,既没有城乡差别,也没有地区差异,堪称奇迹。所以,落后的老百姓啊,你们要加油了。一是在农村平均地权,叫做耕者有其田,二是在城市平均房权,叫做居者有其房。城乡结合,争房争地争产,就是落实《物权法》。

当然,贪官污吏希望一个半吊子的《物权法》,有利于剥夺百姓,叫做有权即有物,有物即有法。但是,天下没有这个道理,中国不是江胡曾温的中国。物权,物权,老百姓要先有物,后有权。古人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如果无一物,何处有物权?实在说来,平均物权不是什么新东西,“耕者有其田”是孙中山一百年前提出来的。但是,共产党搞了一个大骗局,不是平均地权,而是取消地权,尽归官府;不是平均房权,而是取消房权,尽归衙门。直至今天,城里人无房,乡下人无地,不断被剥夺,不断被压迫。今天,共产党说什么全面建设小康,我看又是一个骗局。老百姓没房没地没产,一无所有,拿什么去小康呢?

有鉴于此,老百姓把《物权法》进行到底,无非是三条:一、城里人要争房产;二、乡下人要争地产;三、厂里人要争资产。一争到底,决不能有半点含糊。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我看也不会掉房产、地产、资产,一切都要靠老百姓自己来争取。实在说来,地是百姓的地,房是百姓的房,企业是百姓的企业,贪官污吏凭什么抢地、拆房、卖企业呢?毫无道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今天,贪官污吏能明目张胆侵吞人民财产,无非是因为他们手里有权,化百姓财产为己有。难道老百姓就不应该争一争属于自己的东西吗?

因此,从2007年10月1日起,中国进入了物权起义的时代,人民要突破一党专制,把房产、地产、资产收回来。在我看来,物权起义首先是真话起义。长期以来,当权者蒙骗老百姓,满嘴瞎话,用社会主义的谎言来掩盖赤裸裸的经济剥夺,非常可恶。今天,胡锦涛打压互联网,封锁新闻,还想悠忽老百姓吗?人民的回答是:少来这一套,我要我的房,我要我的地,我要我的产。这就是真话起义,惊天动地。真话一出,所有假社会主义欺骗统统破产,所有假共产党的假货不攻自破。争房产就是争房产,争地产就是争地产,老百姓打开天窗说亮话,贪官污吏不要再拿什么花言巧语来欺骗了。中国人民已经物权起义了。

其次,物权起义是交通起义。老百姓为了争物权,在中心城市,堵住交通,一起维权抗争,扩大政治影响。最近,重庆、洛阳等城市陆续爆发交通起义,效果显著。不但这些地方的贪官污吏知难而退,而且老百姓争房权、争地权、争物权,初见成效。我认为老百姓非常有智慧,一来在城市闹区发动,叫做人多好办事,众人拾柴火焰高,二来堵住了周边交通,镇压警察进不来。从前共产党搞过飞行集会,今天老百姓为什么不能搞飞行维权呢?胡锦涛不是号召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吗?反贪官、反剥夺、反涨价、争物权、争人权,这就是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

五年以来,胡锦涛号称学列宁,邯郸学步,学成了一个尼古拉二世。当年,俄国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面对人民的维权运动,发现黑社会是个解决办法,搞黑色百人团。这个办法果然有效,一个黑社会流氓可以对付五十到一百个维权群众,老百姓被打得抱头鼠窜。沙皇很高兴,凡是警察不好出面的,就让他们来摆平。这些地痞流氓有警察撑腰,不可一世啊。不过,几年下来,天怒人怨,老百姓忍无可忍,彼得堡二十万人一起上街,真正是男女老少齐上阵。那些流氓地痞到哪里去了呢?无影无踪,一露面就被群众痛打。这就是1905年的俄国民主革命,一个星期之内,沙皇就被赶下台了。今天,胡锦涛想步尼古拉二世的后尘,也要搞黑色百人团这一套吗?你来好了,全中国男女老少一起上街的日子不远了。

难道不是吗?各地的贪官污吏为争房权地权产权,总想对老百姓动粗,动不动大打出手,逼着老百姓肢体起义。这样也好,就让老百姓的房权地权产权在肢体冲突中前进吧。你要来肢体解决问题,那么,老百姓就会奉陪,跟你肢体下去,看到底谁怕谁。最近广东等地发生了多起大规模肢体冲突,经过几个回合,那些迷信暴力的官员一般会收敛一些,因为老百姓不怕你肢体。最后,我还是要再骂胡锦涛:这个人愚蠢之极,误国误民,治国不好好抓法制建设,搞什么黑道建设,机关算尽都是小聪明,歪门邪道。如此胡闹下去,早晚有一天,肢体会进入中南海的。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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