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

胡少江:也谈税负痛苦指数


2011-09-30

二零零九年,世界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曾经发表过一个世界有关国家“税负痛苦指数”的排名。在该表中,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为一百五十九,在六十五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列第二。根据这个排名,中国是一个人民对向政府交税感到最为痛苦的国家之一。


虽然这个排名已经发表多时,但是由于网上有“好事之徒”不断重新张贴这则消息,搞得以“新三民主义”和“和谐社会”为执政口号的中国政府十分不痛快。


终于,在时隔一年多之后,中国政府通过财政部官员、财政问题专家等在《人民日报》上的发表谈话和文章,对这个损坏其声名的“税负痛苦指数”进行了反击。这些谈话和文章声称,《福布斯》杂志的税负痛苦指数的编制是不科学的,它没有反应不同国家的税务制度和各项税务征收的真实情况,高估了中国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对中国政府的财政支出的评价也非常片面,因此这个排名是完全不可靠的,没有真实地反应中国人民对税负的态度。


客观地讲,恐怕没有那个国家的老百姓是兴高采烈地向政府纳税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纳税时的感觉多多少少是会有些痛苦。但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公民都能够理解,纳税是公民不可或缺的义务,因为人们需要政府提供警察、军队、法官等等公共服务,没有这些服务,社会将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活动将无法正常进行。既然政府是人类社会无法回避的一种机器,那么为了支撑政府的正常运行的税收便也成为了人们不得不承受的一种“痛苦”了。


问题是,世界上有不同的国家有不尽相同的税种和税率,也有不同的向公民征税的手段和方式,以及不同的政府开支的重点。这些种种的不同,使得不同国家的人民对自己的税收政策有一个国际比较,从而使得自己纳税时的痛苦感觉变得轻一些或者重一些。应该说,这个比较实际上是一种不同国家之间社会政策的比较,也是一种不同的政治制度的比较。


在我看来,中国政府的官员们和御用的经济学家们花了大量时间去考证《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的统计方法是如何的不合理;收集的数据是如何地错误;分析的方法是如何的不科学,这些指责实在是有些“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毫无疑问,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当然有不同的税收水平和使用税收的重点。但是国家的民众对税收制度的评价总体来讲是可以测量的,也是可以比较的。


公民们对税收制度的的评价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在税收政策的制订和税收的支出上究竟有多大的决定权,在政府开支方面究竟有多大的知情权。税收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要保证这一点,必须要财政制度公开透明。在中国,官员们的医疗保健、宴请旅游、豪华轿车等等都是保密的。公民们没有渠道能够得到这些财政开支的细节。同时公民也没有政治权利对税收政策的制订施加影响。对税率制订的无权和税收使用的不知情无疑加大了中国公民的痛苦感。中国政府与其花那么多的精力去为自己的税收政策和制度辩护,不如在增加公民制订税收政策和监督政府使用税收方面的权利上多花些功夫。

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

江春男:一位藝術家的堅持


文化與政治應保持距離,馬英九在國家文藝獎致辭時,講了太多政治話,歌劇藝術家曾道雄(见图)拒絕上台接受總統贈禮和合照,入場時也拒絕安檢,「這是我今天身為受獎人的基本尊嚴和立場。」簡單一句話,表達了許多意義。他的抗議,具有美感。

不染政治拒馬贈禮


馬英九在5位傑出文化人面前,大談文化興國、創新強國、環保救國、憲政固國、福利安國、和平護國的六國論,似在政令宣傳,試想歐美政治領袖會在這種場合講這種話嗎?
曾道雄說:「我是來領國家文藝獎和一百萬的,其他的不要。」「若再接受他人的禮物,會讓這莊嚴的大獎失焦。」話講得婉轉,以免傷人,但意在言外,他一向對政客把文化當工具的作法深惡痛絕。
1977年,師大音樂系主任張大勝籌劃一齣追悼蔣介石的音樂劇《長相左右》,曾道雄拒絕扮演蔣介石, 險遭解聘,在音樂界掀起不小風波。當時不少詩人和散文家,也常在報刊發表追思文章,肉麻到極點,絲亳不讓大陸文人吹捧毛澤東專美於前。
曾道雄先後在西班牙、美國、義大利和維也納進修,他是著名男中音,擅長演唱馬勒和威爾第歌劇。更難得的是,他是充滿社會關懷的藝術家。他把長年列入黑名單的音樂家蕭泰然請回國,去年蕭泰然也得到國家文藝獎。
1994他在國家音樂廳主辦二二八事件慰靈音樂會,李登輝首次以元首身分,向受難家屬致意,那一次,由於他的堅持,不播放國歌。

文化人前勿談政策


他是彰化田中人,本土意識與生俱來,對政治有許多想法,但他堅持藝術不應為政治服務的原則是不分黨派的。

民進黨執政期間,他公開批評兩廳院董事長陳郁秀,是政治酬庸,「本質上還是個一般的鋼琴老師」,「我不了解扁政府,何以能縱容這種荒謬的反智行為,繼續在這個國家最高的藝術殿堂上演?」罵得多麼痛快淋漓。

馬英九如尊重文化,就不應在文化人面前談他的政策。如重視教育,就不應以總統身分倡導讀經,因政治一碰文化就起化學變化,再對也不對。

2011 0929 台蘋

總統讀什麼經(江春男)



馬英九一大早趕到台中參加祭孔典禮,接著返回總統府主持中樞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典禮,五院院長文武百官出席,馬總統提倡讀經,重視傳統文化的精神,彷彿時光倒流,回到老蔣時代。

獨裁者愛孔孟之道


老蔣對中華文化的提倡不遺餘力,在他統治的年代,四書五經是學生的基本教材,陳立夫的《四書道貫》,不知賣幾十萬本。


孔子並未主張戒嚴。但白色恐怖期間,孔孟學說反而大行其道,獨裁政治與中華文化互為體用,在台灣已得到印證。
胡適說孔孟思想歷來都是為專制主義服務。這句話不只在中國歷史普遍適用,對今天的北韓也適用,金氏父子大力倡導儒家倫理,建立現代孔孟之邦,令人啼笑皆非,這當然是儒學的誤用與濫用,但任何獨裁者不論如何昏庸殘暴,都極喜歡孔孟之道,並非偶然。


其實,禮失而求諸野,韓國人保存最傳統的祭孔典禮,近年來,中國為推廣觀光,在山東曲阜恢復祭孔大典,還派人到韓國觀摩。新儒學大師杜維明稱讚韓國人對儒家思想去蕪存菁,他們不必讀經,但是韓國社會是儒家文化保存最好的地方。正統猶太家庭很重視讀經,他們認為小學生讀經可訓練記憶力、專注力、加強紀律、培養閱讀興趣,這種教育並非全受否定,但是頗有爭議,總統不是專家,管不該管的事,極不適當。


中儒家毒思想保守


馬英九受儒家中毒太深,思想如此保守,令人驚訝,但在民主國家,政治與宗教分離,政治也與文化教育分離,一旦越過這條紅線,民主必然倒退。

2011 0930 台蘋

《毛泽东的大饥荒》在香港发行




9月29日,荷兰学者、香港中文大学历史教授冯客(Frank Dikotter)的著作《毛泽东的大饥荒--1958-1962年中国浩劫史》中文版由香港新世纪出版社正式发行。德国之声也将于近期推出本书的音频版.

9月29日,荷兰学者、香港中文大学历史教授冯客(Frank Dikotter)的著作《毛泽东的大饥荒--1958-1962年中国浩劫史》中文版在香港正式发行。此书经英文版编译成中文版,由香港新世纪出版社发行。
英文版原书早在去年于伦敦牛津大学出版,英文版书名是《毛制造的大饥荒:中国最大灾难的故事》(Mao's Great Famine: The Story of China's Most Devastating Catastrophe)系作者经过六个月的资料收集,并历时三年多后成书,冯客和助手曾访问四川、河南、安徽、山东、广东等地的二十多个档案馆和许多受害者。今年7月,英文原作获得英国"塞缪尔.约翰逊"非小说类文学奖,评审团主席马辛.泰尔高度赞扬这本书的意义,说对于任何要了解20世纪历史的人来说,"这是一本必读之书"。
中国前领导人毛泽东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超英赶美"为目标,发动了全国性的"大跃进"运动,在当时中国各地农村制造一派亩产万吨粮的假象,最终爆发了全国大饥荒和数千万民众死亡,近年有为数并不多的关于这段历史的著作和研究报告,最为著名的为中国学者杨继绳的作品《墓碑》。Description: Professor Frank Dikotter, author of Mao's Great Famine, BBC Samuel Johnson Prize winner. Copyright (Zulieferung am 7.7.2011): Miriam Wong (China Redaktion) / DW本书作者冯客
《毛泽东时代的大饥荒》一书作者冯克出生于荷兰,目前为香港大学讲座教授,冯客先后出版了九本关于当代中国的研究著作,其中包括《开放的时代--毛泽东统治前的中国》
香港新世纪出版社曾在2009年5月出版《改革历程--赵紫阳的秘密录音》,该出版社负责人鲍朴为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政治秘书鲍彤之子。
"中共必须为这起人类史上最大的人祸负责"
该书作者冯客介绍,他和助手曾大量查阅各省市档案馆资料,但还是有很多资料对其封闭,比如中央档案局的资料并不对历史学家们开放,这部分封锁的资料很重要,却无法在这本书中呈现,所以事实远比本书内容更为残酷。
冯客说:"我跟随这个故事是从1957年开始到1962年,毛的"超英赶美"的计划不得不作出让步,可有上千万人在大饥荒中死于非命,中国共产党必须要为此负责,为这起非正常的灾难负责,这可被列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人祸,我们可以追究当时的发动人毛泽东,他确实是非常独裁的人,但如果没有共产党内的人去支持他,去实施他的命令,去推动大跃进,大饥荒就从来不会发生。"
冯客认为这段历史中人的死亡还不是最惨重的记忆,毛泽东发动的"大跃进"摧毁了中国人的精神和道德体系。人先是被统治者变成了工具,人和人之间为了生存丢掉了基本的伦理和文明。在书中他也记载了当时发生的"人吃人"现象。
"作者对'大饥荒'本身提出了新的史学观点"
出版人鲍朴也向德国之声介绍了此书出版的过程,本来在今年7月香港书展之前即可推出的中文版,因为要查找和确定英文原作中的引用的史料,不得不延迟到9月底发行。
鲍朴认为这本书与其他关于"大饥荒"时代的中文著述相比,从材料来源看是选自省市的档案馆原始档案资料,而以往的研究者更多的是使用县地级的地方志等,该资料是中共本身的档案材料。鲍朴说:"档案资料是研究历史的人最好的材料,除此之外就是当事人的回忆。"
早前冯客也谈及档案资料的真实性问题,他认为这些资料是可信的,中共作为一党专制的政党,和前苏联一样,他们很重视资料和调查,只是这些资料不能公开而已。
另外鲍朴认为作者考虑普通读者的需要,用更为人性化的笔触去讲述了这段历史。最重要的是,冯客作为一个历史学家,对"大饥荒"本身,提出了新的史学观点,那就是:"大饥荒"是研究现代史的一个关键,毛泽东直接领导了大饥荒,继而在接下来毛决定发动"文化大革命",两个事件在历史上是有因果关系的。
"在拥有绝对权力时,就可以造成很多人的非正常死亡"
有关"大饥荒"中死亡人数,一直在学界颇有争议,冯客的这本书指出当时的死亡人数约为4500万。
二十多年前,前中国体制改革研究所所长学陈一谘根据赵紫阳指示,曾作过一次调查统计,得出的数字也为四千五百万。
对此鲍朴认为:"这本书的贡献是材料、史学观点、写法。至于'大饥荒'到底死亡人数到底是4500万、3000万还是1000万,人数的多少并不改变'大饥荒'的性质。"
鲍朴回顾书中引人震撼的章节,比如中共官员在秋收之后先要把粮食征上来,时间要快,不要等农民开始吃新粮时才去征:"这些都是记载在原始资料中,但不会出现在公开的讲话里,当在书中看到这些时,确实感到非常震撼,人在有绝对的权力时,一个决定就可以造成下面人民的生命大量的非正常死亡,这种教训是深刻的,必须去回顾。我们对于这么大的历史事件来讲,关于文革的作品不计其数,但和文革因果相关的这样一场浩劫,这段历史只有少数的几本书,《毛泽东的大饥荒》是最新的一本,这也还是正在填补空白的一本书。"
鲍朴强调这本书于经历者和未曾经历的中国人来说,都会帮助厘清这段中国人自己的历史,在中共当局并不愿意让公众知道真正的历史的情况下,这非常重要。
作者:吴雨
责编:邱璧辉
 ——德国之声

刘云会客室:程翔谈未来香港特首应有理念及远景



2011-09-29    图为程翔

周三,千呼万唤始出来的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终于向传媒公开表示,已向特首曾荫权辞职。不过,他仍说需要时间考虑是否竞逐明年的香港特首选举。虽然,不少政界评论指他的说法是多馀,因为他们相信唐英年竞逐特首是必然的事,而香港人亦始终是没有权选择管治香港未来的特首。

不过,香港时事评论员程翔对明年特首选举却抱有一个远景,究竟是什么,由他亲自跟各位听众分享。

问:香港下届特首选举,两名热门候选人已呼之欲出,当中包括已表明参选的行政会议召集人,及刚递交辞职信的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不过,唐英年在递交辞职信后指,他仍需要时间思考会否参选。你对这说法意见如何?

答:我觉得这是犹抱琵琶半遮脸,这跟范徐丽泰一样说「想出来但仍要思考」,我觉得现时在这种鸟笼政治下,反映了人不太愿意直接面对选民,事实上,普罗大众亦没有这选举权,所以,现在目睹的政治人物都是遮遮掩掩。因此,我觉得这是鸟笼政治的特色。倘若行使民主政治时,你还可以这样吗?很早便会被封掉,所以,我觉得这是目前鸟笼政治特别的地方。

不过,我觉得他肯辞职已表示他做好准备竞选。所以,我期望这次特首选举,二人能共同做一场颇真的好戏,尽管你说什么如假戏真做也好,尽量开拓鸟笼政治中的民主成份,盼望这次是初练,为2017年特首普选积累经验。

问:从民间的反应里见到,彼此已好似接受任何一名候选人都要先得到北京的首肯方能竞逐,这是否反映民间对争取自身的投票权或对它的认知度相对薄弱?

答:我相信不是认知度问题,而是知道了又如何?我相信很多人其实都好想投票选特首,只不过,现阶段你不能做,即使你关心也无用,顶多变成茶馀饭后的资料而已。人不关心也可理解。所以,这两名特首候选人若真的为香港设想,他们应该在最后这次特首小圈子选举中,共同做一场好戏,使之成为香港人迈向一人一票普选特首的准备,因为此次二人站出来竞选,需要有竞选的纲领,要见群众,要有助选团,更要有说明会道出理念。

虽然,候选人此次只是面对千多名选委而已,但希望能让广大市民见到「拜票」这回事,可以在是次选举里做预演,让香港人在2017年普选特首时,该知道如何做。

现时的鸟笼政治,我们毋须再谈,当中的弊端已很清楚。我们应该在最后一届的小圈子选举,如何将其造成一人一票普选的预演。我觉得这十分重要。

问:你会否过于乐观?唐梁二人会否上演一场「好戏」?

答:这不是我太乐观,我亦当然不敢期望,我是希望,这应该是正常的做法,是次选举五年后,候选人若想再连任便需要这样做,除非当选者只满足做一届小圈子特首而已,否则,五年后是需要面对这问题。故此,与其被迫届时才做,现在岂不把是次选举当作一人一票的选举?现在就开始训练自己的团队,操练自己如何面对一人一票。作为预演,这有必要!
此次仍是小圈子,北京仍有操控,他朝要面对群众时,实在不知是否懂。

问:坊间听到唐梁二人的名字后,很自然眉宇间绉起,都认为二人不是心目中理想人选。坊间对唐英年的感觉更认为他是中央的扯线公仔,你认为这些看法对吗?

答:我觉得在一国两制,但中央又十分强势,特别是2003年后要主导香港事务,及近年间在商谈所谓的第二支管治队伍下,香港的特首或多或少会变成北京的傀儡,因此,我们对唐英年或未来的特首,如期苛责是傀儡,倒不如鞭策他使之明白「一国两制」的原意是使香港成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作为特首不能把手上的自治权拱手让人,若是这样,他就违背了「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如期指责特首是傀儡,倒不如督促特首用恰当的方式表达香港人的意见。

若每事听命于北京,个人成为傀儡还是事少,香港丧失高度自治便严重了!

问:香港人如何可以督促特首真正捍卫「一国两制」?

答:香港人不应该把现时享受的东西如自由、民主等视为理所当然,这些可以随时失去;此外,香港人对日渐严重大陆化的趋势,需要保持高度警惕,幸好是次香港大学百周年事件,香港各界的反应强烈,因为大家目睹大陆化的趋势,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严重地改变香港的政治文化,这正好集中在港大百周年事件上。

是次港大师生及社会人士都十分合时地站出来,提出不同意见,这做法有助我们捍卫「一国两制」中种种价值。香港人要本著这样的精神继续督促特首,不要放弃「一国两制」中赋予香港的高度自治。

《信报》林行止先生曾撰文提及「曾氏综合症」,他在文中仔细分析香港在特首曾荫权带领下,香港已遂渐被大陆的意识形态及政治文化所渗透,使香港原有的价值观受到腐蚀。他这篇文便可以起到当头棒喝的作用,我觉得要不断这样督促及提意见才可保存香港的独特性。

问:按你所言,亚洲电视近月间发生的事,你该有特别的感受?

答:是的。若以梁家荣在商业电台接受访问时的说法,可见到非编辑部的人很明显干预编辑部,这些某程度是大陆式的政治文化,政治习惯开始侵蚀原有的做法。这十分需要我们注意与及时抵制。

问:近年间,坊间有一强烈说法指未来五年,基本法廿三条一定会在香港立法,你相信下任特首会否一定落实立法吗?

答:我觉得如果制定基本法之初,能够删除廿三条就最好,倘不能,这便变成香港的宪法责任,我们若不欲有廿三条,香港人便应该跟北京谈,修改香港宪法,剔除廿三条,若不能剔除,我们便要履行宪法责任。履行宪法责任,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是把我们香港现有的法例作出修订,以适应廿三条,这样便毋须再另外立法,即把香港原本可达致廿三条的作用,重新内部立法,适应了它,这样便毋须再另外立法;若北京仍不满,我们便要立法,这样我们便一定要跟北京讲清楚。首先,北京很多观念是我们不能接受的,如北京把一党专政作为国家的核心利益,我们要一开始便清楚讲明,这是香港的意识形态兼「一国两制」不能接受的。此外,我们也要清楚讲明,中国共产党的机密不能等同国家机密,若是这样,其它政党的秘密又是否会变成国家机密呢?所以,这是我们要清楚讲明不能接受政党秘密等同国家机密。

另外,在我们「一国两制」的意识形态下,不论政府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存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拗得清楚。若真要立法,从一开始便要讲得清清楚楚,否则你按现在中国境内的做法或定义国家安全时,香港人便随随便便被拉,被锁。

问:你的建议若交予唐梁两名候选人身上时,我猜不少人都相信他们不会接纳。这样,香港人该如何自处?

答:大陆始终要考虑香港的稳定问题。自从前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不顾香港人的意愿,强行推销廿三条立法,北京是否想见这或演变成一个怎样的效果?近年间,我们目睹中国的维稳情况,可以随便判人危害国家安全罪。用这套在香港执行,这只会弄致香港更混乱,再重现2003年五十万人上街示威的情景。北京要衡量是否值得冒这险。

我们要靠自己,若我们不出声,只接受,即使国际间发声,这也无用。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经济体,欧洲或美国也要靠中国买他们的国债。所以,若要靠国际间的呼吁,我觉得香港人应该做好准备,一旦北京霸王硬上弓时,我们要抵制。

问:香港廿三条立法是香港内部的事,但是,沿岸的中国人如广东省或澳门,当地可以怎样?

答:随著民主思潮逐步在内地建立,我相信,当局如果在香港的做法太过强硬,内地一样会有反弹。你不要忘记内地很多人已视香港作为一个可以透气的地方,如果中共重蹈2003年的行为时,我觉得内地会有声音。

程翔又认为,作为特首该懂得如何分配资源,他觉得香港的财政资源是足够的,应该可以好好运用,就以今年派发的六千港元,是不必要的。他认为香港的问题就是没有一个长远的施政方针。

他觉得施政理念,要有远景,兼且要正确。他并且以香港现任及前任特首为例,他十分记得第一届特首董建华在总结首五年的施政时,董建华曾说:「耗费很多时间拆除英国政府埋下来好多的地雷」,程翔认为,董对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却因民族主义强要非殖民化,把施政理念放在这点上,所有政府的运作便会出现问题;直至第二名特首曾荫权主政,曾荫权常挂在口边「我要打好呢份工!」,程翔认为,这反映曾荫权的心是「把档口看好,便算了!」因此,他认为曾荫权同样没有理念,所以,他认为无论谁人出任香港的未来特首,他/她一定要有远景及理念。



寒山:林彪为什么把毛泽东叫做B52?



今年是913事件40周年。对于这个事件,今天很多80后的中国年轻人,更不用说90后的一代,如果不是对历史有特别兴趣的话,基本上是不甚了了的。而那些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中老年人,在中共40年来把这个事件当作自己的家丑从而刻意的淡化和扭曲之后,对它的记忆也在消失,何况即使在事件发生当时,他们从传达的“中央文件”中了解的那些有关林彪和他的所谓“死党”的罪行也全是一面之词。

对于很多人来说,今天他们记忆中的林彪就是一个长相就不善,说话阴阳怪气,见不得太阳出不了汗的野心家和阴谋家。

一个曾经是所谓国家副统帅的大人物,在参与了一系列影响亿万人生活的重大事件后出走他国,坠机身亡。这样一件大事,应该在一个国家的历史记忆中有应得的位置,受到应有的探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原来和林彪关系密切并在林彪事件之后受到迫害的人,加上他们的亲友,主要在海外出版了一些回忆录,还在北京召开了纪念性的集会。不管出于什么动机,这些活动对于澄清一些重要的历史事实,反思文革的灾难是很必要的。

凡是40年前听过中央文件传达的人都会记得,林彪的儿子林立果等人起草了一个纲领性的反毛文件《五七一工程纪要》。“五七一”是武装起义的谐音。文件中还有一些隐晦的用词,后来也都有解释。但文件中把毛泽东称为“B52”,当时和后来都没有一个交代,只是含含糊糊地说那是林立果小集团给毛泽东起的代号。

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为什么要用“B52”来指称毛。不过这也给我们留下了想像的余地。

“B52”是美国空军的超级轰炸机,可以携带核弹,是美国50到70年代最有威力的战略威慑力量。但对于中国人来说,B52 还有它特殊的含义。当时中国的报纸差不多每天都有越南战争的新闻。在越南战争中,美国动用了大量的B52,对越南狂轰滥炸,造成摧毁性的破坏。但由于B52 的飞行高度,它虽然不是超音速飞机,但却很难击中。越南方面好不容易打下一架,要大张旗鼓地庆祝。

因此在中国人心目中,B52多少像征著庞大,霸道,力量,难以接近和消灭。但更重要的是,它带来了破坏和毁灭。人们对它又仇恨,又恐惧,又无可奈何。

我猜测,这些很可能和林立果他们把毛泽东称为B52有关。在《五七一纪要》中,林立果等人控诉毛泽东的倒行逆施,形容毛泽东为“变态狂和自大狂”,“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封建暴君”,指控毛“将中国国家机器变成一座巨大的绞肉机,屠杀和虐待人民。”还指出“毛一肚子坏思想坏水,都是杀害民众的重磅炸弹”。

这些说明,用“B52”来指称毛,至少在潜意识里是把毛对中国社会造成的破坏和B52对越南的轰炸相比。其次,《五七一工程纪要》中有很多讨论如何将毛除掉的内容。这方面更多的讨论是在私下和秘密会议上进行的。由于毛泽东十分怕死,也知道自己手上不知有多少人命,党内就有很多人对他不满和仇恨,因此他的保卫十分严密,而且行踪鬼鬼祟祟,经常有出人意料之举,说不走又走了,说走又不走,说去这里半途又改变目的地,使得林立果和他的追随者伤透了脑筋。有人甚至建议实在不行就在国庆节趁毛在天安门上时用直升飞机去撞。这些就像越南人为了打一架B52下来一样困难。

今天当我们回顾那段历史的时候,不管对林彪和林立果的评价有什么改变,在他们把毛称为B52的背后,可以说凝聚了对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暴君的仇恨。

2011-09-29

2011年9月28日星期三

藍無憂:圖窮匕首見的刑訴法修訂

繼不再自信意識形態說教有用之後,它對靠經濟增長保政權也喪失了信心。它能做的就是不顧一切"維穩"……


八月下旬,官方披露《刑事訴訟法》正在修訂中,隨後公布了修訂草案。此次修訂將原先225條擴充到285條,是這部制定於1979年的基本法律繼1996年大規模修訂後的再次大修,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這次大修,固然有某些進步的地方,但更多的是大踏步倒退。惡法比比皆是,例如給警察開出了技術偵查(秘密偵查)的空白支票;例如規定國家可以沒收尚未定罪之人的財產;例如規定律師有義務舉報當事人的某些活動……有人概括為"警權獨大、先關再查、合法失蹤、秘密偵查、隔空對証、律師舉報"。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部程序性法典,竟然有至少七處針對所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特別規定!可以拿台灣《刑訴法》做一比較:後者沒有一條類似規定。中共為什麽唯獨對"危害國家安全"這麼在意?


修訂後的該法第73條規定,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重大賄賂犯罪"的監視居住,"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并且,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不需要遵守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的規定。換言之,警方可以合法秘密綁架和拘禁一個人長達六個月。——我們知道,所謂恐怖活動犯罪,中共現實中極少使用這一罪名,它此處實際劍指可能的暴力反抗甚至革命。而賄賂犯罪本来就有"双规"这种殘酷家法,將它寫入此處是虛晃一槍。該條款的真正意圖應該是方便、高效地打擊"危害國家安全"之人。


根據法理,監視居住是一種嚴厲性輕於羈押的强制措施,是在自家居所執行,被監視居住者還是具有相當多的自由。而所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實質是羈押,甚至比正常羈押還要嚴酷。正常的逮捕需要檢察院批准,而這種所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決定權操諸警方,無逮捕之名,卻有羈押之實。這種秘密羈押,對警方采取各種非法手段迫害當事人提供極大方便。這種秘密羈押,勢必侵犯當事人各種合法權益,并對其家人親友和社會大眾造成巨大壓力和精神恐懼,而這是當局所追求的效果。這種秘密羈押,是不折不扣的法西斯行徑。


有人把這一條稱為"艾未未條款",很有道理,但我認為稱"茉莉花條款"似乎更好。其實在劉曉波的案子中,就執行了所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不明不白綁架一個公民半年之久。而今年二月中旬以來,很多人被騷擾、被迫害、被失蹤,一片肅殺恐怖,艾未未也是其中的受害者,遭遇了九十多天的非法拘禁。當局自認為這是一種很有效的做法,雖然招致無數譴責。它要把這種醜惡但有用的做法以"法律"確定下來。有理由相信,這一典型惡法針對的主要對象是類似"茉莉花革命"這樣的公民非暴力行動中的廣大參與者。


這次《刑訴法》修訂的野蠻倒退,是中共"圖窮匕首見"的表現,說明它對局勢的判斷很不樂觀。繼不再自信意識形態說教有用之後,它對靠經濟增長保政權也喪失了信心。它能做的就是不顧一切"維穩"。維穩,既靠赤裸的暴力,也靠所謂的法律。惡法苛刑,和強大的軍警暴力一樣,一時間可以震懾到大多數的人,但總有不甘心屈服者,而且這樣的人越來越多。此消彼長,暴力和惡法一定會在血肉之軀的公民面前轟然倒地。讓我們樂觀一點吧:這次大修,很可能是中共執政時期的最後一次。


——原载《动向》2011年9月号

戈晓波:叩开地狱之门的恶法――四推友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

本次修法的核心是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反映出中共不顾一切地将维稳思想和政策“法制化”。若相关条款获得通过,恶法和没有底线的人相结合,那就是中国最黑暗的时候开始了。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刚一亮相,就引来了一片嘘声;它不仅让法学(律)界人士骂声连连,而且也让生活在高墙内的大多数网民也卷入了声讨与热议的浪潮之中。


恶法的出台,必将使得社会倒退,既然此法案尚处在草案阶段,那么,公民就应当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虽螳臂当车,也要阻挡!”推友蓝无忧的此一想法,尽管不无天真,但是却体现了一个公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同时也代表了对此刑诉法修正草案持异见立场的公民们的一种共识。


本期“推特茶坊”约请了四位推友坐在一起,分享了他们各自的观点与思考。他们是独立批评家莫之许、媒体人北风、法律工作者蓝无忧,以及自称“无业游民,利用艺术谋生者,自由中文写作者”的昆仑风。


戈晓波(以下简称戈):四位仁兄好!这个《刑诉法》修正草案的事件,事关每个公民的人身自由与权利,弄得好,大家都安稳踏实;弄不好,都没好果子吃。所以,各位甭客气,尽管各抒己见好了,在下则以清茶伺候之。长话短说,谁先发言?


让秘密失踪合法化“维稳法”


北风(以下简称北):大家别急!我先给你们念几段关于这个草案的妙语录吧。
中国政法大学的萧翰说:“挂猪头,吃人肉”。
上海律师斯伟江说:“进步处如小脚老太,退步的地方如奸夫狂奔。”
文化批评家王晓渔说:“‘刑事诉讼法’更名为‘维稳法’”。
这个草案一旦获得批准后,只要说你危害国家安全了,当局就可以把你带到只有他们知道的地方监视居住,不让你和外界联络,同样可以拘留逮捕都不通知家人;可以用罚站不让吃饭睡觉来折磨你,拿到的“证据”还是有效的;过了一年半载要开庭了,你的家人才有机会知道你在哪儿了。

莫之许(以下简称莫):萧瀚说,他本想写篇完整的文章谈谈刑诉法修订的,可是写了一半,突然觉得没啥可写的了。司法不独立,法院就一傀儡,嫌犯无沉默权,逮捕权不归法院,律师想见当事人公安说了算,公安无需任何手续,想绑架谁就绑架谁,绑架了也不用通知家属。依他看,这部法应改名为《匪渣整死人没商量法》才对。

北:有人把这个修订草案里的监视居住条款,说成是“艾未未条款”,固然有道理,因为艾的名气大嘛;但实际上,艾未未的遭遇不是最完整和最典型的,还不如刘晓波。此外,它对类似于茉莉花事件中的普通公民最具针对性,我看,把它称为“茉莉花条款”或“220条款”可能更准确一些。此条款一出来,当局就把对艾未未施加的非法手段全部合法化了。

蓝无忧(以下简称蓝):监视居住,是一种比“逮捕”轻得多的强制措施,因为被监视居住的人有相当大的自由。而《刑诉法》修改后,警察们就可以使之成为比逮捕还好用、还灵活的一招了。半年的秘密羁押,对当事人及其家人亲友的压力太大了。我以为,新增的“指定场所监视居住”,是极恶,是明显的倒退。
关于此草案的邪恶新规定,我赞同莫老与北老的看法,即它更主要是针对类似茉莉花革命这样的时刻。这个东西必将和劳动教养一样,成为专政利器。如果警方有了新《刑诉法》的完全授权,再有类似茉莉花式的威胁的话,必将血流成河,被抓的人将以数十、上百倍增加。

北:贺卫方在新浪微博上说:“思来想去,这第八十四条还是废除为好。试想,一个人被拘留了,政府居然不告知其家人,家人也只好满世界找——是自杀了,走失了,还是……这太不人道了,是一种株连。”
他认为通知家属不应有例外。

昆仑风(以下简称昆):黑箱政治的一大特色是某人突然失踪,其他人都缄默不语。刑诉法修正案通过后,家人无端消失,你将彻底投问无门,强制失踪合法指日可待也。如果俺神经没出现过敏症状的话,第三帝国的历史已经在贵国悄悄上演了。不信?俺们就等着瞧吧!

莫:刚才,我把这个“220条款”告诉给了马小鹏律师,起初他还不相信,他说“应该不至于不通知家属吧?否则就相当于剥夺嫌疑人被辩护的权利了。”我回答他:“那上面明确说了,可以不通知。”你们猜,他后来是怎么说的?
“我日!这还是法律吗?连最基本的被辩护的权利都赤裸裸的剥夺了,黑社会收钱还要给家属说一声:‘你家亲人在我手里哟。’”


《刑诉法》修正草案的实质


戈:胡温明年就要到期交权了,为啥要在这个节骨眼上抛出“《刑诉法》修正草案”来呢?换言之,此草案的实质是什么?我想听听各位的高见。

蓝:我对这个东西的第一感觉是,它真正的重点是不顾一切地将维稳这一核心思想“法制化”。而其它的修改增删则都是配菜。
我查了一下,修订后的《刑诉法》,至少有七处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规定,这是独一无二的。它们分别是第37、46、61、73、84、92和第147条。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是本次修法的核心关怀。一部程序性的法典,如此对某种特定犯罪在意,其居心昭然若揭。值得注意的是,这七处都是这一次修改而特别标明的。

莫:依我观察来看,这个草案的核心,应当是105条第二款。只要有了这一款,大家就会觉得芒刺在背,难以自安。由此可见,此次刑诉法修正的所有花拳绣腿,其实都是为了将对付“山洞颠蝠”的办法偷运过关。

蓝:《卫报》援引纽约大学法学院的中国专家孔杰荣教授的话说:“被提交的‘改革’旨在使这个明显不公平的警察国家的做法合法化,并且让刑事诉讼法的其它部分成为无意义的装饰” 。如果这个草案也算是一种“改革”的话,那么孔的话就应当被看作一言中的了。
北:万圣书园的刘苏里在微博上说:“刑法修改案极其反动的第30、36和39条若通过,中国无疑倒退到黑暗的中世纪,任何人都可以因相同(似)的理由被拘捕而‘失踪’和‘下落不明’。 如果这个修正草案真的获得通过了的话,那么,未来中国的《刑法》将只剩两个字——‘死刑’。未来的《刑事诉讼法》还会有六个字——“打死挖坑埋了”。
如此看来,这个草案,简直就是对付“颠覆分子”的大杀器。

蓝:修订版中有一处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与“恐怖活动犯罪”捆在一起的地方。这种“捆绑销售”方式很有趣,因为中共很少直接使用这种罪名。我推测,它实际的剑指方向,应当是可能会发生的暴力革命、武力反抗(包括特定民族独立势力)。这在它心目中和前者是一类或近似。
前日看了一个图表,近年来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提起公诉的人数,每年大概在1000-2000人之间。恐怖活动犯罪的,没查到数据,应该极少。而对这两种犯罪,用七处特别规定,这意味着它的高度警觉,对文、武都警惕。

昆:所以说,其实大家都明白,对于草案中的诸多恶款阻击(这词本身有些夸张),其实都类似于鲁迅笔下铁屋子里的呐喊。看似无用,却表明了不束手待毙的态度。

蓝:《刑诉法》修订草案的通过时间,正常情况下应在明年的全国人大会上。而中共十八大也在明年召开。一旦恶法和没有底线的人相结合,那就是最黑暗的时候。


邪恶的书写者与吴法天其人


 戈:因年初茉莉花事件而深受恶法迫害之苦的推友郭大虾说:“今天不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反对意见,等你我因为批评政府、批评腐败官员被以危害国家安全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秘密拘禁、软禁半年,连家人都不知道的时候,反对就来不及了!”同样深受恶法迫害的推友艾未未最近也打破缄默,在海外发文批评与揭露了警察国家化的司法黑暗。
清华大学的尹鸿教授针对新华社一条相关消息在他微博上这样说:“这些专家把法当成儿戏,真不配当法律专家。滑稽的是,这些专家竞然没有名字,统称专家。从新闻专业角度看,我们可以假设它是虚假新闻。”下面,我想请各位曝一曝那些做了“好事儿”却不敢留名的专家。

蓝:刚好!我在推上看到一位推友发推说,为“220条款”背书的法律专家有这样几位: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教授郑永流、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吴宏耀、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另据我所知,参与此次修订的专家,还有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等人。
我觉得除了应把将《刑诉法》往恶的方向修正的家伙暴晒出来之外,还应当建立一个“恶人榜”,把那些积极为恶的法律从业者(包括律师、司法官员、法学教师等),以及迎合赞颂恶法条款的人收录存档。以便将来的法律共同体通过“家法” “追杀”或 封杀之。

昆:我在新浪那边,也有个微博,半天没上去,一上去,就看到那个吴法天脱得一丝不挂在那上面径直裸奔呢。

戈:那个吴法天,可曾是数月前声言要参与人代选举,后来却没了下文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教授和新浪微博上的“辟谣联盟”成员?

蓝:正是此畜!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吴丹红呢。

昆:对!他用吴丹红之名写了篇《专家称刑诉法草案可能致秘密拘捕泛滥结论荒唐》的文章发到人民日报上了。有句话俺一直憋着没敢说,其实吴丹红这类人才是天朝政法战线与党的教育事业倚重之人。什么滕彪呀、许志永呀、唐吉田呀等等皆是浮云。现在看来,他还是做了精心谋划的。吴叫兽这是奔着法大书记职位去的吧?恭喜他坐实五毛身份了!哈哈……

北:吴法天解读“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的逻辑就是:以前更坏,所以现在进步了。类似于以前是“你们一家女人我都要强奸”,现在只是变成“我只强奸年纪小的没有出嫁的”,他说这叫进步了。
羊皮鬼说“吴法天的口气跟胡锡进真是越来越像了”。如果他们俩来个同性婚姻,我肯定赞同。我希望现在就发起一次向吴法天砸鞋行动,凡砸中并留存记录者,皆赠《邱会作回忆录》上下册。

莫:吴法天既然是学法的,说话还那么无耻,我认为他属于主动脱裤子卖身者一类,就算他脱裤子卖身,估计也卖不出啥好价钱吧?此人从此不足论也。
樊崇义、吴法天之流多如过江之鲫,所以,我一直对什么法律人共同体的概念不以为然。体制外法律人中的一部分搞搞联合是可能的,如北京律协直选什么的,但除此之外。倡导跨体制的法律人共同体,不仅有痴人说梦的味道,而且模糊了政法体制的专政属性。


北:巧着啦!今天上午,一女子来找斯伟江律师,她说她副厅级纪委书记的父亲现在被查,而且在检察院刑讯逼供下,供述出了很多虚假受贿。斯伟江说:“我想告诉所有体制内的人,你们比我们更不安全。阻止刑诉法修改草案中的恶法条款吧!推动制度改革吧!用好你们的影响力。”

蓝:正因为此,我将独立对这个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一份响应号召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但我不敢肯定它会看到;所以,还有一份将公诸于人类近几十年里最伟大的发明——互联网上去。我相信,这次《刑诉法》的修订,将会是中共执政时期的最后一次。

:太好了!鄙人将翘首期盼之。时间不早了,本茶坊也要打烊了,最后,请允许我朗诵一位推友的推文,给我们这次茶聚作个不叫总结的总结吧:
我以后还能在电话里和张三说“我看见平安大街围了很多人”吗?还能跟李四说“猪肉又涨价了,家乐福在打五折,快去!”吗?还能和王二麻子说“听说郭美美又买车了”吗?如果《刑诉法修改草案》真的顺利通过了,那么,他们想要办我,这些都是罪!

——原载《动向》杂志2011年9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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