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但是快速发展经济的国家,而且是快速执行死刑的国家:副省级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见图)7月9日主使炸死情妇,8月9日一审判处死刑,8月23日二审裁定维持死刑原判,9月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总共不到两个月时间,可能是全世界快速处死之最。 快速处死段义和的“重要政治意义”在于:防止段案波及到更多的腐败官员,阻挠查证段案已经涉及到的腐败官员,切断段案与其它腐败案件的联系。简言之:杀人灭口。
快速处死段义和还有“更重大的政治意义”:在即将于10月15日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前夕,竭力堵住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为首的“团派”的缺口。
曾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现任山东省长的姜大明,在段义和主使凶杀前不到一个月,还是中共济南市委书记。作为段义和的直接上级,他对段的极端腐败和无法无天负有严重失察失职的责任。姜大明还有一系列重大失职责任:8月17日山东181名矿工被洪水淹毙在矿井之下,省长姜大明负有领导防洪抗洪严重不力和领导安全生产严重不力的责任;8月19日山东又发生铝水外溢至少烧死14人的特大事故,省长姜大明同样负有领导安全生产严重不力的责任。在7月9日到8月19日的短短42天里,一个高级官员对3起特大负面事件负有领导责任,无论是在民主国家,还是在专制国家,这样的高级官员都会被免职。唯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里,这样的“团派”依然满面笑容,依然准备进入“十七大”的中共中央委员会。快速处死段义和,首先是为了堵住“团派”在山东的缺口。
堵住了“团派”在山东的缺口,还有助于堵住“团派”在其它省的缺口。
曾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先后担任山西省长和山西省委书记的张宝顺,对山西长期、大量、公开存在的奴役劳动的“黑砖窑”负有不可推卸的严重失察失职责任。但是,“黑砖窑”这个极端违法和践踏人权的重大事件,胡锦涛已经堵住了责任追究:不仅张宝顺职务照旧,而且增派了另一个“团干部”-对2003年萨斯(SARS)在北京流行公然说谎的前北京市长孟学农充当山西省长,进一步加强了“团派”对山西的控制。
曾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现任湖南省长的周强,对8月13日湖南堤溪沱江大桥垮塌致死64人的特大事故,也负有防止省属国有企业腐败严重不力和领导安全生产严重不力的责任。但是,47岁的周强作为胡锦涛长远的“团派”政治战略的一颗重要棋子,同样被胡总书记堵住了责任追究:仅仅由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8月22日召开无足轻重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慢条斯理地“研究”“8·13湖南塌桥”以及“8·17山东矿难”和“8·19山东铝水外溢”。在中共的“党报”和官方媒体里,段义和、黑砖窑、8·13、8·17、8·19都已“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地消声匿迹了。
按照国际惯例,国家元首在本国发生了特大负面事件后,通常要亲赴出事地看望受害者,安排解救和善后。然而,人们没有看到自称“以人为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前往山西慰问“黑砖窑”的奴隶劳工;没有看到胡主席前往湖南塌桥现场挥洒悲痛的泪水;没有看到胡主席前往山东针对段义和案“举一反三”部署“反腐败”和指导抢救被洪水淹没的大批矿工。胡主席刻意淡化这些由不负责任的“团派”酿成的特大负面事件。这正好表明胡锦涛的“以人为本”是虚伪的,“以帮派为本”才是真实的。
按共青团职务排列,周强曾任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张宝顺曾任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姜大明曾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这种质量的“团中央领导机构”无疑是令人作呕的,从这种质量的“团中央领导机构”里不断产生党政高级官员更是令人作呕的。
按担任共青团中央领导职务的时间排列,张宝顺在1988年至1993年的第十二届团中央书记处的最后两年担任常务书记,姜大明在1993年至1998年的第十三届团中央书记处担任书记,周强在1998年至2003年的第十四届团中央书记处担任第一书记,又在2003年的第十五届团中央书记处担任第一书记直到2006年12月,看来团中央没有人才是有连续性的。
山东的高官主使凶杀和“8·17特大矿难” 、“8·19特大铝水外溢”,山西的“黑砖窑”,湖南的“8·13特大塌桥”,是3组不可否认的标志:胡锦涛重用“团派”正在误国误民。
我大概是中国人和外国人里第一个全面批评“团派”的人。我之所以批评“团派”,是因为我深知这个帮派胜任不了治理中国这样的大国;我更深知这个帮派无意于中国的民主改革,它只有延续一党专制才能保住自己优先获得高级党政职务的政治特权。
胡锦涛是学水利专业的,他对堵住河流缺口或许不无兴趣。尽管他在“十七大”前可以不公正不公平地堵住追究“团派”责任的某些缺口,但是他无法长久堵住中国民主改革的洪流。在任何形式的民主改革中, “团派”的最大缺口-保守无能劣质都将经受不住政治洪峰的冲击。
(2007年9月6日 / 作者是在美国的中国政治活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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