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大楼
在全国总工会义救山西黑窑民工的德政之后,“工会是干什么的?”这样一个问题正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显性政治问题。同样,在这个显性政治问题之下,对于劳资双方的纠纷,“工会该扮演怎样的角色?”也成了一个关乎社会公义的大问题。
华 为辞退5100名职工的事件发生了,四川剑南春酒厂辞退498名农民工的事件发生了,媒体也予以了真实的报道,但我们却听不到企业工会的声音,甚至疑问: 华为与剑南春两大企业是否有工会?对于影响较大的华为事件,全国总工会先是声称“不急于表态”,随后又王顾左右而他:“现在根据方方面面掌握的情况,华为 可能有它的特殊性,目前因为它的职工没提出这方面的意见。”其中,“这方面的意见”是指工人对企业违反劳动法的指控。全总确认劳方“没提这方面的意见”的 时间是2007年11月5日,五天后即11月10日有媒体消息称:广东省总工会的负责人于9日约见了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华为事件十 分重视,要求坚决纠正对《劳动合同法》认识和理解上的误差”,以求“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云云。
广东省总工会的约见行为,没有涉及劳动 合同法与工会法的具体条款落实,仍是政治性说词并且大有驴唇不对马嘴之态,比如第一条说为:企业加大员工维权力度。让侵权者维权,岂不是奸幼惯犯当了幼儿 园园长?第二条就更加滑稽,一如我曾用过的一个判断那样——“缺德得有些可爱”,其云:“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 项,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听取职工意见,并与工会协商决定。”其中,若无理解上巨大偏差的话,“工会”二字是指华为企业的工会。可是时至今日,连与华为总 部同城的《南方日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下报纸)都发表专文,指出“华为事件在程序上存在纰漏”,而华为工会仍未出来说话。当然,也没有任何一个被辞职 工起诉企业工会的不作为。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工会早已工贼化,它就是资方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不过,广东省总工会一套政治说词倒算有法可依,即工会法第 三十八条上半部分所云:“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几乎与华为事件发生的同时,四川省剑南春酒厂 也以规避新劳动法为取向,辞退了498人。这些人无一例外地是农民工,不在酒厂正式工人名册。公开报道说:“他们由绵竹辖内17个乡镇招募而来,主要按件 计酬,分布在卸酒、装酒、烤酒不同岗位上,约80%为女工,多数在酒厂做工超过10年,年纪超过40岁。”虽然说事后企业收回“成命”,但是498名被辞 退工人中只有160人返回。
猜测而言,其余338人应当是尊严上受不了,才不愿“吃回头草”。
在这场无耻的资方强权裸奔大戏里,绵竹市劳保局支持资方,中共地方党委支持资方,其原因在于:“剑南春是绵竹市的支柱企业,贡献给当地的财税占当地总财税的50%以上,最鼎盛的时候达70%,一个酒厂养活了一座城。”——职任中共绵竹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地方要员如是说。
在 资方受到党政二系强挺之际,全国总工会没有发言,四川省总工会没有发言,企业是否有工会也仍是一个疑问。与工会“集体失语”相对应,工会法第三十八条的下 半部分称:“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剑南春酒厂对农民工如此刻苛的低工资设 置,以及如此规避法律的欺诈,“工会持何态度?”似乎成为一项重大“国家机密”!而单位是否有工会,既有之,“工会代表与会否?”也成为一个知情权项下的 “哑谜”!
指称剑南春刻苛的低工资,有抽样依据:一位从早8点到晚上5点半、工作八小时以上(中午应有一小时吃饭与休息时间)、周六还要 加班的女工,一月干满,才能拿到600块钱的工资。她在剑南春酒厂已经干了19年。说合同欺诈,则不用抽样,因为每年一签的劳动合同都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形成每年只有11个月合同的陷阱。谁能相信干了19年的一个职工,还须在同一岗位上“年年试用”呢?
可以说,无论华为事件还是剑南春事 件,都说明中国正处于最粗俗的血汗资本主义时期。作为学者,我个人也欢迎中共权力核心层最近一系列的关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讲话,但是,在粗俗的血汗资本 主义境况下,工会缺位,首先不是个立法问题,而是政治伦理问题。工会缺位的根本原因又在于立法伦理的缺失,因为工会法的“五坚持一协助”实际上扼死了工会 的传统活力,使它们不得不选择工贼化方向。
此“五坚持”即工会法第四条规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此“一协助”即工会法第五条规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这 样的法条表明:尽管现有工会系统基本上工贼化,但是要绕过“五坚持一协助”去组织工会,必然发生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的风险。是否废止现行工会法、重新立法, 即给予民间自治工会以合法权力,也成了检验中共权力核心层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之政治诺言的一大现实标准。同时,工会不能去工贼化,民间维权的政治风险将越积 越高,毕竟今后十年中国已经进入了经济政治的“双危”高峰期,强力政治镇制会随着“双危”的显性化而加强。
(2007年12月6日,写于绵逸书房)
华 为辞退5100名职工的事件发生了,四川剑南春酒厂辞退498名农民工的事件发生了,媒体也予以了真实的报道,但我们却听不到企业工会的声音,甚至疑问: 华为与剑南春两大企业是否有工会?对于影响较大的华为事件,全国总工会先是声称“不急于表态”,随后又王顾左右而他:“现在根据方方面面掌握的情况,华为 可能有它的特殊性,目前因为它的职工没提出这方面的意见。”其中,“这方面的意见”是指工人对企业违反劳动法的指控。全总确认劳方“没提这方面的意见”的 时间是2007年11月5日,五天后即11月10日有媒体消息称:广东省总工会的负责人于9日约见了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华为事件十 分重视,要求坚决纠正对《劳动合同法》认识和理解上的误差”,以求“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云云。
广东省总工会的约见行为,没有涉及劳动 合同法与工会法的具体条款落实,仍是政治性说词并且大有驴唇不对马嘴之态,比如第一条说为:企业加大员工维权力度。让侵权者维权,岂不是奸幼惯犯当了幼儿 园园长?第二条就更加滑稽,一如我曾用过的一个判断那样——“缺德得有些可爱”,其云:“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 项,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听取职工意见,并与工会协商决定。”其中,若无理解上巨大偏差的话,“工会”二字是指华为企业的工会。可是时至今日,连与华为总 部同城的《南方日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下报纸)都发表专文,指出“华为事件在程序上存在纰漏”,而华为工会仍未出来说话。当然,也没有任何一个被辞职 工起诉企业工会的不作为。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工会早已工贼化,它就是资方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不过,广东省总工会一套政治说词倒算有法可依,即工会法第 三十八条上半部分所云:“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几乎与华为事件发生的同时,四川省剑南春酒厂 也以规避新劳动法为取向,辞退了498人。这些人无一例外地是农民工,不在酒厂正式工人名册。公开报道说:“他们由绵竹辖内17个乡镇招募而来,主要按件 计酬,分布在卸酒、装酒、烤酒不同岗位上,约80%为女工,多数在酒厂做工超过10年,年纪超过40岁。”虽然说事后企业收回“成命”,但是498名被辞 退工人中只有160人返回。
猜测而言,其余338人应当是尊严上受不了,才不愿“吃回头草”。
在这场无耻的资方强权裸奔大戏里,绵竹市劳保局支持资方,中共地方党委支持资方,其原因在于:“剑南春是绵竹市的支柱企业,贡献给当地的财税占当地总财税的50%以上,最鼎盛的时候达70%,一个酒厂养活了一座城。”——职任中共绵竹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地方要员如是说。
在 资方受到党政二系强挺之际,全国总工会没有发言,四川省总工会没有发言,企业是否有工会也仍是一个疑问。与工会“集体失语”相对应,工会法第三十八条的下 半部分称:“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剑南春酒厂对农民工如此刻苛的低工资设 置,以及如此规避法律的欺诈,“工会持何态度?”似乎成为一项重大“国家机密”!而单位是否有工会,既有之,“工会代表与会否?”也成为一个知情权项下的 “哑谜”!
指称剑南春刻苛的低工资,有抽样依据:一位从早8点到晚上5点半、工作八小时以上(中午应有一小时吃饭与休息时间)、周六还要 加班的女工,一月干满,才能拿到600块钱的工资。她在剑南春酒厂已经干了19年。说合同欺诈,则不用抽样,因为每年一签的劳动合同都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形成每年只有11个月合同的陷阱。谁能相信干了19年的一个职工,还须在同一岗位上“年年试用”呢?
可以说,无论华为事件还是剑南春事 件,都说明中国正处于最粗俗的血汗资本主义时期。作为学者,我个人也欢迎中共权力核心层最近一系列的关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讲话,但是,在粗俗的血汗资本 主义境况下,工会缺位,首先不是个立法问题,而是政治伦理问题。工会缺位的根本原因又在于立法伦理的缺失,因为工会法的“五坚持一协助”实际上扼死了工会 的传统活力,使它们不得不选择工贼化方向。
此“五坚持”即工会法第四条规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此“一协助”即工会法第五条规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这 样的法条表明:尽管现有工会系统基本上工贼化,但是要绕过“五坚持一协助”去组织工会,必然发生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的风险。是否废止现行工会法、重新立法, 即给予民间自治工会以合法权力,也成了检验中共权力核心层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之政治诺言的一大现实标准。同时,工会不能去工贼化,民间维权的政治风险将越积 越高,毕竟今后十年中国已经进入了经济政治的“双危”高峰期,强力政治镇制会随着“双危”的显性化而加强。
(2007年12月6日,写于绵逸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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