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9 星期三(Wednesday) 晴
昨天在敝博发表一则《“文革恶之花”再度开放》(《动向》12月号刊发时题为“宋彬彬重出江胡”)的短文,引起许多争议,这是非常好的事。这说明大家还关注这段让许多人有锥心之痛的历史,还能 有自己的思考,不管这思考是否真有价值与意义,但能思考并发表自己的看法,就说明我们的心没有死,血没有冷,还约略知道那是什么时代。坦率地讲,我认为不 少的中国人并没有从根子认识文革的危害性,也把文革的危害以及给我们国人带来的伤害看得过于简单,以为过了过四十年已早已得到相应的清理与思考、批评,这 并不是事实。四十年来,官方只是在一些文件中对文革有一些象征性的否定之辞,对其发生的制度根子,以及其间他们所犯的错,所作的恶,并无什么忏悔与道歉。 与此同时,许多置身于其间的个体包括像宋彬彬这样的,从无半点忏悔之心与道歉的言辞表示,以为一切可以就此干净得像一张白纸,不顾自己行恶给他人带来的伤 害,这样又“重新崛起”与“再度开放”的“恶之花”是不少的。这说明什么呢?罪恶的制度没有得到深入之批判,为恶之人,没有得到相应的批评,其间的真相没 得到有效的披露。官方掌权者对文革研究的打压,以及民间的冷漠,包括像一些所以为的文革已经四十年,个人的批评已经结束,合二为一,形成了一股对文革不过 问、不追究、不批评、不质疑、不道歉等一系列“不”的传统。这种“不”的传统,在中国尤其根深蒂固,使得许多灾难没得到有效的反思,从而一而再,再而三地 使中国人深受痛创。即付出的代价非常惨重,而收获却非常的少。有鉴于此,我想从以诸问题,来回答昨日在敝博跟帖的“霜重红叶”、“叛变时一定叫上我”、“ whywmh”诸君的质疑,对你们的意见我不能苟同。但是我尊重你们言说的权利,并且欢迎你们继续拿出切实的证据,以及务实理性的批评,让我们从中加深双 方的沟通与理解,理解不同的看法与认识,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其问题何在?于我们清醒地活在这个灾难的国度,或许不无裨益。
一:宽容在何种情形下才能实现?我 不谈宗教意义上的宽容,因为我不懂宗教。以我世俗的眼观与现实的衡度来看,宽容不是没有条件的。宽容到底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不拿别人的例子来说,我以自家 在大灾难中活活饿死的五个家人为例,这样说起来,比较有情感的相关性。我对当局的要求是,公布大灾难的真相,向死难者致歉,并深刻反省造成此一灾难的错 误,从而有效诸多与民生有关的现实问题,这样我就可以宽容他们犯下的罪行。我们不是说要重新来把他们饿死,血债要用血来还,绝不采取这样的方式。我们需要 的是真相与道歉,在这样的情形下,可以造成灾难的个人,但对制度却需要进行有效的弥补,使其走上民主自由之路。
二:真相与和解是中国必由之路。中 国历来是个充满暴戾之气的国家,政权更迭所用的方式历来就是流血斗争,如此获取政权的方式,其恶的一面已是天然注定。任何一个靠流血斗争推翻另一个政权而 上台的新政权,为了稳住自己的暴力政权,不惜一切枪杀异己。当然在所造成的灾难深度、时间长度、人口广度上看,三千来,没有任何一个朝代所造成的灾难有四 九年后的灾难那么多。四九年后所造成的诸种灾难,在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是中国历史灾难的总和。从死人数量、受创痛之深、跨时之长、幅员面积之广、受众之 多、迫害手法之多种多样,在很多方面可谓空前。四九年后所受的这么多伤害,从来没有一点是真正公布真相的,没有真相也没有道歉,更不用在道歉上的赔偿,就 不可能有真正的宽容与和解。如果官方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在民众心底所埋藏的怨恨,那么整个社会必将为此买单,随时都有重新走上流血之途的危 险。
三:解级斗争学说的伤害。四九年后的政权是靠夸大阶级差别来深埋仇恨的种子,造就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仇 恨与疏离,很大程度上让人在恐惧之下没有安全感。将人分成三六九等来加以明目张胆的歧视,以便使等级制度变得看上去是多么应该。惟成份论、把人分成各种不 同的阶级,让人们互不信任,让人们互相之间为自己的利益,不惜采用一切手段,诸如告密、诬陷等,无所不用其极。官方好用这样的方式来分化瓦解民众,让民众 狗咬狗,从而使他们用极小的成本可以役使庞大的民众。
四:制度的清理与对个人罪恶的认识并行不悖。我们的 制度是专制独裁制度,这是一个基本常识。这样的制度靠枪杆子起家,靠流血斗争为资本,靠武力镇压来维持,这样的政权,是不符合当今绝大多数国家都遵奉的政 治文明理念的,世界上200个国家已经有160多个国家实施民主自由政治,而且这一潮流势不可挡,必将有进一步扩大之趋势,这是不可阻挡的潮流,因为人都 趋利避害的动物。人可以有很多文化上的不同,但人之趋利避害,人的基本人权是相同的,并无什么种族、肤色与国别的差异。也就是人权不是族群像征与胎记,即 不是哪一个族群所独有,而是所有人的共享。一句话,我们现今的制度与政治,是野蛮而非文明的。文明的政治理性念是,政府更迭用票决,用民选,而不用流血的 方式,所以中国非走民主自由之制度不可。但在走上民主自由之路,对专制制度的清理是相当之必须,没有这一个过程,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民主自由。哪怕是走上民 主由之路了,也还有从许多方面清算专制制度的恶劣影响之必须。但是对制度的清理,并不能代替个人所犯错误的清理与道歉。个人在专制制度要存活下来,固然选 择空间比较少,固然要在某种程度进行恶性竞争,才能生存下来。但问题是,有人想生活得更好,而置他人的基本生存不于顾,甚至赶水平发挥自己的罪恶,这样的 人,不可以制度罪恶而为其挡驾。也就是说,像宋彬彬这样在文革许多方面获益的人,在文革方面伤害许多人的人,甚至对文革武斗有教唆意义的人,是应该出来忏 悔并道歉的。像余秋雨的为恶程度虽没有宋彬彬大,因为他在文革中所写的批判文章获益,今天又是一个公众人物,因此他也必须有所反省一样,是同一道理。官方 应该公布真相并道歉,这是不言而喻的,但其为恶的个体也不能逃脱此责。
五:民间要求忏悔与高压强制之区别。有 些人说,个人已然了结,谁说的个人已然了结?如海德格尔与纳粹为恶,只要人类存在,这样的罪恶会被千百年以后的人类批评。海德格尔是大哲学家,这不假的, 但为恶也不假的,我们会分开来看。对宋彬彬我们也是如此看待的。但海德格尔如果他的母校要把他当成名校友,那更有资格。但没有谁会替海氏掩盖他那段丑恶的 历史,海氏本人也不会。但宋彬彬不一样,不仅本人忌讳不说,不道歉,而且我们这个社会的传媒也不像德国一样民主而公开,所以宋的罪恶不为大多数人所知晓。 这是一种很大的不同。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任何信息,都有公开之权利,而中国文革的深层罪恶,大规模的伤害,官方不准公开,而且将文革研究视为禁忌,这与 德国方面有许多的不同。同理,宋彬彬为恶的行为,与当今政权的罪恶处于同构状态,所以受到他们的庇护,而得不到有效切实的批评,宋更不可真正认错。我承认 宋在某种程度上是制度的受害者,但在更大程度上,她是制度的受益者以及为虎作伥的人,通过不少的资料已然得到证实。现在知识分子的批评与民间要求宋彬彬的 忏悔,不是什么高压,不是什么报复,也不是什么强权之压制,更不是拿着枪抵着她脑袋要她认罪,所以这一切与文革用强权胁迫他人认罪是完全不同的。宋彬彬即 使不认错,也没有人不按法律程序要硬性把她抓起来,只是持续的批评而已。但在将来清算文革的罪恶时,她所犯的罪也应该按照法律得到有效的清理,同时她应该 道歉,并获得受害者的谅解。
六:人不干净与人主动为恶。有人说希望像你冉云飞这样的人,你也应该忏悔你所 做的问题后,再来批评宋彬彬不迟。我想说,这样的思路与质疑很好。我也并非说自己多么高尚,在一个污泥遍地的制度下,几乎上没有干净的人。就像徐友渔在其 回忆他文革经历的《蓦然回首》一书中曾经说过的一样,“人没有做太坏的事,有时可能只是个机缘问题”。我承认这一点,尤其是我们这样罪恶的制度下。像民主 自由的制度下,他会保证你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为害,而不只是个机缘问题,所以制度在个人行动与道德的维度中很重要。我承认文革时我刚出生,我要是那时是个 成年人,我也一定会犯不少罪过。当然不会像宋彬彬的罪恶那样辉煌,因为她是高干子女,是名校的学生。而我从不好的成份上讲,从他们看来下贱的乡下人的角度 看,都不可能有机会为更多的恶,这样看来当然是我的幸运,但是不幸的是,也因此丧失了我应得之权利。人不靠不住的,总统是靠不住的,好的制度建设,对人之 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我自己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为过什么大恶,但小错总是有的,但危害甚小。不过,我也不是没忏悔,请看我曾经写过的《六十年代的六个注 释》。我是有错都希望别人指出并改正的人。我再次声明一遍,我欢迎别人指出我的错误以及为恶之记录,我欢迎别人的批评。如果我有恶行,我一定道歉并忏悔。
七:文革的后遗症远没有消亡。文 革从时间上讲也许结束四十年了,但在心理上讲还没有结束。我们现在依旧是个高压的国家,言论不自由,很多人的权益受损。官方的统治思路与文革当然有所区 别,但其制造恐怖气氛,让人民活得很窝囊,其实上讲,还是有许多一脉相承之处。研究文革是禁区,甚是会被投进监狱,更不用说你能利用官方文革的资料,以及 他们的解档。当文革还不能正常研究与言说,还不能真正公布的时候,文革表面上虽然已经结束,但从根子上从骨子里并没有真正结束。文革的清理将会是一条漫长 的道路。同时对那些在文革中为恶的人,也有一直理性指陈与批评之必要。许多中国人集戾气与纵容于一身,一方面不宽容,另一方面不长心不长脑子,对恶姑息, 养虎为患,造成了不少中国人集仇恨与奴才为一生的性格,也就是暴民与顺民的混合体。不是暴民就是顺民,或者是二者的混合体,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这些 都于自己的利益有百害而无一利。
2007年12月19日8:25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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