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星期三

綦彦臣:意识形态的终结

旧文重发(3)
                        
小引:学术一般描述
意识形态,是一个敏感且复杂的词汇。其敏感性在非民主社会里尤其突出,因为它事关首道德秩序生产过程的权威性问题;其复杂性则在于它不仅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而且具有自我变革的潜在功能,于是,狭义和广义的衔接处就会出现一个阴影区。
狭义的意识形态专指一个政治体系的基本道德规制,即宪法设定的政治价值原则。在这个层面上,"非民主"一词可等同于"专制主义"。广义的意识形态在——容纳其狭义之后,又包括文化与宗教因素。比较落后的政治集团总是关注于狭义意识形态的纯洁性与合法性,也就是他们有占有道德秩序生产者地位的强烈愿望,以至于可以动用狭义暴力(比如军警开枪)镇压挑战者。企望在自我变革处谋利的政治集团则试图往广义化方面发展,但他们常常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好比托克维尔对改革的危险性的揭示一样。前苏联的改革导致传统帝国的解体就是一例,尽管对于世界暨人类社会来说,那是一件大好事。
一、意识形态混乱伤害平民社会
学者们考察意识形态的变化后果或者它转化为狭义暴力的罪责时,往往认为后果与罪责是精英之间的事情,如二十年前发生在中国天安门广场的事件完全归结为老的权贵集团(道德秩序的生产者们)与新精英(大学生被誉为"时代骄子")之间的冲突。但是,事实远非如此简单。如同市场经济中会出现市场与政府两大调节力量同时失效一样,最大的受害者群体仍是平民社会。
自杀现象就是最好的一例。据公开的统计资料表明:(一)中国每年约25万至30万人自杀,占全球自杀人数的1/4;(二)平均每两分钟就有一个中国人自杀;(三)中国农村自杀率远高于城市,是城市的3至4倍,这在全世界是罕见的现象。2008年12月9日法新社一篇发自北京的报道,简要地讲了一个故事:"成都崇州市一名两岁男孩成了孤儿,他的父母在一次激烈争吵后双双服下杀虫剂。"同是该篇报道,在结尾处写道:"专家说,共产主义、儒家学说和资本主义彼此冲突的要求往往认人无所适从。"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一个重大社会变化(量)是宗教在官方控制下的开放——如果一位研究者有外汇方面的理论基础与现实经验,将更能准确地分析这一社会变量——它好比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无法避免外汇的黑市交易,官方控制下的宗教开放则无法避免"邪教"的产生。其实呢,"邪教"到目前在中国来讲仍然是个未经学术详细论证的重大学术问题,但是由于政治制度的粗陋,"邪教"一词却匆忙地成为法律词条与法律制裁的对象。
从大量的法律判决来看,"邪教"案涉案者之所以被判刑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信仰诉求出了问题(比方说一个基督教家族教会成员转到官控"三自"去,他就有了安全外壳,类于得了产品免检证),而是其所在的宗教组织有政治诉求或曰基本教义里面有政治成份。这对源于基督教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或曰作为基督教的"邪教"分支的共产主义原教旨,是一种可怕的挑战,因为后者要求教义崇拜。

二、宗教镇压的两难境地
教义崇拜超过了领袖崇拜——这是一个至今未受到研究者注意的现象。只有弄清了这一现象的本质与发生机理,才有可能明白共产主义原教旨的政治垄断特性,以及在此之下的宗教镇压冲动。由于此问题太过学术化,本文暂存不论,留待以后纯学术化研究项目去完成。
在现实判例中,"邪教"政治因素往往被技术化地掩盖,而只指他们对现存秩序与俗世价值的影响。比如笔者于2006年调查的一桩法轮功案件(家属甚至被判刑者没能拿到判决书),其起诉书[(2002)泊检诉第83号]完全是对涉案人行为的指控,如"被告人张水才在被告人杨淑贞家拿宣传'法轮功'的条幅54个,不干胶标语2100个,被告人张水才在其窝点给被告人送去'法轮功'书600册,光盘2000余盘,传单2万多张"。再比如,2009提1月17日国内官方网《东方网》的报道《云南江川17人邪教组织被判刑》,描述道:"他们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力量进行活动,发展会员,秘密聚会,散布谣言,蛊惑人心,鼓动他人寻求极乐和逃避现实,消极处世,干扰和抗拒法律、法规的实施。"
那么,"邪教"的政治倾向即替代既存狭义意识形态的表现又何呢?2007年第13期(总第254期)《凤凰周刊》的专题报道《中国西部乡村邪教》,坦率地揭示了这一特征:"'门徒会'散布'现在是黑暗当道,魔鬼掌权','实际神'则在自编教义中称'中国人最卑贱'、'中国将逐渐大乱','信女神得拯救'、'中国将分裂'、'所有信徒必须破除亲情、友情、爱情,必须打破家庭'等内容。"依此而论,所谓邪教组织不仅对现有政治秩序存在完全替代作用,而且还具有冲击俗世生活的巨大能量。相反,当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失败后,执政的精英集团向民族主义退守,将世俗生活娱乐化不失为一种策略选择。因此,"邪教"与执政一方在世俗方面的意识形态较量,更具社会学观察的意义。假定上节所引的自杀夫妇有机会比较自己已经接受的意识形态与"邪教"教义的"好坏",几乎可以肯定地说:他们会选择信教而不是自杀,继而表现出更强烈的反抗曾接受的意识形态的欲望。
作为特定文化共同体,中国古代每当既有意识形态失效(即将终结)之时,民间宗教就会迅速占据意识形态生产者的地位。即便是近现代社会,情况仍然如此,从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持农工"到毛泽东"中国实际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无不是之。在"宗教——意识形态结构"下,中国社会的总体抉择仍然是:或者是自由化生态,或者回到单一信仰状态。除此之外,并无意识形态现代化的道路。其根本矛盾在于:共产主义及社会主义本身具强势的宗教替代作用,而它们又宣称是一种科学科;而学呢,不遭受证伪或颠覆就无法成其为科学。
三、公平缺失与"三言"政治
意识形态的一个最现实的作用在于它要积极地解决人类最古老的难题之一,即公平伦理。按经济学原理来论,过分强调公平将会损害效率。在另一方面,没有公平的效率最后将失去其带来的成果。从经济学层面上讲,中国的意识形态不管是既存官方提供的还是民间"黑市"生产的,都必须面对这一问题。换言之,中国比任何一个国家都更需要平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到目前为止,作为经济学家和独立意见人,我没看到任何改观的可能。相反,在经济萧条时期,它正往更坏的方面发展。
在超限度不公的社会状况下,再加上社会政治信息并不透明,政治谣言必然成底层社会对现状作出评价的一种手段。正如中国古典社会意识形态终结的标志是每到危亡之机而民间宗教兴起一样,政治谣言也是中国古典社会意识形态终结的另外一个质量指标。时至今日,它仍同"宗教——意识形态结构"一样,是现代社会病症的表征。而令政治谣言具有生命力的基础则是,往往它由官方的大言政治的落空、谎言政治的穿帮来提供。民间的谣言政治与官方的大言政治、谎言政治是中国现代低信任特征的基本支架,也为意识形态的终结准备好了礼炮。不过,谣言政治总有它的积极一面,诸多后谣言之社会现象与政治事件往往证实谣言的真实性。尽管谣言不那么准确,但事件的性质与社会学特征总能证明谣言的正确性。又由于中国谶谣文化基础雄厚,所以它在底层的生命力十分强大,形象地说,对既存狭义意识形态的破坏作用就像在暗处穿出的无数利箭,让受伤者无法辨清它们从何、因何而来。
大言政治因毛时代的结束而破产,但是作为一种政治习性却具有续存力与内在僭越性。时而冒出的威慑性政治口号(标语)仍为其例,地方或部门的"拟中央"演示(如各种"大阅兵")可视为大言政治的"肢体语言"。大言政治不仅消弱既存狭义意识形态的社会基础,而且还为谣言政治提供了充分的"创作空间"——本来如政治卡通一样的东西却成严肃的政治文本。谎言政治与大言政治存在相关性,但是谎言政治对既存狭义意识形态的解构更有促动性。谎言政治几乎弥漫于中国社会的各个角度,如"奥运后中国经济高涨","深圳房价只涨不落","沪股预计达到一万点",凡此等等。引用粗鄙的乡俚来说,其社会心理后果是——"听王小二唱戏,不如听驴放屁!"
谎言政治对社会心理有严重的破坏作用,同时又有貌似庄严的政治外表,因此对统治秩序的功用类似"有毒的健身药",至少可以暂时(短期)提神。其可引证的古典规制则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它与谣言政治的暗中博弈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如引起民间独立意见人士强烈批判的《北京日报》2009年1月23日文章《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就最好的证明。它以反对"神化"言论自由权利为似是而非的出发点,力图恢复中共失去"伟大"与"光荣"两项自我加封的荣誉之后的"正确"名号——唯有官方发布的真理才是真理,另类的话语权不能与官方的话语权展开竞争。在执政精英集团近几年来与民间自由力量进行民主诠释权的争夺之后,出现了此种维护"正确"的信号,实质上表明了意识形态的黄昏已经到来,终结的时间已经不会太长
!也许在淡化学术表达之时,使"黄昏"这类的诗性语言有嫌情绪化,但是,中国传统的谶谣文化在新时代里的复活能清楚地证明狭义意识形态四面楚歌的处境。比如有《官场语录》讲道:"狠抓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重视就是标语,落实就是动嘴,验收就是喝醉,检查就是宴会,研究就是扯皮,政绩就是神吹,汇报就是掺水,涨价就是接轨。"与此同时,现代传播工具使谣言政治取得了相对于大言政治与谎言政治的绝对优势,比如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官方仪式结束之后,笔者接到的手机短信有曰:"涛涛胖了,宝宝瘦了;涛涛左了,宝宝右了。"其含义不言自明。
结语:民主,作为宗教!
中国要建立真正的民主社会,首先要实现宗教自由,取消官控宗教模式,正如实现真正的金融国际化就要取消有管理的浮动汇率而实行完全自由浮动一样。自由化固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其结果是存在状态更加真实而无扭典。
也许各种官控宗教、民间不受官控的宗教、被指为"邪教"的宗教,都可能在日后的竞争中生灭(——于建嵘主张家庭教会合法化是一种积极的取向),但是,没人能否认:民主,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新形态的中国宗教,几乎社会底层无一例外地寄希望于民主化来解决所有久拖不决的事务。民主,作为宗教,它的共识程度超过了任何一种既存宗教。按下来的问题是:民主,虽然是舶来品(正如林语堂所言),但是,它必然经由本土化的过程。那么,本土化的路径是什么呢?毫无疑问,是从中国古典资源中寻求现代性的合法性,比方说《尚书·洪范》里民主决策模式之"问于庶人"与现代基层民主乃至全民公决的关系;又比方说,道家阴阳转化与互制的文字模型与现代政治两党制的关系——中国有否可能实现包括大陆与台湾在内的国共两党轮换制——"什么都可以谈"包括这样的选项吗?再比如说,《易经》在巫卜(卜筮)理论所提供的民主资源是什么样的——为什么《同人》卦告诫说"同人于宗,吝"?
"同人于宗,吝"的警告不仅说明党内民主(小家)没有好的出路,更说明一党政治(大家)政治不可能实现"同人于野,亨"的社会目标。"同人于野"是一种社会民主的理想状态,虽然没有实现过,但它是中华民族祖先的伟大理想!这仍有赖于所有追求民主的人,为之努力。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初稿,二十八日上午定稿于绵逸书房。
【首发于《自由圣火》网站2008年11月20日,系《危机中国》系列文章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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