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市强拆案中,户主妻面对破烂家园失声痛哭 |
总听到官方报告或者御用学者提及"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优越性"。开始不以为然,仔细思之后发现,中国的确有不少特色,强拆就是其中一种,中国的确也有不少"社会主义优越性",强拆的高效率就是其中一种。
有半夜强拆导致户主被房子压倒致死的,有因抵抗强拆浇汽油自焚的,有拿起刀剑与强拆者拼命的。强拆已成中国的一道风景线,使人见多不怪了。这不,最近河南新郑市又曝出一起强拆案:户主夫妻于睡梦中被破门而入的强拆者塞进车里拉到附近一处公墓,4个钟头后被放回家,发现自己的房子已成废墟。
强拆者对户主说的第一句话是"叫你和政府作对,抬走",之后在公墓里又威胁户主"如果你们不听话,就地把你们做了。"俨然黑社会的口吻,其实在为政府办事。因为户主认为政府给出的赔偿标准太低不愿意妥协,于是上演了半夜惊魂这一幕。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这是西方人权的基石。然而在中国,历来奉行的是"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即便是《物权法》颁布实施7年后的今天,"私有财产权"在不少官员的心目中依然淡薄,"个人利益要服务大局"仍在主宰着他们的头脑。
面对如此公然侵犯私有财产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恶劣案例,由于背后老板是政府,于是当地公安部门不敢作为,法院更是不会受理诉讼。被强拆人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妥协、接受政府给出的低价赔偿,要么死扛、最后被政府在幕后指挥强拆。
哀吾民之多艰!多艰的背后是少权。"苛政猛如虎"讲的是孔子过泰山侧与一妇人的对话,这位妇人的舅舅、丈夫及儿子接连丧生虎口,她犹不愿离去,只是因为此地无苛政。典故虽然有些极端,但是一面镜子,映射出中国底层老百姓的权利状况太差,而皇权则如巨兽肆行无忌。
共产党当年打天下时,为了笼络人心,将土豪地主的土地、家产分给贫苦人家。等建立政权后,马上在全国进行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造",将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部置于国家统一控制之下。连农民私下养几只鸡卖几颗蛋,都被当做"资本主义的尾巴"割掉。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是在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化运动,如果农民有权支配自己的劳动产品,那么即便真的发生"三年自然灾害",也不会饿死数千万人。
一个反向例证是,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私人企业被允许之后,中国的经济马上充满活力起来,缺衣少粮的时代立马结束。改革开放三十年、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的事实证明,虽然缺乏立法上以及政治上的实质性保护,即便只是获得形式上默认的私人财产权也会立即展现它的强大生命力。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今天虽然不会"割资本主义尾巴",但由于自身权利的缺少以及对未来的不确定,不少富人移民国外将财产也一并转移。剩下的大多数普通人则经常要面临和政府争夺自己的财产权。
偷税漏税的广泛存在,是由于中国的税负过于沉重。流动摊贩的游击战,也是因为受不了工商卫生消防等部门的各种"收费"。
"无代表不纳税",但中国人大制度提供了收税的依据,虽然那基本上不能算是人民的代表。正是由于人民的代表被指定,代表不了人民,才导致人民的权利只能写在纸上,而难以落实于实际中。当土地被征用、房子被拆迁时,当事人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筹码,除了以命相搏外没有其他保护自己财产的手段。
由此我想起"民主"一词来,在东西方也各有其语境。在西方,"民主"是"人民自己做主",而在中国,"民主"更多是"为民做主"。从几千年的皇权社会到今天的共产党政权,统治者都很愿意"为民做主",而不希望看到"人民自己做主"。
原因也很简单,一旦"人民自己做主"了,人民的权利就会获得保障,而统治者的权力则会受到制约不能肆意横行。那么即便是一间破房子,房主也有底气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了。像河南新郑市那样深夜破门而入绑架房主、并将房子推倒的恶劣事情,是一定不会再发生了。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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