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斌闻天下 2026-7-1
美国最高法院一项关于邮寄选票的裁决,引发了保守派的广泛争议。许多人把矛头直接指向保守派大法官艾米·巴雷特,认为她这一票等于认可了所谓的“选举月”,让邮寄选票可以在选举日之后继续计入。
但如果仔细阅读裁决内容,就会发现,真正值得关注的并不是巴雷特本人,而是美国宪政体系再次展现出的一个重要原则:最高法院并没有替全国制定新的选举规则,而是把决定权重新交还给了国会。
真正的战场,从来都不在最高法院,而在立法机关。
这次裁决到底说了什么?
事情源于密西西比州的一项选举规定:只要邮寄选票在选举日当天完成邮戳,即使在之后五天内送达,依然可以计入最终结果。
这一规定遭到挑战,并一路进入美国最高法院。最终,最高法院以5比4维持了这一规则。巴雷特大法官撰写了多数意见,与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及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共同组成多数。
不少保守派人士因此感到失望,认为这意味着最高法院默许了邮寄投票继续延长,从而削弱了“选举日”这一概念。
然而,如果仔细分析判决逻辑,就会发现,法院真正表达的并不是“支持迟到选票”,而是一个更加克制的法律判断:现行联邦法律规定了选民必须在选举日完成投票决定,却没有明确规定邮寄选票必须在选举日当天送达。既然国会过去没有写明这一点,法院就不能自行补充新的法律要求。
换句话说,最高法院并没有宣布“迟到选票应该合法”,而只是认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各州可以设定有限的邮寄宽限期。
这两者之间,有着本质区别。
很多人真正失望的,其实不是裁决,而是法院没有替国会立法
不少人把怒火集中到巴雷特身上,但这实际上反映的是另一种期待:希望最高法院能够直接终结邮寄投票争议。
然而,美国宪法赋予法院的职责,并不是制定法律,而是解释法律。如果国会没有明确规定邮寄选票必须在选举日当天送达,那么法院就很难凭自己的判断创造出这样一条全国统一的新规则。
事实上,这几年美国最高法院一直在强调同一种司法理念。
无论是限制联邦行政机构扩大权力,还是把部分重大政策争议重新交回立法机关,法院越来越倾向于强调:重大公共政策,应由民选代表决定,而不是由法官创造。
这次关于邮寄选票的裁决,同样体现了这种思路。因此这一次的判决,法院实际上是在说:如果美国希望建立全国统一的选举规则,请去找国会,而不是找最高法院。
这反而让《拯救美国法案》变得更加重要
也正因为如此,保守派人士的关注重点迅速转向国会。在他们看来,这次裁决并没有堵死改革之路,反而进一步证明,真正能够改变全国规则的,只能是立法。
因此,《拯救美国法案》再次成为讨论焦点。支持者希望通过立法,在联邦选举中建立更加统一的标准,例如:
要求提供公民身份证明,确认只有美国公民能够参加联邦选举;
- 强化选民身份证制度,提高身份核验标准;
- 将邮寄投票严格限定在海外军人、长期患病、残疾等特殊情况,而非无限扩大适用范围;
- 明确规定邮寄选票必须在法定截止时间内送达,减少长期计票带来的争议;
- 推动更加公开、透明、可审计的计票程序,增强公众对选举结果的信任。
这些改革是否合理,各方仍有不同看法,但有一点已经十分明确:最高法院没有否定国会进行这些改革的权力。
恰恰相反,这次裁决等于再次提醒所有人——如果希望改变规则,就必须通过立法,而不是期待法院代替国会作出政策选择。
美国真正争论的,其实不是五天,而是谁来制定规则
围绕邮寄投票的争论,表面上看是“五天宽限期”是否合理,实际上反映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理念。
支持宽限期的一方认为,邮寄投票能够照顾海外军人、农村地区居民以及部分行动不便的选民,只要选民在选举日前完成投票,运输延误不应剥夺他们的投票权。
另一方则担心,计票时间不断延长,不仅容易引发公众猜疑,也可能削弱选举结果的透明度和社会信任,因此希望建立全国统一、明确且可预期的截止标准。
无论支持哪一种观点,这场争论最终都需要通过民主立法程序解决,而不是依赖法院不断介入。
真正值得关注的,不是巴雷特,而是美国制度正在发生的变化
如果把这次裁决放到近年来美国最高法院的一系列重要判决中观察,就会发现一种越来越明显的趋势。
法院正在不断收缩自己在公共政策中的角色,把越来越多原本希望由司法裁决解决的问题,重新交还给立法机关和选民。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会认同这样的司法理念,但至少说明,美国最高法院越来越强调一个原则:法官负责解释法律,而不是制定法律。
因此,这次判决最大的意义,并不在于密西西比州是否还能继续实行五天宽限期,而在于它再次明确了一个信号:未来美国选举制度如何改革,真正决定方向的,不是最高法院,而是国会。
对于支持加强选举诚信的人来说,与其继续把希望寄托在法院,不如把目光放回立法程序。因为真正能够决定美国未来选举规则的,终究还是那些由选民选出来的立法者。
所以MAGA阵营的支持者大可不必过于失望,美国的宪法精神并没有丧失,就是目前的巨大矛盾也还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其实,这也就是美国对于全世界的吸引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