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

马建:在麻木与觉醒之间

 ——序周远志的长篇小说《浑浊的婉儿河》

作者:马建
独立中文笔会 2026-10-21


在中国社会的精神生态更趋物质化、道德腐败、金钱泛滥之际,周远志没有跟随文人堕落一同滑坡。他以独立思考创作了这部长篇小说,为时代留下一部理想社会与失败制度交织的作品。它让我们看到人的内心与社会交织所产生的冲突与矛盾,也因此证实:文学不仅要紧扣时代,也要与作家自己的人生感悟相一致。

确切地说,《浑浊的婉儿河》就是今天中国善恶不分的缩影:人人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家家彼此防备,构成一种政治恐惧弥漫的社会。这是一部残酷与麻木混合、相互扭曲的长篇小说。作者的创作意图十分明确——国人的善恶与制度密不可分,并描写个体性格生成的前因与后果。书中描写了一位名叫上官婉儿的风尘女子,如何走进“红楼”,又如何走出红尘,最终成为雇凶杀人犯的过程。小说揭露了当代中国社会从基层到高层的腐化与残忍,以及中国人的麻木与冷酷,同时也描写了上官婉儿在痛苦中的觉醒,使这部绝望的长篇小说显露出一线希望。

书中以莫少晟律师在犹豫不决中收取一万元贿赂作为开端,使故事成为善恶势力摇摆的座标。而这个人物恰恰是中国社会的润滑剂,因为善的社会和恶的制度都无法独立存在。因此,正是村干部宁显贵的凶恶逼出了上官婉儿的复仇。

而在政治权力控制之下,个人的觉醒往往也成为一次政治反抗。今天的中国社会,表面看似人人富有:有车有房,甚至有情人;大城市高楼林立,人们只用一台手机就可以搞定生活中吃喝拉撒睡等几乎所有事务。可以说,中国人已经过上了高科技的现代化生活。外国人更是被京剧脸谱、长城、旗袍与女性形象所吸引,把中国理想化为文明的样板。上官婉儿在北京纸醉金迷的生活环境是故事的高潮,在“银河人间”的浮华幻象下,权贵的纸醉金迷彻底撕开了秩序的底裤。那是官商勾结的饕餮盛宴:名酒入喉如水,权力化作筹码,在包间内肆意挥霍。官僚们沉溺于感官的极度膨胀,以金钱豢养青春,将法律与尊严践踏于昂贵的皮鞋之下。这种腐烂不仅是肉体的荒淫,更是手握重权者对民生的集体背弃,在霓虹灯影中,勾勒出一幅极度扭曲、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的权力终局。

但这本书的真实描写,却如同啄木鸟一般敲开树皮,将虫子啄出,使中国现实呈现出扎心的悲痛感。这绝不是种上几盆花草、建起几栋高楼就能消失无踪的中国农民、农民工的精神困境。我们知道,一个靠暴力建立的政权,必然用恐怖来控制社会。而在这样的社会中生存下来的人们,就不得不具备某种麻木的品格。但随之而来的后果是:残酷的统治得以顺利发展并扎根。在伊斯兰国家,女性往往被包裹在黑色或咖啡色的头巾(赫佳布)中生活,受教育、上街都受到限制。相比较而言,中国女性似乎“自由”一些。但中国每年仍有大量女性被拐卖,“铁链女”并非个案,烈女邓玉娇也不是个案,而是在贫困地区反覆出现的现实。对女性的不尊重,与落后国家的意识并无本质差别,因为许多女性受害者背后,往往都有权力在为罪恶撑腰。

在这本书里,我们真切地感到,权贵势力横行乡里、掠夺财富、强占人妻、环境污染、拐卖儿童与野蛮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上官婉儿一步步走向逼良为娼的绝路,这是一种来自制度变异的迫害。我们不仅要看到各级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所带来的经济巨变现实,也要看到这舞台背后基层民众血泪交织的真实处境。不然,我们就无法看到人心向善的努力。

上官婉儿的命运绝非个案。权势集团为了打压个性独立、思想解放、敢于挑战不公不义社会现实的女性,施展了一切肮脏的政治手段。历史进入到21世纪,各地维权女性风起云涌,各地残酷暴力打压手段层出不穷。于是近年来涌现了震惊中外的江西女孩李宜雪“被精神病事件”,网红县委书记陈行甲当政时期的湖北省巴东县,丈夫和大儿子非正常死亡而维权的向贤玲“被寻衅滋事”的判罪事件;湖北黄石市的女孩刘清香“被精神病”事件、湖北汉川市女子刘风兰“被精神病”事件、湖北恩施女子谭小英“被精神病”事件,等等。这些风靡网路平台的不幸事件数也不清,都是上官婉儿的缩影。政治流氓们为了掩盖其罪恶本质,对待人民用尽了流氓手段。在本书里,以上官婉儿为主的女性们与社会、与制度、与官僚们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勇气与斗志。

我认为,作者正是借上官婉儿的故事,让我们看到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阶层重新分化的权力结构。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中国社会发生了人性极度的扭曲。特别是在政治生态原地踏步的同时,经济却高速发展,整个社会变成了一党专制与资本逻辑混合的“八宝粥”。又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一个巨大的“天鹅绒监狱”逐渐封顶。但在这穹顶之下,潜藏着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贪污腐败肆意横行、情感缺失等一系列社会精神危机。科技与人性、家庭与国家,也在不断地撕裂与重组。

而这部《浑浊的婉儿河》的大部分叙述,是以坐台小姐的日记形式呈现。从文学手法来看,这未必是最理想的结构,但却真实贴近了上官婉儿的情感伤疤,使其一步步演化为复仇的心理过程。周远志生活在当代中国。他所面对的,是在市场经济相对成熟条件下,对穷人与富人共同人性处境的探讨。他在既开放又封闭的社会空间中游刃有余地书写,在压抑与表达之间潇洒地进出,将自身的苦难忠实地表达出来。这种独立的文学意识,使现实与虚构结合在一起,也使上官婉儿这一人物更加生动感人。这也说明,中国当代文学正处在一个复杂阶段:既有粗劣之作,也仍然存在旷世经典的文学。在娱乐小说铺天盖地的小资趣味之中,文学尚未完全失语。

周远志其人,我未曾见过,甚至也不知道这名字的真假。但由于同处独立写作者的文人圈子,我看到他不断进出监狱,也不断以文字冲撞现实,使地下文学与流亡文学得以延续。至于其真名或笔名,在这样的语境中已不重要——正如古代经典作者,也需后人考证其真实身份。文学在过去,被视为道德书写;回归正常审美判断,则应当包含同情、悲悯与真诚。从《金瓶梅》中,我们看到个人与社会的相互腐蚀;从狄更斯的小说中,我们看到工业时代城市与人心的演变。文学既是作家的内心表达,也使读者获得真实感受,从而在文明层面产生共鸣。

从《浑浊的婉儿河》这一标题就可以看出:腐败社会必然有一整套制度在守护,缺一不可。从县委政法委书记到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司法局长、派出所长,几乎同流合污。同时,作者又试图从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之中开辟出一条希望之路,这也构成了小说的核心冲突。

这也是周远志在谎言与暴力统治之下仍然坚持写作的信念。他从莫少晟律师,引出更年轻的助手朱可可与经验老道的姜律师、伍腾飞、茅也思,在更高层的权力结构中呼唤良知,呼唤社会正义与道德的回归。这让我看到周远志与上官婉儿共同的绝望:因为故事的结尾虽然令人松一口气,却依然令人不胜悲哀。因为这个看似富裕的新时代,仍然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时代。

2026年3月27日

“C”文明对阵“B”文明—美英自发秩序与欧陆人为秩序的本质分野

 来源:壹家言  2026-10-21

一、导言:"生"而平等——一个字里的两种文明

中文把美国《独立宣言》的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和法国《人权宣言》的 les hommesnaissent et demeurent libres et égaux en droits 都译作"人人生而平等",译法偷换了西方文明内部最深的一道裂缝。

美国“生”是Created,意寓人是被创造的(Created by Creator),权利来自造物主,是超验的、赐予的、不可剥夺的。这是希伯来-基督教传统与英美普通法演进理性的结晶。

法国“生”Born,意寓人是自然出生的(Born/Né),权利来自自然本性(Nature/Raison),是人凭理性自明、靠革命立法确认的。这是卢梭式建构理性主义与欧陆成文法典传统的产物。

这不只是措辞差异。“Created”预设一个高于人的终极权威,人无权废掉它;“Born”把人当作自足起点,理性便可重新设计社会秩序。这也正是哈耶克所辨析的,英美“进化论理性主义/自生自发秩序”(C-文明)与欧陆“建构论唯理主义/人为秩序”(B-文明)的分野。


当然,现在的英国正在一步步偏离保守主义轨道,滑向欧陆进步主义,殊为痛心。

二、C-文明(Created):超验信仰下的消极自由与有限政府

美国国父们说endowed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意思是生命、自由、追求幸福是被赋予的,不是人类发明也不是国家授予,并由此导出:

权利先于国家:政府不创造权利,只消极保护既存权利,违此即丧失合法性。

宪法约束权力而非定义善:美国《权利法案》第一条列言论自由(First Amendment),因为真理已在上帝与自然法中,政府无权替你定什么是"正确思想"。

渐进演进、敬畏传统:普通法依先例缓慢生长,承认人的有限理性,拒斥"从头设计社会"。

这正是哈耶克推崇的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自由是文明演进的产物而非理性建构的结果,任何试图用人为蓝图整体重构社会的企图终将滑向“致命的自负”与强制。

保守主义立场看,美国模式承认人有罪、理性有限,故把信仰(造物主)置于政治之上,用分权制衡锁住权力。这是西方文明最健康的延续形态。


三、B-文明(Born):理性至上的积极自由与全能国家

法国《人权宣言》第一条:“Les hommes naissent et demeurent libres et égauxen droits。”人生而自由平等,且“始终是”(始终是终点平等的许诺)。权利从自然人性推出,由人民主权(即理性公意)通过立法确认,并由此导出:

权利靠国家实现:既然不平等是“旧制度残余”,国家须积极干预,再分配、改造文化、重塑教育,以逼近实质平等。

宪法首项价值是“人的尊严”(德基法第一条)或“平等”(法/意/西/荷/比):德国《基本法》首条“人的尊严不可侵犯”看似崇高,实则将最高价值置于国家法秩序内解释;法国首倡平等先于自由,暗示自由可为实现平等而被压缩。

建构理性主义:卢梭、百科全书派相信人类可用理性清算传统、重绘社会契约。这正是哈耶克警告的建构论唯理主义(Constructivist Rationalism),误以为人可以完全掌握分散于社会的知识并集中设计秩序。

批判视角看,欧陆模式把人拔高为自足理性主体,抽掉超验根基后,“公意”随时可被篡改为“进步精英”的意志,罗伯斯庇尔恐怖、雅各宾道德专政、20世纪各式乌托邦工程皆循此逻辑展开。平等若脱离信仰约束成为首要政治目的,自由必成祭品。这正是右翼(美/英普通法圈)与左翼(欧陆法典圈)分歧的宪法原点。


四、历史后果:同源启蒙,殊途命运

美国路径“C”文明的后果:

革命止步于独立建共和,未搞社会清洗,《宪法》两百年只增27条修正案,靠习惯演进维系稳定

信仰与自由互为支撑:,教会私有、志愿结社发达,公民社会抗衡国家扩张。

欧陆路径“B”文明的后果:

法国大革命从“自由平等”迅即跌入雅各宾恐怖,断头台以公意之名处决异见者,再经多次革命复辟循环,现在正在发生的骚乱就是佐证。

平等压倒自由催生强国家传统,从《拿破仑法典》到福利国家再到布鲁塞尔技术官僚,均相信集中理性可“规划正义”。

当代欧洲“白左”进步主义与去基督教化,恰是“B”文明逻辑的晚期症候。抽掉Created的超验锚点后,“人权”只剩空洞理性宣称,对伊斯兰激进主义无力同化,怕冒犯“多元”,对本国传统基督徒反而打压,恐被视作排他。这正是前文所述欧洲内裂的思想根源。

五、结论:为什么“Created”比“Born”更值得保守

Born说人是自然偶然,理性可重造世界,这是现代理性主义的骄傲,也是其狂妄。Created说人之上还有上帝,权利非人造不可废,因此掌权者须被怀疑、传统须被尊重、自由须在有限政府中守护,这是英美保守主义对西方文明最忠实的承继。

今日欧美政治撕裂,美国保守派坚守Created(信仰、家庭、边界、言论自由),欧陆建制拥抱Born衍生的进步主义(平等工程、去基督化、全球治理),追根溯源,不过是两个拉丁词的距离,Creator vs Naissance。丢掉Created,西方将失去其超验灵魂,沦为由“B”文明理性官僚管理的、无根的后现代废墟。

源于我的为意识认知:对施化《21世纪的“法国大革命”》一文的简评

 2026-10-20  一个人的公知论坛的博客


读完施化《21世纪的“法国大革命”》,我理解我为什么欣赏它。

这篇文章有鲜明的现场感:遭到洗劫的商店、被打伤的餐馆老板娘、燃烧的市政厅、街头挥舞的红旗、不同身份的抗议者与破坏者。这些具体的人物和事件,使它避免了脱离现实的宏大叙事。

但也触动了我的为意识认知(不是唯意识认知)生成的稍有不同的认知判断:

这是一篇叙事很有冲击力、政治判断非常鲜明,虽然在因果分析上存在明显跳跃的文章。这也是一篇叙事性短文本案例就应有的样子。因为作者就是想,也不可能在一口气可以读完的短小精悍的文章中,做详细的因果链条分析。

我发现,它与之前我刚完成的《从抗议到暴动:理想主义的扩张与滑落路径》一文,构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对照。

施化试图找出法国暴动背后的政治力量,并追究这些力量的历史和意识形态根源。我则试图解释:为什么任何一种追求自由、平等和正义的理想主义,都可能在特定条件下由制度改革的推动力,转变为破坏权利的公共服务支撑系统的力量。

这两种分析可以相互补充,也是人类层出不穷的为意识认知世界本来就应有的样子:一种为意识认知侧重寻找应该为暴力负责的政治主体,另一种为意识认知侧重解释社会冲突为什么会发生高烈度转化。两者不但可以并行不悖,还可以互相合流,构成公共知识(简称公知)的一部分,虽然也许是极小的,不起眼一部分。

下面,我想先从文章最值得肯定、也最值得讨论的地方谈起。


一、法国暴动是真实的,但基于为意识认知,细节和对于细节的认知是可以多元的


10月17日法国大规模示威及随后发生的暴力事件,确有可靠报道。路透社报道的早期数字包括超过1200人被捕、150多名警员受伤;截至10月18日,被捕人数已接近2400人。利摩日市政厅遭纵火、屋顶和钟楼部分坍塌,也得到当地政府和法国媒体证实。

TOPSHOT-FRANCE-POLITICS-SOCIAL-DEMO

FRANCE-PARIS-PROTEST-POLICE-FIRE

FRANCE-SOCIAL-DEMO


但施化文章还包含一些非常具体的指控,例如12岁少年带领女孩洗劫餐馆、老板娘被打晕后整栋楼遭纵火,1500家零售商严重受损,以及50个组织中35个由成年政治团体操控等。

这些叙述还需要逐一找到独立来源。我们不能因为整场暴动确实发生,就自动认定每一个生动的故事都是可靠。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世界报》报道,这场事件的影像传播还伴随着AI生成的虚假图片和不同政治阵营选择性传播影像的问题。当然这也是人类众多为意识认知本来就有的样子。

这恰好涉及我所重视的“为意识存在”的多元公共认知状态:真实事件进入公共认知之后,会经过选择、剪辑、解释和再传播,形成不同的政治叙事。


二、我最欣赏的是:施化看到了经济诉求背后的政治认知


施化写道:

我认为这次暴动的起因,政治因素大于经济因素。

这个判断值得认真讨论。

经济困难并不会自动产生暴力革命。

同样面对住房昂贵、教育资源不足、社会福利缩减,不同国家、不同群体的反应可能完全不同。

有人认为应该增加财政支出,有人主张削减政府规模,有人希望通过选举更换政府,也有人可能认为整个政治制度已经失去了合法性。

为什么同样的经济问题,会产生如此不同的政治行动?

按照我们长期讨论的“为意识存在”认知结构,经济困难只有进入人的意识,被解释为某种政治问题、权利问题或正义问题之后,才会产生相应的政治行动。但为意识的认知结果是多元的,政治诉求的行动也是多元的。这又是为意识认知应有的样子。

人们的为意识认知不只是对客观经济状况作出反应,也是在对自己所理解的经济状况及其人权自由正义含义作出反应。

从这一点说,施化强调政治和意识形态因素,确实具有合理性。

而且,我找到了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实证据。

法国《世界报》10月19日采访参加抗议的年轻人时,发现一些人虽然不赞同暴力,却认为示威者的暴力破坏财产行为,是对他们所认定的制度性暴力的回应。

这说明什么?

它说明,一旦人们把现实生活中的不满解释为制度对自己的不公正,就可能进一步把暴力破坏财产理解为某种正义行动。这也是法国大革命的一个理由,这也是法国大革命期间,一些革命行动者曾经用来正当化政治暴力的一个认知逻辑。

这里出现的已经不只是经济诉求,而是正义认知对行动方式的定义。

这正好可以为我的文章中的“理想主义滑落机制”提供一个具体的分析案例。

但这只能说明某种正当化认知确实存在,不能据此判断它代表所有抗议者。

 

三、施化最大的理论跳跃:是从极左派参与,推导出共产主义是暴动的根本原因


我以为,施化文章最有争议的,并不是批评共产主义或极左派。

问题在于,他把几个需要分别证明的命题连成了一条看似完整的因果链:

法国发生严重暴动,极左组织参与其中,一些人挥舞共产主义旗帜,因此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构成暴动的主要根源,甚至存在跨国协调的“红绿联盟”。

这条因果链中的不同环节,证据强度相差很大。

法国政府确实指责极左激进分子参与暴力;但有关警务和社会运动的研究者也指出,激进组织的规模及组织程度,可能不足以解释如此广泛的暴力,趁乱抢掠者与不同类型的抗议者也必须区分。正如任何革命,包括法国革命的动机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众多动机的合流,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法国革命的制度革命的历史意义。

至于施化所说的“50个组织”“同一个金主”“跨国红绿生态系统”,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找到能够独立证实,存在针对这次法国暴动的完整组织和资金链证据。

当然,没有找到证据,不足以把它们作为已经查明的事实,也不足以证明其不存在。

尤其不能从示威者使用巴勒斯坦围巾,直接推导出他们属于伊斯兰极端主义组织。

伊斯兰政治符号可以表达政治认同和动员力,但政治认同政治认同和动员力不等于组织隶属,组织隶属也不等于对暴力行动的直接指挥。也可以是来自公共认知和观念的影响力。

施化在这里把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关联,提升成了尚未充分证明的组织因果关系。

这是我认为文章最薄弱的地方。


四、把法国大革命、共产主义和今天的暴动连接起来,很有冲击力,但历史解释过于单线


施化认为,要防止法国未来继续出现严重暴动,就必须彻底清算法国大革命和共产主义。

这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却不足以成为完整的历史解释。

法国大革命确实经历了革命恐怖、政治清洗、暴力冲突,以及后来的拿破仑帝国。

但是,它也改变了法国的等级特权制度、政治合法性观念和现代公民身份结构。

把法国大革命仅仅理解为一群野心家制造的暴力灾难,无法解释它为什么会对后来的欧洲政治制度、法律平等观念和现代民族国家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

同样,法国当代的激进左翼与历史上的雅各宾主义、马克思主义以及一般社会民主主义,也不能不加区分地归为同一个政治现象。

这里呈现出更深刻的问题:

为什么一种历史上曾经推动自由与平等的革命理想,可能在另一个历史条件下成为政治暴力的正当化资源?

这并不需要先证明法国大革命整体是善是恶。

只需要承认:同一种理想主义叙事,在不同社会条件、权力结构和行动组织之中,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现实结果。

这比简单要求清算某一种历史意识形态,具有更大的解释空间。


五、人权自由正义“支撑系统”的缺位


施化说,法国人反对把退休年龄从62岁提高到64岁,而美国的正常退休年龄是67岁,所以法国人的抗议似乎缺少足够理由。

这个比较很有修辞力量,却不能单凭两个退休年龄判断制度是否公平。

因为退休制度需要比较缴费年限、养老金替代率、就业结构、寿命、财政可持续性和社会保障安排。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退休年龄也有出生年份差异。

法国人抗议退休政策,可能既包含现实经济利益,也包含关于既有社会契约的认知。

政府则可能认为,如果不改革养老金制度,未来财政和代际负担将难以维持。

这恰好呈现了想象的理想主义的一个潜在危机:

当一个群体的为意识认知认为,自己已经取得的正当权利不可剥夺,与国家认为必须延长退休年龄,以维护国家支撑系统可持续的承载能力的认知,发生了结构性冲突。

施化看到了抗议者可能具有不合理的要求,却较少分析国家为什么不能满足这些要求,以及不同群体怎样承担制度调整的成本,那负担最重的弱势群体又会产生什么样的认知。

这里需要的不是进一步谴责某种政治思想,而是深入研究支撑系统的财政条件、不同群体利益分配和承受能力,以及制度纠错机制如何。

也正是这个地方,我认为我刚刚完成的文章,能够提供另外一种增量解释。


六、两篇文章放在一起,最有意思的地方是什么?


我认为,可以这样概括:

比较维度

                                         施化的文章

                                                我的文章

观察起点        法国骚乱及其参与者      抗议如何可能滑向暴力

主要问题        谁在利用社会不满?              为什么正义诉求可能损害权利支撑系

解释重点                极左意识形态、政治组织、  认知扩张、制度承载、绝对正义与纠错机制

                                               革命传统


主要危险          激进组织推动社会暴力                                     理想主义绝对化与制度适配失败


出路              清算激进意识形态                                                       维持制度边界与低烈度纠错能力


我想特别强调的一个区别:

施化认为:法国社会最大的危险是对共产主义和极左主义过于宽容。

我据此试图做出的进一步判断则是:法国社会在理想主义的强大压力下,法国的人权自由正义过于宽松,而法国的社会支撑系统无法承受。

一种理想主义是否危险,不仅取决于它宣称的价值,更取决于它是否把有限的为意识认知绝对化,是否拥有强制他人服从的权力,以及社会是否具有约束和纠正这种权力的能力。

这意味着,极左主义可能发生理想主义滑落,极右翼民族主义同样可能。

以理想主义的普遍人权否定有边界,可执行民权的人,可能陷入绝对正义的陷阱,主张国家安全和民族生存的人,也可能陷入同样的陷阱。

甚至以反对极端主义为使命的政治运动,如果确信自己掌握唯一正确的历史真理,也可能逐渐走向不可反驳、不可纠错的权力结构。

这不是用两边都有问题来回避评价,而是试图找到不同政治力量可能共同具有的,绝对性陷阱机制。


七、我从施化的文章中,发现一个值得我们继续深化的命题


关于“没有宏大叙事,但有血有肉”的认知。

我认为,施化的文章确实在叙事层面呈现了具体人物、具体财产损失和具体政治冲突。不过,在解释层面,它其实也具有很强的宏大叙事:把法国大革命、共产主义、左派政治、穆斯林移民和当代欧洲暴动连接成一条历史因果链。

也许我们应该区分

有血有肉的叙事,可以使文章生动;可靠的因果机制,才能使文章具有解释力。

两者并不冲突,也可以并行,但没必要相互取代。

我尤其注意到施化描写普通商店遭到抢掠的那些段落。

法国零售业联合会负责人最初估计约1500家商铺受到影响、损失达数亿欧元;截至10月20日,政府统计的受影响商铺数量已经达到约3000家。

这些数字背后,是商人的财产、员工的就业、消费者的生活,以及公共财政需要承担的恢复成本。

这些商店也是国家税收的来源,也就是我所说的民权、自由与正义的可执行的支撑系统的一部分。

一个要求改善生活的抗议运动,如果被暴力者利用,反而破坏了普通人维持生活的经济和公共服务条件,就出现了理想主义诉求与现实生存条件之间的逆向互动。

而政府如果因此无限扩大警察权力、实行缺乏个别化法律依据的大规模逮捕,削弱和平抗议和法律救济,同样可能造成支撑系统的损害。

两种相反的政治行动,都可能在声称保护正义的时候,损害正义赖以实现的现实条件。

这恰恰是我认为施化的文章没有充分展开、却最有思想潜力的地方。

最后,我想谈谈我的进一步判断。

我认为施化的文章“呈现了不同国家和民族在民权与人权上的冲突”。

我认同这个观察方向,但现在我会再加一个维度:它还呈现了同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政治群体对于谁有权要求什么、谁应当承担成本、以及怎样行动才算正义的认知冲突。

不同国籍、身份、阶级与政治信念的人,可能各自认为自己正在捍卫权利。

但他们的为意识权利认知并不一致,而现实支撑系统又不可能无限满足相互冲突的要求。

由此,我想提出一个可以继续讨论的新问题:

一个自由社会最大的危险,究竟是社会成员对自由、平等与正义存在深刻为意识认知分歧,还是这些分歧逐渐失去了可以被共同接受的裁决规则和低烈度纠错机制?

我更倾向于后者。

因为自由社会不可能消灭不同的为意识正义认知。它能够争取实现的,是让不同的为意识正义认知在共同的制度支撑系统之内竞争、妥协和调整,而不必每一次都演变成高烈度的生存冲突。

这是施化笔下的法国骚乱,以及我所谈论的理想主义扩张与滑落,可以放在一起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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