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

获刑3年的著名艺术家⾼兟的一审判决书全文(附相关报道)

维权网  2026-8-25



河 北 省 三 河 市 ⼈ ⺠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 0 2 5 ) 冀 1 0 8 2 刑 初 2 9 6 号
公 诉 机 关 河 北 省 三 河 市 ⼈ ⺠ 检 察 院 。

被 告 ⼈ ⾼兟 , 男 , 汉 族 , 1 9 5 6 年 5 ⽉ 1 0 ⽇ 出 ⽣ 于 ⼭ 东 省 济南 市 , 公 ⺠ 身 份 号 码 3 7 0 1 0 5 1 9 5 6 0 5 1 0 2 1 1 9 , 中 专 ⽂ 化 , 济 南 市 美术 馆 ( 济 南 画 院 ) 退 休 ⼈ 员 , 户 籍 所 在 地 ⼭ 东 省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千佛 ⼭ ⻄ 路 2 号 , 捕 前 住 址 三 河 市 燕 郊 开 发 区 百 世 ⾦ ⾕ 燕 郊 国 际 产业 基 地 ( 以 下 统 称 百 世 ⾦ ⾕ ⼯ 业 园 ) 7 A 。 2 0 2 4 年 8 ⽉ 2 6 ⽇ 因 涉嫌 犯 侵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 、 荣 誉 罪 被 三 河 市 公 安 局 刑 事 拘 留 , 同 年
9 ⽉ 2 9 ⽇ 被 逮 捕 。 现 羁 押 于 三 河 市 看 守 所 。
辩 护 ⼈ 莫 少 平 , 北 京 莫 少 平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辩 护 ⼈ ⻢ 纲 权 , 北 京 莫 少 平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河 北 省 三 河 市 ⼈ ⺠ 检 察 院 以 三 检 刑 诉 ( 2 0 2 5 ) 2 1 号 起 诉 书 指控 被 告 ⼈ ⾼ 犯 侵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 罪 , 于 2 0 2 5 年 6 ⽉ 1 0 ⽇ 向 本院 提 起 公 诉 。 本 院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 适 ⽤ 普 通 程 序 , 于 2 0 2 6 年 3⽉ 2 4 ⽇ 召 开 庭 前 会 议 。 因 本 案 涉 及 个 ⼈ 隐 私 , 于 同 年 3 ⽉ 3 0 ⽇不 公 开 开 庭 进 ⾏ 了 审 理 。 三 河 市 ⼈ ⺠ 检 察 院 指 派 检 察 官 李 ⼀ 出 庭⽀ 持 公 诉 , 被 告 ⼈ ⾼ 兟及 其 辩 护 ⼈ 莫 少 平 、 ⻢ 纲 权 到 庭 参 加 诉 讼 。
本 案 经 廊 坊 市 中 级 ⼈ ⺠ 法 院 批 准 、 最 ⾼ ⼈ ⺠ 法 院 批 准 , 延 ⻓ 了 审理 期 限 。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河 北 省 三 河 市 ⼈ ⺠ 检 察 院 指 控 , 2 0 0 5 年 ⾄ 2 0 0 9 年 间 , 被 告⼈ ⾼ 兟 因 对 前 国 家 领 导 ⼈ ⼼ 怀 怨 恨 , 遂 伙 同 他 ⼈ , 在 北 京 市 7 9 8艺 术 区 ⼯ 作 室 内 , 恶 意 制 作 ⼤ 量 歪 曲 、 丑 化 前 国 家 领 导 ⼈ 英 雄 形象 的 雕 塑 , 并 以 “ ⾼ ⽒ 兄 弟 ” 的 名 义 运 往 境 外 展 出 、 接 受 采 访 报道 。 此 后 , ⾼ 兟 将 上 述 雕 塑 陆 续 搬 运 ⾄ 三 河 市 燕 郊 开 发 区 百 世 ⾦⾕ ⼯ 业 园 7 A ⼚ 房 存 放 。
2 0 1 3 年 ⾄ 2 0 2 4 年 , 被 告 ⼈ ⾼兟 除 伙 同 他 ⼈ 将 含 有 上 述 雕 塑内 容 的 图 ⽂ 信 息 上 传 ⾄ X 平 台 进 ⾏ ⽹ 络 传 播 外 , 还 授 权 他 ⼈ 将 雕塑 图 ⽚ 作 为 书 籍 封 ⾯ 使 ⽤ , 并 参 加 相 关 颁 奖 仪 式 。 ⾄ 今 , 相 关 信息 仍 在 ⽹ 络 上 被 ⼤ 量 转 载 、 传 播 , 严 重 害 了 前 国 家 领 导 ⼈ 的 名誉 , 损 害 了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公 诉 机 关 就 起 诉 指 控 的 上 述 事 实 向 法 庭 宣 读 、 出 示 了 相 关 书证 、 证 ⼈ 证 ⾔ 、 被 告 ⼈ 供 述 等 证 据 , 认 为 被 告 ⼈ ⾼兟 通 过 制 作 歪曲 、 丑 化 前 国 家 领 导 ⼈ 雕 塑 并 加 以 传 播 的 ⽅ 式 害 英 雄 名 誉 , 损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情 节 严 重 , 性 质 特 别 恶 劣 , 其 ⾏ 为 触 犯 了 《 中华 ⼈ ⺠ 共 和 国 刑 法 》 第 ⼆ 百 九 ⼗ 九 条 之 ⼀ 的 规 定 , 应 当 以 侵 害 英雄 烈 ⼠ 名 誉 罪 追 究 其 刑 事 责 任 , 建 议 对 被 告 ⼈ ⾼ 兟判 处 有 期 徒 刑三 年 。
被 告 ⼈ ⾼ 兟 对 起 诉 指 控 的 犯 罪 事 实 和 罪 名 均 予 以 否 认 , 辩 称涉 案 雕 塑 原 型 并 ⾮ 前 国 家 领 导 ⼈ , 涉 案 雕 塑 没 有 歪 曲 、 丑 化 现 象 ;其 制 作 涉 案 雕 塑 原 因 并 ⾮ ⼼ 怀 怨 恨 ; 其 未 授 权 他 ⼈ 使 ⽤ 涉 案 雕 塑图 ⽚ 作 为 书 籍 封 ⾯ , 亦 未 将 含 有 涉 案 雕 塑 内 容 的 图 ⽂ 信 息 上 传 ⾄X 平 台 , 其 ⾏ 为 不 构 成 侵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 罪 。
被 告 ⼈ ⾼兟 的 辩 护 ⼈ 提 出 如 下 辩 护 意 ⻅ :
1 . 起 诉 指 控 的 部 分事 实 不 清 、 证 据 不 ⾜ 。
起 诉 指 控 涉 案 雕 塑 的 数 量 不 清 ; 认 定 被 告⼈ ⾼ 兟 将 含 有 涉 案 雕 塑 内 容 的 图 ⽂ 上 传 到 X 平 台 进 ⾏ ⽹ 络 传 播 ,授 权 他 ⼈ 将 涉 案 雕 塑 图 ⽚ 作 为 书 籍 封 ⾯ 使 ⽤ 的 证 据 不 ⾜ ; 认 定 涉案 雕 塑 歪 曲 、 丑 化 前 国 家 领 导 ⼈ 英 雄 形 象 及 损 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的证 据 不 ⾜ ; 指 控 歪 曲 、 丑 化 前 国 家 领 导 ⼈ 英 雄 形 象 缺 乏 客 观 的 艺术 评 定 依 据 , 被 告 ⼈ ⾼ 兟供 述 其 创 作 的 涉 案 雕 塑 并 不 特 指 前 国 家领 导 ⼈ ; 公 安 机 关 通 过 远 程 勘 验 取 得 的 电 ⼦ 数 据 不 具 有 合 法 性 ,不 能 作 为 证 据 使 ⽤ 。
2 . 本 案 法 律 适 ⽤ 错 误 。
被 告 ⼈ ⾼ 兟创 作 涉 案雕 塑 的 ⾏ 为 发 ⽣ 在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 、 荣 誉 罪 罪 名 增 设 之 前 , 即使 构 成 犯 罪 , 该 ⾏ 为 已 超 过 刑 法 追 诉 时 效 , 且 存 放 涉 案 雕 塑 的 ⾏为 发 ⽣ 在 犯 罪 既 遂 之 后 , 不 是 犯 罪 ⾏ 为 的 继 续 ; 被 告 ⼈ ⾼ 兟 享 有⽂ 学 艺 术 创 作 ⾃ 由 的 宪 法 性 权 利 , 不 应 认 定 为 犯 罪 ; 公 诉 机 关 将
涉 案 雕 塑 歪 曲 、 丑 化 前 国 家 领 导 ⼈ 指 控 为 法 律 规 定 的 以 其 他 ⽅ 式侵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 没 有 明 确 的 法 律 依 据 ; 涉 案 雕 塑 仅 在 境 外 ⽹ 络中 传 播 , 境 外 ⽹ 络 信 息 未 传 导 ⾄ 国 内 , 对 现 实 社 会 未 产 ⽣ 法 益 侵害 , 涉 案 雕 塑 的 影 响 仅 限 ⼩ 范 围 艺 术 圈 , 不 具 有 刑 事 危 害 性 , 不应 认 定 为 犯 罪 。
3 . 被 告 ⼈ ⾼ 兟 的 ⾏ 为 未 达 到 法 律 规 定 的 情 节 严 重标 准 。 公 诉 机 关 的 量 刑 建 议 不 当 。
经 审 理 查 明 , 2 0 0 5 年 ⾄ 2 0 0 9 年 间 , 被 告 ⼈ ⾼ 兟为 泄 私 愤 ,在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酒 仙 桥 路 4 号 7 9 8 艺 术 区 ⼯ 作 室 内 , 伙 同 他 ⼈ 以突 出 ⽑ 泽 东 主 席 的 显 著 特 征 , 刻 意 丑 化 其 形 象 的 ⽅ 式 , 制 作 了 名为 “ 忏 悔 ” 等 三 个 系 列 的 雕 塑 。 2 0 1 0 年 ⾄ 2 0 1 3 年 间 , ⾼兟 通 过分 解 运 输 出 境 或 境 外 复 制 等 ⽅ 式 在 境 外 展 出 上 述 雕 塑 。 2 0 1 3 年 ⾄2 0 2 4 年 间 , ⾼ 兟 伙 同 他 ⼈ 使 ⽤ 其 境 外 X ( 原 T w i t t e r ) 平 台 账 号持 续 宣 传 含 有 上 述 雕 塑 内 容 的 图 ⽂ 信 息 。 2 0 2 3 年 ⾄ 2 0 2 4 年 间 ,⾼ 兟 授 权 他 ⼈ 将 雕 塑 图 ⽚ 作 为 书 籍 封 ⾯ 使 ⽤ , 并 参 加 相 关 颁 奖 仪式 。 ⾄ 今 , 涉 案 雕 塑 图 ⽂ 信 息 仍 在 互 联 ⽹ 中 扩 散 ,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严 重 侵 害 了 ⽑ 泽 东 主 席 的 名 誉 , 损 害 了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2 0 2 0 年 ,⾼ 兟陆 续 将 上 述 雕 塑 运 送 ⾄ 三 河 市 燕 郊 开 发 区 百 世 ⾦ ⾕ ⼯ 业 园7 A ⼚ 房 内 存 放 。 2 0 2 4 年 8 ⽉ 2 6 ⽇ , 三 河 市 公 安 局 ⺠ 警 在 该 处 将⾼ 兟 抓 获 归 案 。
上 述 事 实 , 有 经 庭 审 举 证 、 质 证 , 本 院 予 以 确 认 的 下 列 证 据证 实 :
1 . 证 ⼈ 证 ⾔
( 1 ) 证 ⼈ 赵 雅 良 ( ⾼兟前 妻 ) 的 证 ⾔ 证 明 , 涉 案 雕 塑 为 ⾼兟和 ⾼ 强 共 同 创 作 , 燕 郊 开 发 区 百 世 ⾦ ⾕ ⼯ 业 园 7 A 是 ⾼ 强 和 ⾼兟共 同 出 资 购 买 , ⾼ 兟 在 境 外 参 加 过 宴 会 并 发 ⾔ 。
( 2 ) 证 ⼈ ⾼ ⾟ ( ⾼兟三 哥 ) 、 ⾼ 安 ( ⾼兟⼆ 哥 ) 的 证 ⾔ 证明 , ⾼ 兟 制 作 涉 案 雕 塑 的 原 因 及 ⾼ 兟 的 ⼯ 作 经 历 。
2 . ⾼ 兟个 ⼈ ⼈ 事 档 案 、 济 南 市 美 术 馆 ( 济 南 画 院 ) 出 具 的 证明 、 关 于 ⾼ 兟退 休 ⼯ 资 发 放 的 情 况 说 明 、 ⾼兟银 ⾏ 卡 流 ⽔ 证 明 ,⾼兟为 济 南 市 美 术 馆 ( 济 南 画 院 ) 退 休 ⼈ 员 , ⾼ 兟的 家 庭 情 况 及⼯ 作 经 历 , ⾼ 兟前 往 境 外 参 展 情 况 。
3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酒 仙 桥 路 4 号 院 内 房 屋 租 赁 材 料 、 关 于 购 买百 世 ⾦ ⾕ ⼯ 业 园 7 A 的 情 况 说 明 、 百 世 ⾦ ⾕ ⼯ 业 园 7 A ⼚ 房 合 同 及相 关 材 料 、 三 河 市 锐 艺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相 关 材 料 、 内 资 企 业 登 记 表 、百 世 ⾦ ⾕ ⼯ 业 园 7 A ⽅ 位 示 意 图 、 现 场 照 ⽚ 证 明 , ⾼兟租 赁 北 京市 朝 阳 区 酒 仙 桥 路 4 号 7 9 8 艺 术 区 ⼯ 作 室 的 情 况 , ⾼兟及 其 弟 弟⾼ 强 共 同 缴 纳 百 世 ⾦ ⾕ ⼯ 业 园 7 A 购 房 款 , 并 以 此 地 为 住 所 地 注册 成 ⽴ 三 河 市 锐 艺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以 及 在 此 处 存 放 涉 案 雕 塑 的 情况 。
4 . 三 河 市 公 安 局 搜 查 证 、 搜 查 笔 录 、 扣 押 决 定 书 、 扣 押 清 单 、扣 押 物 品 照 ⽚ 、 查 封 决 定 书 、 查 封 清 单 、 情 况 说 明 证 明 , 三 河 市公 安 局 对 三 河 市 燕 郊 开 发 区 百 世 ⾦ ⾕ ⼯ 业 园 7 A 、 ⼭ 东 省 济 南 市 历下 区 经 ⼗ ⼀ 路 2 8 号 1 号 楼 3 单 元 1 0 1 号 进 ⾏ 搜 查 , 并 依 法 扣 押涉 案 雕 塑 、 含 有 涉 案 雕 塑 图 ⽚ 的 书 籍 等 物 品 。
5 . 电 ⼦ 数 据 现 场 提 取 笔 录 、 电 ⼦ 数 据 固 定 清 单 、 远 程 固 定 证据 截 图 和 三 河 市 公 安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 络 远 程 提 取 固 定 证 据 的 情况 说 明 、 关 于 补 充 侦 查 互 联 ⽹ 电 ⼦ 数 据 远 程 提 取 的 情 况 说 明 等 证明 , X 平 台 中 涉 案 雕 塑 图 ⽂ 信 息 的 浏 览 情 况 , ⾼兟涉 案 账 号 发 布的 图 ⽂ 信 息 的 浏 览 情 况 , 涉 案 雕 塑 图 ⽚ 在 境 外 ⽹ 络 传 播 情 况 , 涉案 雕 塑 在 境 外 展 览 情 况 , 相 关 书 籍 使 ⽤ 涉 案 雕 塑 图 ⽚ 的 情 况 。
6 . ⾼兟参 加 颁 奖 仪 式 视 频 证 明 , 2 0 2 4 年 2 ⽉ , ⾼兟在 境 外 出席 涉 案 雕 塑 图 ⽚ 颁 奖 仪 式 及 领 奖 并 发 表 获 奖 感 ⾔ 的 过 程 。
7 . ⾼ 兟的 出 ⼊ 境 记 录 证 明 , 2 0 0 6 年 4 ⽉ 2 5 ⽇ ⾄ 2 0 2 4 年 6⽉ 6 ⽇ 期 间 ⾼ 兟 出 ⼊ 境 情 况 , 印 证 了 ⾼ 兟 参 加 展 览 的 情 况 。
8 . 鉴 定 聘 请 书 、 廊 坊 市 公 安 局 物 证 鉴 定 所 电 ⼦ 物 证 检 验 报告 、 鉴 定 意 ⻅ 通 知 书 、 ⼿ 机 固 证 截 图 、 三 河 市 公 安 局 出 具 的 关 于随 案 移 交 光 盘 、 硬 盘 存 储 内 容 的 情 况 说 明 证 明 , ⾼兟 的 移 动 硬 盘 、光 盘 等 存 储 设 备 中 提 取 出 涉 案 雕 塑 图 ⽚ ; ⾼ 兟⼿ 机 中 提 取 出 其 与荣 伟 的 聊 天 记 录 印 证 了 ⾼ 兟授 权 他 ⼈ 将 涉 案 雕 塑 图 ⽚ 作 为 书 籍封 ⾯ 使 ⽤ , 参 加 涉 案 雕 塑 图 ⽚ 颁 奖 仪 式 的 事 实 。
9 . 北 京 抖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回 函 、 北 京 微 梦 创 科 ⽹ 络 技 术 有 限公 司 关 于 “ ⾼ 兟侵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 、 荣 誉 ” 案 说 明 函 复 、 ⾼兟抖⾳ 和 ⼩ 红 书 平 台 账 户 信 息 、 三 河 市 公 安 局 出 具 的 情 况 说 明 证 明 ,⾼兟 的 抖 ⾳ 和 ⼩ 红 书 平 台 账 号 注 册 ⼿ 机 号 为 ⾼ 兟使 ⽤ 的 ⼿ 机 号 ,抖 ⾳ 平 台 账 号 与 X 平 台 涉 案 账 号 发 布 的 部 分 图 ⽚ ⼀ 致 。
1 0 . 受 案 登 记 表 、 ⽴ 案 决 定 书 证 明 , 2 0 2 4 年 8 ⽉ 1 7 ⽇ , 三 河市 公 安 局 接 到 移 送 案 件 线 索 , 当 ⽇ 对 ⾼兟 以 涉 嫌 犯 害 英 雄 烈 ⼠名 誉 、 荣 誉 罪 刑 事 ⽴ 案 。
1 1 . 抓 获 经 过 证 明 , 2 0 2 4 年 8 ⽉ 2 6 ⽇ , 三 河 市 公 安 局 ⺠ 警 在三 河 市 燕 郊 开 发 区 百 世 ⾦ ⾕ ⼯ 业 园 7 A 将 ⾼ 兟 抓 获 归 案 。
1 2 . 违 法 犯 罪 记 录 查 询 情 况 说 明 证 明 , ⾼ 兟 ⽆ 犯 罪 前 科 。
1 3 . 全 国 ⼈ ⼝ 基 本 信 息 、 户 籍 信 息 证 明 , ⾼ 兟 身 份 情 况 。
1 4 . 被 告 ⼈ ⾼ 在 侦 查 阶 段 供 述 了 其 家 庭 情 况 、 制 作 涉 案 雕塑 的 过 程 , 确 认 涉 案 雕 塑 原 型 系 某 特 型 演 员 扮 演 的 ⼈ , 以 及 涉 案雕 塑 在 境 外 参 加 展 览 、 其 接 受 媒 体 采 访 、 使 ⽤ X 平 台 账 号 的 情 况 。
辨 认 笔 录 、 指 认 照 ⽚ 证 明 , ⾼兟对 涉 案 雕 塑 进 ⾏ 指 认 。
被 告 ⼈ ⾼ 兟 的 辩 护 ⼈ 当 庭 出 示 了 下 列 证 据 材 料 :
1 . 荣 伟 的 书 ⾯ 证 明 、 海 ⽛ 认 证 书 、 中 ⽂ 翻 译 及 邮 寄 快 递 信 封 。拟 证 明 ⾼ 兟没 有 授 权 他 ⼈ 使 ⽤ 涉 案 雕 塑 图 ⽚ 作 为 书 籍 封 ⾯ 。
2 . 岛 ⼦ 等 ⼈ 出 具 的 书 ⾯ 意 ⻅ 、 朱 其 出 具 的 书 ⾯ 意 ⻅ 、 刘 澎 出具 的 书 ⾯ 意 ⻅ 及 邮 寄 快 递 信 封 。 拟 证 明 从 艺 术 家 专 业 ⻆ 度 看 , 涉案 雕 塑 没 有 歪 曲 、 丑 化 前 国 家 领 导 ⼈ 。
3 . ⾼ 强 在 X 平 台 中 发 布 的 声 明 、 电 ⼦ 数 据 远 程 提 取 笔 录 。 拟证 明 ⾼ 兟 并 未 在 X 平 台 中 传 播 含 有 涉 案 雕 塑 内 容 的 图 ⽂ 信 息 。
经 查 , 辩 护 ⼈ 提 供 荣 伟 的 书 ⾯ 证 明 , 与 在 案 其 他 证 据 相 ⽭ 盾 ,且 内 容 的 客 观 性 、 真 实 性 难 以 查 证 ; 岛 ⼦ 、 刘 澎 、 朱 其 等 ⼈ 出 具的 书 ⾯ 材 料 系 评 论 性 内 容 , 且 不 符 合 刑 事 诉 讼 法 规 定 的 证 据 形式 ; ⾼ 强 在 X 平 台 中 发 布 的 声 明 , 与 本 案 电 ⼦ 数 据 、 鉴 定 意 ⻅ 等证 据 相 ⽭ 盾 , 且 ⽆ 法 核 实 。 故 对 辩 护 ⼈ 提 交 的 上 述 证 据 依 法 不 予采 信 。
针 对 被 告 ⼈ ⾼ 兟 及 其 辩 护 ⼈ 提 出 的 辩 解 、 辩 护 意 ⻅ , 根 据 庭审 查 明 的 事 实 和 证 据 ,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 本 院 综 合 评 判 如 下 :
1 . 关 于 涉 案 雕 塑 是 否 歪 曲 、 丑 化 ⽑ 泽 东 主 席 形 象 以 及 数 量 问题经 查 , 根 据 扣 押 物 品 照 ⽚ 、 指 认 照 ⽚ , 涉 案 雕 塑 外 观 、 形 态具 有 ⽑ 泽 东 主 席 的 形 象 元 素 和 显 著 特 征 , ⾜ 以 根 据 涉 案 雕 塑 识别 、 指 向 ⽑ 泽 东 主 席 ; 根 据 被 告 ⼈ ⾼ 供 述 、 证 ⼈ ⾼ ⾟ 、 ⾼ 安 的证 ⾔ 、 涉 案 雕 塑 在 境 外 展 览 时 摆 放 位 置 照 ⽚ 、 以 雕 塑 照 ⽚ 为 封 ⾯的 书 籍 主 题 以 及 ⾼ 参 加 颁 奖 仪 式 的 获 奖 感 ⾔ 等 证 据 , ⾜ 以 证 实涉 案 雕 塑 严 重 歪 曲 、 丑 化 ⽑ 泽 东 主 席 形 象 , ⾼ 兟 所 提 雕 塑 原 型 系特 型 演 员 本 ⼈ 的 辩 解 , 与 查 明 的 事 实 不 符 , 本 院 不 予 采 纳 。 另 查明 , 涉 案 雕 塑 为 三 个 系 列 , 成 品 及 半 成 品 数 量 ⼤ , 且 结 合 在 案 证据 ⾜ 以 证 实 起 诉 指 控 的 事 实 , 故 辩 护 ⼈ 所 提 起 诉 指 控 涉 案 雕 塑 的数 量 不 清 的 辩 护 意 ⻅ , 本 院 不 予 采 纳 。
2 . 关 于 被 告 ⼈ ⾼兟 是 否 将 含 有 涉 案 雕 塑 内 容 的 图 ⽂ 信 息 上传 到 X 平 台 进 ⾏ ⽹ 络 传 播 及 相 关 电 ⼦ 数 据 合 法 性 问 题经 查 , 电 ⼦ 数 据 现 场 提 取 笔 录 、 固 定 清 单 、 远 程 固 定 证 据 截图 等 证 据 , 系 侦 查 机 关 依 法 通 过 ⽹ 络 在 线 提 取 , 证 据 提 取 程 序 合法 , 内 容 客 观 真 实 , 对 辩 护 ⼈ 所 提 公 安 机 关 通 过 远 程 勘 验 取 得 的电 ⼦ 数 据 不 具 有 合 法 性 , 不 能 作 为 证 据 使 ⽤ 的 辩 护 意 ⻅ , 本 院 不予 采 纳 。 电 ⼦ 数 据 、 电 ⼦ 物 证 、 检 验 报 告 等 证 据 证 明 , 2 0 2 1 年 2⽉ 1 7 ⽇ 、 2 0 2 2 年 1 0 ⽉ 2 3 ⽇ X 平 台 账 号 中 发 布 的 部 分 内 容 与 ⾼
先 在 抖 ⾳ 平 台 、 ⼩ 红 书 平 台 发 布 的 部 分 内 容 ⼀ 致 , 且 ⾼ 兟能 够 ⾃由 登 录 、 使 ⽤ X 平 台 账 号 。 2 0 2 3 年 5 ⽉ 1 ⽇ X 平 台 账 号 中 发 布 含有 涉 案 雕 塑 图 ⽚ 内 容 , 与 ⾼ 微 信 平 台 中 发 布 内 容 ⼀ 致 ; ⾼ 使⽤ 的 ⼿ 机 、 硬 盘 等 设 备 中 提 取 的 信 息 亦 与 X 平 台 账 号 发 布 的 信 息具 有 对 应 关 系 , 故 现 有 证 据 能 够 证 实 被 告 ⼈ ⾼ 兟将 含 有 涉 案 雕 塑内 容 的 图 ⽂ 信 息 上 传 到 X 平 台 进 ⾏ ⽹ 络 传 播 , 对 ⾼ 兟 所 提 未 将 含有 涉 案 雕 塑 内 容 的 图 ⽂ 信 息 上 传 ⾄ X 平 台 的 辩 解 及 辩 护 ⼈ 所 提 认定 ⾼ 兟 将 含 有 涉 案 雕 塑 内 容 的 图 ⽂ 上 传 到 X 平 台 进 ⾏ ⽹ 络 传 播 的证 据 不 ⾜ 的 辩 护 意 ⻅ , 本 院 不 予 采 纳 。
3 . 关 于 被 告 ⼈ ⾼ 兟是 否 授 权 他 ⼈ 将 涉 案 雕 塑 图 ⽚ 作 为 书 籍封 ⾯ 使 ⽤ 问 题经 查 , ⾼ 兟与 荣 伟 的 聊 天 记 录 、 ⾼ 兟参 加 颁 奖 仪 式 的 视 频 证明 , ⾼ 兟 对 荣 伟 使 ⽤ 涉 案 雕 塑 图 ⽚ 作 为 书 籍 封 ⾯ 的 ⾏ 为 表 示 赞同 , 且 于 2 0 2 4 年 2 ⽉ 出 席 相 关 颁 奖 仪 式 , 领 取 获 奖 证 书 并 发 表获 奖 感 ⾔ , ⾜ 以 证 实 ⾼ 兟 存 在 授 权 他 ⼈ 将 涉 案 雕 塑 图 ⽚ 作 为 书 籍封 ⾯ 使 ⽤ 的 ⾏ 为 , 对 该 辩 解 及 辩 护 意 ⻅ 本 院 不 予 采 纳 。
4 . 关 于 被 告 ⼈ ⾼兟 是 否 构 成 侵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 罪 问 题
经 查 , ⾃ 《 中 华 ⼈ ⺠ 共 和 国 刑 法 修 正 案 ( ⼗ ⼀ ) 》 实 施 后 ,⾼ 兟将 含 有 涉 案 雕 塑 内 容 的 图 ⽂ 信 息 上 传 ⾄ X 平 台 、 授 权 他 ⼈ 将涉 案 雕 塑 图 ⽚ 作 为 书 籍 封 ⾯ 使 ⽤ , 其 制 作 、 传 播 涉 案 雕 塑 的 ⾏ 为具 有 连 续 性 , 属 于 犯 罪 ⾏ 为 的 持 续 , 故 辩 护 ⼈ 关 于 本 案 已 过 追 诉时 效 的 辩 护 意 ⻅ , 本 院 不 予 采 纳 。 截 ⾄ 2 0 2 4 年 8 ⽉ 2 1 ⽇ , ⾼ 兟X 平 台 账 号 中 含 有 涉 案 雕 塑 图 ⽂ 共 计 被 评 论 4 6 次 、 转 发 1 7 8 次 、点 赞 4 8 5 次 ; 截 ⾄ 2 0 2 4 年 9 ⽉ 1 7 ⽇ , X 平 台 及 Y o u T u b e 平 台 中涉 案 雕 塑 图 ⽚ 、 视 频 浏 览 量 共 计 3 0 9 9 次 ; 2 0 2 1 年 3 ⽉ 1 ⽇ ⾄ 2 0 2 4年 8 ⽉ 2 5 ⽇ 期 间 , 涉 案 雕 塑 图 ⽚ 共 计 在 2 2 7 个 ⽹ 址 上 传 播 。 ⾼兟 传 播 涉 案 雕 塑 图 ⽂ 的 内 容 、 ⼿ 段 、 效 果 , ⾜ 以 侵 害 ⽑ 泽 东 主 席的 名 誉 。 涉 案 雕 塑 信 息 传 播 范 围 ⼴ 、 传 播 持 续 时 间 久 , 社 会 影 响恶 劣 , 已 损 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属 于 情 节 严 重 , 符 合 《 中 华 ⼈ ⺠ 共和 国 刑 法 》 第 ⼆ 百 九 ⼗ 九 条 之 ⼀、 《 最 ⾼ ⼈ ⺠ 法 院 、 最 ⾼ ⼈ ⺠ 检察 院 、 公 安 部 关 于 依 法 惩 治 侵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 、 荣 誉 违 法 犯 罪 的意 ⻅ 》 第 ⼆ 条 的 规 定 , 被 告 ⼈ ⾼ 兟的 ⾏ 为 构 成 侵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罪 。 此 外 , 被 告 ⼈ ⾼ 兟制 作 歪 曲 、 丑 化 ⽑ 泽 东 主 席 形 象 的 雕 塑 并加 以 传 播 , ⾼ 兟 的 创 作 ⾏ 为 已 超 出 正 常 艺 术 范 畴 , 故 对 ⾼ 兟 及 其辩 护 ⼈ 的 相 关 意 ⻅ , 本 院 均 不 予 采 纳 。
本 院 认 为 , 被 告 ⼈ ⾼ 兟 以 制 作 丑 化 、 歪 曲 雕 塑 的 形 式 侮 辱 英雄 , 并 传 播 雕 塑 图 ⽂ 信 息 , 侵 害 英 雄 名 誉 , 损 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且 ⾏ 为 持 续 时 间 ⻓ 、 信 息 传 播 范 围 ⼴ , 情 节 严 重 , 其 ⾏ 为 已 构 成侵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 罪 。 公 诉 机 关 指 控 的 罪 名 成 ⽴ , 本 院 予 以 ⽀ 持 。
被 告 ⼈ ⾼ 兟的 犯 罪 ⾏ 为 社 会 影 响 极 其 恶 劣 , 公 诉 机 关 的 量 刑 建 议适 当 , 本 院 予 以 采 纳 。 综 上 , 根 据 被 告 ⼈ ⾼ 兟 犯 罪 的 事 实 、 犯 罪的 性 质 、 情 节 和 对 于 社 会 的 危 害 程 度 , 依 照 《 中 华 ⼈ ⺠ 共 和 国 刑法 》 第 ⼆ 百 九 ⼗ 九 条 之 ⼀、 第 六 ⼗ ⼀ 条 、 第 四 ⼗ 五 条 、 第 四 ⼗ 七条 、 第 六 ⼗ 四 条 的 规 定 , 判 决 如 下 :
⼀、 被 告 ⼈ ⾼ 兟犯 害 英 雄 烈 ⼠ 名 誉 罪 , 判 处 有 期 徒 刑 三 年 。( 刑 期 从 判 决 执 ⾏ 之 ⽇ 起 计 算 。 判 决 执 ⾏ 以 前 先 ⾏ 羁 押 的 ,羁 押 ⼀ ⽇ 折 抵 刑 期 ⼀ ⽇ , 即 ⾃ 2 0 2 4 年 8 ⽉ 2 6 ⽇ 起 ⾄ 2 0 2 7 年 8⽉ 2 5 ⽇ ⽌ 。 )
⼆ 、 扣 押 在 案 的 违 禁 品 和 供 犯 罪 所 ⽤ 的 本 ⼈ 财 物 , 依 法 没 收 ;扣 押 在 案 的 其 他 物 品 , 由 扣 押 机 关 依 法 处 理 。
如 不 服 本 判 决 , 可 在 接 到 判 决 书 的 第 ⼆ ⽇ 起 ⼗ ⽇ 内 , 通 过 本院 或 者 直 接 向 河 北 省 廊 坊 市 中 级 ⼈ ⺠ 法 院 提 出 上 诉 。 书 ⾯ 上 诉的 , 应 当 提 交 上 诉 状 正 本 ⼀ 份 , 副 本 五 份 。

审 判 ⻓ ⽯ 少 林
审 判 员 杨 峰
审 判 员 周 天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〇 ⼆ 六 年 ⼋ ⽉ ⼆十⼀ ⽇

此 件 与 原 本 核 对 ⽆ 异
法 官 助 理 杨 森
书 记 员 经 学 荣

附:
棱角 The Points


中國藝術家高兟返國探親被捕 涉諷刺毛澤東接受不公開庭審 判囚3年

中國藝術家高兟(Gao Zhen)涉嫌創作諷刺中國前領導人毛澤東的作品,被控「損害英雄烈士名譽和榮譽」*,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周二(25日)判處監禁 3 年。
美國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向法新社(AFP)表示,高兟 2024 年 8 月返回中國期間,在北京自己的工作室被捕,2025 年 6 月正式被起訴,案件接受不公開庭審。組織批評,案件涉及將 2021 年通過的相關法律追溯適用於高兟十多年前的作品。
高兟現年 70 歲,2022 年移居美國。他與兄長高強自 2000 年代初開始受到關注,兩人透過藝術作品探討文化大革命、1989 年天安門事件及毛澤東歷史遺產等敏感政治議題。
高氏兄弟的作品包括 2005 年至 2009 年間創作的《毛的罪責》,作品描繪毛澤東跪地;另一件作品《基督受刑》則由多尊手持步槍、瞄準耶穌雕像的毛澤東青銅雕像組成。
|國際特赦:判刑打擊藝術自由
國際特赦組織周二發表聲明,指判刑打擊藝術自由。國際特赦組織中國議題團隊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高兟在被長期羈押候審後,最終被判處該罪名最高的 3 年刑期,反映中國當局有意阻嚇其他人進行獨立藝術創作。她認為,藝術家不應因創作挑戰官方敘事、促使社會反思歷史的作品而面臨刑事處罰。
她又指,相關法律措辭寬泛且具有政治目的,在今次案件更涉及追溯過去十多年前的作品,意圖令藝術家、維權人士及其他持不同意見者噤聲。國際特赦促請當局撤銷對高兟的定罪及控罪,立即無條件釋放高兟。
組織又表示,高兟在羈押期間健康狀況令人關注,據報患有腰椎疾病及膝部積液,並曾多次暈倒;自 2025 年 5 月起,他與家人的聯絡亦受到嚴格限制。
高兟已決定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國際特赦稱,其刑期將於 2027 年 8 月 25 日屆滿。
*中國法律所稱「英雄烈士」主要包括為國家犧牲的軍人、革命者及平民,其名譽及紀念受到法律保護。毛澤東在中國至今仍受到官方高度尊崇。


顏純鈎:00後一肚怨氣討伐前輩,製造代際矛盾掩護中共

作者臉書  2026-8-25


最近大陸網上流傳的一份00後向50、60、70後「劣祖劣宗」開炮的網文,此文充斥一股衝天怨氣,把00後當下面臨的生存困境,都歸咎於「劣祖劣宗」造的孽,似乎眼下那個「充滿高房價、職場內捲、社會福利漏洞及原生家庭創傷的殘破世界」,都是這幫不中用的祖先留給他們的。
「你們建的樓,我們還在還房貸。你們修的路,我們還在堵車。你們燒的碳、砍禿的山、抽乾的河、倒進海裡的塑膠,我們還在吸霾、喝微塑膠、還氣候債。你們吃過的苦,我們沒否認。但你們欠的債,別想賴。」
這篇網文的要害是,他完全迴避製造這些社會難題的中共政府,而將中共內政外交留下來千瘡百孔的人間這一歷史罪責,全部都推到父祖輩中國人身上。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糊涂思想,如果不是別有用心,一定只是一種找不到出口的情緒化的發洩。
中國的高房價,是父祖輩們製造出來的嗎?如果不是中央縱容、地方政府暴利,列祖列宗們有什麼能力去人為地拔高樓價?基建狂魔是父祖輩們作孽嗎?通過大投資,地方官中飽私囊,中央抽稅不亦樂乎,政策是列祖列宗制定出來的嗎?至於燒炭、砍山、污染造成的環境破壞,都是中共當局無節制的發展政策造成的,列祖列宗本身也是受害者。歸根結底,造成所有中國人生存痛苦的,從來只是中共。
為什麼這個平空冒出來的義憤填膺00後,連這點簡單的常識都不懂?他罵先祖還罵得如此理直氣壯,他憑什麼有此底氣?
其實這是一種顯而易見的轉移目標的慣技,本來要清算的應該是中共,但這個化名「久久歸來」的00後,卻把討伐對象轉移到父祖輩身上,如此一來,中共就沒有責任了,所有的罪責、所有時代的錯,都是列祖列宗造成,00後要清算,就找這些人去。因為此一轉移,中共當堂省心了很多。
這一句不好聽的,這個「久久歸來」只可能有兩種身份,一是他是一個是非不分的嘩眾取寵者,他製造一個話題,博取公眾眼球,為大多數對現實不滿的00後出一口氣,製造一起代際仇恨事件;二是他根本就是中共的輿論打手,他把社會問題的根源從官方轉移到民間,把對中共的批判化解於無形,為00後重新樹立一個「劣祖劣宗」的對立面。
他的論調根本經不起推敲。一個社會所有的問題,從來都不是民眾造成的,從來都是政府政策造成的。「久久歸來」為什麼不提中國大陸根深蒂固的政府腐敗?莫非腐敗也是50、60、70後造成的?為什麼不提習近平執政以來的政治倒退?為什麼不提國進民退、戰狼外交?這些國家內政外交上的弊端,難道都是「劣祖劣宗」造出來的?
你們知道50、60、70後曾經吃過多少苦嗎?他們青少年時代缺吃少穿,沒有機會接受正規教育,他們青少年時代被驅使搞文革,去上山下鄉;他們成年後不准談戀愛,結了婚只准生一個孩子;他們嘗過失業之痛、低薪之苦,上有老下有小,揹負生活重擔;直到改革開放,才慢慢過上稍微像樣的正常生活,好日子沒過幾年,他們老了。
你們00呢?你們生下來就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衣食無憂,教育上軌道,大多是獨生子女,兩個家庭六個老人寵上天。你們長大後,接觸電腦網絡,打開眼界看世界,還有到國內外旅遊享福的機會,久久歸來羅列的那些苦,都是全民性的,不只是00後獨自承受。
當年50、60、70後,在吃過那麼多苦以後,不曾自怨自哀,也不曾歸咎於他們的父祖輩,反而冷靜地觀察生活,思考人生,質疑社會制度上的缺陷,大膽提出改革社會的呼聲。
早在文革前,就有林昭、遇羅克、張志新等志士,大膽批判中共的泛政治社會生活,因此以身殉志;文革後,又有方勵之、劉賓雁、王若水、嚴家其、魏京生、徐文立;因六四事件被整肅的有包遵信、戴晴、欽本立以及天安門廣場上的學生領袖和北京巿民;六四後被治罪的,還有簽署「零八憲章」的劉曉波、高瑜等,以及王全璋、高智晟、許志永等維權律師。
這幾代人在遍嚐生活之苦後,並沒有去清算他們的上一代、上上一代,他們明白痛苦的根源不是哪一代,而是制度本身。在代際之間挑起矛盾和仇恨是本末倒置的,冤有頭債有主,應該清算的是造成痛苦的中共政府。
製造這個爭議話題,除了離間00後和他們的列祖列宗之外,沒有任何客觀上的正面作用,它能解決00後的痛苦嗎?當然不能,它能解決列祖列宗的痛苦嗎?當然也不能,它唯一的作用就是幫中共卸責。中國不同代際的人自己吵起來了,互相指責討伐,中共都不知有多高興,如此一來,中共就清風明月獨自逍遙,還可以坐山觀虎鬥。
00後大凡有一點出息,就應正視當下的中國社會,看看問題根源究竟在哪裡,有什麼應該質疑的,有什麼應該口誅筆伐的,有什麼需要振臂一呼的,做點對社會和個人都有建設性的事情,一味無的放矢的抱怨是最沒出息的。
筆者是紅衛兵出身,文革後期,全中國紅衛兵中有一股潛在的暗流,便是反省文革,反省中國的社會制度。當時我們一些同學,時常聚在一起,讀禁書偷聽敵台,互相串連,暗中討論,提出「改善無產階級專政」的想法。至少在當時嚴酷的政治環境下,我們還是盡可能地探討國家民族的出路。
我們沒有將自己的痛苦歸咎於父祖輩,他們有他們的痛苦,他們經過土改、工商業改造、反右、大饑荒、社教和文革,他們生命中血跡斑斑,但他們也一樣,對當時中共的專制統治,提出自己的質疑,很多人因此而付出血的代價。
我勸00後,要有點正向的念頭,有點基本的政治覺醒,看看你的周遭,真正造成中國人無盡痛苦的,並不是自然環境,而是社會制度,要解決你們的難題,要討伐的是中共。
如果真要從代際上去找時代的錯,那我們應該去討伐上世紀10後、20後、30後,問問他們,當年為何支持共產黨,反對國民黨,幫助中共建立一黨專制的政府。正是他們當年造下的孽,造就了世世代代中國人沒有盡頭的痛苦,要清算,應該清算這幾代人。
但始終,每一代人都背負他們時代而負重前行,他們當時的選擇,也是由時代的精神文化與歷史的契機所決定的。因此,對00後來說,抱怨「劣祖劣宗」,如果不是別有用心,也只是一種政治幼稚病。主動探索歷史,批判現實,喚醒民心,改革政治,那才能最終真正改變自己的生存處境。

钱江 : 红八月,各地与《人民日报》“对表”成为“习惯”

 观潮钱江  2026年8月21日


   “对表”,我国报业运行中的特有用词。

   我国省市区党报与《人民日报》“对表”的“潜规矩”或称“流程”,是在1966年“红八月”的显著节点上基本确立起来的。

   这年8月24日,《人民日报》刊登毛泽东为北京大学“新北大”校刊题名,带动一系列各地党报向《人民日报》“对表”(对版面)。而“不对表”的,多在近期内重新刊登作为补救。由此一番,“对表”终成延续。

     1966年8月24日《人民日报》1版版面。这天的版面与各地报业形成“对表潜规则”流程有很大的联系。


    “对表”的演化


   “对表”,或从战场统一指挥的军语演化而来,,这个流程并非明文规定,但因为经常的运行,逐渐成了“行规”。说得口语随意一些,就说成了“对表”。是指各地各系统报纸在截稿期将临之时,向《人民日报》夜班编辑部询问当夜的版面安排,也叫 “对版面”。

通常的做法是打电话,向人民日报夜班编辑部询问当日已确定的《人民日报》头版——了解头条选择、稿件排序、标题规格、社论言论、图片处理,“对表”的结果,是在自家版面上参照落实,甚至“照抄”。

这个流程源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6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自从1957年明确提出“政治家办报”的宗旨之后,地方报社总编辑、夜班主任,越来越重视《人民日报》的头版示范:哪条新闻上头条、哪条放显著位置、社论标题是什么?都紧跟上去,朝着示范来确定自己的头版安排。

20世纪50年中期以后,长途电话广泛应用,为“对表”提供了现实条件。上海新闻界知名报人冯英子在著作《报海忆旧》中写道,50年代,上海几家报纸的夜班编辑,遇到重要事件、重要报道情况,会直接打电话给人民日报夜班,询问头条是什么?版面如今安排?再据此回头安排自己的报纸版面。但这时的“对表”,还是参照性的,并非要做得一模一样,而且并非经常。

 终于,1966年“红八月”来了。


“新北大”题名搅起“对表”风头


《毛泽东年谱》记载,1966年8月17日,应文革中“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领头签署者聂元梓请求,毛泽东为北京大学新校刊题写了刊名“新北大”。

“新北大”题名没有马上发表,领袖在题写的次日——8月18日,首次在天安门城楼检阅了“红卫兵”。

发表“新北大”新题名的日子选择在一周之后。8月23日。新华社发通稿《毛主席为新北大校刊题字》:“22日,当印有这三个刚劲雄浑的红色大字的新校刊创刊号发行的时候,全校革命师生员工万分鼓舞,他们为此举行了隆重的庆祝大会。”

8月24日的《人民日报》头版大字套红刊发“新北大”手迹,在下半版发表社论《欢呼(新北大)在斗争中诞生》。

1966年8月24日的《人民日报》套红版。这天的《人民日报》有两种颜色不同的印刷版    (周连成 提供)


与《人民日报》同步,8月24日的《解放军报》《光明日报》《文汇报》《大公报》《工人日报》和《北京日报》《南方日报》《四川日报》《黑龙江日报》《内蒙古日报》《安徽日报》《福建日报》《广西日报》《云南日报》等大部分省级党报及《羊城晚报》《天津晚报》《南宁晚报》《济南晚报》等大部分晚报,都在头版刊发了毛主席题写的“新北大”手迹。

 军报与《人民日报》上半版完全一致


 1966年8月24日上海《解放日报》1版 对题字做得更加突出  (周连成 提供)


 《河南日报》8月24日1版,显然经过“对表”,头版版式相似,头条标题基本上套用了《人民日报》的。“新北大”的位置和《人民日报》完全相同。 (周连成 提供)


1966年8月24日《河北日报》1版套红印刷,用了一张同样的照片。 (周连成 提供)



《陕西日报》版式参照了《人民日报》,而且套红印刷


1966年8月24日的河北《保定日报》也套红印刷了。(周连成 提供)



 从上面这几家省区党报的1版版式来看,是对过“表”的。

 8月24日这天的省区市党报,有套红印刷的,也有的没有套红,未套红报纸有《文汇报》《解放日报》《南方日报》《大众日报》《四川日报》《云南日报》《安徽日报》《福建日报》《吉林日报》《广西日报》《贵州日报》《济南晚报》《南宁晚报》等报。

 全国大部分省区市报纸都在几天内刊发了“新北大”手迹新闻。

   当时,我国的报纸大多是黑白(单色)铅印。节假日(元旦、五一、七一、八一、十一、春节等)及刊发重大新闻时会套红印刷。套红印刷的技术要求和成本高于黑白(单色)印刷。


     《大众日报》与众不同 


月24日,山东《大众日报》对“新北大”手迹的刊登有些与众不同,是刊登在第2版上方的。


1966年8月24日《大众日报》将“新北大”手书刊登在第2版头条位置上。这在当时是少见的。


紧接着,8月25日,《人民日报》1版头条位置刊登毛泽东为《中国妇女》杂志题写的刊名。


1966年8月25日《人民日报》1版 



  1966年8月25日的军报上半版和《人民日报》基本相同


各地报纸纷纷跟随刊登新的题字。这回,《大众日报》没有落到后面。


1966年8月25日《大众日报》头条依照《人民日报》前一天版式,将手书放在昨日(24日)《人民日报》1版同样位置上。(周连成 提供)


 这天《大众日报》的头条标题做得和《人民日报》完全一致。谁知道几天后还加以发挥,8月28日,《大众日报》把毛泽东的两次手书并为上下排,在当日1版头条位置套红又重复刊登了一次。这在中国现代报业史上堪称奇观。


1966年8月28日,《大众日报》1版。(周连成 提供)


这样做的并非《大众日报》一家,还有《河南日报》,而且提前在8月26日——将两次手书合并再刊登了一次。

1966年8月26日《河南日报》1版,将两次手书合并刊登。(周连成 提供)


显然,从8月24日《人民日报》刊登“新北大”手书之后,各地报纸的“对表”流程逐渐固化了。这虽非明文规定, 但确实形成了一种编辑部内部业务惯例,最终成了“潜规”或“习惯”。

近年来专注于集报收藏与研究的卢汉旺先生与集报友交流指出,1966年8月24日,各地有一些报纸没有套红刊出“新北大”手迹,读者纷纷写信、打电话向报社提出意见,反映情况。《贵州日报》《南宁晚报》等还刊出了读者批评意见。随后,不少报纸又重新套红刊发一次毛主席题写的“新北大”手迹。除了《大众日报》,还有《吉林日报》(8月28日),《济南晚报》(8月31日),《广西日报》(9月4日),《南宁晚报》(9月5日),《贵州日报》(9月12日),均套红重新刊登一次。(本段文字引自他的文章《“新北大”引发的“不套红”风波》)

  为什么选择1966年8月24日的《人民日报》作为“对表”的重要节点?这是前后比对的结果。此前,《人民日报》刊登重大国事新闻、重要文件,如“首次检阅红卫兵”,重要的全国党代会、人代会开闭幕消息,或署名发表“人民日报编辑部”文章等,各地报纸版面也会非常近似于《人民日报》。但就刊登领袖为刊物题名来说,重要性远不能和前者相比,但是现在也“对表”了,从此渐成习惯,那就是一个显著节点,而且是得到众多印证的。


         对此,人民日报夜班当事人怎么说?


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尚力科(1922‑2007)



 “中央工作组”成员尚力科记述


 尚力科(1922‑2007),就“对表”由来记述了一段亲身经历。

他是山东莱芜人,战争年代走出来的新闻工作者。1938年投身抗日救亡1940年参加革命,1943年到抗日根据地的山东文化社任编辑,同年入党。1947年2月参加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先后亲历了莱芜、孟良崮、洛阳、淮海渡江等重大战役,历任第22军报社兼新华支社社长。新中国成立后他担任南京军区《华东战士》报总编辑,文革爆发前他已来到北京,是解放军报军事宣传处副主编。

1966年5月最后几天,陈伯达受命率“中央工作组”到人民日报“夺权”,军报通讯处处长李久胜被选中加入工作组。临到出发,李久胜提出,他不熟悉报纸版面,希望另换他人,结果换成了尚力科。

尚力科到人民日报后负责夜班,职务高于他的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李庄也要到时汇报最后的版面安排。但是,尚力科对这些革命经历更久的老干部是十分尊重的,很佩服他们的版面安排能力。他晚年著文专谈在人民日报的“对表”经历说:  

最早是北京的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等,每天晚上都和人民日报夜班通话,对照当天报纸的版面。后来全国各省市的报社也争相同人民日报“对表”,而且询问得特别详细,如一版是什么内容,二版什么内容?一版头条是什么?题目是怎么标的?什么新闻和文章又是怎样处理的?甚至标题字的大小,宋体字还是黑体字,通栏还是五栏六栏。等我们一一回答了,这才放心,这样一来,全部时间起码要一个多小时,这已经成了人民日报夜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这样做要占用夜班的不少精力。“但是我们充分体谅到各地省报的困难。”因为一旦因为和《人民日报》不一致出了问题,好斗的红卫兵会冲击省报,省委的日子也不好过。

在他主持下,每当“有事”,人民日报夜班会抽出人来,“义务”地回答各地报社夜班的询问。

这篇回忆文章是他在晚年写的,文中表示疑虑说:“这样对表的结果是全国的报纸都成了一个腔调,一个面孔,读一种报就等于读遍了百家报纸。各报的特性不见了,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版面不复存在了。可以说这是新闻界的一段极不寻常的历史。”(尚力科《我亲历过什么》,长征出版社2002年5月出版,第285~286页)

尚力科在人民日报工作到1967年1月,被军报“造反派”揪回去批斗,从此再也没有回到人民日报。

文革后,他担任解放军报副社长。 


(本文完)


附言:本文写作中受到集报研究者卢汉旺先生的很大启发,他的研究成果引发了笔者的继续探究,并引用了他的部分交流文字。周连成先生提供多种报样作为印证,是不可或缺的。尹家民先生也提供了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8月22日) 

李丹慧:林彪事件后,毛泽东向全党全国作的自我检查交代

作者:李丹慧
爱思想  2024-9-21


“九一三”林彪事件发生后,面对全社会的震荡,毛泽东不得不就他所选定的接班人叛国出逃的问题向全党全国作一点检查交代。尽管毛所作的自我批评并未对“文革”的整体错误方针作出根本性改变,但他的这种表态,却使周恩来在一个时期内掌握了否定“文革”的主动权。

林彪叛国出逃的“九一三事件”,给毛泽东以很大的刺激,使他半个月中衰老了很多,像是变了一个人。从1971年9月到1972年2月,他两次重病发作,而第二次更为危急。这样糟糕的病状,过去毛泽东从未有过。从第二场重病之后,他的身体状况再也没有得到恢复,行走困难,整日半躺在床上,靠吸氧输液维持。

事实上,毛泽东这次的重病,既是肌体上的,也是精神上的。根据毛泽东的警卫队长陈长江的回忆,毛泽东此时脸色苍黄,一脸阴霾,是焦躁?是困倦?使人难以琢磨。看到卫士们他也不像往日那样主动说话,问这问那,而是不管见了谁,都板着面孔,没有一句话说,心情沉重。毕竟,如何向全党全国交代林彪的问题,已成为一块巨石压在了毛泽东的心头。就在传达林彪集团罪状的过程中,不断报来各地发生的不同反应:国家计委军代表苏静向局级以上干部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国出逃的通知时,出乎意外地没有遇到以往那种高呼口号热烈响应的场景,而是面对死一般的沉寂,良久,干部中甚至还响起了哭泣声。某野战军连队传达通知时,甚至有战士当场愤怒地拉开枪栓,要打死台上那个“诬陷林副主席”的“坏蛋”。如此种种,无论是“哀莫大于心死”,还是拒绝承认现实,各种反应都传递着一个令人窒息的信息———毛泽东自己必须向全国有个检查交代。

在苦苦思索“文化大革命”以来历史的过程中,毛泽东终于下决心对自己的错误有所表示。以批判林彪为形式,他多次有保留地承认并纠正了自己的一些错误,做点自我批评,指示纠正了“文革”前期制造的“二月逆流”、邓小平等冤假错案,并支持周恩来主持中央工作。

1971年11月14日,毛泽东接见参加成都地区座谈会负责人,谈话中反映了他“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矛盾心态。

毛泽东(指着叶剑英说):你们再不要讲他“二月逆流”了。“二月逆流”是什么性质?是他们对付林彪、陈伯达、王关戚。那个王关戚、“五一六”,要打倒一切,包括总理、老帅。老帅们就有气嘛!发点牢骚。他们是在党的会议上,公开的,大闹怀仁堂嘛!缺点是有的,你们吵了一下也是可以的。同我来讲就好了。那时候我们也搞不清楚。王关戚还没有暴露出来。有些问题要好多年才搞清楚。

周恩来:后来杨成武搞大树特树绝对权威,也是树林彪的。李作鹏搞了一个讲话就更厉害了,简直不像话了。

毛泽东:问题搞清楚了,是林支持的,搞了一个什么“五一六”,打倒一切。搞得这一些人不能够检讨到家,抬不起头来。八届十二中全会,陈毅尽往自己身上泼脏水,我说你不要讲了。杨勇是怎么一回事?廖汉生为什么要抓?杨勇这个事情是林彪支持搞的,林对我说过,事后又不承认。……人还是少杀一点好。我们对反革命不杀,保存起来对党有益,因为他们是活证据嘛。国民党抓刘少奇、审判刘少奇的人,抓陈伯达、审判陈伯达的人还活着,这些都是证据嘛。

虽然历史证明,林彪与“五一六兵团”毫无干系,“二月逆流”事件也主要是江青一伙搞的,但重要的是,毛泽东以这个方式间接宣布了为“文革”前期蒙冤的老帅们平反,原北京军区司令员杨勇、政委廖汉生也从关押中被释放。

由于尚摸不清毛泽东这一表态的真实意图,叶剑英一直没有向曾被诬蔑为“二月逆流黑干将”、身患癌症的陈毅传达毛的这些意见。直到1972年1月6日,毛泽东再次对前来商谈工作的周恩来、叶剑英说:“‘二月逆流’经过时间的考验,根本没有这个事,今后不要再讲‘二月逆流’了。请你们去向陈毅传达一下。”叶剑英才匆匆赶到病床前告知病危弥留之际的陈毅。然而,陈毅已经不省人事,几个小时后便与世长辞了。

1月10日中午,毛泽东突然临时改变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定的较低的陈毅追悼会规格,只在睡衣外罩着大衣就冒着严寒亲自出席了北京八宝山陈毅追悼会。临时接到参加许可的宋庆龄和一批民主人士及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等也赶来参加。追悼会改由周恩来致悼词。

从1950年任弼时逝世后,毛泽东出席的追悼会唯有这一次。这是一个重要信号,表明了毛对他昔日战友的重新认可。他对张茜流着泪说:“陈毅同志是一个好人,立了功劳的。”“要是林彪的阴谋搞成了,是要把我们这些老人都搞掉的。”

在八宝山这次谈话里,毛泽东还当众提到了邓小平,把邓和当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刘伯承相提并论,说邓小平和刘少奇是有区别的,是“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个更为重要的信号。在场的周恩来立即暗示陈毅的亲属把这个评价传播出去,为邓小平的复出制造舆论。

从1969年被“战备疏散”到江西,邓小平一直很谨慎地潜居乡下。和同时被打倒的刘少奇不同,他通过汪东兴实际上和毛泽东保持着间接的联系。这种状况当然是按毛泽东的意图安排的,他在那里埋下了一个可以起用制约林彪的棋子。而邓小平也很“懂事”地注意不卷入政治旋涡。在多事之秋,这种守规矩的表现是邓小平争取复出的最好方式。尤其是林彪折戟沉沙后,他提笔给毛泽东写信表明心迹,是林彪事件后正在孤寂中的毛泽东很愿意看到的,虽然现在的中央领导层在林彪事件中一再表示拥护毛泽东,但他仍然怀疑究竟哪些人还与林彪有暗中的联系,或是准备利用这一事件向他发难。他需要一个彻底与这一事件毫无关系的人。因此,邓小平的信很快得到了良性反应。毛泽东质问汪东兴:“你怎么不管人家啦?”指示:“他的事还要汪东兴管。”并且把邓小平来信批给中央政治局。往来的鸿雁传情,终于在第二年有了结果。

1972年8月1日,邓小平听了第四次传达林彪事件的报告后,又提笔给毛泽东写信。信中说:“我在犯错误之后,完全脱离工作、脱离社会已经五年多快六年了,我总想有一个机会,从工作中改正自己的错误,回到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来。”“还可以为党、为人民工作七八年,以补过于万一。我没有别的要求,静候主席和中央的指示。”

8月14日,毛泽东对邓小平揭发批判林彪的来信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当日,周恩来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传达了毛泽东的批示。邓小平复出指日可待。

从1972年起,毛泽东先后在一批受到诬陷和打击的老干部及家属的来信上分别作出批示,同意陈云回北京,指示对谭震林、罗瑞卿、谭政、杨成武等一大批人或予以释放,或解放恢复工作,或按照人民内部矛盾性质酌情做出安排。他在批示中做自我批评说:“当时听了林彪一面之词”,“有些证据不足,办案人员似有一些逼供信。”还特别批准了陈云、王稼祥要求进行经济和外事调查工作的来信,又专门指示周恩来:谭震林“还是好同志,应当让他回来。”

1973年12月12日至22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肯定朱德是“红司令”,并作了自我批评。他说:“我看贺龙同志搞错了,我要负责呢。”“要翻案呢,不然少了贺龙不好呢。杨、余、傅也要翻案呢,都是林彪搞的。我是听了林彪一面之词,所以我犯了错误。小平讲,在上海的时候,对罗瑞卿搞突然袭击,他不满意。我赞成他。也是听了林彪的话,整了罗瑞卿呢。”“有几次听一面之词,就是不好呢。向同志们做点自我批评呢。”

毛泽东还对“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做法予以否定。尽管毛泽东的这些自我批评并没有对“文化大革命”的整体错误方针做出根本性的改变,也未反映出完全清醒的认识,有些说法更不符合历史事实,例如他把“全面内战”的总后台说成是林彪,但毛泽东的这些表态,确实使周恩来在一定时期内掌握了否定“文革”的主动权。

(据《国际冷战史研究》第1辑李丹慧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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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化:“躺平”,中国历史的转折迹象

作者:施化  
施化的博客  2026-8-24



话分两头,先说躺平。躺平这个词近几年来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媒体的字里行间,变得家喻户晓。把躺平还原为一句大白话,意思就是老子(受够了)不干了


躺平是近年源自中国网路的流行词,原意大致指顺事而为,不再奋斗,随遇而安。它不仅是一种生活态度,更是一种对现代社会高压竞争与阶级固化所产生的消极反抗(消极抵抗)心理。主要表现在:


降低欲望:青年人不买房、不买车、不出门、不结婚、不生子,将个人消费与生活需求降至最低。


放弃和内卷:拒绝过度加班(如 996 工作制)、不参与职场升迁竞赛,只维持基本的生存需求。学生则不再追求高分和高学历。


消极防御:当个人意识到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改变阶级流动或改善生活品质时,选择退出竞争以避免被更大剥削。


暂且不深究现象的成因。原因是明摆着的,谁都看得到。但看到不等于被允许公开说,谁要是不当心说漏嘴,轻则涉嫌不爱国,抹黑大好形势,制造不和谐因素;重则足以入罪,比如扰乱社会治安,寻衅滋事,配合境外势力煽动颠覆,等等。


而今天我在这里,却把躺平当作非常积极的正能量来看。在几千年历史的演变中,我看到这一现象的出现,示意着死气沉沉的千年国史,来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重大转折关头。从此以往,中国将跳出治乱循环,打破专制枷锁,翻开现代文明社会的新篇章。


为了证明这不是痴人说梦,且看下面的分解。


首先,躺平现象从来没有在国学的经典中出现过。翻开史记汉书,查遍资治通鉴,有谁见到过哪位老祖宗躺平的?即便在中共领导下的百年革命,也没有半点儿躺平的影子,有的全是奋斗牺牲。


上下数千年,中国人最向往的理想境界,用两句话可以点睛: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意思无非是,好好活着,传宗接代;刻苦发奋,获取功名。各位看到了没有?现在被年轻人奉为时尚的躺平,则完全反其道而行之:既不要后代,也不要功名,平躺在地。


绝大多数人对躺平不理解。有的怒其不争,有的无可奈何。他们以自己的前半生来作对比,发现世道变了。过去祖辈父辈和自己的同辈人,从读书就业成家到养育后代,有哪一天懈怠过,否则怎么能维持得住这个家业?如今的孩子们,究竟想干什么?


假如我现在这样说,你们的选择都错了,现在孩子们的选择是对的,有人会不会因此跳起来破口大骂?


可惜历史逻辑就是如此,这个逻辑500年前就面世了。它来自于艾蒂安··拉波埃西(1530-1563),法国杰出的人道主义者。他所著的《自愿奴役论》,把统治和被统治者的关系揭穿戳透了。综其主要观点就是,世人面对的所有这些灾难,破产和毁灭,并不是由许多敌人造成的,只一个唯一的敌人:暴君。并且,正是你们自己使他变成现在这样的强大。


他说,只要决心不再供他驱使,你们就自由了。并不需要攻击他、同他搏斗。只要不去支持,人们就会看到,他将象被从下面抽掉了基础的庞然大物,由于自身重力坍塌,摔得粉碎。暴君就一个人,顶多再加上几个亲戚,他就算浑身是铁能打几根钉子,怎么可能强迫几百万人几千万人听他的话?如果真的谁都不想听,每个人吐口唾沫都能把他淹死。

问个问题,为什么成百上千的村庄城市国度会忍受一个人的暴虐,如果你们不给他力量,他甚至无力伤害你们。怪就怪在偏偏有那么多人去支持和迎合他。我想,这就好比送外卖的平台,他让你没日没夜地风里来雨里去。假如你全程把手机关了,他连个屁都不是。可惜没有。快递小哥们虽然一边骂着算法吸血,一边为了几块钱的超时费,把油门拧到底,甚至闯红灯。

这就是拉波埃西发现的秘密。这种大规模的奴役从不是因为被统治者懦弱,懦弱总有个底线,这是一种自愿的被奴役,自己把脖子伸进套索里,然后还帮着拉紧绳子。既然大家都知道自由的好,那为什么还要跪着呢?拉波埃西的思路拆解了其中最可怕的原因:习惯。

第一代人可能是被强迫的,但第二代第三代人生下来就在笼子里,他们从来没见过外面的天空,以为世界本来就是有铁栏的。这就好比小时候被父母逼着去上各种补习班,被老师逼着背那些毫无意义的标准答案,反抗过也哭过,但后来慢慢习惯了,觉得人生就是这样的啊。

人生下来本是自由的,但环境和教育把人塑造成了另一种样子。就像那些马被训化,开始还要咬嚼,后来只要主人一吆喝就乖乖地跑起来,甚至还以跑得姿势优美为荣。看看现在那些在大城市里打拼的年轻人天天通勤两三个小时,看着银行卡里的余额不敢生病,正常吗?不正常。但既然大家都这样,就觉得正常了。这就叫习惯的力量。

除了习惯,专制统治的系统结构也在助纣为虐。暴君总是由四五个人支持的,这四五个人替他奴役着整个国家。他总有五六个向他进谗言的走狗,这些人或善于亲近暴君,或能够为暴君宠信,从而变成他酷行的参与者、娱乐的帮手以及掠夺行径的同谋犯。

这五六个人如此成功地控制着自己的首领,首领又让五六个下面的五六百人获取恩典,这五六百人根据暴君的作风行事,反过来又控制着另外的五六千人,用分配食物提升职位来勾引更多人,在这五六千人之后依次还有一大批……

各位看到这里明白了吧?只要有人禁不住诱惑,不是躺平摆烂,总有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去充实和延续那个庞大的专制机器,让其顺畅地运转,同时对自己与后代实行无节制地压榨。

问题来了,假如大家都躺平摆烂,社会一旦停止运作,那不就乱套了吗?没有的事。假如看了今年西南洪水和地震灾区的报道,当地居民是怎样在基本没有政府支援的条件下自救的,就能够明白,只要没有更多苛捐杂税,老百姓的生命力有多顽强。政府拿走的是一袋面粉,然后分配给你一片面包。躺平当然不是指自己小日子不过了,而是指别去为损害着自己利益的人卖命,最终强化与延长奴役。

可以预见,当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终于明白,前辈们笃信的发奋辛劳,原来根本是无谓的蠢行,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实在不值。他们会善待自己,不舍命去给那台机器当螺丝钉,世界便会变得更加人性化,更多和谐音符。此时还等着搞什么革命或改天换地吗?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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