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

李承鹏《中国城管大起底》:中国城管是不是非法组织?

李承鹏(大眼哥)



我的油管第6期《中国城管大起底》:中国城管是不是非法组织? 一,中国城管没有执法资格,也没有自己的法,全是“借法执法”,北京市城管局手里308项行政处罚权全是借的。
二,据采访,中国城管管理者反复强调的招人标准:有杀气!有杀气——不是招聘失误,而是招聘标准。让“混混”参与治理是光荣传统,早年土改,就是利用农村混混二流子打土豪分田地。
三,著名律师张思之和夏霖:城管——编外衙役和地方团练。
四,城管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没有法,中国不给城管立法,就是因为它干脏活儿的属性,有利于极权统治。城管是必需品,又是定时炸弹。如:台湾二.二八起义,阿拉伯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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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中国城管的正式名称叫什么吗?你肯定答不上来。因为根本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正式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执法监察局、协管员、城市管理监督员、序化管理员。五花八门,取什么名字看各地领导心情。 为什么城管连个统一名称都没有?有人说它是非法组织。中国城管从未经全国人大授权执法,没有执法资格,只是执行上级命令。 城管也没有自己的法,它执的法是从别的单位条规里借来的,他们管这个叫“借法执法”:你搭个棚子,城管来拆,用的是《城乡规划法》,但那本是规划部门的事。你在路边支个炉子烤串,城管来罚,用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但那本来是环保部门的事。你的三轮车占了道,城管来扣,用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但那本来是交警的事。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说,他们手里有308项行政处罚权全是借的。由于社会评价负面,连他们都呼吁尽快立法。2015年全国政协开会专门讨论城管,会议纪要公开用了六个字:法律地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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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没有城管,摊贩们只需面对归口的卫生局、消费者事务局、清洁局等七个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纽约还有一种“门前摊位执照”,专门发给在自家店门口摆摊的人。 日本没有城管,是按《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把摆摊批准权归警察管。警察能管好吗?只要你真想着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喂——人民,服务……就一定能管好。 香港政府一直出钱修新市场,把无证小贩请回市场。有个卖雪糕的流动小贩,他的太太身体残疾。为了多赚点,他进了一批超过营业范围的棒棒糖。食环署把他告上法庭。 但法官当庭责备了食环署,他说:一个市民能在烈日炎炎下摆档做生意,是件好事。如果我们只因为他卖出了几十只棒棒糖就告他,实在太缺乏人情和司法弹性……几天后,这位法官还去给小贩捧场,买了一瓶矿泉水,跟小贩说:不要泄气,好好干。 台北夜市一些摊位是无照的。但台北市场处处长说:无照摊贩消灭不了,不如划个范围,让没证的摊贩能做生意。 这就是人性,而不是有了党性就忘了人性。有一年龙应台邀我去台湾,那晚上我去士林夜市采访,正好市场管理者按例巡查,我跟着走,可是他们不像大陆城管神兵天降般哗啦冲上围剿,只是慢慢地走……我问:走得那么慢,不怕无牌小贩跑了吗。他们说:走慢一点啦,人人都要生活。 新加坡建国初期污秽不堪,到处摆摊。有人建议李光耀制定法律赶跑这些人。李光耀说:“这要等到我们能够提供许多工作机会时,法律才能得以执行,街道才能得以整顿”。李光耀的意思是,得先给人饭吃,再谈执法。 他动议政府出钱盖小贩中心,用低价出租,安顿好所有小贩。202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新加坡小贩文化”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你看,从头到尾都是用法律和人性化来管理。我们却用上级命令和大量社会闲杂人员的城管来管理。我们嘲笑弹丸之地、坡县,台北又老又旧,但我们修了全世界最密集的高楼,城市管理的思路还是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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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兆彬:從「理所當然」到「顛覆政權」的民主夢

作者:林兆彬
追光者  【Pulse 快評】   202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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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歷史往往比小說更荒謬。1984年5月,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白紙黑字回信給香港大學學生會,莊嚴承諾回歸後「民主治港,是理所當然的」;四十二年後,三名香港法官裁定「結束一黨專政」等同顛覆國家政權,宣告在中國《憲法》之下,「不存在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可能性」。
回顧1980年代初,中英就香港前途談判。當時的港大學生會不僅去信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更在校內發起逾三千人參與的公投,在1984年1月致函趙紫陽,明確提出香港必須民主化,將來最高行政首長應由市民普選產生。
趙紫陽在回信中大派定心丸,那句「理所當然」,曾經讓多少滿懷理想的熱血青年信以為真?最諷刺的是,曾擔任港大學生會外務秘書的戴耀廷在三十年後說過,趙的回函是其政治啟蒙。結果呢?這位被中共「承諾」啟蒙的青年,如今因為舉辦一場民主派初選,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身陷囹圄。
這說明了甚麼?當中共撕下偽裝的時候,你追求民主就是「顛覆政權」。支聯會案判詞煞有介事地將《中國憲法》引入香港的司法體系,裁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根本制度的核心,更直白地指出中國大陸的民主黨派只是「參加」中共領導的統一戰線,「不存在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可能性」。
法官們等同在法理上確認了中共的「永久執政神權」。如果「不存在政黨輪替的可能性」,那麼1984年趙紫陽向港大學生會承諾的「民主治港」究竟是甚麼東西?難道在一個不容許政黨輪替、一黨永遠專政的國家主權之下,一個地方政府可以實行真正的民主普選?這份判詞,猶如一記響亮的耳光,打在幾代追求民主的香港人臉上。
法庭又對「推翻」和「破壞」的重新定義。判詞指「破壞」不一定涉及暴力,透過挑撥、分化、使他人對制度失去信任亦可構成。而「結束一黨專政」這個支聯會高呼了三十年的口號,被裁定為意圖結束中共領導,因為法官和控方認為三人「不相信和平對話」,所以他們堅持綱領就是違法。
法官不去探究「一黨專政」是否真的帶來了六四屠城等災難,反而裁定指出這些災難、呼籲結束專政的人是「挑起敵意」。這就如同指控一個指出國王沒有穿衣服的小孩,犯了「破壞國王威信罪」。
法官又指控三人「蓄意將發生在30多年前的六四事件與當時的反修例風波相提並論」。三十年前北京政權用坦克鎮壓追求民主的學生,三十年後同一個政權鎮壓追求民主的香港人。兩者的本質皆是政權對自由的扼殺,「相提並論」有何問題?
這場審判,表面上是中共贏了,他們用嚴刑峻法將所有反對聲音噤聲。但實際上,判詞中那句「不存在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可能性」,恰恰暴露了這個政權極度的虛怯。一個真正有制度自信的政權,何須用《國安法》來保護自己免受幾句口號的「顛覆」?
歷史雖然荒謬,但公義的審判,絕不會由這幾個戴英式假髮的政治附庸來寫下最終定論。

为何清涟不再清?

Finding  X
@Finding8964·


《为何清涟不再清?》中国人自古喜欢荷花,不光是因为它好看。周敦颐说,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最高理想,我从泥里来,但我比泥干净。于是给女儿起名叫清涟,听着就很干净,清水一漾,涟漪不惊,有洁癖,有风骨,适合写在书的扉页上。 九十年代末,有一朵荷花确实火了。那时候池塘很浑,鱼在死,水在臭,大家都闷头往钱眼里钻。突然池子里冒出一朵荷花,举着个大喇叭喊:同志们你们看啊,这池子要完,泥里全是虫,藕都烂了!大家抬头一看,哟,还真有一朵敢说真话的荷花,于是掌声雷动,荷花就成了荷花奖,书也成了爆款。那时候的荷花,真叫出淤泥而不染。 可惜荷花有个毛病,怕冷。池子里的水一结冰,它就得想办法把根往南挪,挪着挪着,就挪到了暖气房里。暖气房里不用扎在泥里了,改插在花瓶里。 最魔幻的是,它还总拿二十几年前那次冒头说事。 你看我当年多勇敢!我当年敢说那池子有虫!所以我现在说的也一定对! 李承鹏讲球的时候说过,最怕的就是球员把二十岁时的倒钩当成一辈子的资本,挂在嘴边,过了三十岁还在更衣室里放录像,告诉年轻队员:看,爷当年是这么踢的。球场上混不下去的人,才天天放录像。 荷花也是这样。周敦颐那句后半句,很多人没记住,“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远观的时候是君子,亵玩久了,就成了玩物。花瓶里的花,是供人亵玩的。 所以现在再看“清涟”两个字,就有点意思了。 清,是清水,涟,是涟漪。本来是自清自洁,不染尘埃。后来在花瓶里待久了,就变成了清,清一色的立场,涟,涟漪都不敢起一点,风往哪吹,它往哪倒。晚节这个东西,就像莲蓬,年轻时候籽是白的,老了籽是黑的,黑了就不能吃了,只能当标本。 池塘里的那拨老鱼,有的死了,有的还在泥里拱,偶尔想起当年那朵敢说话的荷花,还会叹一口气:可惜了,当年真是一朵好荷花。 只可惜荷花自己从来不觉得可惜。它早已忘了水长什么样,只觉得自己一直立在潮头,却不知那根须早就离了水面,只剩下满嘴的趋炎附势,和一幅贴满了谄媚标签的苍老面孔。

悼词不能代替历史:对何清涟“朱镕基功过论”的反驳(附 | 再驳……一文)

Finding  X
@Finding8964 · Aug 22, 2026


悼词不能代替历史:对何清涟“朱镕基功过论”的反驳


朱镕基一去世,历史似乎就忽然变得宽容起来。那些当年争得面红耳赤的账,可以暂时不算;那些被时代碾过的人,也可以先往后站一站。于是,改革者成了英雄,改革成了壮举,数字变成勋章,至于数字背后那些失业的人、被低价转手的国有资产、银行账上被搬走而非消失的坏账,以及后来越滚越大的土地、债务和权力寻租,则最好统称为一句轻飘飘的“改革代价”。

何清涟女士当然有权向朱镕基致敬,朱镕基他敢于任事,也确实在中国经济最危险的年代处理过许多别人未必敢碰的难题。但历史评价最讽刺的地方就在这里:一个人越是被称为制度的奠基者,就越不能在制度成功时记他的功,在制度失败时却说“这不是他能改变的”。

不能一边说《现代化的陷阱》已经被历史全部验证,一边又把亲手参与构建那套制度的人称为“时代伟人”;不能一边承认国家垄断资源配置必然滋生权贵私有化,一边又把国有资产流失解释成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灰尘;更不能把数千万人的下岗称为“历史的阵痛”,仿佛历史这个病人做完手术之后,总得找一些人来替它疼。

悼念一个人,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悼词最终把历史写成了个人传奇,把制度写成了天灾,把代价写成了必然,把受害者写成了“不适应时代的人”,那就不再是纪念,而是一种对历史账本的选择性注销。

朱镕基已经离开了,悼词可以写得很长;但那些账,并不会因为写了悼词,就自动勾销。

啰里啰唆了一大段,现在言归正传。

一、对所谓“三大核心贡献”的经济学批驳

1. 宏观调控、“软着陆”与人民币不贬值

何女士说:有效扭转经济过热、抑制通胀,实现“软着陆”;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坚持人民币不贬值,更体现了朱镕基的责任担当和决断力。

问题是:所谓“软着陆”,究竟是谁软着陆了?

1993年至1996年的宏观调控,确实成功遏制了此前的高通胀。朱镕基采取了压缩信贷、控制货币供应、清理开发区、压缩固定资产投资等一系列强力措施。从物价和宏观增长指标来看,中国经济确实实现了由高通胀向相对稳定的转变。

但宏观经济意义上的“软着陆”,并不意味着社会意义上的无痛调整。

紧缩政策并没有消灭调整成本,而是在相当程度上将成本从价格体系转移到了企业部门、银行体系和就业体系。企业资金紧张、相互拖欠和债务链条问题长期累积,国企亏损和银行不良资产问题也在这一时期不断暴露。到了1990年代末,这些此前被延后和积累的成本,最终以国企重组、企业破产和大规模下岗的方式集中释放。

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中国完成的是宏观价格体系的“软着陆”,但并非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软着陆。部分调整成本后来由国企、银行和普通劳动者承担了。

至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的“人民币不贬值”,何清涟的叙事同样过于英雄化。

中国当时当然并非没有金融风险,但与泰国、印尼、韩国等遭受严重冲击的经济体相比,存在一个根本性的制度差异:中国实行严格的资本管制,人民币资本项目并未自由兑换,跨境短期资本无法像攻击泰铢那样直接、迅速地冲击人民币。中国银行体系又主要由国家控制,外债和短期资本流动结构也与东南亚国家不同。

这意味着,中国之所以没有成为国际投机资本的主要攻击对象,并不仅仅是因为朱镕基个人“敢于决战”,更重要的是中国当时相对封闭的金融体系形成了一道制度性防火墙。

索罗斯后来关于中国能够相对平稳渡过亚洲金融危机的分析,也正指出了这一点:当时中国金融体系的相对封闭,反而成为抵御外部金融冲击的重要因素。

因此,把“人民币不贬值”描述成朱镕基以1300多亿美元外汇储备进行“国运豪赌”,并不符合当时的实际金融条件。

人民币不贬值当然有代价,也是一项重要决策。但其逻辑并不只是“赌上国家全部家底”。一方面,中国需要维持国内宏观稳定,避免贬值重新点燃通胀和贬值预期;另一方面,香港刚刚回归,香港的金融稳定具有极高的政治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坚持人民币汇率稳定,既有经济考量,也有香港和区域金融稳定的考量。

这是一项困难的政策选择,但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人英雄故事。

关于所谓“秘密协同方案”的历史演义。何清涟文章中最戏剧化的一段,是所谓“国务院召开长达十多个小时会议,讨论是否把中国仅有的1300多亿美元外汇储备全部压上,支援香港与索罗斯决战”。

问题在于,这种叙事目前缺乏可供独立验证的公开档案。

何清涟自己提供的依据,是她“听参加会议的人讲述”。这当然可以作为个人回忆和历史线索,但不能因此自动升级为已经得到证实的历史事实,更不能据此重构整个危机决策过程。

1998年8月香港金融保卫战中,直接入市操作的主体是香港特区政府,动用的是香港自己的外汇基金。公开资料显示,香港特区政府最终投入约1200亿港元买入股票和相关金融资产。香港财政司和金融管理机构是直接的决策与执行主体。

中央政府当然给予了坚定的政治支持,并以国家信用成为香港稳定金融市场的重要后盾。但至少从公开可核实的史料来看,并没有证据证明中国中央政府直接动用1300多亿美元的内地外汇储备进入香港股票市场。

因此,问题不在于否认中央支持香港,而在于不能把一个“香港政府直接操作、中央政府提供政治支持和国家信用背书”的复杂过程,简化成:

“朱镕基个人拍板,押上全部国家家底,与索罗斯进行国运决战。”

这种写法更像历史小说,而不是历史分析。

二、体制搭建:分税制、金融改革、国企改制与住房货币化

何女士说:朱镕基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

我认为,真正的问题恰恰在于:这个框架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框架?

它当然建立了市场机制,但同时也保留和强化了国家对关键资源的控制。市场被引入了,但国家并没有真正退到规则制定者的位置。

政府仍然掌握:

财政资源;
金融资源;
土地资源;
大型国有企业;
关键行业准入;
行政审批权。

于是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结构:国家既制定规则,又控制关键资源;既是裁判,又在重要领域亲自下场。

而这恰恰与何清涟在《现代化的陷阱》中所批判的制度逻辑高度一致。

1)分税制:解决了中央财政危机,也重塑了地方的扭曲激励

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收入按照中央75%、地方25%的比例分享。改革显著增强了中央财政能力,解决了此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例不断下降的问题。

从国家能力建设的角度看,这当然是一次成功的改革。但问题是,财政收入和支出责任并没有同步调整。

大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治理责任仍然主要由地方承担。由此形成了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地方承担大量事权和支出责任,却缺乏与之相匹配的稳定收入来源。

土地财政并不是由分税制单独造成的,但分税制无疑是重要的制度背景之一。

此后,住房市场化、城市土地出让制度、地方城市化竞争、基础设施建设压力和地方融资平台相互叠加,共同形成了中国独特的土地财政模式。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分税制等于土地财政”,但也不能只看到分税制拯救了中央财政,而忽略它重新塑造了地方政府的激励结构。

中央财政强大了,地方却越来越需要寻找自己的钱袋子。土地最终成为最重要的钱袋子之一。

今天中国的地方债、土地依赖和房地产危机,当然不能全部归咎于1994年的分税制,但分税制无疑是理解这一制度演变的重要起点。

2)四大AMC与1.4万亿坏账:解决了银行的账面问题,却没有彻底解决坏账产生机制

1999年前后,中国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四大国有银行的大规模不良资产进行政策性剥离,初始剥离规模通常概括为约1.4万亿元人民币。

这当然是一项重要的金融改革。但必须弄清楚:坏账被从银行账面上搬走,并不意味着经济损失消失。

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变得更加干净,是因为大量历史损失被转移到了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国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部分。财政、中央银行、政策性融资和国家信用共同承担了过去国企软预算约束所积累的损失。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并不是“消灭坏账”,而是:

将银行体系无法承受的损失社会化、国家化和长期化。

真正的问题还在于,改革主要解决了“谁来承担已经形成的坏账”,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为什么坏账不断产生”。

只要国有银行仍然承担政策性融资功能,只要国企仍然可以获得软预算约束,只要政治目标能够压倒商业风险评估,新的坏账就仍然可能产生。

此后中国又经历了大规模投资扩张和地方融资平台的发展,银行体系继续承担了大量政策性和准政策性融资任务。

因此,把四大AMC简单描述成朱镕基“大智大勇地建立了中国金融最坚实基础”,显然过于乐观。

更准确的评价应该是:

朱镕基完成了一次必要而成功的银行体系紧急救援,但这次救援更多是对旧问题的出清,而不是对坏账生成机制的根本性改革。

3)“抓大放小”:市场化退出,还是不透明的财富再分配?

这是评价朱镕基改革最不能回避的问题。19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确实推动了大量企业退出市场,也确实为民营经济在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发展腾出了空间。

但“腾出生态位”并不能概括全部事实。国企改制过程中,确实存在大量程序不透明、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低价转移的问题。管理层、企业负责人及其关系网络在部分改制中成为最重要的受益者,普通职工却往往是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

这正是何清涟自己在《现代化的陷阱》中曾经重点批判的问题。

因此,她今天说:

“国有资产流失是体制造成的难题,并非作为总理的人能够解决。”

这实际上回避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如果明知现有制度环境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和权力寻租,那么改革的设计者和最高执行者,是否有责任考虑如何降低这种风险?

不能一方面承认:“这种制度必然产生权贵私有化。”

另一方面又说:“资产流失只是体制问题,朱镕基不应承担责任。”

改革者当然不可能控制所有地方的违法行为,但制度设计者至少应当对改革的激励机制、程序透明度、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督机制承担责任。

真正的问题不是“朱镕基是否亲自贪腐”,而是:

他所推动的改革,是否建立了足够的制度约束,防止公共资产在改革过程中被权力和关系网络攫取?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就不能只把改革的效率收益记在朱镕基的功劳簿上,却把改革中的资产掠夺全部推给抽象的“体制”。

4)下岗潮:改革可以必要,但不能因此否认改革成本

何清涟说,国企工人已经“不配做改革时代的领导阶级”。这是她文章中最令人不安和最不可思议的一句话。

一个工人是否适应新的市场经济,并不等于他是否应该承担改革成本。

国企工人的技能结构、企业管理方式和市场竞争能力当然可以讨论。但国企长期积累的问题,并不是普通工人自己制造的。

计划经济时代的投资决策、企业管理、银行信贷和产业政策,大量是由国家和企业管理层决定的。

那么,当这些错误集中爆发时,为什么承担最大代价的往往是最没有决策权的普通工人?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官方不同统计口径显示,19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中国累计下岗的国企职工规模达到数千万。不同年份和统计方法存在差异,但累计总规模大致在2700万至2800万人左右。

这当然不是说所有人都完全没有得到保障。当时已经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统筹等制度,许多下岗人员通过再就业、内部退养和其他方式得到安置。

但问题在于,这套社会保障体系本身尚未成熟,覆盖范围和保障能力有限,许多制度恰恰是在下岗潮冲击之下仓促建立和不断补课的。

所以更准确的说法是:

这不是一次毫无社会保障的“自由落体”,但也绝不是一场有成熟福利国家体系托底的产业重组。

它是中国现代史上规模空前的城市产业工人就业重组之一。

评价改革不能只说:“企业活下来了。”

还必须问:谁失去了工作?谁失去了养老金和医疗保障?谁承担了过渡期的收入损失?谁从企业改制中获得了资产?

经济效率从来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改革收益归谁,改革成本由谁承担,同样是制度问题。

5)住房货币化:市场化改革成为后来房地产金融化的制度起点之一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结束了福利分房,推动住房市场化。从改善住房供给、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刺激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这具有明显的历史合理性。

但问题同样在于:

住房市场化之后,中国建立的究竟是一个正常的住房市场,还是一个与土地财政、银行信贷和地方融资高度捆绑的房地产体系?

分税制之后的地方财政压力、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银行信贷扩张以及住房按揭制度的发展,共同推动了房地产成为中国经济最重要的资产和融资体系之一。

因此,今天中国的高房价、居民部门高杠杆、地方土地依赖和房地产债务问题,当然不能全部追溯到1998年。

但住房货币化无疑是这一制度演变的重要起点之一。

问题不在于“市场化是否错误”,而在于:当住房被市场化之后,政府是否建立了足够的制度来防止住房进一步金融化、投机化和财政化?

事实证明,并没有。

三、何女士文章最大的逻辑矛盾:既批判制度,又为制度奠基人辩护

这是何清涟这篇文章最根本的问题。《现代化的陷阱》的核心分析之一,就是中国在市场化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制度结构:

国家掌握资源配置权力;

政府既制定规则,又直接参与资源分配;

公共权力与市场资本结合;

于是制度性腐败和权贵资本主义具有内生性。

而何清涟今天高度赞扬朱镕基,恰恰因为朱:

建立了分税制;

重组了金融体系;

重组了国有企业;

强化了中央对关键资源的控制;

建立了新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框架。

那么问题来了:

你过去批判的制度陷阱,究竟是谁建立和巩固的?

当然,一个制度完全可以同时产生经济增长和制度性腐败。这并不存在绝对的逻辑矛盾。

真正的逻辑矛盾在于:不能把制度带来的经济增长全部归功于朱镕基个人的能力,却把制度带来的腐败、资产流失和权力寻租全部归咎于抽象的“体制”。

如果朱镕基只是一个在既定制度下无法改变政治框架的技术官僚,那么可以说:他在既有政治体制约束下,尽可能推动了市场化改革。

但如果进一步说:他是“中国现代经济制度的构造者”。

那么,他就不能对这个制度的先天缺陷完全免责。制度的奠基者不必为几十年后的所有后果负责,但至少必须对自己所建立制度的基本激励结构承担历史责任。

何清涟最大的叙事问题,正在于把“朱镕基个人”与“朱镕基改革所建立的制度”进行了人为切割。

制度产生增长,是朱的功劳。

制度产生腐败,是体制的问题。

国企改革提高效率,是朱的功劳。

国有资产流失,是地方的问题。

金融改革拯救银行,是朱的功劳。

国家信用承担损失,是历史代价。

这样的算法,显然过于方便。

四、对“狙击索罗斯”与“会见索罗斯”的历史叙事批驳

1997年至1998年,国际投机资本对香港金融市场的冲击,确实是亚洲金融危机中的重要事件。

但何清涟的叙事仍然存在严重的个人英雄化倾向。香港金融保卫战不是“朱镕基一个人的战争”。直接的市场操作主体是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金融管理机构。香港政府动用外汇基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是整个事件最关键的市场行动。

中央政府的重要作用则是政治支持和国家信用背书。

因此,更准确的历史叙事应该是:香港政府负责直接作战,中央政府提供战略支持和政治后盾。

把一个复杂的政府间协调、金融市场操作和国际环境共同作用的事件,浓缩成“朱镕基与索罗斯隔空决战”,当然很适合写悼词,却不适合写历史。

至于2001年朱镕基会见索罗斯,这确实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一个国家领导人与曾经的国际金融投机者讨论金融改革,本身可以说明朱镕基的务实和开放。但一次重要会谈,不应该被无限上升为“胜而不骄”“宰相胸怀”的人格神话。

尤其是索罗斯关于中国金融体系相对封闭、资本管制在危机中形成保护的判断,本身也不是什么神秘的金融智慧,而是理解亚洲金融危机基本机制的常识。

更值得反思的是:

朱镕基确实意识到了中国金融体系的风险,也进行了大规模改革;但二十多年之后,中国股市仍然长期在“政策市”与市场化之间摇摆,银行体系仍然与国家信用和政策目标深度绑定。

因此,不能因为朱镕基曾经向索罗斯请教,就自动得出:“他找到了金融改革的正确道路。”

请教值得尊敬,制度结果才值得评价。

五、关于加入WTO:这是朱镕基最值得肯定的成就,但也不应神话

加入WTO,确实是朱镕基任内最重要、最具世界历史意义的成就之一。这一点没有必要否认。

中国通过加入全球贸易体系,获得了巨大的市场机会、资本流入、技术扩散和出口增长。此后的经济高速增长,与入世密切相关。

但加入WTO也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功劳故事。

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积累、沿海地区的制造业基础、人口红利、全球产业链转移以及美国和西方国家当时的战略选择,共同构成了中国加入WTO并获得巨大收益的条件。

朱镕基的重要性,在于他完成了关键时期的政治协调和艰苦谈判。

这应该被承认。

至于所谓:“可以妥协,先谈下来。签订协定之后,我们如何做,决定权在我们手里。”

何清涟自己都承认这是一种“传说中的指示”。

在没有可靠原始史料之前,不能把它当成朱镕基本人的确定政策主张。

但这句话之所以长期流传,确实反映出一种值得警惕的思维方式:把国际规则首先视为获取市场准入的谈判工具,而不是一种需要长期接受的制度约束。

中国入世之后确实履行了大量明确的、可量化的承诺,包括关税减让和市场开放等。

但围绕国企补贴、产业政策、市场准入、知识产权等问题,中国长期与欧美存在严重争议。

不过,也不能因此简单地说:今天WTO的困境完全是中国“先上车再变通”造成的。

WTO今天的危机还与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上升、中美战略竞争、国家安全概念扩张等因素密切相关。

真正的问题是:中国当然从WTO获得了巨大红利,但中国是否真正完成了从“利用国际规则发展自己”到“接受国际规则约束自己”的制度转变?

这才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不是结束语的结束语:悼词不能代替历史

朱镕基当然是一位能力极强、执行力极强的技术官僚。

在1990年代最危险的窗口期,他确实完成了几项极其困难的任务:

控制高通胀;

增强中央财政能力;

推动银行体系不良资产出清;

推动国企重组;

完成加入WTO的关键谈判。

这些历史功绩没有必要否认。

但同样不能否认:

朱镕基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后来问题的形态。

中央财政能力增强了,但地方财权与事权失衡的问题长期存在;

银行坏账被剥离了,但国家信用继续承担金融体系的最终风险;

国企效率提高了,但数千万产业工人承担了巨大的转型成本;

住房市场化了,但住房、土地财政和金融体系最终高度捆绑;

市场机制被引入了,但国家并没有真正退出关键资源配置。

因此,朱镕基真正的历史定位,或许既不是何清涟笔下近乎“张居正再世”的时代伟人,也不是某些人笔下造成一切苦难的“下岗总理”。

他是一个在计划经济废墟上进行强制性制度重组的技术官僚。

他的历史功绩,在于完成了旧制度无法继续维持之后必须完成的改革。

他的历史局限,也在于他没有或者说在当时的政治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建立一个权力真正受到约束、政府真正退回规则制定者位置的市场经济。

他拆掉了一部分计划经济,但没有拆掉支配计划经济的权力结构。

于是,中国最终形成的并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而是一种国家掌握关键资源、市场承担效率功能、国家信用承担最终风险的混合体系。

这个体系后来创造了高速增长,也创造了何清涟当年在《现代化的陷阱》中所批判的制度性腐败、权力寻租和财富再分配问题。

所以,评价朱镕基,不能只算他拆掉了什么。

更要问:他用什么代替了旧制度?这个新制度由谁获益?谁承担代价?又为后来埋下了什么?

如果只计算改革带来的增长,而不计算改革的成本;只计算朱镕基拆除了什么,而不计算他建立了什么;只把成功归功于个人,把失败归咎于体制。

那不是历史评价,而只是悼词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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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ding
@Finding8964 · Aug 23, 2026


再驳何清涟女士的“朱镕基功过论”


何清涟在悼文中给朱镕基戴上了一连串极高的帽子:“中国现代经济制度的构造者”“中共二次创业的功臣”“终结计划经济残余的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奠基者”,最后甚至发出“世间再无张居正”的感叹。这些评价的问题,不是赞美得太多,而是把复杂的制度转型,全部压缩成了一个人的历史功劳。

如果朱镕基真是“中国现代经济制度的构造者”,那么就应该认真回答:他究竟构造了一个什么样的经济制度?

答案显然不是一个政府退居幕后、企业自主经营、产权边界清晰、司法独立保障市场交易的现代市场经济。

朱镕基时代形成的制度框架,恰恰是另一种模式:国家掌握金融命脉,中央控制关键财政资源,土地由政府垄断供应,战略行业由大型国企控制,政府既制定规则,又控制资源,还在关键市场直接下场。

说得直白一点:他没有建立一个让权力退出市场的制度,而是建立了一个让市场进入权力体系的制度。

这当然也是一种制度,而且后来确实创造了惊人的经济增长。但增长本身,并不能证明制度没有问题。

如果把高增长全部算作制度成功,那么房地产泡沫、地方债务、国企垄断、银行体系对国家信用的依赖、土地财政、权力寻租,又该算谁的?

不能经济增长时说:这是朱镕基构造的现代经济制度。

经济出现结构性问题时又说:这是体制造成的,朱镕基无力改变。

这是一种极其方便的历史记账法:利润记在改革者名下,亏损记在制度账上。

“终结计划经济残余”?他终结的只是计划经济,还是计划经济的权力逻辑?

何清涟说,朱镕基以雷厉风行的方式“终结了中国计划经济的残余”。

这句话尤其值得玩味。

朱镕基确实大幅推进了商品化、市场化、企业重组和价格改革。但如果所谓“计划经济的残余”指的是:

国家控制资源;

银行服从政策目标;

国企承担政治任务;

政府决定土地配置;

行政权力干预市场;

国家对战略产业实行垄断;

那么,这些东西不仅没有在朱镕基时代被终结,反而有不少被重新组织、制度化和强化了。

何清涟自己写得很清楚:“抓大”为核心的国企重组,建立了能源、电信、金融、航空、国防等领域占据垄断或主导地位的“央企国家队”。

问题来了。

一个改革者一方面被称为“终结计划经济残余”,另一方面最大的功绩又是建立“央企国家队”和“战略行业垄断”,这究竟是在消灭国家资本主义,还是在重组国家资本主义?

这就是何文最大的自相矛盾之处。

朱镕基真正完成的,不是“国家退出经济”,而是:国家从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中退出部分竞争性行业,同时进一步集中控制金融、能源、通信、土地和战略产业。

这叫重构国家经济控制方式,而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终结计划经济”。

“拯救濒临技术性破产的国有银行”?不是救活,而是把账换了一个地方记

何清涟说,四大AMC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拯救了濒临技术性破产的国有银行”。

这句话听起来像朱镕基挥剑斩断了金融危机。

但经济学上必须问一个问题:

坏账去了哪里?

坏账从四大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剥离出去,并不意味着坏账消失了。

企业已经亏掉的钱没有回来,错误投资造成的资源浪费也没有消失。资产管理公司接走了不良资产,只是意味着原来由银行账面承担的损失,转移到了国家信用和公共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部分。

说白了:不是把窟窿填平了,而是把窟窿从银行的账本上搬走了。

当然,这种做法在危机时期可能是必要的。世界各国都可能进行银行救助。

但必要,不等于没有代价;救银行,也不等于解决制度问题。

更重要的是,四大AMC解决的是历史坏账,而没有根本解决坏账为什么产生。

银行为什么不断向效率低下的国企提供贷款?

国企为什么能够长期亏损却不退出?

地方政府为什么可以通过政治和行政手段影响信贷?

这些才是坏账的制造机制。

如果制造坏账的机器没有拆掉,只是把已经生产出来的坏账搬进另一个仓库,那么所谓“金融改革”最多只能叫一次成功的危机处理。

把它写成“朱镕基拯救了中国金融体系”,显然是把风险转移写成了风险消失。

“抓大放小”的真正含义:不是纯粹的市场化,而是国家与权贵重新划分蛋糕

何清涟把“抓大放小”描述为:“重塑经济格局”,并为中国民营经济腾出了生态位。

这只说了一半。确实,大量中小国企退出一般竞争性行业,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空间。

但另一半是:谁拿走了原来的国有资产?

国企改制不是一张干净的白纸。

大量改制过程存在:

内部人控制;

低价出售;

管理层收购;

国有资产流失;

职工权益受损;

产权交易不透明。

而何清涟恰恰是研究这些问题的专家。

她当年写《现代化的陷阱》,不就是为了说明在缺乏权力制约的条件下,市场化如何可能演变成权力与资本联手瓜分公共财富吗?

现在,她却告诉我们:这是体制造成的问题,不是朱镕基能够解决的。

这就很奇怪了。

如果你认为国有资产流失是制度必然,那么推动大规模国企改制时,制度设计者是否应该对这种“必然”负责?

不能因为朱镕基没有亲自侵吞国有资产,就认为他与改革中出现的大规模产权不公没有制度责任。

历史责任从来不只是:“你有没有亲自贪污?”

还包括:“你设计的制度,是否明知会产生这种结果,却没有建立有效的防火墙?”

“为下岗背负骂名”?最大的讽刺,是把承受代价的人写成了改革的背景板

何清涟说,朱镕基为了改革,“为大规模国企工人下岗背负骂名”。

这句话听起来很悲壮。但换一个角度,问题马上就变了:朱镕基背负的是骂名,那么数千万下岗工人背负的是什么?

朱镕基失去的是一部分人的好评。

下岗工人失去的是:

工作;

稳定收入;

福利;

医疗保障;

养老保障;

社会身份;

家庭安全感。

一个人的政治评价受损,可以叫“背负骂名”。

几千万人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不能轻飘飘地叫“改革代价”。

尤其令人不适的是何清涟的另一句话:“这个阶层从整体上都完全不配做改革时代的领导阶级。”

这几乎是用市场竞争力来重新审判一个人的社会权利。

工人不适应市场经济,可能是真的。

国企工人技能落后,可能是真的。

企业无法继续养活全部职工,也可能是真的。

但这些事实并不能推出:所以他们应该承担主要改革成本。

企业亏损是谁造成的?几十年的投资决策是谁做的?银行贷款是谁批准的?企业领导是谁任命的?产业政策是谁制定的?

当整个制度的错误集中爆发,最后却让最没有决策权的普通工人承担代价,然后再告诉他们:“你们不适应时代。”

这不是市场经济的冷酷,这是历史叙事的冷酷。

“中国不可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是典型的反事实神话

何清涟说:“如果没有朱镕基……中国不可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这是最典型的英雄史观。

谁能证明?

中国后来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当然与朱镕基时代的改革有关,但同样与以下因素密不可分:

1978年后长期积累的改革开放成果;

邓小平南方谈话后的市场化;

巨大的劳动力人口;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香港、台湾和海外资本进入;

美国和西方市场开放;

全球化和产业链转移;

加入WTO;

2008年后巨额投资刺激;

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扩张。

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全球化时代恰好出现的国际产业转移,中国任何一位总理,都很难仅靠“抓大放小”把中国推成世界工厂。

朱镕基当然是重要人物。

但“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不是他的个人作品。

把一个国家数十年的人口红利、国际环境、资本流动和无数劳动者的贡献,最后浓缩成:“没有朱镕基就没有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这不是历史分析。

这是把国家发展史改写成伟人传记。

“世间再无张居正”:恰恰是最值得反讽的一句话

最后这句:“世间再无张居正。”

堪称全文最有意思的比喻。因为张居正恰恰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历史人物。

他确实推动改革、整顿财政、强化中央集权、提高行政效率。但张居正改革同样高度依赖个人权威和政治权力集中。

朱镕基改革也有类似特点:依靠一个强势人物、行政命令和运动式执行,迅速完成制度重组。

这恰恰是中国改革的深层问题:制度改革往往不是依靠制度本身的稳定机制完成,而是依靠某一个“能臣”的个人魄力。

于是人们永远在等待下一个张居正,等待下一个朱镕基,等待下一个“铁血宰相”。

但真正现代化的制度,恰恰不应该依赖“铁血宰相”。

一个国家如果必须不断依靠英雄人物出来“力挽狂澜”,才能解决财政危机、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那么最应该被反思的,恰恰不是为什么“世间再无张居正”,而是:

为什么这个制度总是需要张居正?

结尾

所以,朱镕基当然可以被尊敬。

他的能力、魄力和执行力,也确实超过了后来许多中国高级官员。

但这不意味着历史必须按照悼词的方式结账。

他不是“终结计划经济的人”,而是重新组织国家控制经济的方式的人。

他不是“消灭金融风险的人”,而是把银行体系无法承担的历史风险转移到国家信用体系的人。

他不是单纯“为改革背负骂名的人”,更是一场由数千万普通劳动者承担巨大成本的制度重组的最高执行者之一。

他也不是凭一己之力让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经济救世主”,而是站在改革开放、人口红利和全球化浪潮交汇点上的一位强势技术官僚。

至于“世间再无张居正”,倒不妨换一种说法:

中国真正缺的,从来不是下一个张居正,也不是下一个朱镕基。中国真正缺的,是一个不需要靠张居正、不需要靠朱镕基,也能正常运转的制度。

这或许才是评价朱镕基最应当提出的问题。


吴洪森:合法性危机正全面形成

 作者脸书  2026-8-24


当一个政权不再被多数人视为“理所当然”的统治力量,而变成需要靠强制才能维持的存在时,合法性危机便已实质发生。它不是突然降临的事件,而是长期积累的结果。
当前,多重结构性压力正在使这种危机从局部显现,转向全面形成。

意识形态叙事的空洞化是最明显的信号。曾经依靠“历史必然”“民族复兴”“唯一正确道路”来动员社会的宏大话语,正逐渐失去情感号召力和认知说服力。

宣传与日常经验之间的落差被越来越多人感知,官方表述在私下场合沦为讽刺或沉默的对象。

当人们习惯了“公开一套、私下一套”的双重话语,政权的精神凝聚力便已实质性削弱。

绩效合法性的崩塌则更为直接。

持续的低通胀甚至通缩压力、出生率断崖式下跌、青年就业困难、房价大幅回落、居民消费意愿低迷,共同构成了一幅“未来预期恶化”的图景。

普通人形成稳定判断:努力未必带来改善,风险却在上升。

储蓄上升、生育下降、人才与资本外流,都是这种判断的行为表达。

当经济增长不再能够转化为民生改善时,政权最重要的支撑之一便开始松动,社会层面的疏离与消极抵抗同步加深。

政治参与流于形式,真实热情缺位;日常工作中的敷衍、阳奉阴违成为普遍策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进一步降低,公共合作的意愿收缩。

社会被长期原子化后,既缺乏有效的中间组织来缓冲矛盾,也失去了向政权提供真实反馈的渠道。

结果是,小事件更容易被放大,而体制的纠错能力却在下降。

精英层面的变化同样值得注意。忠诚更多建立在利益计算而非共同信念之上,部分人开始为自身和家族安排退路。

政策执行中的层层衰减、地方与中央的目标偏差,显示出控制力的实质松弛。当统治集团内部的凝聚力依赖恐惧和恩惠而非认同时,体制应对冲击的韧性便会显著降低。
信息环境的变化加速了这一过程。尽管管控不断加码,非官方信息的流通并未被完全阻断。

民众对官方叙事的信任度持续走低,境外信息和私下议论填补了认知空白。

这种“管控越严、信任越低”的循环,本身就是合法性流失的典型表现。

这些要素相互强化:经济与社会压力削弱绩效合法性,意识形态失效加剧冷漠,控制手段的强化进一步压缩社会活力,信息失真则使决策更难对症。

历史经验表明,极权或高度集中的体制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依靠组织优势和强制力维持表面秩序,但当合法性全面流失后,维持成本会急剧上升,而自我革新的空间却同步缩小。
合法性危机的全面形成,首先表现为统治的可持续性下降、社会活力的持续萎缩,以及任何调整都面临“改也风险、不改也风险”的两难。

真正的危险在于,当危机从“潜在”变为“显性”后,体制往往更倾向于强化控制而非重建认同,从而陷入更深的循环。

观察这一过程,需要的不是情绪化的断言,而是对机制的冷静审视。

合法性从来不是靠宣传或强制就能永久维持的资源,它最终取决于政权是否仍被多数人视为值得接受的存在。

当这一基础全面动摇时,危机便已不再是未来的可能,而是正在展开的现实。

吴洪森写于2026年8月24日上海莘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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