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大地震,都江堰市光亚学校的一位老师范美忠,不顾学生,自己逃跑,后来他又写了篇文章谈论这件事,在网上引起激烈争论。
范美忠事件可分成两个问题,一是他当时的行为,一是他后来的言论。这里我只谈第一个问题。
我以为,讨论范美忠当时的行为,首先要明确讨论的某些一般性前提。
我们之所以根据某一行为对某人进行道德评判,是因为我们认为那件行为反映了他的思想,反映了他的价值观。但除非那个人在做出此一行为时是经过了他的大脑思考,经过了他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否则,那件行为就不构成道德评判的对象。
假如我们承认,在突如其来的巨大危险下,人,至少是有些人,确实可能大脑一片空白,也说不出话,只能作出某种本能反应甚至陷入瘫痪。那么,他们的这些表现就不在我们道德评判的范围之内。
大地震无疑是最具突发性、最具危险性的自然灾祸。我们可以相信,在这次汶川大地震发生时那短暂的一刻,一定有很多人做出的反应只是本能的反应。因此,他们的这种行为不反映他们的思想,不反映他们的价值观,故而不构成我们道德评判的对象。
有人质问:当遇到危险时,老师可以不顾学生自己逃生吗?这样提问已经假定了该老师当时是处于比较清醒的、理性的状态。已经假定了他只身逃跑行为是一种理性选择的行为。因此,这个提问不适用于那些在当时已经失去清醒的理性,其行为只是本能反应的人。"我知道你当时脑子一片空白,这我没法怪你。我只怪你在脑子一片空白的时候为什么不记住老师的责任呢?"――这种批评显然是前后矛盾,不合逻辑的。同理,你也不能责怪一个紧张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的人为什么不说出什么话。如果老师在逃跑时大喊一声"同学们快跑"固然很好,但若是当时的他由于过分紧张,想不起说甚至根本说不出话,那又怎么好责怪他呢?不少人在受到突然的惊吓时会说不出话来,这不是很常见的吗?
同样地,当别人问你:如果换成你处在当时范美忠的位置上,你会怎么办?这样提问当然有它的意义,但我们也必须看到,这样提问实际上已经偷换了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是要你用你的理性去思考,在那种情况下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而当时范美忠――按照他事后的叙述――恰恰是没有进行理性的思考与选择。
据我所知,在地震发生时,确实有老师当场吓得走不动路,说不出话――这时自然谈不上尽保护学生之责了,那么,事过之后,难道你还要把这个老师开除不成?要说这个老师不够资格,那只是不够当将军、不够当抢险队员的资格,不是不够当老师的资格。谁说过教师属于高危职业呢?谁说过当教师必须要具备临危不乱,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还指挥若定的心理素质呢?
有人说,范美忠的事若是发生在美国,一定会被开除。美国加州洛杉矶联合学区紧急服务主任皮尔斯(Bob Spears)说,根据加州法律,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教师)都是灾难服务人员。当灾难发生时,教师有疏散学生的职责。不过皮尔斯也说,人在面对灾难时难免会做出一些反射性动作。"虽然我们有地震演习和教育,但当灾难发生时,人们可能因恐惧而作出一些反应,这样的反应是我们无法去强制规定的。"在中国,很多学校和地区不曾进行过地震演习和教育,那里的人们因恐惧而作出反射性动作的可能性想必更大些。需要指出的是,地震带来的伤亡,绝大多数是由于房屋倒塌造成的。因此,对房屋的坚固性越是没有信心的地方,人们的恐惧感必定越强,因恐惧而作出本能反应的可能性越大。
1981年3月30日,新上任的里根总统从华盛顿一家希尔顿饭店出来,正准备上汽车。人群中突然窜出一个刺客,向里根开枪。录像显示,在枪声响起那一霎那,周围的人,包括陪同的官员、军人和警察,全都吓得四处躲避。唯有几个保镖,一个赶快将里根塞进汽车,一个挺身而出,替里根挡子弹,还有一个保镖则扑向刺客。那位替里根挡子弹的保镖自然被视为英雄,不过他却谦虚地把他的行为归功于他受的训练,未必是他特别勇敢。这位保镖当然是很勇敢的,不过他的行为确实也和他受的训练有关――我要补充一句,也和他的先天的心理素质有关。无论如何,在灾祸突发之际的第一反应就能忘我救人,那当然是很了不起的,但也是极其罕见的。至于那些陪同的官员、军人和警察,在枪声响起的一霎那间四处躲避,显然是本能反应。我们不应谴责,也不能仅仅凭这一表现就认定他们是胆小鬼,是自私自利。因为我们不能排除他们在神志清醒的时候做出英勇举动的可能性。
人和人的区别是多方面的,包括先天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后天的生活习惯和训练,远非道德和政治所能涵盖。在突发的危险面前人们表现出来的差异,并非都可以归结为道德的和政治的差异,其中也有很多反映的是不同的心理素质,而不是道德品质,如此等等。如果我们把这些因素也引入对灾难中不同表现的分析和解释,得出的结论就会很不相同了。唯道德论和唯政治论、唯阶级论都否认人的复杂性,很容易滑向以理杀人。论者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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