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

胡少江:万达的“廉洁秀”能否说服国人?

万达又一次出现在媒体的头条,这一次的风头来源于万达自己发布的一则消息:中国万达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发表了《关于对冷传金、韩玉秋处分决定》。决定称,集团从媒体得知,时任大连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冷传金和财务副总经理韩玉秋在2007年至2009年前后,向时任大连市西岗区区长、区委书记金程行贿30万元现金,行贿的目的是"为其经营发展提供便利"。
万达对冷、韩二人的处分是: 免去冷传金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工程师职务,解除劳动合同;涉案的另一员工韩玉秋由于目前已经退休,不追加行政处分;同时,万达集团董事会还决定暂时冻结冷、韩二人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权,停发二人股权分红。至于其中涉及的股权数额和股权分红的金额,处分决定没有透露。
初读这则消息,似乎让人感到万达集团和集团老板王健林充满正气。果敢地处分行贿官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这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尤其是在中国的私营企业普遍靠向政府官员行贿来求生存、求发展的社会环境下,万达集团和它的老板表现出与腐败高管切割,向腐败的政府官员和社会风气公开说不的正面形像,这样做似乎是向中国全面腐败的社会注入一种正能量。
但是再想想,觉得王健林们似乎并没有那么高尚。相反,王健林的做法怎么看都有一种"危机公关"的意味,而不是真正地反对腐败。因为冷传金、韩玉秋的行贿行为并不是万达自己揭发出来的,而是媒体透露的。最近相关法院对已经升官至大连市委常委的金程进行审判,"拔出萝卜带出泥",连带著揭露出,在向程金行贿的众多企业名单,大名鼎鼎的万达位列其中。对万达和号称首富的王健林,这是一个大丑闻。它发出的处分决定,不过是一种所谓"坏事变好事"的公关策略。
冷、韩二人向程金行贿的时间是2007至2009年前后,已经过去了八、九年,期间万达集团有无数次的审计,均没有查出这笔行贿款,现在一旦被媒体披露,立即快速切割,但是在切割的同时,完全没有提及这笔款项在万达的账上是如何处理的?法庭判决中提到的"为其经营提供便利",这个"其"究竟是冷、韩两位个人,还是万达公司?其中的便利具体是什么项目?这个便利为万达带来了多少利益?这些利益现在是否应该充公?处分决定对这些重要的问题不置一词,显然不是真诚反腐,而是做姿态自保。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相信冷、韩二人的行贿是为了个人的经营。在我看来,他们的行贿更多地像是职务行为,是为了公司经营从事行贿。如果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有多少人愿意相信这两个人甘愿承担个人的法律和财务风险,从自己的口袋里拿钱来行贿?我想更多的人可能会认为,这种行贿应该能够从公司走帐。假如这是真的,那说明这类的账目在万达集团是一种常态,而且公司高官们对如此账目都有默契。
其实官员与万达的关系长期以来一直是海外媒体的焦点,《纽约时报》记者傅才德曾经发文称,王健林打造万达商业帝国的成功主要归功于与中国政府以及高官权贵的密切关系。他更具体的透露了习近平的姐姐齐桥桥和姐夫邓家贵都曾经是一家投资万达的公司的控股人。王健林本人也曾经不小心证实了这侧消息的真实性。
从齐桥桥到金程,不知道在万达集团的发展过程中有多少类似的皇亲国戚和高官显贵们参与,也不知道王健林"中国首富"的桂冠上曾经有多少肮脏的手曾经染指。王健林现在通过惩处两名管理人员来上演一出"廉洁秀",恐怕只要稍微有一点社会常识的人都会嗤之以鼻。老百姓都明白:中国社会已经溃烂透顶,中国的高官显贵和手眼通天的企业老板是腐蚀中国社会的两只重要力量,滋生这两支力量的正是至今为中国显贵们誓死捍卫的极权体制。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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