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光者報導 2026-2-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囚20年,前壹傳媒非執行董事、《黎智英傳》作者祈福德(Mark Clifford)指出這是一個毀滅性的判刑,批評法庭在案件開審前已預設黎智英有罪,「基本上是終身監禁,他們想把他關到死為止」。
前《蘋果日報》董事祈福德(Mark Clifford)表示,蘋果案明顯是一場「袋鼠法庭」,完全無視法治、程序不正義,是未審先判的「作秀式審判」,黎智英被重判20年,對現年已78歲的他來說,祈福德指出基本上就是終身監禁。
祈福德感慨,黎智英是一個擁有深厚原則和堅定信念的人,而且他無所畏懼,已下定決心絕不屈服,「如果這意味着要在獄中度過餘生並死去,他似乎也準備好了。以香港男性的平均壽命來看,幾乎可以肯定他撐不到20年」。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過去多次向媒體透露,黎智英長期被單獨囚禁,而且健康狀況欠佳,有評論提出黎智英「保外就醫」的可能性,祈福德就表示必須找出一個政治解決方案,否則黎智英將死在獄中。他解釋,政治方案可以有很多方式,例如基於人道或健康理由,容許黎保外就醫。另外也可以是「人質交換」方式,「例如美國或其他國家扣留了中國想要的人,可以用來交換黎智英」。
他表示,有很多不同形式「拯救」黎智英,如果甚麼也不做,「對黎智英來說就是死刑」。他強調,黎智英在獄中比在獄外「更讓政府頭痛」,「他只是一個老人,並不是那種想要政治權力的人。他不像曼德拉那樣想接管政權、建立民主國家,他只是一個曾經擁有媒體公司的人」 。
經歷逾150日的審訊,被還押逾1,800日,黎智英的刑期終塵埃落定,日後海外港人和人權組織能如何協助聲援黎智英?祈福德認為各地港人和組織必須持續向自己的政府施壓,確保只要黎智英和其他《蘋果日報》高層仍在獄中,就不能像往常地與中國做生意,「英國首相施紀賢每個訪問都有記者問及黎智英,當他們對香港人違背承諾、違背國際條約,你怎能跟這個政府做生意?」
他指出黎智英現在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政治犯,對中國來說,是個大問題。只要釋放黎智英,中共可以輕易解決這個問題,並在海外獲得很多讚譽,援和國際關係。
|3間《蘋果日報》公司共罰約900萬 政府掏空公司確保黎無法拿回借出的5億元
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分別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不等,祈福德認為刑期非常重,即使是3名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的高層,刑期依然很重,「他們已經被關差不多5年了,有些預計明年年底出獄,但其他人還要再多坐5年,很殘酷」。
另外,涉案的3間《蘋果日報》公司,各被罰款300萬4,500元,即合共約901萬。他指出港府正在清算這些公司,令其破產,「印刷機都被搬走了,或被當成廢鐵賣掉,看來他們只想掏空公司」。他透露蘋果公司仍欠黎智英5億港元,是他提供給公司股東的貸款,「黎智英可以拿回那筆錢嗎?政府試圖將公司價值降到零,這樣就不用還錢給黎智英了。他們偷走了這間價值約1億美元的公司!他們想確保黎智英無法拿回任何剩餘價值!」
若要給黎智英說一句話,祈福德希望說:「全世界都在看着!」他強調黎智英已被全球公認為追求自由的勇敢鬥士,「我只希望他能保持勇氣、力量,並保持健康直到出獄,祝他早日獲釋」。
【黎智英案判刑|前員工於判刑後互訴感受:奇蹟就係唔會出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6名《蘋果日報》高層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陳梓華,經歷長達156天的審訊後,今(9日)早正式宣判。《追光者》訪問多位《蘋果日報》前員工,他們都無法接受這項判刑,甚至形容是「瘋狂」,又批評政權把香港自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出現的問題「歸咎」在黎智英身上。
早上判刑結果一出,不少前《蘋果日報》的私人通訊群組響過不停,大家互相發佈案件最新消息之餘,更多的是貼上個人的感受,「離譜、好癲、太過份......」。前員工E(化名)在《蘋果日報》工作十多年,與黎智英及一眾高層時有接觸,他接受本台訪問時直言對判決感到「瘋狂」和「離譜」,完全無法接受。他指出,黎智英現年78歲,服刑20年後已屆98歲高齡,「仲有無命出返黎呢?」
E亦表示:「雖然預左個結果都會係咁,但係都唔係好接受到,奇蹟就係唔會出現。」
要數到與黎智英最稔熟,必然是視黎為師傅的《壹傳媒》前高層利世民,他對判刑結果感到「並不好過」,反駁法庭指控黎智英「憎恨中國」的說法,強調認識黎智英20多年,「我不覺得他憎恨任何人、任何事」。他認為,正是在香港這種「政治死局」下,黎才選擇「拿自己的自由和生命去做一個這麼大風險的事」。
|利世民:政權把97以來的社會問題「歸咎」於黎智英 曾與政府有傾有講
利世民多次強調,堅信眾人並未觸犯任何罪行,形容「蘋果案」本質上是「政治事件多於法律問題」。他批評政權試圖將香港自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累積的政治及社會問題,全數「歸咎」於黎智英身上,「這樣的懲罰其實已經是很不公道、很不公義,哪怕一天都是太多」。
除黎智英外,多名認罪的高層亦遭重判。前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筆名「盧峯」的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均被判囚10年;前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主筆楊清奇等則被判6年9個月至7年3個月。
E指出,一眾高層的刑期比「47人案」的平均刑期還要長,慨嘆可見中共對《蘋果日報》恨之入骨的程度有多深。他感慨,這幾位高層過去都是「並肩作戰」的好戰友,如今還要有一段長時間才能重獲自由,好不唏噓。利世民亦對多名高層被重囚感到不解,他特別提到盧峯在2020年才重返《蘋果》,「去到最後一年,究竟他可以做甚麼呢?」
利世民重申,《蘋果日報》並非自創報以來便與特區政府交惡。他回憶過去官場中人也會找他們「放風」,私下亦有飯局往來,甚至前特首梁振英在2012年參選時,也曾向《蘋果》「爆料」競選對手唐英年的醜聞。利世民稱:「如果他們現在想改寫歷史,其實這麼多年來,他們自己做過甚麼,他們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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