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些猥琐油腻的男人在里面横冲直撞,但却每每在最黑暗的时刻,总是有一些令人振奋的亮色存在,这些亮色,就是那些挺身而出的女人——就像最近的方方女士。特别是在近代中国的历史上,这几乎成了一种令人既自豪又羞愧的现象——自豪的是,这个民族没有跪下的毕竟还有几个女人,羞愧的是,竟然只有几个女人。
除了我们耳熟能详已经以身殉道的诸如林昭、张志新这样的巾帼英雄,其实还是很多不为人知的女性,见识之卓越,风骨之壮烈,令人高山仰止,无法忘记。
冯元春,四川青神县人,当年是川大生物系学生。在1957年著名的的引蛇出洞中,被划为极右。她的言论放在今天依然可以说是惊世骇俗、振聋发聩。比如她说"土地改革不应该把土地分给农民" "三反、五反是暴力是乱搞",毛泽东是"伪马列主义者""再次出现的刘邦",中共是"残酷的剥削集团"等。
川大组织数千人的大会对冯元春进行揪斗批判,这个年轻的姑娘毫无畏惧,舌战群小,无人能敌。遂以"反革命罪"被逮捕,因拒不认罪,初被判刑15年,入狱后又加5年。在1970年掀起枪毙血潮的"一打三反"中被以"恶攻罪"处以极刑,至死未低头。
同样在"一打三反"中殒命的还有苏州市图书馆副馆长陆兰秀。生于1918年,曾是地下党,还曾经因此被国民党抓过两次。1968年5月,万马齐喑中,她公开发声力挺刘少奇,批评舵手,结果被定为现行反革命罪入狱。狱中这个坚强的女性愤而绝食,并先后撰写了8篇长文,从内政到外交,从科技到思想,方方面面,批判文革,认为文革是历史的倒退。1970年7月4日苏州召开公审大会,陆兰秀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文革前期声势浩大的造神运动中,围绕"三忠于、四无限" "早请示、晚汇报"、"像章热"、"忠字舞"等形式的宗教狂热经久不息。时年23岁的湖南大庸县的女青年丁祖晓于1969年3月17日致信报社,认为个人崇拜不可取,她直言不讳的说:"一切正直的革命人们,清醒头脑,不要受骗,不要甘于做奴隶。起来造忠字的反,革忠字的命。"她还将这些言论制成传单和姐姐丁祖霞一起公开散发,不久姐妹俩被捕。丁祖晓在10个月的时间里,经历了240多场审讯,但从不认罪。
更令人惊叹的是,她的同学,时年22岁的李启顺为拯救丁祖晓,和妹妹李启才一起,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自己刻钢板,油印了二十多份《告革命人民书》,为丁祖晓鸣冤。结果可想而知,这对姐妹也随即入狱。
这两对逆风而行,轰动一时的姐妹花被当时的湘西自治州一起定性为"以丁祖晓、李启顺为首的反革命集团",为突出案情重大,此案件被命名为"特一号"案件。
在"一打三反"中,1970年5月5日,丁祖晓、李启顺被判死刑并于3日后执行。丁祖霞被判二十年徒刑,李启才被判十年徒刑。丁祖晓在死刑前最后一次审讯中说了这么一段话:"我始终认为"忠"应该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真理。不应该忠于哪个人。现在提倡的"忠"字,是搞个人崇拜,是搞奴隶主义。"
这些都是因为思想而惹祸上身的,而江苏省歌舞团的李香芝则是因为反对"陪舞"而殒命。文革爆发之初,李香芝是江苏省歌舞团造反组织"红色造反队"的勤务组成员。上级鼓励大家写大字报揭发修正主义路线,李香芝想来想去没有别的可以揭发,觉得歌舞团挑选演员专门为领导陪舞,把演员当成"舞女",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就为此写了一份大字报。结果被当做抹黑领导的材料而入狱。
在两年的残酷折磨后,绝食抗争的李香芝精神面临崩溃,她写的交代材料全是被侮辱,甚至被强奸的血泪记录。1971年9月2日,李香芝未经任何审判程序,便仓促被拉到省京剧团礼堂参加了一个公判大会,即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肃杀的血潮中,也有幸存下来的。
1966年,19岁的北京外国语学院德语专业学生王容芬写了一封几乎要命的信。这个北京姑娘因为学习德语,对纳粹德国的历史非常熟悉,也给她判断文革提供了某种参照,她觉得红卫兵"和当年的希特勒简直没什么区别"。所以怀着忧国忧民的心,冒天下之大不韪给领导写了一封信,一针见血地说"文化大革命不是一场群众运动,是一个人在用枪杆子运动群众。"
她也知道在当时的环境下这种言论是什么下场,所以写完信后,直接买了四瓶敌敌畏喝了,以死明志。但因为抢救及时,她没死成,随即被捕,在关押了10年后被判无期徒刑,直到1979年才被平反释放。现居德国。
写这样的历史总是让人难过——不仅仅因为它就像是发生在昨天,还因为它看起来并没有终结在昨天。当然,和这些伟大女性一同献身的诸多中国人说起来恐怕难以穷尽,她们所给我立下的为人标准就是:说真话要付出代价,但即便如此还是要说真话。无论什么时候回望,这些代表着这个民族甚至整个人类最可贵品质的勇敢灵魂,总能在黑暗中给予我们力量。
这种力量,正是我们等待黎明,蔑视黑暗的底气所在。
2020/4/9
——作者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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