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

建三江事件分析:莫談國是 - 維權律師的罪與罰(莫之许)


近日,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4位律師前往黑龍江建三江農墾分局,為被關押在所謂法制教育中心的法輪功信仰者提供法律援助,隨即與信仰者家屬一道被當地警方抓捕,經多方努力打聽,目前已確認唐吉田、江天勇兩位律師以「利用邪教破壞社會秩序」的名義被行政拘留15天,王成、張俊傑情況不明。為營救4位律師,李金星、青石律師等多位律師,以及10多位維權積極分子,也迅速趕往建三江,並於拘留所外展開徹夜絕食,要求會見。

此次事件之爆發,可能與事涉法輪功信仰者有關。近幾年針對律師的暴力事件背後,多有此背景,如2009年張凱律師等人在重慶遭受非法拘押和毆打。不過,4位律師的另外一重身份,又使得此次事件變得不同尋常。唐吉田、江天勇、王成是活躍的「中國人權律師團」最主要的3位聯絡人,此次被一網打盡,或為當局全面打壓人權律師的先兆,青石律師在其新浪微博中,就表達了這種憂慮:「大部分律師的安全其實是因為他們在前面承擔了風險。今天抓了他們,明天抓的便是我們。所以,這不只是他們4個人的事情,也不只是一部分律師的事情。」

當局對於維權律師的警惕和防範由來已久。2012年7月31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美國所所長袁鵬的文章,文章認為,「未來3至5年美國將更多利用非軍事手段滯緩或干擾中國崛起進程」,「以『網路自由』為旗號,改變『自上而下』推進民主自由的傳統模式,以維權律師、地下宗教、異見人士、網路領袖、弱勢群體為核心,以期通過『自下而上』的方式滲透中國基層,為中國的『改變』創造條件;」此文一出,迅即被人總結為「新黑五類」,而維權律師,赫然排名首位。

維權律師被當局如此重視,並非無因。2000年以後,隨著大陸有限市場化改革的推進,以及加入WTO的需要,當局加強了與之配套的法制建設的進程,同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也產生了諸多利益和權利的紛爭,各種維權案件大為增加。受此鼓勵,部分積極分子似乎看到了通過維權推動法治,進而通過法治帶動政治轉型的可能,提出了維權運動的概念,試圖通過「政治問題法律化、法律問題程式化」的方式,推動大陸政治轉型。除一般性的維護利益和權利案件之外,維權運動更期望通過公民和政治權利案件的切入,以推動政治轉型過程。

對於維權運動的興起,當局也有充分的警惕和防範。一方面,當局意識到,如果需要通過市場化、全球化和資訊化來促進經濟增長,那麼,日益多元化的社會、日益活躍的自由、異議表達、乃至日益頻繁的抗爭行動都是難以避免的,從而必須加以一定的容忍。而在另一方面,當局的容忍又是有限度的,並不願意因此而引發政治自由化進程。在統治者眼裏,對於至關重要的統治合法性也就是持續性經濟發展來說,權利讓步的促進作用並不很大,但對於正在蓬勃發展的民間社會而言,一旦擁有了這些權利,就可以很大地提高協調和動員的能力,走向更高水準的整合,政治自由化進程就不可避免地將要展開。維權運動,尤其是指向公民和政治權利的維權活動,也就因此而成為了當局的眼中釘,而必須加以嚴密打壓。

在維權運動中,維權律師居於相當核心的位置。維權律師既是維權事件的直接參與者,同時又是維權事件的傳播者和意義闡釋者,在具體案件和社會環境中起到橋樑樞紐的作用。只有通過維權律師這一節點,單個的維權事件才能獲得更為廣泛的法律和政治意義,進入到維權運動的序列中來。在上述「新黑五類」當中,也只有維權律師的行動參與橫跨了包含訪民、地下宗教、異議人士、網路領袖在內的所有群體。維權律師的這一首要和核心地位,自然不會被當局所忽略。

於是,隨著維權運動的興起,當局針對維權運動的打壓也如影隨形。2005年,維權運動漸入高潮,《亞洲週刊》將該年的「亞洲風雲人物」授予了14位大陸維權人士,而這些人士,無一不在隨後遭到了各種打壓:如高智晟3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鄭恩寵3年(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陳光誠4年零3個月(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郭飛雄5年(非法經營罪)、許志永4年(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此外,包括滕彪、李柏光、朱久虎、範亞峰、李和平等人,都曾遭受過秘密羈押、逮捕、毆打等多種不同方式的打壓。受此影響,所有這些人士,在一定程度上都遠離或者至少不再那麼積極地從事敏感的維權活動了。

儘管如此,受新的社會形勢驅使,各種維權活動並未停止,而是有著越來越多的維權律師的加入,並產生出諸多新的活動形式。在各種新的活動形式中,法律維權人士的身影仍清晰可辨,如新公民運動中的許志永、丁家喜、孫含會,等等。中國人權律師團則是近期湧現出來的又一活動形式,通過對廣泛的人權事件的關注和呼籲,中國人權律師團迅速獲得了廣泛的關注和支持,在新公民運動剛剛遭到重大打擊的當下,中國人權律師團的出現,更加顯得引人注目,而這也當然會遭到當局的高度重視,也因此,在許多人眼裏,4位律師在建三江被拘捕的事件超越了個別案例的層面,而成為觀察當局維穩打擊動向的一個判決性案例。

截止筆者成稿,這一事件仍在進行當中,各地的積極分子仍在積極聲援或趕赴現場。在剛性維穩的大背景下,積極分子們的各種訴求並無可能得到即時的滿足,對於被拘押的4位律師而言,這一次究竟是繼新公民行動之後又一波擴大化打擊的開始,還是略施薄懲,以暫時遏止約束其積極行動,在目前看來都有可能,但是,只要上文所分析的邏輯未曾改變,為了阻止政治自由化進程的出現,當局針對維權律師的打壓就不會停止,而只要維權律師不改初衷,高智晟等人的罪與罰、以及因此的榮耀與苦難,就必然會降臨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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