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

纽约市党委是怎样控制《纽约时报》的?

 老海  老海aa  2025年4月20日


纽约市党委是怎样控制《纽约时报》的?

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交。时任美国驻中国使馆文化参赞约翰.汤姆森为了促进交流,邀请北京各大媒体编辑记者访美。出访前,为了行程安排事宜,汤姆森请编辑们一起吃饭。席间,汤姆森问大家到美国最想了解什么?编辑们相互推诿一阵后,由一位年长者发言:

“我们到美国,最想了解的是纽约市党委是怎样控制《纽约时报》的。”

这一问,可算说出了这些耍笔杆子的编辑们的心声,一个个直勾勾地看着汤姆森。而汤姆森却是半天没弄明白这位老先生说的什么意思,最后终于明白了,大感意外,不知怎么回答是好。    三十三年后,汤姆森以加州大学北京中心主任的身份接受采访时回忆道:“我当时告诉他们,美国有两大政党,《纽约时报》不属于任何一党,跟政府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他们不相信,都一脸的疑惑。”

老先生的提问,不管是装糊涂还是真糊涂,都不会改变这个问题的尖锐性、敏感性及重要性。提出问题本身,就显示了墙里墙外的制度上、认知上的巨大差异,仿佛我们和太平洋彼岸的那个地方,不同属于一个星球。可能是时间不够,否则,汤姆森真有必要给他们上一堂现代文明的启蒙课。

《纽约时报》创刊于1851年,它的发行量世界第十八位,美国第三。它总共得到普利策奖130次,是获此项奖励最多的报纸。《纽约时报》的左上角每日都登载一句话:所有适合刊登的新闻。这是它的座右铭。

《纽约时报》在秉持新闻自由的道路上,经历过两次大的新闻诉讼。上世纪六、七年代,掀起轩然大波的两次诉讼,不仅没有压倒《纽约时报》,反而对美国的新闻自由起到了保护和促进作用,为新闻诉讼确立了一种标杆式的判决案例,是美国新闻自由的一个里程碑。

第一次,1960年3月29日,《纽约时报》刊登了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和南方争取自由委员会《关注他们的呐喊》的广告,因为部分内容失实,被阿拉巴马州蒙格利市警察局长沙利文以诽谤罪告上法庭。初审判定《纽约时报》赔偿美金5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随后,发生连锁反应,以类似理由向《纽约时报》索赔的不计其数,一时间,几乎让《纽约时报》陷入绝境。《纽约时报》不甘倒闭,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历时四年,1964年3月9日,最高法院以9:0的绝对票数,撤销了一、二审的判决。判决词中这样说:

“在美国,针对政府官员的诽谤言论,同样受宪法修正案的保护,在美国,不存在诽谤政府罪,批评政府官员是公民的权力。参与公共事务讨论是公民的义务。”

判词中的宪法修正案,是指国会1791年12月15日通过的"权利法案",其中有关新闻言论自由的这一条被列为第一修正案: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第二次,1971年三月,《纽约时报》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一个美国政府关于越南战争的绝密文件。这个文件是1967年时任美国国防部长的罗伯特.麦克纳马拉为了总结检讨深陷越南战争的教训,成立专题调查组,搜集了几十年的相关资料,形成了一个七千余页的绝密报告。这个报告被《纽约时报》得到,为了揭露政府在越南战争中对人民的欺骗,便予以连载刊登。

6月6日,尼克松总统办公室以反间谍法为由,将《纽约时报》告到地方法院,法院下达了停止发表的命令。命令下达的第二天,《纽约时报》在刊登连载的地方,换上了这样一条新闻:“应美国政府申请,法院下令停止刊登越战文件,等待听证。”

最后,案件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6:3,作出判决,支持《纽约时报》,判词这样写道:

“报刊是服务于被管理者的,而不是服务于管理者或者统治者的。政府审查报纸的权力已经被废除,所以报刊将永远保持对政府谴责的自由。”

“‘安全’这个词是广泛而含糊的概念,不应被用来废除体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基本法。以牺牲信息自由的代议制政府为代价保守军事和外交秘密,并不能为我们的共和国提供真正的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纽约时报》连载越战秘密的第二年(1972),尼克松任内还有一家报纸——《华盛顿邮报》,也与政府死磕,捅出了水门事件,致使尼克松黯然辞职。当时这起案件国内报道较多,大多数人知道,此不赘述。有兴趣的可以搜索“水门事件“。

了解了这几期新闻诉讼案,我们或许多少能体味到一点,美国为什么强大了。只是不知道,篇首那几位即将访美的编辑们,最终找到了纽约市党委控制《纽约时报》的诀窍了没有?

至此,又想起了《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也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主要发起人托马斯.杰斐逊, 他曾说过一句话:

“人可以靠理性和真理来治理。所以,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向他们开放一切通往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有效的道路便是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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