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星期一

【黎智英案判刑.特稿】怎能向一種精神道別?-羅恩惠

追光者報導  2026-2-10
《追光者》特約記者羅恩惠


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經156天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案件連同6名前高層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等9名被告,最終被判6年3個月20年刑期。
此案備受國際媒體及團體關注,特區政府平均5-10天就反擊一次,指責報道不公。
黎智英不認罪,他及家人都沒有求情。國安法庭如何判決是一種觀點,不會動搖公眾對真相、對新聞自由的認知。
《蘋果日報》前主筆李怡在報章出版最後一天以〈#怎能向一種精神道別?〉撰文:
//在漫長的經營歲月裡,中國已經不止一次向黎老闆拉攏,包括我寫過的兩夫妻到台灣游說而被老闆叫保安送客的事,也有通過文化界大佬向他拉攏回大陸辦報,即在幾年前,還有通過親屬邀他去北京一行,但都被他回絕。換了文人辦報,以中國傳統知識人的習性,這都是求之不得的事。一些老朋友賣交情要求報刊報道或不報道的關說,多不勝數。黎智英都不理會。我因為跟他認識,也不斷有人托我關說,但我知道不可能,都一一回絕。所以,「不賣」他是絕對做到了。......//
《蘋果日報》 最後一天出紙100萬份,市民清晨在各區排隊搶購。這種景象反映民心?李怡曾撰文指::
//但黎智英最大的失誤,正正是他最值得尊重的一點,就是守法和太相信法治。他在1997前兩年辦《蘋果日報》,是他相信中共會遵守《基本法》,相信和平爭取民主會真正實現港人民主治港。而不知道中共最忌諱的,不是暴力抗爭,反而是依法以和平手段力爭人民的自主權。
沒有了《蘋果》香港會怎樣?至少是再也沒有媒體去揭露政商界的黑幕了。因為,除壹傳媒外,沒有一個傳媒可以使人相信會真正保護消息來源。比如早前揭發的特首給中央的報告。...
再次引用邱吉爾的話:「成功不是終結,失敗不是終結,只有勇氣是永恆。」追求「四不」的勇氣,就是蘋果的精神。它已經深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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