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

馮睎乾:王岸然為什麼被捕

馮睎乾十三維度 臉書2025-12-11



71歲的評論人王岸然日前被捕,表面罪名是什麼「維護国安條例」第88條「妨害調查罪」,以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国安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批准保釋,王岸然須還押至明年1月候訊。
據国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說,王岸然在其個人YouTube頻道,肆無忌憚披露被国安警約談的部分內容,已產生「通風報信」效果,罔顧是否妨害正在進行的国安調查。李又說,王形容中央及特區政府是「以災亂港」始作俑者、中央對香港災情的支援只是「做戲」,「明顯是謊言及煽動」。
但坦白說,我認為一點也不「明顯」。
「以災亂港」四字,源自11月29日北京駐港国安公署的聲明,用來譴責所謂「反中亂港分子」借火災生事、散播謠言、破壞團結、攻擊政府救災等。但這四字不是成語,王岸然信手拈來,引申活用,比方說,借此批評政府公布的資訊矛盾混亂——如鄧炳強最初說棚網阻燃,後來又改說不阻燃——又有什麼問題?
世界不同地方發生天災人禍,人民批評政府、向官員問責,根本天經地義。遠的不說,今年9月「樺加沙」襲台,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泥水流入光復鄉,導致十多人死亡,就有很多台灣人公開指責政府。10月1日《自由時報》報道:「部分媒體指稱經濟部未堵好堤防缺口才造成災情,並指經濟部設置開口堤是罪魁禍首。」按照中国香港標準,那些形容政府部門為「罪魁禍首」的台媒,已犯「煽動」,可能已遭沒頂之災。
至於那句「做戲」,我不清楚前後說了什麼,但光憑這兩個純粹表達主觀感覺的字,實在很難稱得上「謊言」或「煽動」。「謊言」代表明知是假也說出來的話,當中或涉虛構的情節。但如果王岸然沒有捏造事實,只是覺得中央假裝關心火災,国安警憑什麼否定他的真實感覺?很多人都認為「全世界政府都做戲」,国安警憑什麼證明中共不是?
比如我說「袁木很誠實、李家超很弱智、鄧炳強很樣衰、習近平好靚仔」,純屬主觀看法,能夠稱之為「謊言」嗎?也建議李桂華搜一下「Trump is a liar」這句話,看看有多少美國人公開說過,再看看有多少人被控「煽動」。
至於「妨害調查罪」,由於王岸然「肆無忌憚披露被国安警約談」的影片已被刪除,我實在無從評論他說了什麼東西「犯法」。我平日甚少聽網台節目,除非要寫的題材跟網台有關,才會開2倍速度快聽一次。恰巧前幾日留意到王岸然被捕,好奇他披露了什麼「国安機密」,就隨便聽一集他和梁珍做的訪談(我沒聽李桂華點名的王岸然個人channel),主題正是旺角警署的国安會談。
但聽畢全集,也沒聽見什麼「国安案件」,遑論「通風報信」。今天打算再聽一次,發現已被刪掉了,十分無奈。現在先講講「国安約談」的背景。王岸然、廖成利及幾個專業人士,原擬於12月2日下午舉行「高樓維修政策的民間記者會」,探討宏福苑火災善後工作,地點是新蒲崗工廈單位。但召開記者會前幾個小時,王岸然、廖成利等人突然獲邀跟国安警見面,記者會被迫取消。王岸然跟国安警會談的地方,是旺角警署。
我現在翻遍網絡,都找不到王岸然在警署披露了什麼足以「妨害調查」的內容,連他是否犯法也很難確定。這時我才驚覺,原來封鎖消息、清洗歷史是多麼輕而易舉。那麼王岸然跟梁珍講了什麼呢?我雖然記得一些重點,但也不肯定說出來是否又會「犯法」,所以只概括地複述幾句王岸然對梁珍所說的話(不是他在旺角警署說了什麼)。
記得王岸然說,政府近日要求全港工程三天內拆網,合不合阻燃規格的網,都要一刀切拆掉,那麼當中牽涉的額外開支由誰付呢?王認為那些網是私有財產,合規格的網沒理由拆,市民有理由向強制拆網的政府索償。
王岸然也向梁珍提到「民間記者會」的問題。他說香港沒有法例禁止開記招,特別是在私人地方(工廈單位)跟記者聊天,警方用哪條法律去禁?——聽了他跟梁珍所說的話,我覺得王岸然之所以被拘,除了因為「妨害調查」或「煽動」,也可能因為他太懂法律,令意圖箝制他的部門束手無策。除了拘押他,你有法律禁止他開記者會嗎?
王岸然被捕,再次說明香港評論人的困境。哪怕只是冷嘲熱諷說「做戲」,或普通一句「以災亂港」,都能輕易被以言入罪,令人難過。身在海外的評論人,當然也不是「肆無忌憚」的,但應該講的還是要放膽繼續講;至於不應該講的(比如那些投誠跪舔的屁話),可以考慮回流香港才慢慢講、日日講,反正絕對不會被捕,還可以轉一條更華麗的跑道。
願王先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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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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