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

秋风:反腐败起不到破局作用


中国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 秋风

2013年03月19日 发布

孙立平教授最近发表了一篇长文《确立社会转型新思维》。他指出,改革这个词已被败坏,不必再念叨了。中国现在需要更换话语体系:以建设开路,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我完全同意这个看法。十年前,我就提出一个遭到很多人反对的命题:改革已死。如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所表明的那样,改革已经变成瓜分利益的工具。
而且,从语义上说,改革这个词太消极了,似乎总是围绕着旧体制打转。中国要走出困境,得立足于理想,建设更为合理的新制度,哪怕很微小。否则,改革就会无限期持续下去。改革了三十年仍在喊改革,就已经够可怕的了。
不过,孙立平教授文章后半部提出的政策建议,却有悖于自己的理念。他说,在社会转型时期,造就社会变革动力的关键在于能否形成官民之间的良性互动,而反腐败是找到良性互动的切入点。尤其令人诧异的是,孙教授指出,目前中国的反腐可能需要经历运动式反腐与制度化反腐两个阶段,可以从运动式反腐败开始,它可以发挥破局作用。
这可不是建设了。
在当下的中国,官员腐败普遍而严重,所以,反腐败必然反不胜反。更重要的,它起不到破局的作用。你抓几个官员,民众并不解气。相反,反腐败暴露出来的严重问题,只会让民众对政府越发失去信任。而且,靠抓贪官游戏反腐败,也不可能收到多少效果。你能够抓起来的腐败官员永远是极少数。腐败官员群体内永远会有一种侥幸心理:落马只是运气不好。其他官员不会因此而收敛。
还有,官员的腐败如同病毒,传染到整个社会肌体。比如,很多企业家为了获得进入市场的普通权利,不能不贿赂官员。普通民众为了办一些事情,也难免贿赂官员。腐败总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开展运动式反腐败,官员固然惊慌,其他社会群体也会惊慌。
最为重要的是,如孙立平教授所说,当代中国的首要问题是转型,是建设更为合理的新体制。这是全体国民,也是国家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所在。任何事情都必须服务于这个大目标。
那么,反腐败有助于达成这个目标吗?也许有一点,但不那么直接。更有可能,它适得其反。因为,大规模的反腐败可能恶化社会、政治气氛,使之趋向激烈。而根本的制度变革,大约只能在一种较为平稳的社会、政治气氛中展开――当然,这里讨论的是相对平稳的制度变革。
从这个角度上看,改革实际上是要捂盖子。这不是乡愿,而是政治上的明智。当改革的需要十分迫切的时候,既得利益集团总是十分丑恶的,否则,大家也不会要求改革。然而,改革是反革命的,改革没有敌人,改革必须包容,包容既得利益集团,只不过对权力和利益进行一次重新分配。
也就是说,如果你确实是在进行改革,那你不能对既得利益集团挖根究底。你得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丑恶,与其共生。你要知道,你的重点是建设新制度。有了新制度,丑恶就可能逐渐被稀释,被化解于新制度、新风气的生长中。你当然也可以揭开盖子,解开伤疤,双方撕破脸皮,玩个痛快,但那就不是改革了。
也就是说,最好的改革是引入增量制度,从而让新兴的社会力量获得更大的空间,以生成更为健全的新秩序。旧体制及依附于此体制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处理,是一个次要的问题。实际上,随着新制度的发育,也许它就不是问题了。
其实,中国的市场秩序就是这么发育起来的。八十年代,不是先清除国有部门,而是首先让私营企业发育。私营企业发育了,国有部门自然就收缩了。这段被人津津乐道的改革史揭示了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没有健康的新力量,就没有清理旧秩序的本钱。
政治体制改革恐怕也需要如法炮制。把重点放在如何形成官民上下、体制内外的合力,导入新制度上。这样的包容姿态也会缓解既得利益集团对于变革的反对,从而让平稳的制度变革有那么一点可能。
回到反腐败问题上。反腐败是消极的,向后看的,关注于如何解决旧体制之恶。然而,并不是只有反了腐败,才能建立更为健全的吏治。这其实是两个不同的事情,而后者显然更为重要。严格说来,反腐败不是改革,本身并没有制度建设意义。你抓几个贪官,有助于建设什么制度?逻辑正好相反:通过建立更为健全的吏治,才有可能遏制腐败。新制度运转一段时间,新增腐败趋向于减少,腐败问题也就被稀释、被消化了。
与反腐败相关的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之建立,同样需要政治上的明智。人们似乎对此寄予很高期望,且态度相当强硬。但略加思考即可发现,以现在官员的财产状况,强制要求所有官员公布,那等于堵塞了官员公开财产制度建立的任何可能性:官员们将会拼死反对,或者大规模转移财产,或者撒谎。
应当寻找更为明智的办法。一个可行的办法也许是财产的自愿公开申报。当然是自上而下。最高层级的政治人物自愿公布财产,以身作则。但是,不作强制要求,也不建立什么制度。官员们可以随便,愿意公开就公开,不愿意公开就不公开。"君子之德,风",清廉的官员自可大方地对公众公开财产,不清廉的官员可以暂时藏着,但也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而收敛其聚敛之手。由此,一定能够逐渐形成风气,官员公开财产也就能够成为一项制度。
当然,这里仍然隐含着前面的论点:官员公开财产,不应以揭露腐败、清算腐败官员为目的,相反,它只是工具,只是建立有效的权力机制、建立清廉的政风的一个工具。认定这样的目的,官员公开财产制度的建立路径,也就有曲径可寻。
转型是大政治,而政治的基本问题是:你要什么?一切努力应当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转型政治的关键在于如何建立你希望的新制度、新风尚,至于怎么处理旧体制之恶,乃是次要的问题。转型是稀释、化解恶,而不是消灭恶――那是革命。

【附记:本文的写作得益于与王瑛女士的交流,谨致谢忱。】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文编辑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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