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黎智英
2010年12月29日苹果日报在中国,政府对言论自由的箝制常会引起全球注意。遗憾的是,相同的事情发生在亚洲其他地方,引起的关注就没这么强烈。也因此,当台湾的通讯传播当局在过去一年中(最近一次在上个月)数度拒绝发给壹电视有线电视执照,台湾以外的地方几乎都没有注意到这则新闻。
我们不是唯一受到影响的媒体。马英九总统的政府已持续采取其他措施,限制原本生气蓬勃的台湾媒体。作为壹传媒的主要持股人,我在这事件上有庞大的既定利益。然而,我相信任何重视资讯自由流通的人都应该关心这件事,遑论珍视自由台湾之未来的人。
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在做出拒发执照的决定时提到了一些疑虑,担心我们可能无法满足各样管制的要求,以及我们可能会设法规避现行的节目分级限制。最令人感到不安的是,NCC认为,它无法确认壹传媒能否「善尽其作为大众媒体的社会责任」。这些全都是令人震惊的主观臆测。NCC不去审核申请案中所提的事实和优势,反而依据我们可能会做的事来惩罚我们。
壹传媒不是一个小规模、刚窜起的企业。依据尼尔森(Nielsen)市调公司的调查,我们是香港和台湾主要报纸和杂志出版商,在香港也是主要的新闻网站。单在台湾,我们就为了成立电视台,投资了近1亿2000万美元(约35亿元台币)在摄影棚和其他设备上。由于此举,我们为台湾人民创造了近1200个工作机会,也增加了他们在新闻和娱乐上的选择。
从政府描述我们申请案的方式,你们无法了解这些事情。NCC主委苏蘅11月在立法院坚称,壹电视和《苹果日报》的高阶管理阶层有过多的重叠。如果苏主委细看壹电视申请案中所提的事实,她应该知道,壹电视的8名部门主管中,只有一名曾在《苹果日报》工作。
《苹果日报》和《壹周刊》(我们的另一项出版品)在另一项误导性的说词中成为箭靶。苏主委抱怨,这两项出版品「屡次引发诉讼争议」。苏主委略而未提的是,在过去3年我们因调查性报导所引发的200多件诉讼案中,《苹果日报》和《壹周刊》只在3个案件中败诉。
她也忘了提及,这些调查性报导的当事人,往往都是对于自由媒体调查其活动感到不悦的腐败政府官员或企业家。当我们将这些人的劣行公诸于世时,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公众服务,是在善尽自由媒体的一项最高职责。
台湾政府不仅对待壹电视如此,NCC上周还撤销了年代综合台的执照,引起了部分立法委员的抗议。
更令人忧心的发展是,台湾立法机关正考虑立法,打算禁止新闻报导「详细地描述或图解关于暴力、血腥、色情、淫秽的情节」。包含这些文字叙述的修正案,是若干非政府组织儿福团体以及台湾政府内政部儿童局所推动修法的一部分。
保护儿童免于接触暴力或血腥内容的目标是值得赞赏的。但在实务上,这项法律将对于给儿童与成人阅听的新闻报导同时产生寒蝉效应。由于这项法律修正案的用词如此模糊,以至于可能冲击每一则犯罪、意外事件的报导,更别提报导令台湾政治人物难堪的不当行为。
这让我们想起,NCC虽然表面上是一个「中立的」机构,但NCC的委员却是由各政党依其在立法院的席次比例所提名的。国民党目前在立法院拥有压倒性的多数,并且拥有党籍总统,所以让人不得不质疑,台湾的新闻报导品质是否真的受到当局重视。如果不是马总统和执政的国民党在背后支持,NCC不会如此行事,危害台湾新闻自由和声誉。
台湾政府本身也因「置入性行销」而遭新闻评议委员会批评。这是政府以付费方式,换取宣传性的文章以新闻报导形式呈现在报纸或电视上。在台湾,政府成了媒体版面的最大买主之一,因此新闻评议委员会一直要求政府克制,认为政府藉此让新闻反映官方的讯息。
个别来看,若上述每一个发展都立意良善,也许可以被视为是遭到误导。然而整体来看,他们更像是政府加强对媒体箝制的一项计划。这样的发展有助于解释为何独立的国际新闻监督机构「自由之家」,连续两年调降台湾的新闻自由评比排名。
台湾领导人无法总是公平看待批判、独立的新闻报导,这并不让人惊讶。但一个政府对待媒体批评的方式,却是它是否确实支持新闻自由的真实测试。依此标准,台湾正在退步当中。
(本文原以英文发表,刊登在昨日(12月28日)的《华尔街日报》)
作者为壹传媒主席,转自《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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