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为谭长源)
点1:內地宣布設立孔子和平獎。評獎委員會主席譚長流說,他們並非政府機構,但承認與文化部有密切合作。外電引述消息說,獎項的第一個獲獎人是國民黨名譽主席連戰,表揚他為兩岸溝通作出貢獻。
(雅虎新闻2010年12月8日电)
点2:美联社报道中国民间机构设立“孔子和平奖”,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获奖。但连战办公室主任丁远超说“不晓得这件事,没有这个讯息”,大陆国台办等官方机构也表示不知情。……台湾《联合报》9日消息称,大陆文化部官员也否认该部与民间组织合作创设“孔子和平奖”,官员表示“这个奖项名称没听过”。另外大陆许多资深媒体人也都表示“没听过这个组织和奖项”。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
点3:连战因为在大陆与台湾之间搭建起和平桥梁,从包括巴勒斯坦总统阿巴斯和南非前总统曼德拉在内的六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获得首届孔子和平奖。孔子和平奖委员会主席谭长流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以连战先生的学养和政治智慧,他不会拒绝和平,更不会拒绝这个奖项。”
(路透社北京12月9日电)
点4:台湾联合报报道说,颁发孔子和平奖的组织对外称自己是:文化部中国乡土传统艺术传统文保护部。这个组织负责人在记者会上宣称,获得首届“孔子和平奖”的是台湾国民党名誉主席连战。……星期四下午,“孔子和平奖”颁奖仪式在北京新闻大厦酒店举行,同时还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获奖人连战没有出席颁奖仪式。该委员会把1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象征性地发给一个北京六岁小女孩。
(美国之音12月10日播)
问1:这个“设立孔子和平奖”的“委员会”,自称“并非政府机构”,却又是“文化部中国乡土传统艺术传统文保护部”即文化部下属的“政府机构”,民耶官耶,令人难以理解。它又“承认与文化部有密切合作”,而文化部却“否认该部与民间组织合作创设”这个奖项,合耶分耶,更使观众糊涂。
问2:如果它算与文化部没有关系的“民间组织”,则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这样的社团必先“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才能登记成立。那么除了文化部,谁是它的业务主管部门呢?“大陆国台办等官方机构也表示不知情”,还有谁知情并主管它呢?可怜的它,事也办了,钱也花了,倒落个没有主管单位的非法团体的身份。把那冤家伺候够了,还是“妾身未分明”,冤不冤啊!
问3:这个奖奖的受奖人连战先生,居然到发奖了还“不晓得这件事,没有这个讯息”,自然可以以民间组织热情冲昏头脑,办事乱了章法来解释,可是授奖的庄严典礼上,却抓个六岁娃娃来顶替,对于连先生,不亦太不敬乎!而且十万元也不是个小数目,要是散会以后娃娃出门就把它随便扔了,或者他的父母就奖金过手以后它的所有权、保管权、处置权归属提出法律异议,它们怎么应付呢?
问4:该委员会主席说:“以连战先生的学养和政治智慧,他不会拒绝和平,更不会拒绝这个奖项。”那意思是否指,凡是拒绝“和平奖”者,就不仅缺乏“血样和政治智慧”,而且就是“拒绝和平”的坏家伙呢?他在说谁呢?
问5:这一点更重要。据该委员会称,连战的获奖,是因为他在“大陆与台湾之间搭建和平桥梁,给海峡两岸人民带来了福祉。”事实是,2005年连战以国民党主席的身份来到北京,与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会谈,从而在“大陆与台湾之间搭建和平桥梁”。桥梁是国共双方透过双方领导人共同搭建的,“给海峡两岸人民带来了福祉”也是双方共同努力的成果。怎么在“孔子奖”那里,就成了国民党单方面的行为呢?这样会置中国共产党于何地?置它的总书记于何地?严格地说,这算不算得一种曲线的“污蔑诽谤”?该不该“依法”吃官司?
以上问题,想不清楚。尚请那位评委会主席兼哲学教授谭长流先生赐教。我个人对谭先生了解不多,不过看到过他的大作《空间文化》的推销广告,其中说“本书以爱因斯坦的思想彻底地解构了霍金的关于’大爆炸’的观点,并用弦理论、量子理论和分形理论等为支撑,沿着e=m的生成主线,逻辑地阐述了物质世界的起源问题。”令人不知他在讲“文化”还是在讲天体力学(那里不知有无“文化”)。而且其中“e=m”好像把爱因斯坦的有名公式抄错了,但愿他在书中运用“爱因斯坦思想”别也出这样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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