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1日星期四

吴敏:共产党自身改革碎议


将近二十年前,邓小平以颇具焦 虑的心情向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语重心长地说:我们"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他所说的"抓"可以从多个角度去理解,"改革"无疑是一个重要含义。因此, 邓小平这句话要表达的意愿理应包括:我们这个党该改革了,不改革不行了。而且,由于二十年来党内"潜规则"对党章、准则的侵蚀和损害愈益严重,不正之风和 腐败现象已成蔓延之势,所以,从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党自身的改革的确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这场势在必行的改革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鄙人认 为,以下几点缺一不可。

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坦诚交流的宽松环境与良好氛围

党 内民主的实质,就是在党内生活中,每个党员都享有自由、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包括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恩格斯指出:"在党内绝 对自由地交换意见是必要的。"他曾建议德国社会民主党创办一份杂志,专门刊载党员和党的中央领导机关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在自由地发表看 法、平等地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广大党员才能积极参与到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中来,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与失误,保证党内民主机制有效运行。 从中国共产党建党将近90年 的历史来看,什么时候党内的不同意见能够比较平等、坦诚地进行讨论和交流,什么时候党的事业就蒸蒸日上;什么时候党内的不同意见难以发表,持不同意见的党 员乃至领导干部甚至要遭到打击和迫害,什么时候党的事业就要遭受挫折和损失。显然,能否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和争论的大环境,不仅直接关系到党内 民主建设的前途和命运,更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改革党内选举制度,逐步引入竞选机制

党章规定党的领导机关都由选举 产生,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党内民主建设要有根本性、实质性的突破,必须着力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无论从党 内民主的内容来说,还是从保障党员权利来看,竞争性选举都是党内民主发展不可缺少的应有抉择,是党内民主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如果没有竞争性选举,没有 充分体现选举人意愿的竞选机制,所谓党内民主势必要流于形式。近年来,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党员直接选举的试点不断扩大,2001年,四川平昌县进行了乡镇党委班子公推直选的试点;2004年,四川省有45个乡镇党委书记通过公推直选产生。截止200510月,全国有210多 个乡镇进行了公推直选的试点。不仅基层组织的竞争性选举已成为党内民主发展的趋势,而且党内民主逐步从基层向地方拓展。最近,云南就进行了县委书记职位的 公开竞争性选拔探索。虽然现在竞争性的公推直选和公推公选还有一些不完善之处,但其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应该不断扩大试行范围,逐步实现通过竞选产生各级党 组织领导成员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探索试行"党内权力三分制"

民 主的第一要义是权力分割和权力制约。从党内民主原则说,党代会是党内的权力机关,拥有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和对大会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党委会及其常委会 是执行党代会决议的工作领导机关,向党代会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代会产生,向党代会负责,承担对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但是,在党的现实政 治生活中,往往将党委会及其常委会执行党代会决议、处理日常工作的具体问题决策权,与党代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混为一谈,党委会特别是其常委会在很大程度 上代行了党代会的决策权。同时,目前的党内制度设计还没有完全解决党的纪检委受制于地方同级党委特别是其主要领导人的问题,党内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事 实上"三权合一"于党委会特别是其常委会。党内权力关系这种倒置或权力配置的严重失衡,形成党内权力结构的集权特性。一方面,使得党委常委会尤其是党委书 记手中的权力过大而很容易滥用权力;另一方面,造成党代会决策权虚化,纪检委难以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党内 权力制衡机制,克服权力过分集中弊端。党内民主建设必须注重建立党内权力运行的科学机制,按照党内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互相制衡的基本要求,科学合理地 配置党内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衡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 租"的机会。要在确保党代会充分行使党章赋予它的各项职权的同时,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式;要强化全委会的职能作用,使其真 正成为行使党内执行权的主体,而常委会只是它的日常工作机关;要强化纪检委在党代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性,使其真正成为有效监督全委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威主 体。

强化党内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机制

党 内监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组织监督,即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以及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二是民主监督,即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 监督及党员之间的监督。在此二者中,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对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的重要作用。如果民主监督疲弱,组织监督的实际作用势必受 到严重影响。自20世纪90年 代以来,党内的腐败现象之所以愈演愈烈,党中央制定的相当一些组织制度、规章规则和提出的相当一些工作任务之所以难以落实,言行两张皮、"潜规则"盛行、 "党八股"的大话空话套话充党报党刊党台等非正常现象之所以形成汹涌之势,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几近于无。因此,大力强化自下而上的民主监 督机制,实在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延安时期,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所有党员都必须实实在在地参加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内"无特殊人物、无特 殊组织"。基层党支部充分实行民主,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民主监督在所有党员必须过支部生活的组织原则基础上越来越得到加强。与此同时,党员按照 党章规定充分行使言论自由权及选举权、被选举权、创制权、批评权等民主权利,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显著增强,为党内民主奠定了牢固的制度化保障和合法性基 础。我们党在延安时期形成的这些有效做法和优良传统,现在很有必要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恢复,努力营造强化党内民主监督的大氛围、大环境。必须明确,中国共产 党不只是少数高中级领导干部的党,更是七千四百万党员的党,每个党员都有责任参与党内事务,有权利监督党内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只要能实实在在地充分调动和 发挥七千四百万党员的主体作用,党所面临的任何严峻挑战都能应对自如,任何艰巨任务都能顺利完成。现在,党自身存在的许多问题,大家心里都清楚、都明白, 但又都不说出来,形成了相当严重的"皇帝新衣"现象。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再好的理论、决议、制度和措施也很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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