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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说,在中共全会上专题讨论依法治国,在中共九十多年的党史上,尚属首次,可见习近平当局很看重依法治国。有人因此对依法治国持谨慎乐观态度,有人则仍然悲观。
笔者以为,在确定乐观或悲观态度之前,有几个问题需要搞清楚。一是执政当局此时为何提出依法治国?二是依法治国能走多远?三是依法治国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习近平执政当局此时提出依法治国有多重考虑,即,用依法治国的武器反腐、整党、整军及在党内高层的权力斗争中,保持话语制高点,并顺便收获民意。
习近平首先要用依法治国的名义处理周永康。关于周永康一案,有不少人质疑,认为习王反腐是选择性反腐,是暗箱操作,是用自己的调查机制处理干部。官方媒体因此而为习近平反腐辩护。新华网8月1日刊文"周永康落马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大步",《人民日报》则辩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进程,本身即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
其次,习近平要用依法治国的口号处理和警告乱作为的党内干部和军队干部,调整党军高层人事结构。目前被处理的乱作为干部主要是指贪腐官员。四中全会要把这些乱作为的高层干部,包括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拉下马,把有作为的干部或者党需要他们有作为的干部,譬如现国家宗教局局长和统计局局长升为中央委员。
再次,习近平要用依法治国的理念安抚人民,收获民意。按照习近平的说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习近平早在两年前就说过这话,但在中宣部编纂的习总《重要讲话读本》中不见了。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不仅重申了这个原则,还说得很具体。他说:"要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这种说法颇得赞赏。
那么,依法治国能走多远?笔者以为,四中全会可能会成立一些机构,采取一些措施,以示进步,但依法治国是走不远的。主要原因是,依法治国有一个严格的约束条件,即必须坚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这就造成党规党法始终大于国规国法。
这是依法治国走不远的根本原因。若按照国家规定和国家法律治国,那共产党怎么办?它的位置在哪儿?换言之,依法治国的最大挑战是共产党本身。1982年12月16日《光明日报》首版刊登了一条500字的新闻,报道首都法学家在学习1982年新宪法的座谈上,使用了"以法治国"一词,因此而遭到责难。指责者认为,提"以法治国",那把"党的领导"放到哪里去了?
法大还是党大这个问题,过去30多年没有解决,习近平能解决吗?我看很难。习的一系列讲话显示,他不会放弃党对依法治国的主导地位。他特别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还说:"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事实上,习近平政府在落实宪法的基本条例方面,也走不远。习近平不是说,要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嘛?全国人大名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权力长期被空置,人民似乎被赋予了许多权利,但实际上也都是空的。如果习近平真的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那就应当落实宪法,还权于民,把人大的权利还给人大,把宪法35条到41条赋予人民的权利还给人民。习近平能否做到这一点,令人质疑。
近一两年来,习近平政府对知识分子以言治罪、大兴文字狱的做法,完全违背了习近平自己的依法治国的承诺。目前,落实宪法的当务之急应是,停止打压那些正常行使宪法赋予权利的知识分子、记者、维权律师等。
如果不能落实宪法的基本权利,谈何"依法治国"!
(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评论 http://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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