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任建新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中已经说过:江泽民在自己退位的2002年中共十六大上制造出了一个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和国务院国务委员身份兼任的公安部长,绝对称得上是极其阴毒的作法。与此同时,也把中央政法委在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会中的地位提得比中纪委还高。
在整个邓小平时代里,政法委一经被确定为"党中央的组织机构",其一把手即被确定为副国级。彭真之后的政法委书记是陈丕显,党内身份是书记处书记。一九八五年因为俞强生叛逃美国事件引发政法系统大地震,盛怒之下的邓小平下令免去了陈丕显的政法委书记职务和凌云的国家安全部长职务,同时也免去了刘复之的公安部长职务。此后的刘复之以普通中央委员会之身成为专职的政法委副书记,直到一九八八年春被安排为最高检察长。有道是,当时的刘复之在被免去公安部长职务之后,曾给中央写信"抗议"在追究俞强声叛逃案过程中株连他,令他在"年富力强"的时候只剩下一个"政法委副书记的虚衔"实在是"有失公正"......。由此可见当时的政法委在党内的地位实在是没有那么重要。
陈丕显在一九八五年八月被免职后,其政法委书记的接任者乔石在随后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五中全会上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升格为书记并名列政治局委员。至于日后乔石在十三届一中全会上晋升政治局常委之后仍然兼任政法领导小组组长,只是因为他本人在党内的诸多工作分工中也有"指导全国政法系统"这一项。在一九九三年春改兼全国人大委员长之前,乔石在党内以政治局常委身份的兼职还有中纪委书记、中央党校校长等,另外当时的中央组织系统以及中央统战系统也是他的分管内容之一,实际扮演着党的副总书记的角色。由此说来,当时的中央政法委的工作内容只是在他出任政治局常委之后的一小部份。
乔石当时为令党内政法领导机构在法理上少遭到诟病,还特别改变了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兼任的作法,当时的公安部长阮崇武及继任王芳都只是政法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是正部长级的陈伟达。一九九零年后没有专职政法委副书记,由时任最高法院院任建新兼任。
日后外界有文章评论中央政法委组织更叠之类的内容时,常常会笼统地说罗干和周永康之前的乔石也是"以政治局常委身份出任政法委书记",但事实上当时的中央政法委书记也好,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也好,都只是乔石的兼职之一,所以说中央政法系统的地位坐大,权力恶性膨胀绝对是从江泽民退位之前一手安排的令罗干以中央政法委书记职务成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专职常委"之后开始的。更何况也正是因为乔石的力促,乔石之后的中央政法委一把手不但被明确为副国级,而是自邓小平时代开始后第一次由专业人士这一职务。
一九九二年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上的高层人事安排全部是由邓小平一人拍板,但也并非是所有重要干部的任命都是他邓小平一人提名,比如任建新以最高法院院长身份以接替政法委书记的动议就是乔石提出的。因为政法委书记已经确认不再由政治局常委兼任,任建新在十四大上连个中央政治局委员都没有被安排,只是和当时的中办主任温家宝一样被安排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温家宝同时还被安排为政治局的候补委员。
接掌了中央政法委之后,任建新又在次年三月召开的第八届全国人大上被安排继任一届最高法院院长,一直到一九九八年三月被决定离开一线岗位,转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正如笔者在此前相关评论中已经说过的,从一九九二年十月的十四大至一九九七年十月的中共十五大这五年时间里,我们可以说当时的任建新是以中央政法委书记身份兼任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但也可以理解成他当时是以最高法院院长身份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所以党内人士都认为任建新出任一把手的那五年,是中央政法委比较"专业化"的五年。
任建新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唯一的一名副书记是由时任国务院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兼任。
在一九九七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上,第一次独立主持党国高层换届工作的江泽民安排罗干以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身份接替任建新的政法委书记职务,虽然此时的罗干比其前任任建新的党内头衔多了一项政治局委员,但从组织规格上依然还是副国级,次年三月,罗干又在前述党内职务的基础上继任了一届国务院的国务委员。
罗干担任政法委书记之前曾以国务院秘书长身份兼任任建新手下的政法委副书记,而罗干接替政法委书记的前一个五年,也就是一九九七年十月至二零零二年十月之间,政法委不再设专职或兼职副书记,无论是公安部长还是首席大法官和首席大检察官,都和司法部长、国安部长一样,并列为政法委委员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
日后,这位罗干竟然成了中共政法委自成立至今专职主掌该机构历史最长的一位,一干就是十年两个整届。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江泽民向胡锦涛交班时,包括江泽民和胡锦涛在内的七名常委在十六大上只留任胡锦涛一人,同时又决定将政治局常委会的编制从七人增至九人,于是,包括胡锦涛在内依年龄资格无需在十六大上随江泽民等人退位的共十位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除女性代表吴仪而外,其他九名男性全部进入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其中的罗干自此以政治局常委身份专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整个机构自然也水涨船高,成为和中央书记处、中纪委平起平坐的正国级机构。
从罗干进入政治局常委会之后,胡锦涛担任总书记的十年是中央政法委权力和权限恶性膨胀的十年,身为总书记的胡锦涛因为身兼党的中央军委主席所以有直接调动和指挥军队的权力,但在欲左右公检法时却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身兼政法委书记的政治局常委而受限于所谓的"党内分工"。更过分的是,这两届政法委的副书记都是公安部长,形成了公安部长有权命令和指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荒唐局面。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从那以后的地方各级政法委一把手都是由同级公安厅、局长出任,党内身份当然是同级党委常委。
当时有一篇中共自己的中央官媒报道说,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质疑和自己行业毫不相关的司法领域:"我们的政法委书记往往都身兼公安局局长,公安局本来是检察院的监督对象,但被监督者是监督者的领导,这个体制特别不顺。"
这位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说,她曾经听到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同志感叹工作很为难。"比如,领导开会决定了一个事。那这个领导包不包括政法委书记呢?如果包括,就得服从他的领导。但如果这个事情做得不对,从业务上来说,检察院和法院都可以对公安局做出的不当行为提出不同的意见。"吴代表指出,这种党政关系的扭曲和错位,影响了司法公正,她提出的解决办法是,"政法委书记不能身兼公安局长"。
这位吴代表当时的这番发言可谓大胆但还是不够直率,因为她不敢把"这个体制特别不顺"的评价直接针对中央政法委。但不容否认的是正因为以这个吴代表为代表的越来越多的体制内人士的强烈呼吁并斗胆上书,才有了胡锦涛拒绝曾庆红安排接替周永康政法委书记职务的时任公安部长孟建柱进入十七届政治局常委会,"全面接替周永康"的动议。更详细的内容下篇文章再议。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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