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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后,一直想就人们期待已久的“新政”问题写篇泼冷水文章。但因为《双规》新书出版和警方不断骚扰等杂务缠身,未能动笔。前些天香港《动向》主编张伟国约我就十八大后中国法制走向写篇千字文,此时海内外很多自由派知识分子、异议和反对派人士已经对这次会议空前失望,正好借此表达对新政幻灭看法。篇幅有限,只能蜻蜓点水,写了1400余字《不改旗易帜就没有新政和法治》,排版时不得不略作删节,感到意犹未尽。适逢日本《读卖新闻》驻香港分社通过出版社跟我联系,希望就双规问题来合肥采访。考虑访谈时可能会涉及“习李新政”政策走向,特别是新一届领导班子高调宣示的整风、反腐、改革和民生问题,正好在前文基础上略加铺陈,兼做访谈时相关话题的思想准备。
利令智昏怎么办?
十八大召开前,海内外舆论、被边缘化的所谓党内健康力量、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建设性反对派一如既往有诸多期待,希望通过“顶层设计”达到各自目的:或者希望改革派占上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或者希望重新启动政改,解决宪政转型(政治改革)、惩治贪腐(法律治理)和分配公平(经济改革)问题。薄熙来贪腐案的曝光和处理更助长了这种期待。一些别有用心的官方、半官方人士和喉舌也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制造、传播和利用这种期待。继“胡温新政”成为过眼烟云之后,“习李新政”呼之欲出。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胡锦涛代表中共中央在政治报告中公然宣示:“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左右开弓,在安抚既得利益集团的同时,狠狠搧了自由派和建设性反对派一个响亮的大耳光。它再次表明,中共将一如既往在一党专政前提下,继续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死路。邪路论一出,特别是闭会后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按照派系博弈结果选出常委领导班子,海内外舆论哗然。《零八宪章》论坛的盖棺论定准确到位:十八大是“邪路论”的胜利、新兴权贵集团的胜利和“维稳体制”的胜利!一向主张良性互动、渐进民主、反对民粹暴力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建设性反对派都意识到十八大“完全关闭了政改大门”。饱受牢狱之灾却坚持为政改建言献策的陈子明说:“贪官们可以高枕无忧了”。一直带有精英主义色彩、反对革命、主张渐进民主的周舵,也认为十八大“暮气沉沉”,高层领导患了“脑梗塞”,精英群体中“悲观情绪笼罩四野,一片愁云惨雾。”常委名单公布后,流亡海外的《观察》主编陈奎德干脆把这个红色权贵俱乐部跟辛亥革命前夕的皇族内阁相比。失望之情,溢于言表。坐了22年牢但一直坚持通过官民之间建设性的高层对话逐渐实现民主转型的秦永敏,却连表达失望的机会都没有,至今被保卫十八大的“维稳体制”强迫失踪。
体制内知识分子的失望或许更能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十八大刚结束,《财经》杂志就在北平召开“2013:预测与战略”年会,与会者都是中共高官和学界精英。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在演讲中指出中国是一个与法治格格不入的国家,维稳体制是对法治的大破坏、大倒退,政府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并以计划生育和强迫征税为例,说明政府鼓励下属用非法手段完成任务的“作恶授权”,这种苛政导致“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已经发生”,再不进行历史切割,“将来能不能切割都是问题”。剀切陈请立即启动政改。
曾经给中共领袖担任翻译的资中筠对极权国家性质看得更透彻。在《炎黄春秋》杂志社和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改革共识论坛”座谈会上,资中筠发言题目就是《余欲无言》。她“感到沮丧,没有希望。”认为胡锦涛报告除了陈词滥调,“引人注意的话却是倒退的。”她质问那些忧心如焚,积极向中共建言献策的人:“我们说给谁听?假想的听众是谁?好像还是眼睛向上,希望掌权者采纳,可能吗?”她引用《左传》中曹刿论战名言“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说明自古以来专制统治者难免利令智昏:“既得利益妨碍做出正确的决策。所以不是如何说服他们改的问题。”中共领导人并不弱智,他们拥有更足够的信息和关切,比我们更深的感到社会危机:“否则为什么要动员140万人保卫几千个人开会?那么害怕,心虚?”认为秀才们发挥探微索隐功夫,试图从官方话语发掘微言大义没有意义:“语言与实际已经空前脱节,空前的虚伪。”这既是对中共政权的深刻认识,也是悲莫大于心死的深刻绝望。借明朝末年顾炎武对天下兴亡与国家兴亡不同责任的划分,说明政权兴亡“肉食者谋之”,(作为知识分子)“我们没责任,我们的责任在维护道统,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民族精神。”要求知识分子转换角色,眼光向下。接下来关于全社会腐败、教育沉沦、民族精神堕落,“上面还是慈禧,下面还是义和团”,知识分子要对全民族负责,充当低素质民众教主,通过启蒙提高民众觉悟,防止民粹暴力,俾使国人能适应宪政民主改革的话语,却是老生常谈的启蒙说和不得要领的素质论。
鉴于我在《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都是反民主的伪命题》长文中已经对这种专制导致臣民素质低、素质低不宜民主的循环论证和莫须有的多数的暴政进行了系统批判,这里不再赘述。因为资中筠前一半看法说得很到位,后一半素质论也很有代表性和广泛性,说明秦帝国以降作为附皮之毛的中国读书人兼有自卑和自大的分裂型人格,我在多个社交网站转发了该文,并加以点评:
前一半说得很好,不是南书房没必要眼睛向上;后一半素质论却不得要领。民众被党教育了半个多世纪,越教育越蒙昧,启什么蒙,谁来启蒙,不会以己之昏昏使人昭昭吧?暴政养育暴民,腐败国家培育腐败社会,岂能舍本逐末?消除暴戾、腐败的国家、政府,臣民、社会自然会回归公序良俗。
秀才们眼睛向上固属奴性,眼睛向下也难免虚骄啊!
无论良性互动,还是恶性互动,自古以来政治斗争都是各种竞争性利益、情感和价值观的博弈,跟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素质高低关系不大。现代政治文明仅仅是通过代议制民主开辟公开、合法的政治斗争通道,在言论自由、多党竞争、分权制衡和司法独立的制序安排下,使之大体上能够以良性互动的所谓商议民主方式兼容并存(共和)。没有阶级、族群共和,哪来的商议民主?在掠夺经济依然盛行的前现代社会,尤其是在利令智昏的专制暴政之下,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难免血腥残酷,不是靠自由派知识分子、建设性反对派一厢情愿的主张良性互动就能够避免的,更不是靠和平主义者毫无原则的道德说教就能够避免的。
知识分子的看法固然重要,反对派的态度更是问题。失望并不一定绝望,愿景也不等于可能,政策意识决定了达成目标的路径选择。
尽管开出“脑梗塞”医疗诊断,甚至开出病危通知书,周舵的治疗方案仍然是良性互动、渐进民主,希望新班子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据,仅仅是领导职务任期制:“量子力学的创始人普朗克曾有名言说,理论的进步多半不是因为信奉旧理论的人们转变了思想,接受了新理论,是因为旧的一代死掉,新的一代成长起来了。”政治实践不是物理学理论,它是竞争性利益、情感和价值观的博弈。禅让使继往开来的新生代仍旧难免肉食者鄙。为了把愿景变成现实,紧接着《暮气沉沉18大》,他又写了篇《致习李》。
贵党自寻死路,这并不足惜,大家纠结的是,贵党这个“后极权”的执政党早已经把自己和国家民族紧紧绑在了一起,贵党溃散、政权瓦解,社会政治秩序必定崩溃,在那样一个无政府、半无政府的巨大绞肉机当中,除了极少数心黑手狠的野心家之外,没有人可能从中受益,以此之故,我们为了国家民族的光明未来,就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帮助贵党完成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和平转型。这就是我们之所以必须对贵党抱持善意的真实理由。
姑不论亡党、亡政权是否等于亡国家、亡天下,一党溃散、政权瓦解和旧秩序崩溃是否除了野心家之外,“没有人可能从中受益”,流俗所谓专制超稳定系统与秩序崩溃后治乱循环:革命必然导致专制,暴力革命必然导致暴政。不仅古人不会同意诛一夫、诛一姓等于亡天下,近现代革命史,无论是英国革命、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还是前苏联东欧共产党政权垮台,中东一系列独裁政权垮台,更是给出了否定答案。这种思维逻辑无异于说:既然秦始皇已经把自己和国家民族绑架在一起,秦帝国就应该万寿无疆;陈胜、吴广若非野心家,只能要求皇上行仁政。于是,他要求红二代实现自我救赎,恢复统一战线活力:“我们一不搞颠覆,二不想革命,第三真诚希望贵党广纳忠言”,建议中共敦请改革派统战大员出面主导此事,以便官方和民间政治精英咸与维新,共襄民族复兴伟业。
这种思维逻辑的误区与盛行的由“统治者主动推动制度转型成本最低”价值判断有关。我称之为“价值判断”,因为它仅仅反映了言说者的主观偏好或者说偏见,并不是事实判断。首先,如资中筠等人已经清楚看到的,“利令智昏”导致统治者不仅不会主动推动宪政转型,还要通过专政手段(维稳体制、作恶授权)和国家机会主义改革竭力阻挠和镇压这种诉求。这意味着没有宪政转型,只有持续的暴政。其次,中共暴政造成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损失,早已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场大规模战争与革命(假如不算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话)。遑论前苏联东欧庆典式革命。仅以大跃进饿死人为例,目前保守估算也高达3000万。据杨继绳《墓碑》研究结论,从1958年到1962年,3600万人死于饥荒,4000万应生人口没有出生,这意味着大饥荒造成人口损失7600万,惨烈程度远远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打了八年,死亡人数4000-5000万,这场大饥荒的大部分死亡都集中发生在半年之内。即便是被共产党誉为黄金时代的新极权时代,党权垄断条件下的专政和国家机会主义改革继续剥夺了多少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仅以1983年严打制造的冤假错案、六四大屠杀、镇压法轮功、镇压少数民族反抗、胡温十年维稳体制和土地暴政为例,造成多少人身伤亡、冤狱和财产损失?杨继绳写道:“极权制度造就恐惧和谎言,恐惧和谎言又是这个制度赖以运行的基本条件”;这种政治体制“使民族性堕落”;“无论是当权者还是普通百姓,从心底里都知道极权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这些论断既能解释全社会腐败、道德沦丧和素质低下,也能解释新极权时代为什么会流行各种只准改革(成本最低)、不准革命(代价无限高)的高论。
利令智昏怎么办?反抗暴政不仅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政转型必由之路。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建设性反对派视为民粹暴力的抗争行动,恰恰是宪政转型的最大动力。知识分子和反对派惟有与被压迫者站在一起,支持、参与和领导这场抗争,才有可能为宪政转型杀出一条血路。试图两边讨好或者各打五十板,走不偏不倚的中间道路,难免变得跟政治现实不相干,甚至两头受气。刘晓波被判重刑、秦永敏出狱后一直受到打压就是很好的说明。
莫须有的新政
既然权利失败者、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反对派都需要政改幻想,官方、半官方和第五纵队就会通过各种渠道制造、兜售这种幻想。
如前所述,胡锦涛政治报告、新常委名单,以及中共政权及其国家机会主义改革性质,包括实行高度选择性的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共官方正式文件和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人关于四个坚持、讲政治、三个代表、保持先进性、N不搞的政治宣示,对异议人士、信仰者、维权者、反对派组织(如1992年自由民主党、1998年民主党)、人权民主运动(如1979年西单民主墙、1983年精神污染、八六学潮、八九学潮、零八宪章、1911年初“茉莉花革命”)持之以恒的镇压,一再说明这个政权根本不可能实行权利失败者、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反对派希望的以宪政民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不管渐进还是急进)。甚嚣尘上的“胡温新政”无疾而终,就是很好的说明。御用学者对此看得很清楚,习李履新之际,社科院一位副院长明言《改革决不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权门出身的罗点点更是感同身受:
成功的革命夺取了控制一切的权利,胜利者拥有了乐园,他们压倒一切的使命就是保护革命的成果。作为一个集体,党内任何派别、任何个人对任何反党行为都严惩不贷,只有江山稳固,个人才可能层次清晰地拥有自己的小乐园。毛对此十分清楚。
——《中南海的权力游戏(7,乐园)》
毛泽东固然十分清楚,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何尝糊涂。我在社交网站分享该文时点评道:
那些不断忽悠改革,忽悠中共党内所谓保守派与改革派之争,甚至无原则的为改革派站台,哪怕贪腐也不能反对的书呆子们怎么就不明白:“作为一个集体,党内任何派别、任何个人对任何反党行为都严惩不贷,只有江山稳固,个人才可能层次清晰地拥有自己的小乐园。”
11月29日,习近平率领新班子参观《复兴之路》展览,强调道路决定命运,号召全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2月1日,新华网重发习近平三年前令外界大跌眼镜的“吃饱饭没事干”言论,这些信息令人确信政改是不可能的。针对习李履新时发表的整党、反腐、改革和美好生活言论,有各种不同解读,一些人从中看到政改希望,一些人只能从中看到新一轮洗牌(政治-经济利益再分配)。旅美时事评论员陈破空一语破的:《习李履新:反腐与改革,都是伪命题》。我在《不改旗易帜就没有新政和法治》一文中补充道:
(尽管如此)从政治、经济层面看,习李言论配合默契,恰恰表明中共政治意志和政策走向:前者是维稳体制的一部分,通过整风和反腐败加强对党官僚集团政治控制,清除异己,收买人心;后者则是在维稳基础上,通过国家机会主义改革贴现党权垄断利润。毋宁说,三十多年来萧规曹随,一直都在走这条新极权道路。
习近平所谓民族复兴,往好里说是一种愿景,在既定的一党专政单边条款宪法安排下,还存在一个“如何可能”问题。从历史上看,像古代埃及、印度那样僵化封闭的等级制种性社会,即便不出现政治、经济和社会崩溃或者转型,也只能维持一种不可欲的长期停滞状态,根本不可能有古希腊、近现代西方文明那样繁荣昌盛的“复兴”。重商主义的极权专制国家,经济总量确实有可能像当下中国这样畸形繁荣。这种经济繁荣与自由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同日而语。这种昙花一现的商业繁荣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多次,如南宋、明清之际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清明上河图》或许很有审美价值,令人惋惜的是,这种官商结合“萌芽”注定是没有生命力的怪胎,不会发育成资本主义自由的参天大树。它更像一种回光返照。盛极一时、富甲天下的徽州盐商、山西票号、广州十三行,以及红顶商人胡雪岩等人的覆灭,就是很好的说明。缺乏自由国家及其宪法安排下的产权保护、契约自由和市场竞争,其兴也忽,其灭也忽。这种垄断权力主导下的腐朽、堕落现象,网上有个形象化隐喻:“金瓶梅现象”。这种社会注定是分裂型社会,权贵、官商醉生梦死和权利失败者悲惨命运如影随形。西方经济史上,罗马帝国晚期也出现过这种繁荣,帝国政府对城市资产者的掠夺,使之失去赖以存在基础,最终被蛮族毁灭。(参见M.罗斯托夫采夫:《罗马帝国社会经济史》)。
往坏里说,极权国家复兴意味着军国主义复兴。近代民族国家崛起过程中,德国、日本在未能实现宪政转型和自由化条件下,利用国家社会主义、军国主义和重商主义迅速崛起,走上法西斯主义不归路,对本国、他国都造成巨大灾难。前苏联集团共产主义极权国家迅速崛起,已经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中共当局在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全面破产后,顽固拒绝宪政转型和自由化,乞灵于经济发展和民族主义,利用国家机会主义改革走上权力市场化和权贵私有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归路。这种官僚资本主义发展模式没有让人民得到实惠,已经让周边国家惴惴不安。十八大推举的领袖集体是清一色“皇族内阁”。这帮红卫兵出身的权贵子弟,既不像父辈那样打过战,对战争危害和不确定风险有足够认识;又不像江泽民那样受过传统教育,附庸风雅,或者像胡锦涛、温家宝那样政治辅导员、工程师、秘书出身,谨小慎微,碌碌无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心高气傲、志大才疏的小毛泽东,孤注一掷、穷兵黩武可能性更大。荣登大宝后一如既往强调党指挥枪,确如香港《大公报》12月13日评论习近平视察广州战区所言:实现民族复兴的“强国梦”被引申为“强军梦”。《金融时报》则指出:习近平比其前任“更民族主义”,“这样的词句让越南和日本这些与中国有领土纠纷的国家感到不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非习李履新发明创造。尽管不同时期有不同名目和表述,中共从来不缺乏此类宣传洗脑、鼓舞人心的宏大叙事。早在战争年代,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一部分,中共就鼓吹分阶段建立没有压迫和剥削的共产主义天堂,从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理想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理想。中共僭政后,1950年代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名义大搞民族化的社会主义改造和赶英超美大跃进,在建成共产主义极权国家的同时,造成至少饿死3600万人大饥荒;林彪事件后文化大革命灾难深重、难以为继之际,中共四届人大提出20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宏伟目标。文革结束后被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邓小平打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幌子,擘划了20世纪末实现小康社会,然后成为中等发达国家的民族复兴目标;六四屠城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彻底破产,面对国内外强大压力,这位老奸巨猾的修正主义者调整国家机会主义战略,一面告诫全党做韬光养晦的缩头乌龟,一面靠经济发展和民族主义为中共暴政提供合法性基础。江泽民主政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畸形繁荣,国力逐渐增强。1994年打着“财政联邦主义”幌子进行分税制改革,这种财税体制导致国富民穷,中央财政急剧扩张。千禧年到来之际,中共已经放弃韬光养晦,走上“大国崛起”之路,“中国世纪”鼓噪甚嚣尘上。准确地说,从江泽民时代到胡温新政,一直鼓吹狂妄虚骄的民族复兴,习李履新旧调重弹,不过是萧规曹随的新极权主义崛起。
尽管如此,一些人和一些海外媒体,或者因为不解风情,或者因为别有用心,还是不断从习近平、李克强、王岐山等人高调宣示的依宪治国、整风、反腐、改革、民生(美好生活)话语中嗅出政改甚至变天信号。薄熙来、王立军事件后,一些贪官被查处,一些冤案被平反,个别异议者被优待,更助长了这种非理性期待。吴稼祥的看法就很典型。这位曾经春风得意,在中宣部和中央书记处工作,荣任政治改革研讨小组副组长的南书房行走,六四屠城后失宠,沦为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却没有改弦易辙,一直保留着南书房心态,处江湖之远更忧其君,假政改之名曲线救国。十八大后,凤凰网与凤凰卫视适时在帝都联合主办“改革新动力——凤凰财经峰会”,闭幕当天“新政满月”闭门午餐会上,吴稼祥和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香港大学经济系教授许成钢等“就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任后掀起的改革新风展开讨论,并展望了未来政治体制改革新路径。”凤凰网《大学问》(伟大复兴当然需要大学问)陆续推出上述4人主旨演讲,为新一轮改革造势。首期推出的就是《吴稼祥:十八大后政治出现三个20年未有过的特点》。吴稼祥为新政大唱赞歌,除了稍逊风骚,堪与郭沫若在邓小平复出后欢呼《科学的春天》媲美。他认为新政首要表现就是“拨乱反正”,十八大后中国政治出现三个20年来没有出现过的特点,“从习总沿着邓小平南巡路线考察,我看到了整个决心:中国改革的第三波启动了”。我在社交网站转发此文时点评道:
这位因“89风波”已经沦为编外南书房的吴先生始终位卑未敢忘忧国,积极为党主国家机会主义改革摇旗呐喊,应该赏穿黄马褂大内行走,给个散骑常侍之类的干干才是.就算习南巡宣示继承邓的衣钵又怎样?充其量是国家机会主义改革,这种改革就是垄断权力贴现,早已天怒人怨。别忘了邓历史上就带有毛主义原罪,毛文革前的罪过有他一部分,主政后又是89屠城元凶。
1992年邓小平南巡是在六四大屠杀后内外交困背景下进行的。六四大屠杀彻底关闭了自由派知识分子一厢情愿的通过先经济、后政治的渐进改革实现民主转型大门,所谓改革派(实际上就是邓派)主导的国家机会主义改革也遭到保守派否定。为了化解中共统治危机和自身党内地位危机,邓小平效法毛泽东故伎,以风烛残年衰老疲惫之躯率枪杆子南巡逼宫。这次南巡被吹鼓手誉为《春天的故事》,不仅重新确立了邓小平“改革开放总设计师”地位,还用制度化国家机会主义彻底绑架了改革。从此以后,除了别有用心和一厢情愿的政改忽悠,没有宪政转型,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官僚集团绑架国家走上权力市场化和权贵私有化新极权主义不归路。如果习近平南巡意味着“中国改革的第三波启动了”,无非继承邓小平罪恶滔天的新极权主义衣钵。
即便从中共党内斗争角度看,红军时代打AB团,僭政后打高饶反党集团,批刘伯承、粟裕资产阶级军事路线,批彭德怀反党集团,遑论反右、大跃进,邓小平在历史上一直带有毛主义原罪。除了文革中被打倒,中共僭政前后犯下的全部罪行有他一部分。复出主政后,又是镇压西单民主墙、清除精神污染、严打、反自由化(废胡耀邦)、六四屠城(废赵紫阳)元凶,国家机会主义改革首恶。
吴稼祥问得好:“拨什么乱?反什么正?”我的回答很简单:“拨薄熙来唱红打黑之乱;反国家机会主义改革之正。”按照十八大政治报告正式表述就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条美其名曰“改革”的新极权主义道路,中共已经走了30多年,早已罪孽弥天,淫污遍地,百孔千疮,走投无路。习李新政,何新之有?
对权力话语的解构
语言,始终是个问题。同样的词汇可能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内涵和所指。新极权时代两种文明、价值观和生活实践并存,更容易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官方话语中所谓依宪治国、反腐败、改革、民主与法制,有其特定内涵和所指,并不是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建设性反对派想象的那种东西。必须摆脱对中共当局的路径依赖和“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思维定势,并对权力话语进行解构,消除语言误会。
如前所述,十八大和习李履新一个月来,人们对官方话语和行为作出两种截然不同判断:或者悲观失望,或者欣喜若狂。后者通过官方特别是习李民族复兴、依法治国、清党整风、反腐败、改革和民生(美好生活)话语,以及薄熙来、王立军事件后遭遇“黑打”的李庄案出现转机,被薄王清洗的重庆警察和一系列劳教案逐渐得到平反,网络管控时有松动,民间反腐高潮迭起,淫官雷政富性爱视频曝光后迅速被查处,异议作家戴晴突然获得原单位优待等鸡零狗碎,揣摩出习李新政上意,认为中国即将迎来政改、反腐、法制和均富曙光,甚至感觉“变天了”。这里面既有语言歧义造成的误会、眼光朝上带来的误区,也有官方操纵、利用民意的统治术。认识中共政权的压迫性、残酷性和顽固性,摆脱权力意志的思维逻辑,才不会产生无中生有的希望和失望。除了前文分析的诸多文本,再例举多维和铁流两个文本,以便说明两种不同的思维逻辑、路径依赖和政策意识:
(多维)《中共小心放开舆论或重归胡耀邦赵紫阳时代》: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对于舆论的表述与十七大报告一脉相承,没有任何新鲜内容。外界多认为习近平时代对社会舆论的管控不会比之前减弱。不过,虽然目前习近平仍未对舆论管理方面作出任何评价与指示,但是实际上已经出现了一些令民间欣喜的变化。通过习近平上任后的表现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反应来看,中国的舆论环境出现了一些松动的迹象。如果这种变化是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新一代领导集体有意为之,中国未来十年的舆论环境有望呈现更为自由、开放的局面,即类似于邓小平为中共核心,胡耀邦与赵紫阳为中共总书记时的局面。
(铁流)《为李克强叫好!》:十八大己闭幕近两月,我虽没听到政改的雷声,却感到了政改的雨点。诸如北京“黑监狱”久敬压穾然释放访民,高中层贪官纷纷落马,异见作家戴晴获原任职单位《光明日报》善待,“公盟”活动天地宽松等等。再有近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被部分人士解读为“十八大后中南海向外界释放的改革信息”。
我既无能力也无意愿抓特务。在政治辩论中抓特务,等于取消辩论。不凡把这两个文本视为民间对中共十八大和习李新政的善意期待。多维的描述比较客观,说明了十八大和习李新班子决心坚持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的总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十八大报告正式表述是不走老路论和邪路论。让一些人看到希望的是老路论,让一些人感到失望的是邪路论。解读各有侧重,造成看法各有偏颇。需要指出的仅仅是“重归胡耀邦赵紫阳时代”政策描述不够准确,容易造成美化和误导。胡耀邦、赵紫阳虽然先后担任中共总书记,仅仅是名义上的党魁,都是邓小平等元老幕后操纵的玩偶。胡耀邦比较开明,赵紫阳更加出格,但是那个被一些人认为存在“改革共识”的新极权主义黄金时代绝不是什么胡耀邦赵紫阳时代,而是如假包换的邓小平陈云时代:透过胡耀邦赵紫阳光环,不难看到众元老持枪监政。两人最终被淘汰出局就是很好的说明。
重归胡耀邦赵紫阳时代又怎样?开明专制而已。姑不论当时有邓小平、陈云、李先念等太上皇幕后操纵,不断发生清除精神污染、反自由化拉锯战,最终以导致所谓改革共识破裂的大屠杀收场。即便“三宽部长”朱厚泽主管宣传工作的流金岁月,言论管制也是相对宽松。言论自由与宽松不可同日而语。前者是权利,说与不说都是权利;后者则是自上而下的恩赐、容忍和利用,底线是“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一旦“天会塌下来”,同样可以钳制舆论。这种恩赐和容忍可以是专制者的美德,也可以是传统政治中被称为“法术势”的恶意利用。如果说毛泽东“引蛇出洞”是反右阳谋,邓小平复出后鼓励思想解放、真理标准讨论,甚至容忍西单民主墙暂时存在,就是从华国锋等凡是派手中篡党夺权的修正主义阴谋。
铁流文本反映出的人格特征和思维逻辑或许更值得分析。此老早年投身共产主义革命,参加过镇反运动,后来又被打成右派。这种经历使他对前30年毛式极权主义危害感同身受,反左不遗余力;对后30年邓式新极权主义则认识模糊,难于定义,人格分裂,逻辑混乱,进退失据,充分表现出中国特色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反对派共同面对的那种理论和实践困境。铁流接连写出两篇为新政歌功颂德的《十八大的中共给国人有了希望》和《为李克强叫好!》,让人联想到皇浦平的《东方风来满眼春》和董文华演唱的《春天的故事》。期间的身份差异非常醒目:前者是异议,后者是御用文人和歌手。同周舵那两个愁云压城的凝重文本相比,这两个欢天喜地的文本难免轻浮。撇开宫廷与民间无法比拟的生活情趣不谈,“赵佶轻佻”这个评语用在此老身上很合适。我在社交网站转帖铁流文本时点评道:“真是中国特色右派,瞧这马屁拍滴。奴性若此,要么赏穿黄马褂大内行走,要么活该享受诏狱廷杖。”皇权专制时代作为附皮之毛的士大夫,食人之禄,喜怒赏罚都是皇恩浩荡。臣死谏,更是英烈无比。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这样一句话:“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凝重也好,轻佻也罢,如果中国人权民主运动注定只能在党官僚阶级权力意志给定的思维和历史逻辑框架内思想和行动,无论是毛式极权主义的革命与建设逻辑,还是邓式新极权主义试图取消革命(反革命)的改革逻辑,一言以蔽之,在极权国家设定的猪圈中打滚,宪政民主永远只能是空中楼阁。
诚如毛泽东所言:“党外有党,党内有派。无党无派,千奇百怪。”党官僚及其御用学者,无论左派(保守派),还是右派(改革派),出于自身利益、情感和价值观需要,分别为毛式极权主义和邓式新极权主义辩护并展开权力斗争,是中共党内正常生态。“吃地沟油的命,操中南海的心”则是中国特色畸形生态。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反对派落入新极权主义逻辑陷阱,热衷于为改革辩护,卷入中共党内权力斗争,支持改革派,反对保守派,是缺乏人格独立、定位错误、思维混乱的表现。
邓小平究竟是改革派,还是保守派?如果是保守派,怎么会重用胡耀邦赵紫阳;如果是改革派,怎么会先后废黜胡耀邦赵紫阳并大开杀戒?习近平被认为是太子党,李克强是团派,如今都被认为是改革派。太子党和团派本身是改革派,还是保守派?假如青红帮发生火并,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建设性反对派应该支持哪一派?改革派政治正确,所以是君子党;保守派、血债派政治错误,所以是小人党。君子党即便有贪腐嫌疑,也是历史原罪,应该予以赦免;小人党则是政治反动,生活堕落,死有余辜。陷入这种保守派与改革派之争,难免进退失据,沦为党官僚集团的附庸和牺牲。这种无谓复无益的君子与小人之辩,令人想起皇权专制时代士大夫狗咬狗一嘴毛的党争,尤其是宋朝“濮议”和明朝“大议礼”。
彼时政治理想何尝不是道德化的圣君贤相、政治清明、民生殷阜。为了实现这些理想,统治者未必没有所谓民主作风。秦代建成大一统中央集权皇权专制官僚国家后即有集议之制(如始皇时议帝号、封建、封禅、刻石颂功),为两汉所承(如议立君、立储、盐铁、狱讼)。朝廷每逢大事,君臣集议,略类春秋封建时贵族世卿会议。对西方政制理解有限的国学大师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很欣赏这种集思广益的商议民主工作方式:“就此种政制风格言之,亦非一君权专制独伸之象。”为了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拾遗补缺,纠察风纪,还设有言官和监察机构。宋代皇室靠兵变上台,吸取唐、五代武人跋扈祸乱国家教训,优待士人,但是又担心士人不知好歹,联手架空皇室。为了豢养、防范士人,光监察机构就分别设置御史台和谏院。鼓励士人在拾遗补缺之余,互相弹劾、检举。皇上如此优待,士人当然知恩图报,凭着十年寒窗练就的咬文嚼字功夫,把臣死谏光荣传统发扬光大。像王安石变法那样的国是问题当然要争,濮王以旁支继承大统后如何称呼生父事关伦常,更是要争。事关宫闱,难免演变成帝党与后党、宦官与外戚之争;事关伦常,难免演变成君子与小人之辨。争、辨到了这个地步,也就没有道理可讲了,关键看你是君子党还是小人党。柏杨《中国人史纲》慨叹:“世界上确确实实有一种奴性非常坚定的人,使我们叹气。”
到了明代,精明过人、勤俭建国的朱元璋父子,既防范武人跋扈,又防范文官、阉党和外戚专权,把绝对专制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废除宰相制,设立中央书记处(内阁大学士),以内监为近侍,靠朱批、票拟行政;恩威并用,以科举制、八股文为钓钩,用诏狱、廷杖、瓜蔓抄权杖,激励士节,严惩贪渎;大力发展特务政治,增设监察机构、提升都察院编制和品秩,除了监督内阁的御史、稽查六部的给事中,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渐次设立直属内廷的诏狱系统锦衣卫、东厂、西厂和内厂,层层节制,步步设防。这种集体领导体制固然可以让主上高枕无忧,士人却不可不弘毅。于是,士节日高,党争日炽,咸以死谏为能事。或许是机关算尽,继朱氏父子之后,明朝皇帝一个比一个荒诞(用荒淫这个词已经不合适),与宦官时代人道凌迟的大黑暗相适应的,是柏杨所谓“断头政治”。宪宗朱见深在位24年,始终龟缩内宫,君臣互不相识。他儿子朱祐樘1488年继位,直到1497年才在文华殿礼节性召见几位大学士。主昏臣暗,吏治腐败,阉竖当道,特务横行,好在还有八股文酱缸浸泡出的士大夫阶级,道德先进的儒家纲常使官僚国家能够按照自身的内在逻辑惯性运行。
武宗朱厚照死后,堂弟朱厚熜以亲王身份进京继承大统,再次发生如何称呼生父问题。这次大议礼不仅比濮议还荒唐,有了诏狱廷杖,后果也更严重。首辅杨廷和、礼部尚书毛澄大义凛然,督帅百官犯颜直谏。杨廷和去职后,其子杨慎慷慨激昂:“国家养士一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为了把自己纳入君子系统,避免成为离经叛道的小人,士人纷纷跟进:“万世瞻仰,在此一举。”六部尚书率数百高官直扑宫门,大喊大叫,哭声震天,如丧考妣。皇上劝说无果,只好用诏狱、廷杖安慰忠良,逮捕两百多人,杖毙十九人。忠君卫道若此,不仅会产生张居正那样敢于担当的干城、海瑞那样赴汤蹈火的清官,阉党横行,也只能成就东林党人气节。国体若此,士风若此,王安石变法、张居正变法、戊戌变法注定都无济于事。
内忧外患、大厦将倾之际,终于出现一位好皇帝。朱由检刚毅果决,独断专行,肃阉党,杀贪官,剿流寇,振兴经济,整饬国防。但是官僚国家和特务政治依然按照自身的内在逻辑(周期律)运行。等到李自成杀进北京,崇祯只能哀叹:“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谢国桢在《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引论中释党:“吾国最不幸的事,就是凡有党争的事件,都是在每个朝代的末年,秉公正的人起来抗议,群小又起来挟私相争,其结果是两败俱伤,所以人民提起来都头痛。”这当然不是季特尔(Gettell)描述的现代政党:“政党是一部分有组织的公民成立的政治单位,根据其选举权的使用,去参加政治,监督政府,以实现其主张。”皇权专制官僚国家周期性治乱循环和朝代更迭,就是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描述的所谓“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
政治如此,经济亦然。历代皇权专制官僚国家何尝不关注国计民生。以税制改革为例,从唐初租庸调到杨炎两税制改革,王安石输钱免役,张居正一条鞭法,清代摊丁入亩,目标都是在既定征税能力和技术条件下,减少税种、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收入、降低负担,利国利民之举。这些改革最终都难免被国家机会主义绑架,旧税丁、钱合并后,复有差役,演变成层累加上的重复征税:“仍是一种朝三暮四,为狙公赋茅而已。”(钱穆《国史大纲》)清代复有火耗、捐纳,“永不加赋”徒为口惠。这就是秦晖描述的所谓“黄宗羲定律”。
把党官僚集团制度化国家机会主义改革变成一种巫术崇拜,跟前30年的共产主义革命信仰一样荒诞无稽。这种改良与革命本来就是一体两面的极权主义历史演绎,要么照单全收,要么全盘否定。否则就无法坚持逻辑一贯性。邓小平可以用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团结一致向前看自我赦免,把历史罪恶一笔勾销,并继续制造新的罪恶,那些冤魂怎么办?
魏晋时期政治黑暗,士人为了避祸往往隐居山林。张翰以贪念家乡美食为借口乞归东吴,竹林七贤更是纵情任性,放浪形骸。这叫危邦不入。不过做过了头,让统治者感觉没面子,也会招来杀身之祸。比如嵇康,友人劝他出仕,他却写了篇《与山巨源绝交书》,为隐士们留下很好的遁词,也让广陵散成了绝唱。嵇康、吕安被害,向秀悲痛莫名,写了一篇把友谊高歌入云的《思旧赋》。日子久了,耐不住寂寞,终于明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大道理,屁颠颠跑到京都找刽子手司马昭要官做。司马文王问道:“闻君有箕山之志,何能自屈?”到底是个读书人,向秀应对自如:“巢(父)许(由)狷介之士,不足多慕。”“王大咨嗟”。能够改正错误就是好同志。司马昭不计前嫌,允许归队:“随次转至黄门侍郎、散骑常侍。”(《世说新语·言语第二》)铁流、吴稼祥诸公眼里,至死不愿回归中共正确路线的赵紫阳、王若望、刘宾雁、方励之诸人,应该也是“不足多慕”的“狷介之士”吧。
某大学有个文人谢谦,颇能用同情心看待历史上专制统治者对同类的打压,在《读书》2003年6月号发表借古讽今的《词中故事:明末士风与清初科场案》。篇末有段话令人毛骨悚然:“清朝统治者对汉族士林是否太严酷太狠毒?但联想到明末清初的士风与科场风气,又觉得不如此严酷不足以刹住科场官场的腐败之风。纵观古今历史,窃以为,中国的读书人或曰士林,历来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难怪毛泽东要把臭老九打入十八层地狱。谢谦借明代士人陆容之口说:“国初是国家对不起读书人,而今是读书人对不起国家。”(《菽园杂记》)春天来了,臭老九平反了,尾巴翘起来了。既然铁流要咸与维新,应该赞同这个判断。
“屁股决定脑袋”是个负面描述,但是政治斗争的思维逻辑,恰恰就是屁股决定脑袋。把它转换成中性描述,就是我在《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都是反民主的伪命题》中描述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决定了人们在政治斗争中的取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国家兴亡,匹夫无责。传统社会是士大夫参政议政,共和国则是公民参政议政。现代极权国家,若非体制内人士,首先要摆脱权力意志的思维逻辑,才能争取和捍卫自身权益,最终实现民主建国目标。
中国人权民主运动如果缺乏独立性,误把邓小平开启的新极权主义时代视为黄金时代,永远也无法摆脱极权国家超稳定结构和黄宗羲定律,只能在毛泽东和邓小平之间治乱循环。
春江水暖鸭先知。报春鸟感知的大约有如下前戏:
一曰依宪治国。
对习近平及其领导的新极权国家来讲,依宪治国是纲,纲举才能目张。对所谓习李新政的分析,也必须以此为重点。故用较大篇幅详述社会主义法制及其制度化国家机会主义。
按照吴稼祥等人说法,十八大开启了第三波改革浪潮,习李新政一个重要风向标是重提依宪治国。(黑体字强调“重提”而非首唱)事实上,伴随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第一波),1992年邓小平以普通党员身份发表代表其太上皇地位和新极权意志的南巡讲话(第二波),以及十八大萧规曹随,三波改革都提倡思想解放和依法治国。解放思想是为了在新极权主义基础上统一思想,属于宣传洗脑,依法治国则是专政工具。十年前胡锦涛同样强调依宪治国。我在《不改旗易帜就没有新政和法治》中说:“胡温新政伊始也强调依宪治国,鼓吹新三民主义,前者是权斗和专政工具,后者是民本主义画饼,开启了以罪恶的维稳体制和土地暴政为标志的十年苛政。”习近平在新极权主义走向穷途末路,阶级矛盾空前激烈,民不聊生,民变蜂起,需要用亡党亡国警告腐败透顶的党官僚集团之际,重提依宪治国无非是国家机会主义加个人机会主义权力意志需要,连旧瓶装新酒也谈不上,延安窑洞酿造的老陈醋一坛。或许应该套用吴稼祥的说法:依什么宪,治什么国?或许应该反问:共产党何时说过不依宪治国?以宪法形式确立的一党专政伪法统恰恰是罪恶之源。
从中国法制史看,历代王朝都有制度由简而繁,从不大讲法制到讲法制,再到礼崩乐坏、法制毁灭过程。草创时期,法令、规章、制度比较简约,如刘邦入关后约法三章(自上而下颁布的单边条款,并非英国大宪章那样的君民约法),君臣之间不大讲法制和仪礼,统治者依靠个人魅力施政,部属按事功排座位吃果果,借用现代政治学术语,开国君主通常是克里斯玛型领袖。其后规章制度逐渐完善,律令愈繁,法网愈密,统治者则依靠制度惯性施政,主上或平庸或昏聩或勤俭或荒淫,臣下则或循吏或酷吏或廉吏或贪吏,间或有新政(变法),直到王朝覆灭。
传统中国法及其法制,当代社会主义法及其法制,跟西方传统法律及其法制、现代法律及其法治有很大区别。希腊罗马文明(民商法)、希伯来文明(律法)和日耳曼文明(蛮族习惯法)开出的西方法律传统(教会法、英美普通法和大陆成文法),经过近代革命性演化和竞合造就现代法律及其法治。罗马法(民法)的权利本位;海商法源自航运和商业习惯的风险承担和契约自由;犹太律法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开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约法和法律至上精神;日耳曼习惯法的形式主义举证方式和审理方式(邻人参与诉讼的咨审制:由邻人说出案件事实真相),经过中世纪僵化的诉讼形式演化成现代法律自然正义(英国法)、正当程序(美国法)原则和陪审团审理:通过程序正义提供实质正义。尽管形式主义判决并不解决案件实体问题,但是能够通过决定程序问题提供公开的、看得见的、可获得的正义。英国法律史家梅因有句名言:“诉讼法的支配地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实体法首先是从程序的缝隙中逐渐渗透出来的。”(《早期法律与习惯》)梅特兰《普通法的诉讼形式》第一讲指出:“诉讼形式的历史就是整个英国私法的历史。”当事人因错误选择诉讼形式输了官司,只能得到一个教训:“没有救济就没有违法行为。”梅特兰这句话翻过来就是:“权利意味着救济;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也没有违法行为。”权利只有在受到侵犯并且能获得救济时体现出来。面对现代国家政府权力扩张,为确保权力以程序公正方式行使,英国法学家韦德在《行政法》第十三章论述“自然正义与法律正义”时指出:“程序不是次要的事情,随着政府权力持续不断地急剧增长,只有依靠程序公正,权力才可能变得让人能容忍。”他引用美国最高法院一位法官的话:“程序公正与规范是自由不可或缺的内容。苛严的实体法如果公正地、不偏不倚地适用是可以忍受的。”这位法官以普通法与俄国法的区别为例,说明程序保障重要性:宁可生活在用普通法程序适用的俄国法之下,不愿生活在用俄国程序法适用的普通法之下。法律写得再漂亮,缺乏程序保障,不具有可司法性,不能提供有效、快捷、低廉的侵权救济,也是一纸空文。
中国法(三代曰刑→春秋战国曰法→秦以降曰律)则有所不同。(黑体字强调“法”而非近代从日本输入的“法律”;参见梁治平《“法”辨》,《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传统法律以刑法和实体法为主体,刑法与民法合流,实体法与程序法合流,强调臣民对王国(王国、诸侯国和皇权专制官僚国家)义务,是自上而下适用的王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彼时所谓法制顶多是以法治国,利用单边条款统治臣民、治理国家的统治术。暴秦独任法家韩非、李斯者流,法、术、势并用,以法治国,以吏为师,严刑峻法,横征暴敛,荼毒天下,残害人民,焚书坑儒,强势崛起,匆匆灭亡。汉袭秦制,稍加宽贷,与民休息。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教纲常为国家意识形态,实际上是儒表法里,王道与霸道、德治与法治(以法治国而非今人所谓法治)结合。宣帝教训柔仁好儒的太子时,说得很明白:“汉家自有制度,杂王霸之道而用之,奈何纯任德教?”唐代长孙无忌奉旨修律,以礼入法,法的作用就是维护皇权专制官僚国家差序格局的纲常制序。这种道德先进的法律和法制,虽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理想,也仅仅是载舟覆舟的权术,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迥异其趣。皇帝除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名教纲常、官僚集团制约,以及暴政被推翻、暴君被废黜终极制约,本身不受任何制约,同罪的顶多是包括储君在内王公贵族、达官贵人;其次,法律本身就反映了差序格局,如《唐律》有八议、八辟;最后,法律不外乎人情(礼),皇上难免枉法殉情,各级官僚何尝不可以枉法殉情,抛开法律规范和程序,直接依礼裁判,直奔实质正义。海瑞就是这样一个模范官僚。他敢于犯颜直谏,重视法律的作用且执法不阿,作为圣贤传统下的士大夫,他始终把儒家伦常作为指导思想,裁判疑难案件的标准是: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海瑞集》)
圣君、贤相、清官、循吏尚且如此,昏君、奸相、贪官、酷吏更加无可无不可。黄仁宇指出:“这一段有关司法的建议恰恰暴露了我们这个帝国在制度上长期存在的困难”。(《万历十五年》)刑罚残酷性倒在其次,西方历史上同样有过酷刑。
如果说毛泽东是斯大林加秦始皇,由其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和新极权时代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何尝不是维辛斯基法学加传统王法。
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核心是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暴力革命和暴力专政)。这种国家与法的理论本身就包含了法律虚无主义和国家机会主义。按照马恩的经典论述,人类社会依次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五个历史发展阶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蕴含否定自身的内在逻辑因素,必然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实现没有阶级、国家、政府和法律的共产主义。无产阶级革命是推翻资本家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为消灭阶级、国家、政府和法律做准备。社会主义则是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无产阶级专政及其国家、政府和法律是一种必要的恶。毛泽东两大御笔陈伯达、张春桥批判所谓资产阶级法权,就是这个意思。在共产党人眼里,阶级、专政、国家、政府和法律都是压迫性工具,应该消灭的对象。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需要阶级、专政、国家、政府和法律。毋宁说这些仅仅是过渡阶段而已。这种理论思想指导的行为实践,难免带有虚无主义和机会主义色彩。精通西方法律史和苏俄社会主义法制的伯尔曼,论述过苏俄把马列主义作为世俗宗教,经历了单纯依靠暴力统治的法律虚无主义和把法律神圣化的国家机会主义历史过程。他在《法律与宗教》第一章脚注引用自己著作Justice
in the U.S.S.R.:An Interpretation of Soviet Law说:
苏联最初的官方理论主张:在无产阶级专政下,法律不过是权宜之计,在由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过程中,需要有像法律这样的国家权力;不过,它就其本性而言是“资产阶级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它最终注定会消亡。在1930年代中期,这个理论被斥为“法律虚无主义”,苏联当局转而宣布,在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体现了全体人民的意志,因此人民不仅应服从它,在理智上赞同它,而且还应忠诚于它,信仰它。社会主义法律是神圣的这种观念,在斯大林看来,与运用恐怖手段打击敌人(或者确切说是潜在的敌人)并不矛盾;相反,正是苏联法的神圣性为无情摧毁那些不忠诚于苏联法律、不信仰它的人提供了正当依据。当然,任何一种使法律的神圣化达到与宗教(或准宗教的意识形态)完全合一的程度的社会制度都面临此种巨大的危险性。
经历过毛时代(特别是文革)法律虚无主义和新极权时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人,不难看到两者密切联系和社会主义法制历史逻辑。
列宁说资本主义越到东方越腐朽。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同样是越到东方越反动。列宁斯大林把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国家与法的理论与俄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实际就是结合沙皇专制官僚国家和反对沙皇的民粹主义、无政府主义政治遗产,利用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把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理论转变成职业革命家自上而下灌输、发动、组织和领导党官僚阶级革命和专政,书斋里的共产主义革命理论才变成极权国家的政治与法律实践。社会主义法律带有虚无主义和机会主义特征,这种机会主义可以表现为党官僚集团制度化国家机会主义,也可以表现为权力斗争中不同派系和个人机会主义。既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共产党专政代名词,它们当然不能约束共产党及其领导人。斯大林可以把法律神圣化,要求人民无条件服从宪法和法律,也可以在自己需要时弃如敝履,肆意践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欲加之罪的莫斯科大审判,不仅可以针对国内和党内异己,还能针对卫星国和兄弟党领导人。
马列主义政治学说、国家与法的理论与中共革命和专政实践相结合就更加反动,演变成斯大林加秦始皇、维辛斯基法学加王法传统的“党天下”政治实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这种政治和法律实践可以表现为毛式极权主义群众运动和专政、法律虚无主义和机会主义,也可以表现为新极权主义政治实践、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其间的差异无非是尺蠖的两端,不变的依然是党官僚集团的专断与专横。
僭政之初,毛泽东难免挟战争暴力和克里斯玛型领袖神威,直接靠恐怖暴力和群众运动手段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大搞法律虚无主义。既可以乘着抗美援朝枪炮声在全国发动一场镇压反革命运动,下达镇压指标后再假惺惺说出“人头不是韭菜,割了可以再长”之类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自上而下推卸责任和市恩的慎捕(少捕)、慎判(少判)、慎杀(少杀)道德专制神话,甚至发明了死缓刑罚。也可以在反右运动中取消律师制度,利用劳教制度和单位党组织把右派分子和问题人口(如不服从领导、无业者)送进劳改队长期监禁。习近平在纪念宪法颁布30周年讲话中强调依宪治国,网上流传一段针锋相对的毛泽东论宪法:
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
——毛泽东1957年《宪法工作会议讲话》
我无法查考真伪,“玩”字符合当下口语,未必是毛式白话。但是这段话很符合毛泽东性格特征和执政风格。七千人大会否定毛带有民粹浪漫风格的冒进路线后,以刘少奇为代表的党官僚集团迫使他退居二线。为了争夺话语权,他不得不揣着宪法和党章闯进政治局会议,提出言论自由机会主义要求。令人想起刘少奇挨批斗时搬出宪法;薄熙来双规后,支持唱红打黑的毛左派呼吁他应依法享受包括辩护权在内的诉讼权。一党专政单边条款宪法安排下,这些根本就是莫须有的宪法权利。毛泽东借批《海瑞罢官》发动文革战斗号令不能在陆定一、彭真控制的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发表,只能通过南巡发动枪杆子和红卫兵清君侧。为了夺回领导权,他同样置自己打造的党章、宪法、党官僚集团和国家机器于不顾,悍然发动文革,利用红卫兵造反、军事管制和群众专政砸烂包括公检法在内的党官僚系统和国家机器。
其实,文化大革命并非中国特有的政治现象。无论是镇反、反右和文革,都是共产主义极权国家反人类、反文明和反历史内在逻辑之历史演绎,苏联也有类似历史过程,区别在于形式和程度略有不同,中国表现得更加动荡不安、荒诞无稽。红卫兵造反流风余韵甚至波及西方世界,如法国五月风暴、美国青年造反。区别仅仅是缺乏极权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支持,造反运动迅速蜕变为后现代文化批判、嬉皮士和性解放,极富娱乐和审美价值。美国革命青年与清教徒价值观决裂的战斗口号就是“我们要革命,我们要性交!”这或许更符合马克思从伊壁鸠鲁那里继承的“吃喝淫屙睡”和毛泽东共产主义生活实践,满足后者在斯大林驾崩后充当世界革命领袖的政治野心。
毛泽东大搞法律虚无主义,并不意味着他不需要社会主义法制。造反是为了夺取政权,法制化则是为了巩固政权。前者是非常态,后者是常态。否则,根本不需要制定宪法和法律。事实上,即便在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文革中,也是机会主义的把宪法和法律束之高阁,并没有废除这些红色垃圾。所以我才反问:共产党什么时候说过不依宪治国?毋宁说党官僚集团及其成员都对宪法和法律采取机会主义态度。毛泽东把宪法和法律当成揩屁股的手纸,新极权时代社会主义法制确实有所进步。借用中共司法人员认定党官僚戴套不算强奸说辞,现在把宪法和法律当成安全套,平时藏而不露,需要强奸民意时拿出来用一下,用完就扔。
中共僭政以来分别于1954、1975、1978和1982年颁布了4部名叫宪法的单边条款党国体制安排,加上1949年颁布的《共同纲领》,共计5部。既不同于美国费城制宪适用至今的宪法,也不同于法兰西共和国不断更迭的刚性宪法。法国宪法是随着共和国废立更迭,现在是第五共和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美国学者罗素·哈丁说:“宪法实质上是虚弱的手段。只有当我们能协调我们自己时,它才能协调我们,反之则或许不能。”(《自由主义、宪政主义和民主》)一个高度分裂型社会,主要政治集团之间存在基本利益、情感和价值观的冲突,战斗到最后导致国家废立,宜其宪法短命。中共在一党专政条件下一口气造出5部根本大法,既说明中共创造能力奇强,连“我们自己”(党员同志)都无法协调;也说明党官僚集团在不同时期的政治需要比宪法稳定性更重要,法律虚无主义、国家机会主义和独裁者个人机会主义是依宪治国的逻辑前提。
总体看来,中共宪法具有进行性退化的历史特征。僭政伊始,既要兑现内战时期靠反对蒋介石独裁和国民政府威权体制争取人心的历史承诺,又要迎合被称为领导阶级及其联盟的工农大众和作为统战对象的第三势力(民主党派)政治诉求,貌似简约的《共同纲领》还是一部带有毛泽东《论联合政府》色彩的新民主主义宪法大纲。镇反之后颁布的1954宪法,因为还来不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知识分子和第三势力尚未受到严厉打压,总算差强人意。这些都是缓兵之计。等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每个人都沦为单位附庸,农民沦为依附于人民公社和集体土地的农奴,知识分子和第三势力被反右打得落花流水,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天堂之日,就是宪法束之高阁之时。前引毛泽东《宪法工作会议讲话》恰逢其时。官方宪法教科书也认为1957年以后中共政权逐渐脱离宪法和法制轨道,文革中达到登峰造极程度。1975宪法是毛式极权国家绝唱,试图消灭资产阶级法权,也消灭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存在基础,难免为毛泽东殉葬。1978宪法既是对1975宪法纠偏,也是文革结束后向新极权过渡产物,注定像华国锋一样短命。1982宪法则是邓小平掌权后新极权国家的政制安排,除非共产党垮台,或者和平转型,或者重回毛式极权国家,相信会伴随新极权国家始终。
新极权国家历届党魁都强调依宪治国,让人匪夷所思,难免启人疑窦:或者是政改信号(自由派乱点鸳鸯谱),或者是别有用心。照字面含义正解,应该是强调坚持1982宪法安排的新极权道路。若非偏离,何必强调?这里不仅牵涉到中共党内和党外一直存在的路线斗争,毛左派和自由派分别从两端施压,迫使既得利益集团两线作战,更牵涉到极权国家挥之不去的内在逻辑悖论。按理说,无论什么性质国家体制,统治者和国家政府理所当然依宪治国,维护法制(如奴隶制法制、封建制法制、资本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法制)。果然如此,诚如西贤所言:恶法能够一体遵行,也能减轻臣民痛苦并且能够忍受。实际上只有法治国家才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尽管英美也有渐进民主过程,美国很长一段时间还有四分之三条款保护的奴隶制,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民权问题,除了四分之三条款引发南北战争,国体稳如磐石。极权国家党大于法的专断意志强制,决定了共产党不仅不会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甚至还会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臣民更不可能自觉遵守压迫性的宪法和法律。
12月25日,有些自由派知识分子向中共发出《改革共识倡议书》,呼吁依宪治国凝聚政改共识,让人感到思维逻辑混乱。首先,习近平提出依宪治国指依照现行宪法治国,即便切实执行,也跟自由派知识分子追求的政改和宪政民主不相干。假如现行宪法意味着政改和宪政民主,中共早在1982年已经实行至少是启动了政改和宪政民主。该宪法是开启新极权国家的政制安排,习近平南巡拜谒邓小平塑像倒是符合依宪治国宣示。自由派知识分子要求依宪治国是向新极权主义缴械投降。其次,镇压依旧情况下要求与中共凝聚共识,如莫之许所言是刀俎和鱼肉共识,主动要求招安。最后,自由派知识分子提出依宪治国诉求,连中共党内非主流帝师试图通过顶层设计回归1954宪法代表的新民主主义都不如。这是否意味着应该回到《共同纲领》或1954宪法。站在自由派和反对派立场回答应该是“ON”。道理很简单,中共强势主导的《共同纲领》和1954宪法是极权国家逻辑起点,其后几部宪法则是逻辑演绎。无论否定1975宪法,还是否定1982宪法,实现民主转型(阿伦特所谓建城),都必须彻底抛弃这个逻辑起点:民主转型必须从废除伪法统开始。
文革结束后,两条截然相反的改革开放路线伴随着新极权国家崛起过程。一是来自民间的以宪政转型为中心,政治上实现民主化(具体诉求是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经济上实现私有化(这种产权改革并非中共实行的权贵私有化)和市场化(市场化亦非中共实行的权力市场化)。一是来自官方的改革开放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前者在政治层面上,不仅表现为追求自由化、民主化诉求和运动,如1978-79年西单民主墙运动、自由化运动、1986年学潮、1989年由胡耀邦逝世引发的大规模学潮和市民抗暴运动,六四大屠杀后渐次展开各种抵抗运动(如自由结社、组党、异议、请愿、维权等广义人权民主运动,1998年民主党组党是高潮和标志性事件,其后维权运动逐渐高涨,蔚为壮观),以及西藏、新疆、内蒙等地少数民族反对民族压迫、要求自治运动,也表现为抵制和反抗准宗教国家意识形态、宗教压迫、追求信仰自由的宗教复兴运动,如拒绝纳入三自爱国会的传统宗教以地下教会(家庭教会)形式复兴,民间自创教派和信仰团体复兴,尤以法轮功信仰者的抵制和反抗最为波澜壮阔、声势浩大、悲壮惨烈和持久有效。在经济层面上,农村经济改革由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奴按手印盟约自主脱离人民公社生产方式,在既定宪法和产权制度下以“联产承包责任制”名义进行制度创新启动,城市经济改革由不在计划体制内贱民(包括两劳人员、无业人员)以“个体户”名义启动。其后,民间经济诉求只能在维权行动中以微弱甚至卑微方式表现出来。(微弱、卑微指诉求本身合法性,即在不合理政治经济条件下,要求依法维护多乎哉不多也的经济利益和生存权,维权形式则多种多样,可能表现得很温和,也可能表现得很激烈甚至极端,如自伤自残自杀,暴力抗法,大规模骚乱中打砸抢烧杀)但是,在极权国家既定宪法安排和产权制度下,中共强势主导的渐进改革(包括产权改革和市场化)迅速被党官僚集团制度化国家机会主义绑架,走上权力市场化和权贵私有化官僚资本主义道路,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开启第二波改革加速完成这一罪恶进程。“改革”已经取代“革命”,成为共产党杀人越货的合法借口和动力机制。毋宁说它就是新极权主义代名词。在政治层面上,中共对民间政改诉求一直都是旗帜鲜明坚决镇压,毫不心慈手软。因为中共大谈依法治国和政改就误以为他们要与民更始,放弃一党专政,那是大错特错。两造所指风马牛不相及,南辕北辙,水火不容。西单民主墙刚出现时,邓小平需要利用这种民主诉求从华国锋代表的凡是派手中夺权,稍加优容,以为缓兵之计,而后重拳出击,对魏京生、任畹町、徐文立、刘青等一大批人判处重刑;1983年清除精神污染;1986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除了开除王若望、刘宾雁、方励之党籍,还劝退一些体制内自由化分子,于浩成1985年已经因为自由化开除党籍;1989年更是调动几十万武装到牙齿的野战军对和平请愿的学生市民大开杀戒,导致所谓改革共识彻底破灭;镇压民主党之后,1999年大规模严厉镇压法轮功信众;中东北非国家发生茉莉花革命后,2011年春节前后借口网上有人号召茉莉花革命,以北平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对异议和维权人士预防性大搜捕、强迫失踪和酷刑虐待;十八大刚结束,有人新政幻灭,有人为习李新政和政改大唱赞歌之际,又在全国范围掀起一场镇压全能神教派狂潮。对少数民族自治诉求和分裂势力镇压则是一贯的,持之以恒的。中共的政治高压、文化同化、资源掠夺、经济收买和区别对待(所谓反向歧视)的大棒加胡萝卜民族政策,造成民族关系高度紧张,冲突不断:1978年至今,新疆、西藏不断发生骚乱,近年来越演越烈,连一向比较平稳的内蒙都爆发大规模抗议示威。藏人因为绝望,不惜用自焚争取自由,从2009年2月27日至2012年12月9日,共有100位藏人自焚(含境外3位流亡藏人),已知83人牺牲。这不仅宣告了中共民族自治政策彻底破产,也为民主化后可能更激烈的民族冲突和分裂埋下祸根。从1978年至今,对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反对派和宗教信仰者的镇压同样是一贯的,持之以恒的。区别仅仅是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镇压对象和镇压方式,镇压谁、怎么镇压取决于国家机会主义政治需要。
诚如秦晖所言,除了大家都觉得毛式极权主义和一大二公的计划经济难以为继,官方与民间在怎么改、改什么问题上从来不存在共识。学界所谓改革共识是浑水摸鱼伪命题。误会和误导在于未能看清两条改革路线和前景完全不同。共产党要的是新极权主义改革(改良),反对派要的实际上是一场政治革命,灾难深重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下,甚至可能包括一场社会革命和文化革命。前者改革的目的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后者则是结束一党专政,实行宪政民主。即便像前苏联东欧国家那样以大体上不流血方式实现制度转型,或者如某些人理解的像英国那样用保守方式渐进改良实现制度转型,实际上也是政治革命,区别仅仅在于路径、方法和交易成本的不同。能否如愿,并不取决于单方面诉求。
只要消除语言误会,实现石里克所谓概念的一义性配列,分清改良与革命的不同旨趣,御用学者认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并无不当。两大领域改革的不同结果仅是前者囿于自身困境裹足不前,后者则孤军深入,高歌猛进。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可以视为政治改革宣言,赵紫阳十三大报告具体描摹了政治改革蓝图。即便不被六四大屠杀嘎然中止,以党政分离、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改革,也不是民间渴望的宪政转型,充其量是类似开明专制的一党专政。邓小平讲话和十三大报告政改目的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而不是放弃一党专政。对共产党来讲,这是不能逾越的底线。
1982宪法颁布实施已经30年,是中共历史上寿命最长宪法,只要中共政权不垮台并且继续新极权路线,相信寿命会更长,原因在于它用宪法形式把新极权主义制度化、法律化。宪法序言充分肯定中共僭政后逐步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暴力剥夺私有财产),明确说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专政),表明新极权国家对毛式极权国家一党专政法统的合法继承和历史延续,还以新极权主义发明创造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理论依据,单方面宣称国家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个坚持(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后来逐步塞进自我圣化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极权大杂烩;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基础上,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新极权国家“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经典表述。邓小平的说法是“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顺便说一句,悄悄塞进该宪法的私货“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十条),
利令智昏怎么办?
十八大召开前,海内外舆论、被边缘化的所谓党内健康力量、
体制内知识分子的失望或许更能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十八大刚结束,
曾经给中共领袖担任翻译的资中筠对极权国家性质看得更透彻。在《
鉴于我在《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都是反民主的伪命题》
前一半说得很好,不是南书房没必要眼睛向上;
秀才们眼睛向上固属奴性,眼睛向下也难免虚骄啊!
无论良性互动,还是恶性互动,
知识分子的看法固然重要,反对派的态度更是问题。
尽管开出“脑梗塞”医疗诊断,甚至开出病危通知书,
贵党自寻死路,这并不足惜,大家纠结的是,贵党这个“后极权”
姑不论亡党、亡政权是否等于亡国家、亡天下,一党溃散、
这种思维逻辑的误区与盛行的由“
利令智昏怎么办?反抗暴政不仅是天赋人权,
莫须有的新政
既然权利失败者、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反对派都需要政改幻想,官方、
如前所述,胡锦涛政治报告、新常委名单,
成功的革命夺取了控制一切的权利,胜利者拥有了乐园,
——《中南海的权力游戏(7,乐园)》
毛泽东固然十分清楚,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何尝糊涂。
那些不断忽悠改革,忽悠中共党内所谓保守派与改革派之争,
11月29日,习近平率领新班子参观《复兴之路》展览,
(尽管如此)从政治、经济层面看,习李言论配合默契,
习近平所谓民族复兴,往好里说是一种愿景,
往坏里说,极权国家复兴意味着军国主义复兴。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非习李履新发明创造。
尽管如此,一些人和一些海外媒体,或者因为不解风情,
这位因“89风波”
1992年邓小平南巡是在六四大屠杀后内外交困背景下进行的。
即便从中共党内斗争角度看,红军时代打AB团,
吴稼祥问得好:“拨什么乱?反什么正?”我的回答很简单:“
对权力话语的解构
语言,始终是个问题。
如前所述,十八大和习李履新一个月来,
(多维)《中共小心放开舆论或重归胡耀邦赵紫阳时代》:
(铁流)《为李克强叫好!》:十八大己闭幕近两月,
我既无能力也无意愿抓特务。在政治辩论中抓特务,等于取消辩论。
重归胡耀邦赵紫阳时代又怎样?开明专制而已。
铁流文本反映出的人格特征和思维逻辑或许更值得分析。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这样一句话:“
诚如毛泽东所言:“党外有党,党内有派。无党无派,千奇百怪。”
邓小平究竟是改革派,还是保守派?如果是保守派,
彼时政治理想何尝不是道德化的圣君贤相、政治清明、民生殷阜。
到了明代,精明过人、勤俭建国的朱元璋父子,既防范武人跋扈,
武宗朱厚照死后,堂弟朱厚熜以亲王身份进京继承大统,
内忧外患、大厦将倾之际,终于出现一位好皇帝。朱由检刚毅果决,
政治如此,经济亦然。历代皇权专制官僚国家何尝不关注国计民生。
把党官僚集团制度化国家机会主义改革变成一种巫术崇拜,
魏晋时期政治黑暗,士人为了避祸往往隐居山林。
某大学有个文人谢谦,
“屁股决定脑袋”是个负面描述,但是政治斗争的思维逻辑,
中国人权民主运动如果缺乏独立性,
春江水暖鸭先知。报春鸟感知的大约有如下前戏:
一曰依宪治国。
对习近平及其领导的新极权国家来讲,依宪治国是纲,
按照吴稼祥等人说法,十八大开启了第三波改革浪潮,
从中国法制史看,历代王朝都有制度由简而繁,
传统中国法及其法制,当代社会主义法及其法制,
中国法(三代曰刑→春秋战国曰法→秦以降曰律)则有所不同。(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
圣君、贤相、清官、循吏尚且如此,昏君、奸相、贪官、
如果说毛泽东是斯大林加秦始皇,
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科学社会主义)
in the U.S.S.R.:An Interpretation of Soviet Law说:
苏联最初的官方理论主张:在无产阶级专政下,
经历过毛时代(特别是文革)
列宁说资本主义越到东方越腐朽。
马列主义政治学说、
僭政之初,毛泽东难免挟战争暴力和克里斯玛型领袖神威,
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
——毛泽东1957年《宪法工作会议讲话》
我无法查考真伪,“玩”字符合当下口语,未必是毛式白话。
其实,文化大革命并非中国特有的政治现象。无论是镇反、
毛泽东大搞法律虚无主义,并不意味着他不需要社会主义法制。
中共僭政以来分别于1954、1975、
总体看来,中共宪法具有进行性退化的历史特征。僭政伊始,
新极权国家历届党魁都强调依宪治国,让人匪夷所思,
12月25日,有些自由派知识分子向中共发出《改革共识倡议书》
文革结束后,
诚如秦晖所言,
只要消除语言误会,实现石里克所谓概念的一义性配列,
1982宪法颁布实施已经30年,是中共历史上寿命最长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