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世纪的曙光
1978 年,就在毛泽东的人民公社制度和斩资本主义尾巴的农村政策把中国农民逼到山穷水尽时,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秘密地以按手印方式签下“生死状”,自主决定实行 承包制,宣告了公社制度死刑,被称之为文革后农民冒险进行的“第一次自发土地革命”。将近30年后,去年岁末,黑龙江富锦市10个镇的农民、陕西省原黄河 三门峡库区7万农民以及江苏省宜兴市省庄村250户农民发起了“我的土地我做主”的“第二次农民自发土地革命”。借助互联网,他们发出了1949年以来第 一次农民自己的声音。
黑龙江富锦农民在他们的宣言中说:“由于长期以来的所谓集体所有实际上架空了农民作为土地主人的权 利,富锦市各级官员和豪强以国家名义、以集体名义不断大肆侵占和私分农民土地,成了实际的‘地主’,农民作为土地的主人却被迫成为租种‘地主’土地的农 奴。我们共同决定改变这种土地占有形式,通过土地的农民家庭所有和农民个人所有以真正落实和保障农民土地主人的地位。”
原黄河三门峡库区农民宣告“我们各户对现在各自承包的原村集体总共15万亩土地拥有永远所有权。土地归我们世世代代支配和享用。我们有权利使用、出租、继承,如果什么人想要开发、租用、或占用,请直接与我们交涉。”
江 苏省庄农民的宣言说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有了“村集体所有”和“承包经营”这些新名词,“但我们农民从来认为,不管叫什么名词,土地还是我们农民的。我们省 庄村全体农民按照天理、按照历史和我们现在对土地的实地占用情况,向全国贴出公告。一、我们省庄村的全部宅基地归全村各户永久所有,耕地和竹山归全体村民 平均永久所有。这些土地曾归我们的世代祖先所有,现在归我们和我们将来的世代子孙所有。”
从表面上看,这一轮中国农民土地 意识的觉醒的直接推动力是对中国特色的圈地运动的反抗。自90年代以来,打著“发展是硬道理”的旗帜,以“政绩合法性”为招牌,很多地方的各级官僚衙门和 海外资本、国内奸商以及黑社会相勾结,滥用权力,以各种各样开发的名义剥夺农民土地,从中获取巨大利益。可以说,这个圈地运动已经是万夫所指,取代了当年 的人民公社制度。但从长远来说,这是中国农民对中国共产党从1949年以来在中国农村建立起来的整个政治经济秩序的反抗,是对党在农村控制的最直接挑战。
1949 年以后,中国农村千百年延续下来的乡村和宗族自治被党支部所取代。有了党对乡村基层的控制,才有50年代中期以后的合作化和公社化,中国农村的所有土地都 由党和政府支配,真正实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农民至多只有不受保障的使用权,而这也只是80年代改革以后的事情。在今天中国农村有关土地的管理条文 中,说现存的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这等于只是许诺30年之内不搞另一次集体化和公社化罢了。
可以预言,刚刚出现的中国很多地方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宣告虽然涉及的是土地产权,但它发展下去必然会带来对农民掌握自己地方社会性事务的向往。土地回家和乡村自治是不可分割的。中国农村的这个变革,将会给中国社会向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的转型创造最广泛最基层的条件。(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