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界日报》1月17日报道,中国大陆有关视讯的网检新法将于1月31日正式生效。笔者为了证实这则消息,在古歌、雅虎、百度、惠聪和阿里巴巴做了搜索,竟然没有发现第二个中文信息来源。但是却意外地发现了温家宝于2007年4月5日签署的第492号政府令。
这个政府令全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分为5大部份,共38条。按照政府官员的说法,此举是为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是为了让民众监督政府正确行使权力。
有意思的是,笔者查遍了中国国务院在2007年通过的所有政府令和条例,结果发现,绝大多数政府令和条例不是在公布之日实施,就是在两三个月之后实施,而《信息公开条例》是个特殊的例外。它将延宕一年多,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信 息公开条例》为何一年以后实施?对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有个解释。他说,民众需要一个了解、适应的过程,政府需要一个信息准备、业务培训的过 程,而中央则需要与地方作有关条例的协调,而这些都需要时间。张穹的解释听起来似乎蛮有道理,但是仔细捉摸一下,就会发现,这个条例不寻常的延宕,事实上 有著不寻常的意义。
其不寻常的地方表现在,它的奥运指向过于明显。5月1日离北京奥运的召开只有三个来月。在这段不算长的 时间里,中国政府可以相对容易地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一些姿态,给国外媒体和国内民众一些安全指数较高的信息和新闻,而不至于迫于压力,披露一些他们不愿披露 的信息和新闻,以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如果离奥运时间过长,他们担心会夜长梦多,担心会有太多他们不愿意透露的有损颜面的 负面新闻披露出来,令中国政府尴尬。
去年七月发生的纸馅包子事件,就是这样一件令中国政府尴尬的事件。据大陆媒体内部的可 靠消息透露,纸馅包子事件是一件真的假包子事件,官方媒体抨击的假新闻事实上是真新闻,监禁的假记者事实上是真记者。该事件发生后,官方对有关媒体进行了 严厉的整肃,迫使相关人员表态,接受官方扭曲的事实。事后,官方更是以整肃假记者假新闻为名,肆无忌惮地剥夺民众监督和批评政府的权利。假如这个纸馅包子 事件发生在今年七月,中国政府在信息公开的承诺下,在全球媒体的密切注视下,要想肆无忌惮彻底掩盖真相,恐怕并非易事。
那 么这是不是说,2008年5月1日以后,中共会在封锁信息方面,来个脱胎换骨的转变?对此,笔者难以乐观。从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来看,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 诚意,非常有问题。前边提到的《世界日报》报道的中国网检新法,就是迫使在中国经营的外国网站像MySpace,YouTube和Yahoo,接受中国政 府的检查。此外,广电局最近借一个十三岁北京小女孩之嘴,以网路“很黄很暴力”为由,对网路进行新一轮的监控和打击。这些做法与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承诺, 完全背道而驰。
信息公开对于一个执著地坚持一党专制的政府来说,具有相当的风险。执政当局对此心知肚明。为了减少风险,它 必须全面控制与垄断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过程。因此,如果指望中国政府会为其承诺成为一个言必信,行必果的的政府,那就太天真了。不过这正好是一个全世界来监 督中国政府的机会,特别是当全世界都在关注北京奥运的时刻!(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