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与野蛮之间,我们不要迷失
孙立平
在与野蛮相对应的意义上的文明,指的就是人类为了活得更好一点,在文化、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制度安排等方面所获的进步的积累。
文明与野蛮的大致轮廓是不能否认的。否认了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了是非。
前几天我说:"在眼花缭乱的变化面前,在莫衷一是的纷争之中,不要模糊了一条最基本的边界——文明与野蛮。"有时间想谈谈这个话题。
特朗普上台,英国脱欧,对政治正确的反思,民粹主义的卷土重来,整个世界变得扑朔迷离,似乎清晰的图景又变得一片混沌。我想强调的是,在这变幻莫测、眼花缭乱的时候,我们不要迷失。如果说发达国家还多少有点迷失的本钱的话,我们付不起这样的代价。
几个月前我曾经提出过国家的方向感、精英和上层的安全感、老百姓的希望感的问题。在新的国际环境之下,这几个问题,尤其是前者,就显得更为现实。
这当中最关键的是,如果在一时一地的是非还难以澄清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模糊一个最基本的坐标,这就是文明与野蛮。
有人不承认文明的存在,说文明与野蛮都是相对的。这是一种相对论的诡辩。
我们承认不承认有生活得好一点有生活得坏一点的区分?承认不承认生活中有幸福和痛苦之分?在与野蛮相对应的意义上的文明,指的就是人类为了活得更好一点,在文化、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制度安排等方面所获的进步的积累。人类的历史就是脱离野蛮朝向文明努力的过程。当然,我也承认,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样的谁也不敢保证。
我曾举例说,农村常有土地纠纷,有的地方是用古老的群体械斗的方式来解决,今天更多的是用现代法律的方式解决。这其间文明与野蛮的区别有疑义吗?
往大了说,在国际上,用不断的战争征伐的方式来解决争端,与用建立国际组织、订立国际条约、谈判妥协的方式解决争端,这其间文明与野蛮的区别有疑义吗?
在国内政权更迭上,是用死伤无数、血流成河的方式来实现,还是用人们认可的程序与选举的方式来实现,这其间文明与野蛮的区别有疑义吗?
在公共事务上,由少数人专断与能有更多的人参与,从而使更多人的意志能得到体现,这其间文明与野蛮的区别有疑义吗?
在社会生活中,一部分人有力量歧视和压迫另一部分人,与平等相处,在真正的平等不能实现的情况下,至少保障法律和权利意义上的平等,这其间文明与野蛮的区别有疑义吗?
这样的区别还可以不断列举下去。
当然我同意说,有些情况下确实不是非黑即白的,比如佛教徒与基督教徒、无神论者对生活状态及其意义的理解就会有明显不同。但文明与野蛮的大致轮廓是不能否认的。否认了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了是非。
再说一遍,在文明与野蛮之间,我们这个民族付不起迷失的代价。
本文首发于2017年8月,来源于"孙立平社会观察"公号
任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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