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大部制”只是整个行政机构改革的一部分。虽然现在具体的方案还没有完全公布,但是给我的感觉是形式大于内容,把一些部委的职能合并或者升格为更大的部委,政府管理社会的模式会有真的改变吗?答案很难说。
其实,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务院已经连续进行了五次大的机构改革,从实际效果来看,多方的利益博弈一直存在,似乎有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其中: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再精简。怎么样才能避免这样一个怪圈?
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看改革的前提,主要有两个方面:政府管理对社会经济的运行方式是否发生了变化?国有制完全主导的经济局面是否发生了改变?
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大部制”的改革很难成功,这就像我们种东西一样,土壤没变,种子也没变,你把它长出来的枝叶修剪一下,果实会变么?
潇湘晨报:有参与改革方案制定的学者透露,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在于“决策、执行和监督”的三权分立,政府承认三权分立的原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您怎么看?刘军宁:我不是很赞同这种观点,虽然承认了三权分立原则,相对于专政集权而言确实有很大的进步,但是这种行政体制内的三权分立是不能等同于“立法权、行政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原则的,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中国社会当下的一个现实是行政权过于强大,人大政协的监督、舆论和媒体的监督和司法权相对比较弱小。施行大部制以后,把决策。执行和监督这些权利集中到更大的行政部门之中,反而弱化了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权利。
这种做法的性质是行政机构自己用左手监督右手,这可实际上不利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方向朝着更为文明的程度前进。
潇湘晨报:从媒体的报道来看,这次改革更进一步的突出了服务型政府的主题,您觉得现在行政体制的变革是否达到了这个目的?
刘军宁:政府是公民的公仆,就像我们雇请的保姆。可是现实中的公仆的服务性质已经变了味,因为服务更多的时候表现在收费,而且作为享受服务的你,对这个收 费的定价和服务内容并没有自主权。况且,服务的越多意味着对公民和社会的干预越多,如果这些服务是有偿的,公民的纳税负担也必将随之增加。如果官僚系统不 是廉洁、高效的,那么公民得到的服务肯定质次价高。
这就像你家里雇请了一个保姆,她的酬劳和服务费怎么计算,你是有决定权的,可是在政府的服务方面,作为纳税人的我们一不能选择,二也不能决定。这样你怎么谈“服务”呢?
其实,我们所享受的服务成本也是非常高的。有学者统计表明: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20年间增长近一倍;1999年到2005年间,政府的行政成本每年抵消经济增长1.73个百分点。
按照宪法所规定的原则,政府所提供的服务必须首先得到公民或者他们的代表的授权,但是现实中政府的很多行为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更多的时候在“缺位”、“越位”甚至“错位”。
潇湘晨报:所以说,您是“小政府”的坚定支持者,如果让您来设计行政改革的方案,您会把什么作为首选?
刘军宁:“放权”!现在有一种“国进民退”的倾向,我们看到政府部门对社会和经济运行的干预更多了,计划和命令又回来了。但是真正的效果不一定好。比如南方一些省份的石油价格,限制的很严,结果造成了更严重的供应紧张和价格扭曲。
这一次“大部制”改革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了政府的权力,特别是加大了中央政府的集权,虽然要改变一些对微观领域管的过紧过多的做法。政府若是不实质性地减少手中的权力,不可能有真正的机构改革。
我认为改革的方向应该是要进一步把自主权还给个人、把经营权还给企业、把管理权还给社会、把经济要素的配置权还给市场。但是这很有难度,即使方案可以设计出来,人家是否愿意接受还很难说,就像人家正在大碗吃肉,你却要把他的碗和肉拿走,他能干么?
本文为采访稿,另见2008年3月11日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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