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声 / 美篇
一位母亲,九十年代,被拐卖到山里,逃不出来,受尽虐待。
她读过几年书,懂法,就假装归顺,不久,怀上了孩子。把一家人乐的,以为捡到了宝,也就放松警惕了。
怀孕五个月的一天晚上,她将一家人锁在屋里,从摩托车、放出汽油、将家点着了。结果,男主烧成重伤,二老都烧死了。
最后,她被判刑,又因为怀孕,被放了出来。没成想,她立马决定去医院打掉孩子,然后再去坐牢。因为减刑,最后做了十二年的牢,出来三十岁,结婚生子,生活回归正轨。
上面的这段故事,我不知真伪,但,我也挑不出毛病来。当然,这不符合道德经的[不善者吾亦善之]的价值观,但却符合绝大多数都认可的[恶有恶报]。
转发这种故事,实属无奈之举。因为,记得网络上看到一个段子,是说某国的警察,见到家长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就来道歉:我们失职了,竟然让您感觉到不安全!
哎,人心都是肉长的,差距怎么就如此之大呢?
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就得实际地下功夫,才能真正的实现啊!
问:眼下,不就是千载难逢的契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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