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

曹思源:“国进民退”不是好现象



一.“国退民进”是潮流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由两部分组成:一为国有经济;一为非国有经济,习惯上又称民营经济,其主体是私有经济。1949年以来,这两种经济成份中,私有经济比重经历了由高向低,而后又由低向高的发展轨迹。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等资料的数据,我把这种发展轨迹制成一张图表如下:
【图表1】
项    目
国有经济所占比重
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
工业总产值

北京思源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及《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制图
从这张比例复归图可以看出,1949年中国工业国有经济占26.3%,非国有经济占73.7%。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公私合营、三大改造加上各种政治运动,把非国有经济拼命往下打压,压到了10%左右。但是在文革后期,经济太困难了,老百姓要找出路,还是需要私有经济。尔后,改革开放了,私有经济的比重逐步上升;相应地,国有经济的比重逐步下降。到了1999年,私有经济的比重达到71.3% ,基本上回到了1949年的状况。所以这就相当于一个U形,两边高、中间低,可以说是半个多世纪的大U形。它反映了私有经济的内在生命力,是怎样拼命打压都打压不了的。因为全国人民的生活离不开私有经济。中国现在私有经济或曰“民营经济”正处于蓬勃发展的历史阶段。民有经济比重的上升,国有经济比重的下降,这种“国退民进”应当说是符合历史规律的发展潮流。
不仅中国如此,国外也是如此。我们就放眼北望,看看瑞典和苏俄吧。二者都是1917年起步的。瑞典搞的是民主社会主义,保护和发展私有经济;苏俄搞集权社会主义,消灭私有经济,只允许公有制经济存在。这两种经济之间竞争了大半个世纪。结果瑞典现在是世界首富之一,它的人均GDP排在全球第七,很多数据都是世界排名第一。我曾两度应邀到瑞典讲学,顺便请教了瑞典社会民主党的前总书记,也就是前任首相。我说:卡尔松先生,贵党曾经连续执政44年,那么长时间你们为什么不搞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建立计划经济体系呢?卡尔松一听就笑了,他说:不行。要那样搞我们就得不到选票,老百姓不拥护,我们就要下台。我们现在商业85%、制造业94%都是属于私有经济。这种经济效率很高,能把蛋糕做大,我们政府也就能收更多的税,进行第做二次分配时,就能更好地照顾那些比较贫困的人。而国有经济是个“无人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的产权是A先生的吗?不是;是B女士的吗?也不是。无人所有、无人关心。结果呢?就造成了苏联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经济效益十分低下。卡尔松先生说的很有道理。现在大家都看到,苏联站不住了。苏联建政74年最后垮台了,庞大的国有经济的危害是其垮台的基础原因之一;而建立在高效率的私有经济基础上的瑞典依然巍然耸立在世界的北方。所以说并非搞社会主义就一定要大办国有企业,大办国有企业并非老百姓之福,这是我们长期以来没有弄明白的事,或者说是假马克思主义愚弄老百姓导致的后果。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十多个社会主义国家都推行了国有化,结果没有一个搞得好的;第三世界有的后起之秀搞国有化,经济效果也不行,最后都走上经济体制改革的道路,不约而同都是搞非国有化,鼓励和保护民间资本。这就有力地证明了“国退民进”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此外,英法等老牌市场经济国家,在二战后也有一段时间实行过大规模的国有化和经济计划化,但效果都不好,面对经济滞胀、大规模失业和通货膨胀同时发生的情况毫无办法。最后在七八十年代的“里根-撒切尔革命”时不得不重回私有化、私营化和去管制化的道路,才解决了这一问题。

二、“国进民退”是逆流

2009年山东发生了一件钢铁公司兼并重组案,引起了全国各界议论纷纷,都说是“国进民退”。缘起国有制的山东钢铁公司2009年计划盈利5亿元,但上半年就亏损了12.85个亿,将近13亿元,几乎全国人民每个人被它亏掉了一块钱;另一个公司是民营的日照钢铁公司,是当地老百姓眼中的“印钞厂”,日均销售收入高达3000万元,今年上半年盈利18个亿。这两本账摆在全国人民面前,应该谁兼并谁、淘汰谁呀?毫无疑问大家都觉得应该由日照公司兼并山东公司,可现实情况不是这样的。由于山东钢铁公司是国有企业,结果它反而兼并了日照公司,用银行贷款入股67%,占控股地位,上演了一出巨亏企业吃掉如日中天的盈利企业的滑稽剧,很多人称之为“逆向淘汰”。这个“逆向淘汰”的提法也反映了国进民退是一股逆流,跟民营经济蒸蒸日上的趋势正好相反,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很奇怪,银行为什么愿意把巨款贷给亏损企业?恐怕银行也有它的苦衷。很多问题难以想象,如果说民营企业是处于在野的话,那么,国营企业就是在朝的,国营企业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关系密切。国有企业的背后站着党委、政府、法院、警察、监狱,多么厉害!那说一句话,私营企业的老板敢不听?
再譬如,长期以来,山西煤炭资源丰富,而开发资金不足。自1997年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以后,发动了民间资本来开发煤炭资源,形势喜人,私人煤老板也赚了不少钱,引起了普遍的“红眼病”。于是,一声令下,要兼并,要由国有煤矿兼并民营煤矿,而且要强力推行。什么叫“强力推行”?就是强迫命令。据《南方周末》报道:煤老板同意把煤矿卖给国营煤矿,就可以拿着钱走人;如果不同意,不签字不让走;稍有不满的言论,马上派税务局、工商局到他公司去查帐。这就是一种威胁。还有另一种胁迫办法,就是勒令停产,而煤矿每天还需要有维护费用,一天要花一两万元。不能生产,又不能来钱,每天还要花那么多钱,煤老板急不急?急就遵命卖矿吧!有一个煤老板说,刚开始评估他的煤矿值2.8亿元,后来七算八算只算一个亿,就拦腰一刀,强买强卖。如果你再不卖,各种压力都来了。许多煤老板只好把矿卖了,卷铺盖走人。这样一来,很快就在山西全省形成国有煤矿的垄断局面。我们搞国有经济改革30多年,大家都明白,国企处于垄断地位会产生多大的弊端。首先就保证不了煤炭价格在市场竞争中的合理化,煤炭涨价各行各业都傻眼,其他毋庸赘述。

三、国企亏损,殃及全民

无论国营还是私营,都面临经营风险,偶有亏损是难免的。但是,相对于私有企业,国有企业的亏损往往有四大特点:
第一,国企亏损面积大。据我了解,较长时期国企三分之一的明亏、三分之一的暗亏,明亏暗亏加在一起是三分之二的国有企业陷于亏损状态。
第二,国企亏损时间长。国有企业常有“捷报”频传,比如“××工厂一举摘掉了连续22年的亏损帽子”。这样的捷报有什么值得庆幸的?问题还在于这并非个别现象。
我这里有一张统计表格(见图表2),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工业经济统计年鉴》。
[图表2]
两类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实现净盈亏比较
                                                                                            金额:亿元; 比重:%
年    份
企业    类别
占用固定资产原价
亏损企业        亏损总额
盈利企业利润总额
盈亏相抵净盈亏
平均每百元固定资产实现净盈亏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金额(元)
②÷①(倍数)
1977
国有
2882.2
92.6
60.7
96.3
384.5
81.7
323.8
11.23
3.2
非国有
232
7.4
2.3
3.7
86.4
18.3
84.1
36.25
1978
国有
3193.4
91.8
42.1
93.3
508.8
84.9
466.7
14.61
2.1
非国有
284.2
8.2
3
6.7
90.5
15.1
87.5
30.79
1979
国有
3466.7
91.1
36.4
90.5
562.8
86
526.4
15.18
1.7
非国有
337.1
8.9
3.8
9.5
91.5
14
87.7
26.02
1980
国有
3730.1
90.2
34.3
88.4
585.4
84.6
551.1
14.77
1.7
非国有
403.9
9.8
4.5
11.6
106.9
15.4
102.4
25.35
1981
国有
4032.3
89.5
46
86
579.7
85
533.7
13.24
1.5
非国有
474.4
10.5
7.5
14
102.7
15
95.2
20.07
1982
国有
4375
88.8
47.6
85.3
597.7
84.9
550.1
12.57
1.4
非国有
551.7
11.2
8.2
14.7
106.5
15.1
98.3
17.82
1983
国有
4767.8
88.3
32.1
85.4
640.9
83
608.8
12.77
1.6
非国有
631.6
11.7
5.5
14.6
131.2
17
125.7
19.9
1984
国有
5170
87.4
26.6
77.8
706.2
82.8
679.6
13.15
1.4
非国有
746
12.6
7.6
22.2
146.2
17.2
138.6
18.58
1985
国有
5956.2
89.1
32.4
80
738.2
78.2
705.8
11.85
2.3
非国有
729.7
10.9
8.1
20
205.9
21.8
197.8
27.11
1986
国有
6744.8
85.1
54.5
75.3
689.9
78.6
635.4
9.42
1.5
非国有
1176.6
14.9
17.9
24.7
187.7
21.4
169.8
14.43
1987
国有
7677.9
83.8
61
72
787
78.3
726
9.46
1.4
非国有
1480.3
16.2
23.7
28
218
21.7
194.3
13.13
1988
国有
8795.2
82.7
81.9
76.8
891
74.9
809.1
9.2
1.6
非国有
1845.9
17.3
24.7
23.2
298.9
25.1
274.2
14.85
1989
国有
10160.8
81.5
180.2
77
743
74.3
562.8
5.54
1.6
非国有
2313.2
18.5
53.9
23
257.3
25.7
203.4
8.79
1990
国有
11610.3
80.7
348.8
76.9
388.1
69.3
39.3
0.34
7.1
非国有
2779.7
19.3
104.9
23.1
171.7
30.7
66.8
2.4
1991
国有
13556.8
79
367
77.2
402.2
62.6
35.2
0.26
14.1
非国有
3599.5
21
108.5
22.8
240.6
37.4
132.1
3.67
1992
国有
15699.8
78.6
369.3
78.7
535.1
55
165.8
1.06
7.5
非国有
4263.3
21.4
99.8
21.3
437.3
45
337.5
7.92
1993
国有
19066.4
73.8
452.6
70.8
817.3
51
364.7
1.91
4.6
非国有
6751.9
26.2
186.3
29.2
785.2
49
598.9
8.87
1994
国有
23101.9
69.1
482.6
62.5
829
46.1
346.4
1.5
4.4
非国有
10339.6
30.9
289.9
37.5
967.8
53.9
677.9
6.56
1995
国有
30935.7
68.8
639.6
53.4
665.6
40.7
26
0.08
36.5
非国有
14053.1
31.2
559
46.6
969.3
59.3
410.3
2.92
1996
国有
34765
66.8
790.7
55.2
412.6
27.7
-378.1
-1.09
       -
非国有
17261.6
33.2
640.6
44.8
1077.1
72.3
436.5
2.53
1997
国有
38351
64.4
831
52.4
805
47.3
-26
-0.07
       -
非国有
21218.7
35.6
755.9
47.6
898.5
52.7
142.6
0.67
1998
国有
47913.3
73.9
1150.7
66.3
525.1
36
-625.6
-1.31
       -
非国有
16918.8
26.1
586.2
33.7
933
64
346.8
2.05
1999
国有
53146.3
74
966.7
66
997.9
43.6
31.2
0.06
70.7
非国有
18700.8
26
496.9
34
1290.3
56.4
793.4
4.24
2000
国有
57295
72.9
704.3
62
2408.3
54.8
1704
2.97
2.5
非国有
21351.3
27.1
431.8
38
1985.2
45.2
1553.4
7.28
2001
国有
61782.5
71.6
752.2
62.1
2388.6
50.5
1636.4
2.65
2.9
非国有
24510.6
28.4
458.8
37.9
2344.8
49.5
1886
7.69
2002
国有
64522
68.7
668.5
59.1
2632.9
45.5
1964.4
3.04
3
非国有
29366
31.3
463.1
40.9
3151.6
54.5
2688.5
9.16
2003
国有
69701.1
66
678
58.6
3836.2
46
3158.2
4.53
2.5
非国有
35856
34
479.8
41.4
4501
54
4021.2
11.21
2004
国有
76599.4
60.9
836.7
47.9
5453.1
45.7
4616.4
6.03
1.9
非国有
49162.5
39.1
911.2
52.1
6476.2
54.3
5565
11.32
2005
国有
83515.5
58.3
1071.8
52.8
6519.8
44
5448
6.52
1.9
非国有
59628.1
41.7
960
47.2
8282.7
56
7322.7
12.28
2006
国有
96085.3
56.9
1175.8
51.7
8485.5
43.5
7309.7
7.16
1.8
非国有
72764.9
43.1
1096.5
48.3
11018.9
56.5
9922.4
13.64
2007
国有
110084.7
55.4
890.8
45.2
10795.2
39.8
9904.4
9
1.9
非国有
88654.6
44.6
1079.9
54.8
16360
60.2
15280.1
17.24


北京思源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据2008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P22、P23制表

此表将1977年到2007年连续31年全国工业企业平均每百元固定资产实现的净盈利进行比较,每一年都是非国有企业超过国有企业,而且超过很多倍。大多数年份在3-4倍以上,1999年竟高达70倍。此外,1996、1997、1998年连续三年,全部国有工业企业盈亏相抵之后居然是净亏损——负数,无法望民企之项背!
第三,隐形亏损巨大。一些央企国企虽然利润巨大,但是这是由于其不公平竞争地位得到的,比如它们可以免费得到土地等资源,不需要像私企那样付出成本。
财新网有一篇文章可供参考:据记者王晶报道,若还原国有企业真实成本,对政府补贴和因行政垄断所致的超额利润予以扣除,2001年至2008年,国有企业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
天则经济研究所2011年3月2日发表报告称,考虑到土地、融资和资源等成本较低,2001年-2008年,国有企业实际上没有实现利润。http://economy.caixin.cn/2011-03-03/100231363.html
第四,国企亏损能转嫁给全国人民,而私有企业则不可能转嫁。国有企业为什么可以把亏损转嫁给别人呢?我们不妨作三点追踪:
1.通过国家财政补贴,攫取全国盈利企业和纳税人的劳动果实
任何企业的亏损,皆由其所有者承担损失,这是天经地义的。非国有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应由张老板、李老板掏钱弥补亏损,或削减企业规模;倘若仍不能及时扭亏为盈,那就只好破产倒闭,关门大吉。这些老板的损失很难转嫁给全国人民。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银行)的亏损则由其所有者——国家给予财政注资、财政补贴。国家的补贴款从何而来?当然是纳税人和盈利企业上缴而来。于是国企的亏损就“自然而然”地转嫁到了其他企业和全体公民头上。
2.打破国家财政支出的合理结构,制约各项事业的发展
国家财政本义是取之于民又用之于民,支出主要用之于非赢利的部门、机关和单位,用之于国防、外交、科研、文教、体育、卫生事业等等。国企亏损补贴数额过大,势必破坏国家财政支出的合理结构,挤占其他方面的经费,阻碍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最后又进一步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均衡发展。
3.通过银行呆账形式,无偿占用城乡居民存款
国有亏损企业不仅要吃国家财政补贴,而且长期占用银行贷款,无力偿还(有的不能还本,有的连利息都付不起),造成沉淀呆滞贷款。银行信贷资金是谁的?绝大多数是城乡居民存款户的。因此,亏损国企无偿占用的实际上是城乡居民储户的血汗钱。银行在一方面不能收回这部分呆滞贷款,另一方面又必须保证储户能够提取其存款的情况下,就不得不增加货币发行,导致储户取回的存款悄悄贬值;而且一旦发生挤兑存款的风潮银行应付不了的话,就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我们祈祷这种灾难不要降临,同时更需要釜底抽薪,坚持对国有企业采取根本的变革措施,以减少灾难爆发的可能性。
在对大量统计数据和严酷的经济发展史研究的基础上,我曾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人间正道私有化》。我国五千年的文明靠的是什么呀?是私有制条件下人民辛勤劳动才创造出的灿烂的中华文明。世界五千年也是如此。假定五百年前就搞国有化,大家穷得叮当响,都吃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那最后就会倒退到原始社会去。别的不说,我们记忆犹新的,就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那时国有经济铺天盖地,剩下一点集体经济,可以说是清一色的公有经济,结果怎么样?当时中共中央文件明确地说国民经济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全国人民苦不堪言。
对于那些老是要搞国有化,老是要以国有企业吃掉民有企业的人,我倒要问一句:同志啊,你们这样热心搞国进民退,就不怕经济崩溃吗?就不怕饿死人吗?经济竞争当中,没有常胜将军。国有企业亏损了怎么办?亏损了,您赔得起吗?您赔不起就要国家赔,国家的财政补贴从哪里来,最后还不是要老百姓背国企亏损的大包袱吗?请问:您的责任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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