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

蓝无忧:錢明奇“一個人的起義”


图:网友制作的钱明齐的海报正在热传



錢明奇網上的言论,完全是一種革命性質的宣言和號召。他在“牆內”微博上的直播行動,更是對互聯網管制的強烈嘲諷。他最終選擇“實際行動”,也可以稱作是“一個人的起義”。
革命性質的宣言和號召
5 月26日上午,江西撫州半小時內接連發生三起針對政府機關的爆炸,一時間海內外震動,眾說紛紜。但不到半天,爆炸案主角已揭曉。原來這位名叫錢明奇的男人 竟早已在網路上預告自己的計劃。這不禁讓人想起著名影片《V字仇殺隊》,片中自力復仇、反抗獨裁的男主角也是事先就向大眾宣佈自己每一次的行動。
爆 炸地分別在撫州市檢察院、臨川區行政服務中心和它附近馬路上,錢明奇本人在最後一次爆炸中身亡。我推測第三击的真正目标是法院,因情勢所迫或失误而提前引 爆。检察院和區政府是钱明奇多年来维权抗爭的对象,枉法裁判的法院也是。政府、法院、檢察院,“一府兩院”,錢明奇以之為攻擊對象,意圖非常明確,和不加 區別、發洩仇恨的單純殺戮截然有別。幾日前他在網上寫到,“我不想做第二個錢雲會和徐武,但我想用實際行動為有冤百姓除害”,“今天百姓受到的壓迫明天就是侵權腐敗者的末日。不必期盼!不要等待!爲了下代,大家行動起來吧!……我會用實際行動討回公平、正義。”這完全是一種革命性質的宣言和號召。辛亥百年,此日的爆炸聲與當年清末隱然遙相呼應。
錢 明奇是違法強拆的受害者。十年來他依法維權,被政府和法院這些國家機器一次次打翻在地,代價慘重。他早在2006年就在網上呼號求助,卻沒有引起多少關 注。十年來的艱難困苦他人難以想像。中共在經濟上巧取豪奪搜刮民脂民膏不遺餘力,在政治上拒絕任何權力分享和政治革新,在司法上腐敗透頂,斷送民眾依法維 權的希望,如錢明奇這樣的千萬民眾的冤情沒有適當抒發的途徑。錢明奇在窮盡各種救濟方式之後,最終選擇“實際行動”。這可以稱作是“一個人的起義”。
人民不可剝奪的天賦權利

二 月以來,中共為防範阿拉伯世界民主革命的示範效應,持續用高壓手段打壓民間異議,製造了近年來登峰造極的恐怖氣氛。我指出這種做法是“以薪救火”,不可能 達到它妄想的目的。無論互聯網上的封鎖訊息流通,還是現實中的鎮壓異己,並不能讓其統治變得更安穩。錢明奇在“牆內”微博上直播行動,這是對互聯網管制的 強烈嘲諷。而他一個人的撫州起義,用行動否定了長期以來暴力維穩的有效性。恐懼“茉莉花”而一攬子清算近年來的和平維權,卻想不到出現錢明奇這樣的革命 者。
中 共以暴力起家,以維穩治國,它似乎聽不懂“自由”“民主”“人權”這樣的話語,卻對民不畏死的反抗最為敏感。借用美國前總統雷根的話,“飛機和炸彈是他唯 一聽得懂的語言”。撫州起義,中宣部要求媒體將提法確定為“526刑事案件”,避免出現“行政樓”、“爆炸”等字樣。這自然是要極力抹殺錢明奇行為的政治 性,唯恐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而中共得力小喉舌《環球時報》一改素習,強調起“普世價值”來。它義正詞嚴指責錢明奇的行為“完全是恐怖主義式的,喪失了文 明社會最低限度的理性”,“反對報復性殺戮是真正普世價值”。有網友評論, “他們怕了”。還有人針鋒相對指出“報復性殺戮”、“完全是恐怖主義式的”、“喪失文明社會最低限度的理性”,這些恰恰是最適合共產黨自己的帽子。
民 間也有些標榜“非暴力”的人士指責錢明奇,認為任何暴力都應該反對,任何暴力都可能連帶傷害無辜者,暴力都是以暴易暴,不能推進社會進步,社會大眾不可以 為錢明奇式的暴力反抗叫好,不能忽悠他人去犧牲。有網友一針見血反駁:照此邏輯,美國民主革命也是必須反對的。竇娥發願讓楚州大旱三年,更是不分青紅皂白 的恐怖主義。反抗虐政,包括以暴力作為最後的手段,是人民不可剝奪的天賦權利。固 然應該極力避免傷及無辜,但如果仍有人受傷害,這是悲劇,但并不構成對反抗行為本身正當性的否定。甚至有人深刻反思道,“我們每個人都不是真正無辜的,對 社會不公不義都負有責任。”指責他人“煽動他人去死”,既高估了自己,也蔑視了鄧玉嬌、楊佳、錢明奇這樣的自主反抗者,這是知識份子的虛妄自大。
標榜“非暴力”的人士應該做的,不是譴責錢明奇不理智、急忙與錢明奇劃清界限乃至聲討——這是當局的事情。非暴力人士要做的,是如錢明奇一樣,不畏犧牲踐行自己的非暴力反抗理念。認為錢明奇不足取,那就應該按照可取的方式全力以赴。最有害的是,以“理性”對待不理性的專制者,而以“不理性”污蔑反抗者。這種人是犬儒,是坐穩了的奴才,是第五縱隊。
選票和炸彈之間,何去何從?
錢 明奇讓人想到三年前的楊佳。他們都是在遭遇不義後無處申訴,被迫以看似極端的方式捍衛自己的尊嚴,追求自己所要的正義。不同於楊佳身後沒有留下多少文字, 錢明奇有不少言論留存在網路上,使人們對他可以有多一些的瞭解。相比楊佳的激情悲憤,似乎錢明奇有更自覺的革命意識。只要社會普遍的不公正繼續存在,類似 楊佳、錢明奇這樣的“一個人的起義”就不會停止。錢明奇不是第一個人,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某種意義上,我贊同一些網友的說法,“錢明奇是一個新時代的開創 者”。
近 來國內各地陸續有人宣佈獨立參選今年的基層人大代表換屆。如果當局略有理性,應該歡迎民眾參與這種體制內的政治運作,藉以增強其執政的合法性。但卻不時傳 出獨立參選人被騷擾打壓的消息,不少人被迫取消參選計劃。回首百年前,舉國思變,革命與立憲競逐。今人也許對中國當時適合革命還是更適合君主立憲有新看 法,但在當時,如果沒有革命的壓力,顢頇的清政府連半心半意的“預備立憲”也不會推動。今天的“後清” (網友語)政府不但抵制各種形式的“革命”,對自己主導“立憲”也沒有一點真誠。撫州的爆炸聲,不知是否能驚醒某些人的春秋大夢?選票和炸彈之間,何去何 從?錢明奇的犧牲,也許并未實現他個人的公平、正義,但已經向人們揭示了一種可能的前景。


――原载《动向》杂志2011年6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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