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莞市长李毓全先生:
我有个毛病,凡见不平的事情先向领导写信反映,解决不了再拉下脸说话,这叫“先礼而后兵”。希望老朽这封信市长能看到,如市长来京公干我愿前来拜望,交个忘年交的朋友,也是人生一幸。
东莞是广东省南部的一个地级城市, 5000年前就有人在这里居住。用市长的话说,他是“全国第一座三来一补企业”首落之地,又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在市长的治理下,去年还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城市就该做文明的事情,近日贵市警察出面抓顺德北�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元平有点不文明了,不知市长知道否?元平是个舞文弄墨的网络作家,在天涯网页上发表了一篇网络连载小说《在东莞》。警察却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将其刑事拘留。我有点惊讶和不解,网给小说一下怎么成了“淫秽物品”?所谓淫秽物品定是什么东西,如伟哥、春药、行房的秽具。小说是方块字组成的文章,其作用是让人看、让人读、让人消遣,如是教人诲淫诲盗,网管会发现的呀!它已在网上挂了几年,未别网管、网警白吃干饭么!?辩别能力还不如东莞专事抓小偷、扒手的警察?东莞警察未别有“双枪老太婆”的功能,既抓小偷扒手,又能分“鲜花毒草”?
在我们学人看来小说就是小说,不是什么“东西”,文人用它不是发泄内心的不满,就是用它批判现实,技巧好的格调高一点,技巧差的庸俗一点,存心教人诲淫诲盗的个别又个别。纵是如此也不归警察管辖,那是文化部门与宣传部门的事。如果他们认为是此种“东西”,又有危害社会后果,再移交公检法司,警察才可出面抓捕,要么国家就乱套了。
现在就有点乱套,渭南警察抓《大迁徙》作者谢朝平是涉嫌“非法经营”;xx市抓xxx作家是涉嫌“投机倒把”;现又有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至于涉嫌“颠复国家”就更不胜枚举了。我看再发展下去,会有涉嫌“梦奸意淫”,这可难坏了共和国的法官?
据元平妻子说,她丈夫是个老实人,勤奋好学,性格内外,喜欢舞文弄墨,一生追求是当个作家。还说他从不去桑拿房、洗足房,对女人事一窍不通,这个网络小说完全出于虚构、想像写出来的。作家就是这个毛病,喜欢瞎编瞎写,所以自古才有众多的“文字狱”。
在写此信前,我阅读了朋友发来元平的作品,横看竖看也看不出有“淫秽物品”的“东西”,若与贾平凹性作的“东西”相比,差十万八千里;若与《金瓶梅》泄情“东西”相较,简直有天壤之别。可前者是名作家,后者至今是我国市井小说的瑰宝。那是什么原因触到了警察的敏感神经?我终于发现《在东莞》三个字上,如果是在西莞、在南莞、在北莞,警察绝不会去抓他,错就错在这个“东”字上。东莞是“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市怎么会有这些鸟七八糟的事情?这些“鸟七八糟事”应该在纽约、在巴黎 ,或者在台湾、在香港,怎么会在“伟大社会主义国家”的东莞呢?作者居心叵测,故意在“全国文明城市”东莞亮光光的脸蛋上涂黑,这还了得,抓!抓!!抓!!!
但警察抓错了。它不是“淫秽物品”,仅仅是册十几万字的网络小说。格调低了一点,不是阳春白雪,是下里巴人。
市长阁下:不能一抓了之啊,这样做是在搞“文字狱”,既损“东莞全国文明城市形像”,又损市长改革开明之雄姿,何苦呢?与全国几百个城市相较,东莞不是淫窝窝,纵是又有什么了不起?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中国何处不是“淫秽物品”?有,不怪;没有,才怪。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靠“严打”、靠“取缔”无济于事,要靠教育,要靠提高全民素质,更要不断增加底层百姓收入,办法是根绝贪污,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和权钱交易的问题,开放言禁,加快政改。如果不让人说话,不让作家发泄,全国寒蝉,亡党亡国就不远了。
我建议市长立即下令叫警察释放顺德北�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元平。如果此网络小说真的是“淫秽物品”,应由文化宣传机关或作协做出鉴定,他们认为真的如此又触犯刑律,警察再抓不迟。反正元平这小子跑不了,若跑,能跑出国境么?希望不要酿出第二个“渭南书案”,望市长李毓全先生思之。
敬祈秋安!
北京老记者、老作家铁流
2010年9月30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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