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反腐败开始之前,首先需要搞清楚腐败是什么,腐败现象有几种?一种是掌握权力但是不承担责任。尤其是在重大政策、重大投资决策的时候,对投资方向,包括数千万甚至几亿、几十亿的投资错误不承担责任,当官不受影响,甚至还可以易地升职。一种是公款消费,以没有往自己兜里装而安然无事、心安理得。三是贪污分赃,或是权钱交易、以钱谋私。第一种祸害最大,第二种最为普遍,第三种腐蚀性最强。 凡是身处腐败与反腐败斗争场所里的人,都知道存在这两种情况:一,你要是不腐败、独善其身,就很难取得周围同事的信任,你就是另类,因为你随时都可能成为揭露他们腐败的证人。二,反腐败比腐败难。这些都是腐败已经实际成为制度化倾向的最好说明。 那解决的出路在哪里?一种是在党内以从严治党予以解决,看看历史经验教训就知道效果如何。党执政已经69年,上述种种腐败从来就没有少过,整风整党整过多少次,问题解决了吗?不要说泛滥成灾的强迫命令,基层的捆绑打骂,就连大炼钢铁、大跃进、人民公社所带来的巨大浪费和造成非正常死亡数千万人的严重后果,又有谁为此真正负过责任?都能把经验教训分析清楚。不要说负责任,就连真相都要极力隐瞒几十年,而我们还要感恩戴德伟大光荣正确。在约二十年之前已经统计过,自建政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颁布过怎么接待、吃饭标准的文件就有二百多个,形式够律己从严的吧,但是起作用吗?要是起作用的话何至于要颁发二百多次,更不要说渎职追责这种事情。 从世界各国反腐败的成功经验来看,制度的制定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建设正义至上的社会氛围,公开透明的严格执法,再加上强大的社会舆论、群众监督。总之成功反腐必须社会化,靠党内的从严治党是不行的。 《国际歌》的歌词里有一句"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新世界全靠我们自己"。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才是成立共产党的初心,才与马克思主义所阐明的历史唯物主义当中,群众阶级政党领袖关系相一致。也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已经到了改为"让人民为自己服务"。而最能体现"让人民为自己服务"的社会形态就是社会自治。这已被二战后,世界上三种主要社会形态的社会实践所证明。自由资本主义出于追求效率的,在专业化、社会化的前提,由于社会自治基础的存在形成社会民主主义社会;而走进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社会党人(第二国际),出于社会正义、工人运动,推动了社会自治的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成功建设了民主社会主义社会,即创造出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想学说;同时传统社会主义社会要么是被国民所抛弃,要么是必须改革才能继续,这说明体制的不可持续,是失败的表现。这三种社会形态的实践结果证明,现代社会主义社会,必须以社会市场经济为基础,以社会自治为主体。只有如此才可能体现"人民为自己服务"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现在已经说晚了,缺乏社会自治条件下共产党的"为人民服务"口号,往往成为强迫人民接受"服务"的说辞。历史的进步要求"为人民服务"的口号转变为"让人民为自己服务"。 我们现行的体制,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思想等方面的内容,其主要来源是1949年之前我党实行28年新式农民革命战争方式,其思想集中表达为毛泽东思想,即被人们俗称为沟马派,山沟里出现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体制借鉴前苏联还是次要的。况且我们浓厚的农民色彩还与前苏联体制的工业色彩发生很多冲突,所以在"学习苏联老大哥"浪潮之后,频频出现了反教条主义运动,其实就是反不符合农民色彩的工业色彩。历史已经证明,新式农民革命战争方式完全适合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夺取全国政权武装斗争的需要。但是在掌握政权之后,进入和平建设的历史阶段,由于历史新使命的需要,体制就存在从革命转向建设的历史性任务。但是毛泽东这种杰出的农民革命领袖不具备实现这种历史性转变的知识结构和性格、气质。但是他在逻辑上明白这种转变的必要性,所以在建政之后,也曾在短时期里尝试,但是太别扭,更重要的是这种转变与农民革命领袖在掌握政权之后的历史性归宿(皇权)形成根本性冲突,于是毛泽东就把这种与农民革命战争方式在体制特征各方面都完全相反的和平建设方式说成是修正主义予以不予余力的打击。而且毛泽东最后的思想归宿,不但要回归农民革命战争方式,而且由于农民革命掌握政权之后不可避免的历史性复归(特权官僚、封闭社会、皇权体制),还要在体制内克服体制弊病,于是搞出了个"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思想,为此发动了文化大革命,这一套思想的本质是从新式农民革命战争方式退至小农绝对平等平均军事乌托邦。事实证明无论是文革前的十七年,还是文革十年的社会实践,毛泽东都是失败的。毛泽东的主要社会角色是政治家,政治家的责任是通过政治活动实现社会的进步发展。毛泽东在取得实现社会进步发展的政权条件的历史阶段是成功的,但是这件事情的本身还不是社会发展进步,我们过去把它说成是民主革命,这是错误的。你看这场革命一旦掌握政权,它就滑向农民革命的历史归宿(周期律)。这就无可辩驳的说明了新式农民革命不是民主革命。毛泽东在掌握政权之后应该完成的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也没有完成。 今天我们对于夺取政权和掌握政权这两个历史阶段的关系,需要予以历史性的解读,因为这关系到解读毛泽东,解读现存体制与改革的再起步。 夺取政权不是社会发展进步,只不过是取得发展进步的政权条件,所以革命战争方式是实现目的手段之一,而真正实现目的(见真章)的是和平建设历史阶段。所以夺取政权历史阶段是从,掌握政权历史阶段是主,从是为主服务的。政治本质的表达在于"主"历史阶段。毛泽东"进京赶"的结果是既没有实现方式的历史性转变,也没有实现社会的进步发展,反倒是把已经不适应社会进步的农民革命战争方式更加拉向倒退。毛泽东是出于民粹(事出有因)加皇权(历史归宿)把社会拉向倒退的典型。当然新式农民革命战争方式即人民战争,无疑是中国对于军事学科的历史性贡献,是共产党中国对于这种新战争样式最全面最深刻实践和总结,毛泽东在其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此也需要予以客观准确的认识。但这不是社会发展、历史进步(目的)的主导性因素,只是手段而已。如果非要以手段替代目的,说什么"革命万能)那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以行政化、军事化替代社会化,形成革命名义的专制与封闭。 原本改革开放的本质就是要实现农民革命战争方式向和平建设方式的历史性转变,这一历史性转变本应在1949年开始,到改革开放时已经推迟了近三十年。但是由于改革开放的主导者,基本都是新式农民革命战争方式的创造参与者,受此局限,他们不可能实行全面的体制改革。他们在通行于世界,可以带来国强民富的和平建设方式和农民革命战争方式之间徘徊,也为不真正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而犹豫,正是这种局面导致四十年改革开放实行了"两个坚持"的路线并带来了"严重的双向发展"局面。历史性转变又被半推半就的推迟了四十年。 无论是社会实践的实际结果还是社会发展、历史进步的客观规律都要求改革开放要实现体制的全面转变再起步。 吕 朴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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