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旗幟」於2016年10月6日以《關於階級鬥爭幾種錯誤認識的澄清》稱:「改革開放以來,雖然放棄了『以階級鬥爭為綱』,不再搞階級鬥爭擴大化,但我們黨一直認為,階級鬥爭長期存在並有可能激化,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章程》中都有明確規定。而這種清醒的認識和判斷是基於我國的實際國情作出的,也是非常正確的。」這種混亂的認識至今還存在,真是讓人大跌眼鏡。
第一,「旗幟」的階級鬥爭觀是對政績的誤判。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取代了以階級鬥爭為綱,這本就是全黨和全國人民的基本共識。改革開放的三十年,就是以經濟為中心的三十年,這三十年取得的成就,舉世矚目。
第二,「旗幟」的階級鬥爭觀存在著事實判斷的誤區。如果真搞階級鬥爭,就會面臨著危害社會秩序的困局。誰是有產階級,誰是無產階級,這個不難判斷。原來的無產階級變成了有產階級,原來的有產階級通過打土豪分田地,通過社會主義改造,消滅了地方富農資本家,通過社會主義改造消滅了知識分子,把知識分子這個具有依附性的小資產階級變成了臭老九。新興的資產階級是官二代、富二代、紅二代。在農村新興的地主則是撐握土地的黨支部書記和村幹部。搞階級鬥爭就是鬥新的資產階級,這些新資產階級能同意嗎?這些新資產階級又和權力結合在一起,搞階級鬥爭就變成了顛覆政權罪。
顯然,「旗幟」是不會搞這樣的階級鬥爭的。他們想搞的階級鬥爭,是維護現政權、現既得利益的階級鬥爭。是通過政權對所謂的敵對勢力、思想犯進行打壓的階級鬥爭。這種階級鬥爭是指思想戰線的階級鬥爭。他們看到,思想統一被破壞,各種意識形態對權力主導下的意識形態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意識形態的鬥爭搞起來之後,他們想取得的效果就是思想統一、步調一致、政治正確。
第三,「旗幟」的階級鬥爭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第35條規定,人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憲法》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憲法》和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保障人的言論自由的權利。有言論自由,就有言論正確和言論錯誤的自由,就有言論多元化的自由。搞階級鬥爭顯然是違背了《憲法》的言論自由,把違背《憲法》說成是保護《憲法》,顯然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第四,「旗幟」的階級鬥爭觀不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章程》不能違背《憲法》,否則《章程》無效,必須進行修改以符合《憲法》要求。《章程》規定和保障黨員的權利,黨員的權利的前提是公民的權利。只有在公民權利充分保障的情況下才能保障黨員的權利。黨員首先是公民,公民具有言論自由的權利,黨員也具有言論自由的權利。黨員的權利是建立在公民權利的基礎上的,而不是具有超越公民權利的特權。
第五,「旗幟」的階級鬥爭觀不符合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發展生產力、社會主義的本質是共同富裕、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展是硬道理、執政興國是第一要務、科學發展要以人為本。搞階級鬥爭只會破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扭典改革開放的方向,讓歷史倒退。
第六,「旗幟」的階級鬥爭觀是對中國國情和世界潮流的誤判,既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不符合世界人權、民主、自由的潮流。搞階級鬥爭會破壞社會平等和社會和諧,違背最基本的人權,嚴重侵害了人的自由權利。
第七,「旗幟」的階級鬥爭觀忘記了歷史的經驗教訓。1949年以來,中國在階級鬥爭指導之下,經濟大倒退,政治上搞極權,國民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政治上的階級鬥爭讓所有人都生活在恐懼之中,文化上的階級鬥爭讓中國傳統文化不復存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成了人人為敵的狼與狼之間的叢林關係,人的理性被獸性所代替。
不過,「旗幟」的階級鬥爭觀也是言論自由的一種表現方式,只要不與權力結合在一起,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現實性,畢竟社會上還是劃分為不同的階級的。處在社會的不同地位,隸屬於不同的階級,必然有思想的激蕩和爭鳴,這種爭鳴和激蕩只要不違背《憲法》就好。
第一,「旗幟」的階級鬥爭觀是對政績的誤判。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取代了以階級鬥爭為綱,這本就是全黨和全國人民的基本共識。改革開放的三十年,就是以經濟為中心的三十年,這三十年取得的成就,舉世矚目。
第二,「旗幟」的階級鬥爭觀存在著事實判斷的誤區。如果真搞階級鬥爭,就會面臨著危害社會秩序的困局。誰是有產階級,誰是無產階級,這個不難判斷。原來的無產階級變成了有產階級,原來的有產階級通過打土豪分田地,通過社會主義改造,消滅了地方富農資本家,通過社會主義改造消滅了知識分子,把知識分子這個具有依附性的小資產階級變成了臭老九。新興的資產階級是官二代、富二代、紅二代。在農村新興的地主則是撐握土地的黨支部書記和村幹部。搞階級鬥爭就是鬥新的資產階級,這些新資產階級能同意嗎?這些新資產階級又和權力結合在一起,搞階級鬥爭就變成了顛覆政權罪。
顯然,「旗幟」是不會搞這樣的階級鬥爭的。他們想搞的階級鬥爭,是維護現政權、現既得利益的階級鬥爭。是通過政權對所謂的敵對勢力、思想犯進行打壓的階級鬥爭。這種階級鬥爭是指思想戰線的階級鬥爭。他們看到,思想統一被破壞,各種意識形態對權力主導下的意識形態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意識形態的鬥爭搞起來之後,他們想取得的效果就是思想統一、步調一致、政治正確。
第三,「旗幟」的階級鬥爭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第35條規定,人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憲法》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憲法》和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保障人的言論自由的權利。有言論自由,就有言論正確和言論錯誤的自由,就有言論多元化的自由。搞階級鬥爭顯然是違背了《憲法》的言論自由,把違背《憲法》說成是保護《憲法》,顯然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第四,「旗幟」的階級鬥爭觀不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章程》不能違背《憲法》,否則《章程》無效,必須進行修改以符合《憲法》要求。《章程》規定和保障黨員的權利,黨員的權利的前提是公民的權利。只有在公民權利充分保障的情況下才能保障黨員的權利。黨員首先是公民,公民具有言論自由的權利,黨員也具有言論自由的權利。黨員的權利是建立在公民權利的基礎上的,而不是具有超越公民權利的特權。
第五,「旗幟」的階級鬥爭觀不符合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發展生產力、社會主義的本質是共同富裕、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展是硬道理、執政興國是第一要務、科學發展要以人為本。搞階級鬥爭只會破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扭典改革開放的方向,讓歷史倒退。
第六,「旗幟」的階級鬥爭觀是對中國國情和世界潮流的誤判,既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不符合世界人權、民主、自由的潮流。搞階級鬥爭會破壞社會平等和社會和諧,違背最基本的人權,嚴重侵害了人的自由權利。
第七,「旗幟」的階級鬥爭觀忘記了歷史的經驗教訓。1949年以來,中國在階級鬥爭指導之下,經濟大倒退,政治上搞極權,國民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政治上的階級鬥爭讓所有人都生活在恐懼之中,文化上的階級鬥爭讓中國傳統文化不復存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成了人人為敵的狼與狼之間的叢林關係,人的理性被獸性所代替。
不過,「旗幟」的階級鬥爭觀也是言論自由的一種表現方式,只要不與權力結合在一起,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現實性,畢竟社會上還是劃分為不同的階級的。處在社會的不同地位,隸屬於不同的階級,必然有思想的激蕩和爭鳴,這種爭鳴和激蕩只要不違背《憲法》就好。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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