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3日星期日

吴虞:賈敬龍案已被織進德法日太太的圍巾?

最高法核准對賈敬龍死刑判決的消息一經傳出,網路上鋪天蓋地都是「刀下留人」的呼聲。
最近幾天,內地輿論被最高法核准對石家莊長安區北高營村村民賈敬龍的死刑判決一事點燃了。哪怕是中紀委為六中全會精心準備的開胃大餐《永遠在路上》,或者是菲律賓那位口無遮攔又翻雲覆雨的民粹總統,都無法令群情激奮的民眾分心。這在日漸分化、多元、對立的輿論場上並不多見,上一次圍繞一個普通公民死刑判決的輿論喧嘩還要追溯到2009年的夏俊峰案,再上一次則是2008年的楊佳案。

站在新聞專業主義的角度來看,目前關於此案的報道文章其實不無可指摘之處,因為我們看到的聽到的講述者均來自殺人者賈敬龍一方,而沒有被害者何建華的家屬,這顯然有失起碼的資訊平衡原則。當然也不排除是資訊管控者的刻意為之,否則如此有爭議性的判決為何此前一直寂寞無聲,要等到最高法核准死刑的紅簽都扔地上了,才突然引爆輿論?但無論是哪一種原因,面對已經被調動起來的公共情緒,這些小節顯得是如此不被人重視,過分強調甚至會被罵是在替何建華洗地。

的確,相比楊佳案中被殺員警與施害員警的不同撥,夏俊峰案中城管究竟有沒有打人的莫衷一是,北高營村村黨支部書記何建華的種種「惡行」——不論是強拆賈敬龍的新婚房打傷其家人,害得他婚沒結成妻子也跑了;還是跟其他村民說「你要跟著我走,我就叫你發財;你要不跟著我走,我就把你治死」——無疑即刻、明顯因而更令人痛恨,它符合千百年來民眾心目中對於「鄉匪村霸」的刻板印象。所以對他的死,很多人雖然礙於公共發言的「政治正確」而嘴上沒說甚麼,心裏卻都覺得何建華死有餘辜,該!

這種「該死」的情緒,說起來並非僅僅針對何建華這一個體,在某種程度上,他已經化為整套政權體制的具象標靶,任人投射。況且,作為城市化大躍進過程中最突出的利益衝突點,房屋拆遷與土地徵用在過去這些年集聚了太多的天怒人怨。儘管反抗此起彼伏,但更多時候,往往是以反抗者悲壯地縱身一跳、引火自焚,或者被推土機碾壓致死的方式宣告終結。像賈敬龍這樣以同態復仇的方式,與加害者何建華拼個同歸於盡的並不多。儘管這種行為在法律上並不被提倡,卻在公眾的心理上激起了普遍的復仇快感和同情。

因為相比隱身其後的制度之惡,身處作惡一線的「小人物」,無論是村支書還是城管,對於民眾情緒、心理的刺激往往更直接,擊殺這些一線作惡者,故而也就具有了更多的合理性。正是基於這種「合理性」,所以我們看到,最高法核准對賈敬龍死刑判決的消息一經傳出,網路上鋪天蓋地都是「刀下留人」的呼聲。這些呼籲中有些是基於司法層面的專業探討,但更多的則是純粹的情感宣洩。而此前類似殺人案件的不同判決結果——這方面最被人們所唸叨和詬病的就是谷開來案——則令這種宣洩有了更加明確的指向和標靶。

事實上,關注這些天輿論對於賈敬龍案的討論,類似將賈敬龍與谷開來、白恩培作比較,進而咒駡司法不公,要求赦賈敬龍不死的情緒非常普遍。這種比較、引申或許不會影響最終的結果,救不了賈敬龍本人的命,但它卻能夠再一次加深公眾對於政權的怨念,為最終壓垮駱駝又添上了一根稻草。

此情此景像極了大革命前的法國社會,而公眾就如《雙城記》中的德法日太太那樣,將楊佳案、夏俊峰案、賈敬龍案編織成不同的花紋,記錄在圍巾上。值得一提的是,相比德法日太太的圍巾,互聯網的記憶功能無疑要強大和持久得多,儘管GFW(長城防火牆)與翻牆軟件的鬥法還在繼續,但實際上已經無人還能享有免於被人肉搜索的特權。我們無法預測,這些關於個案的痛苦記憶未來會否演化為類似小說中描寫的法國大革命期間的那種瘋狂報復,還是會以另外一種更文明更符合法治精神的手法出現,但至少就目前的洶洶輿情來看,並無法排除前一種的可能性。

從這個意義再來理解習近平上台之初提的那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可能就會覺察出,它不僅僅是一句動聽的謊言,一種居高臨下的恩賜,而更像是在朝火山口澆水,試圖以還原個案審理的公正,化解由個案所積累起的民眾對於政權對於體制的怨念。可惜這一次,最高法又辜負了大老闆的苦心。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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