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流传的延安城管跳脚踩头漫画 |
今天的中共政權,一方面以驚人的速度成功地造就出一個寡頭權勢集 團,另一方面,又製造出了一個龐大的底層社會, 並通過經濟上的掠奪、刑法上的懲處把他們逼進“流氓無產者” 的死角。政權的功能已轉換為“專政無產階級”。
在一個“人民共和國”,近期發生了一些大事件。對此, 政權不同的處理手法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不僅挑戰人們的理性、常識 ,更暴露了执政集团的庐山真面目。
厲法待民,特權護官
首先來看看“視草民為芻狗”的例子:
- 今年5月3日,安徽庐江籍女子袁利亚(22歲)
在北京京温商城坠亡。該事件疑團重重,北京公安似乎有所遮掩, 引發老鄉民工遊行示威討真相。儘管人們猜疑京溫商城老闆涉案, 後來公安結論是,袁女“自主跳樓”,商城赔偿死者家属40万元了 結。一條人命,一個花季少女由40萬買定,只因她是一個“ 安徽小保姆”、“打工妹”。 - 今年6月9日,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妻弟刘晖被控以工程承包為藉口, 詐騙300萬人民幣,被判11年监禁。 且不說這一案子本身就是對劉曉波家屬劉霞的政治報復, 即便商務糾紛涉及300萬,量刑上法庭也是有意突破上線。 - 今年7月女歌手吳虹飛發了一條微博,調侃“
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建委……”。 吳虹飛被警方刑事拘留,面臨5年以下徒刑( 後來得助於強大輿論壓力,在行政拘留10天后吳虹飛獲釋)。 網上討論立即炸鍋,人們普遍懷疑, 這是當局對又一個不聽話的歌手的藉機打壓。 中國眾多的維權人士經常面臨國保的威脅,“ 我們可以活埋你這樣的異議人士兩百人。” 而這個恐怖威脅出自中央政法委最高領導周永康之口, 自然國保們便擁有了上方寶劍,濫施生殺予奪的大權。
再來看看“嚴刑不上大夫”的例子:
- 今年2月,軍旅紅歌王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輪姦被刑事拘留。
北京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她在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 被带至一宾馆内遭五人轮奸。現在該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 結果還難以預料。但權力和關係網運作的初步結果已顯端倪: 官方媒體上盡量避免“輪姦”一詞,而代以“轮流发生性关系”, 以規避法律(輪姦可適用死刑)的懲處。 - 今年7月,北京市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
濫用職權案做出宣判,對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 緩期兩年執行。這樣的“數罪併罰”, 恐怕也只有部級高官才能享有的特權。在判決書裡, 劉志軍受賄的金額是6460餘萬元,這也是一個極大縮水的數字。 如果網上爆出劉的名下共有374套房產、總值達8億屬實, 如果劉利用職權接受丁書苗安排的《紅樓夢》 連續劇多位演員性賄賂屬實,劉志軍本應在生死輪迴中走了幾圈了。
新型的等級社會已在中国成型
類似上述荒唐的怪現狀,我們還可以信手拈來: 湖北年輕女子鄧玉嬌受到三位地方官員的性侵做出正當防衛, 最後卻被判處犯有“過失殺人罪”,而性侵者卻未被起訴。 重慶貪官雷政富利用職權強佔民女, 而權力的犧牲品趙紅霞卻被起訴,被控以“陰道勒索罪”, 後被判兩年、緩刑兩年。 現在正在審理中的薄熙來案涉及的罪名多達四類、貪腐的款項上億、 涉及的命案也不只一兩起。 但既然犯有謀殺罪的谷開來都領得免死牌, 薄熙來自然也不會命斷黃泉。我們這裡在意的不是有多少人要死, 而是如果中共把死刑作為行政的一個重要手段, 而且處死的中國人每年可高達5千,甚至在嚴打期間還會過萬, 佔了全球死刑的80%,那麼, 這些被處死的中國人多數必定是無權、無勢、無錢的替死鬼。 他們是被政治暴力機器獻上維穩的祭台的。
現今中國的厲法待民、特權護官,與毛、鄧時代的“無產階級專政” 還略有區別。1952年毛政權判處高幹劉青山、張子善死刑; 1986年, 上海市委書記胡立教和宣傳部副部長陳其五的兒子胡晓阳、 陈小蒙因強姦罪和流氓罪被處死, 都顯示出政權試圖自我約束權勢集團成員。但今天的政權, 一方面以驚人的速度成功地造就出一個寡頭權勢集團,另一方面, 又製造出了一個龐大的底層社會,並通過經濟上的掠奪、 刑法上的懲處把他們逼進“流氓無產者”的死角。 政權的功能已轉換為“專政無產階級”。
中國的百姓顯然已經意識到一個新型的等級社會已經成型。 網絡上流傳了一個對“官员、富人、百姓” 不同身份和不同權利描述的帖子:“同样是说话:官员叫精神, 富人叫名言,百姓叫屁话;同样是要求:官员叫意见,富人叫提案, 百姓叫牢骚;同样是赚钱,官员是创业、富人属开发、百姓叫投机; 同样是喝酒:官员叫应酬,富人叫品尝,百姓叫酗酒; 同样是写字:官员叫题词,富人叫书法,百姓叫涂鸦;同样是出国: 官员叫考察,富人叫旅游,百姓叫偷渡;同样是弹弓,官员叫射击, 富人叫玩具,百姓叫凶器;同样是泡妞:官员叫失足,富人叫包养, 百姓叫嫖娼;同样犯错误,官员叫失误、富人是缺点、百姓叫犯罪。 ”中國已是一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十足荒唐社會。
超越法律之上的权贵利益集团
在文革期間,毛為了反襯自己暴政的仁慈,開動宣傳機器炮製出“ 南霸天”、“黃世仁”、“胡漢三”、“劉文彩”、“金老歪” 等一系列惡霸形象。這些惡霸掠人妻女、招妓納妾、霸佔民宅、 搶奪良田、魚肉百姓、還要“吃人奶”。他們都豢養著一幫“ 狗腿子”,為自己大打出手沖頭陣、為自己吹喇叭、抬轎子。
如果我們要想清楚地解讀我們目睹的中華大地當今之怪現狀, 如果我們要明白為什麼一少部分官員-財閥已形成權勢集團, 並成為享有特權、超越於法律之上的人上人, 而絕大多數人卻在這一歷史性的權力、 財富高度積累過程中不斷被剝奪、被侮辱、被迫害, 我們不得不接受這一結論:以“維穩” 為執政核心的中共政權已經成為了一個“狗腿子”政府。
“狗腿子”的最重要特徵就是恃強凌弱、為虎作倀。它的官員隊伍勢 必如“狗腿子老四”桀犬吠堯,對主子施盡吮癰舐痔之能, 就必然對百姓羊狠狼貪、巧取豪奪。它的御用文人班子也趨炎附勢, 與魔鬼簽約,典當出良心和高貴,積極擔當起文化劊子手的角色, 指鹿為馬,散佈思想妖孽,欺世盜名。那些鼓吹“強勢政府”、 潑污“公民社會”的學者,無視政治學的經典問題“ 誰來監管監管者?”(Quis custodiet ipsos custodes? ),其實販賣的就是一個“狗腿子”政府:一個管理黨國最高利益, 尤其是政治局常委和政治局委員特權利益的共同委員會罷了。
——原载《动向》杂志2013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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