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6日星期四

寒山:和谐社会的奇案

2011-01-06
中国向来盛产冤假错案,所以过去有"击鼓鸣冤",现在有"上访",这都是平民百姓在走投无路和上告无门之际迫不得已的举措。但人们不太注意的是冤假错案之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奇案,它们往往更能反映中国社会转型期法制的混乱和执法的荒谬。

最近在大陆一些报刊上披露并引起人们注意的就是这样一个奇案。一个名叫牛玉强(图)的北京人,1983年时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导致他被判处死刑的罪名有两项:第一是和几个朋友一起抢了一个路人的帽子,第二是和朋友一起打了一架,或者可以说是打群架。为了这两起今天顶多是一般治安事件的罪错,牛玉强被以流氓罪受到重判。

报导牛玉强案件的报刊没有提到这样一个背景:抢一顶帽子和参与一场打群架就被判死刑,肯定是所谓"严打"的结果。经过80年代的人都知道"严打"这个名词,在"严打"期间,一起普通的抢劫或强奸案都有可能给罪犯带来死刑。严打的真正目的并不在于维持社会秩序,而是显示政府的威严和控制社会的铁腕,并博得所谓人民群众的"拍手称快"。在80年代初的数次严打中,不知有多少青少年为了今天看来是很轻微的罪错而被判刑和送去劳教,葬送了大好青春。牛玉强不过是千千万万"严打"的牺牲品之一罢了。值得指出的是,"严打"虽然造成了无数冤案,但作为邓小平时期形成的治安管理模式, 从来没有在整体上被否定过,一直到现在,它的一些具体做法仍然被用在所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这也就是大陆报刊在披露牛玉强因小过错而被重判时不能对"严打"提出质疑的原因。

然而,因为小过错而被重判还不是牛玉强案引起议论的原因,因为"严打"期间罪不当判甚至最不当死的不知有多少,今天早就被遗忘了。牛玉强案件对于认识今日中国的价值不在于其冤,而在于它的奇。 

牛玉强被重判后被送到新疆服刑,1990年因为表现好而被减为有期徒刑18年。同年他由于严重的肺结核保外就医,回到北京养病。1991年新疆监狱方面派人来检查,因病情仍然严重,同意再保外一年,此后再也没有来过。牛玉强按照保外就医的规定,多少年来始终每个月向居住地的派出所汇报自己的活动。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新刑法开始实施,流氓罪被删除,而牛玉强当初被判的就是这个罪名。同年他结了婚,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2004年,新疆警察突然来到牛玉强家,说新疆监狱曾多次向北京警方发函要牛玉强回监狱继续服刑,没有得到答复,现在他已经是被通缉的逃犯,他们前来抓捕他。牛玉强被带回新疆监狱后,必须服完剩下的刑期,过去在北京保外就医的时间都不算,现在他必须到2020年才能刑满出狱。可以想像,在新疆警方那里,牛玉强的"落网"完全可以被算作破案成就来上报。 

牛玉强当初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就完全可以说是冤案,后来明明是新疆和北京警方工作疏忽导致监狱和服刑人之间失去联系,但他一直在北京警方监控之下,何况流氓罪又早已被废除,但现在他不但重新入狱,而且被当作逃犯严惩,就算从现在算起还要在监狱再待上十年。这个案子实在太离奇,太荒谬,对法制社会中生活惯了人来说只能用匪夷所思来形容。过去,我们在这个节目中曾经引用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话:事实比虚构更离奇。牛玉强案件,就是这样一起比任何虚构都要离奇得多的真实事件。

说实话,像牛玉强这样的所谓"罪犯"和"逃犯",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真可以说是老实本分到了家的人。20多年前还是一个青少年时和别人一起抢了一顶帽子,打了一场群架,竟然被判处死刑,死里逃生后这笔债一直背到今天还没有了结。那些贪官污吏们听到了这样的奇案,不但要哈哈大笑,而且会更加感到生活在这个和谐社会中的安全和幸福的吧。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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