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4日星期日

周舵:不可持续的“拖”字诀治国――写在“六・四”事件21周年之际

图为1989年六月初周舵、刘晓波、侯德健和高新四人在广场纪念碑绝食



“六・ 四”事件21周年纪念日就要到了。表面上看,执政当局以“拖”字诀处理“六・四”遗留问题似乎很有效——当年的当事人除极少数(如本人之辈)外,全都风流 云散,沉默的沉默,顺服的顺服了;整个社会对于这个极具震撼性的重大事件全都淡忘了,年轻人甚至根本不知道有“六・四”这回事。然而,这种以强行封锁信 息,和治标不治本的“裱糊匠”手法处理社会矛盾冲突的治国之道,在21世纪这个信息社会和改革开放的大局之下无论如何是不可持续的。一旦信息封锁失效,给 原本不知情的人们造成的心灵震撼、思想混乱以及对于执政者的信心动摇,都会是极其强烈的。为天下计,为民生计,也为中共自身的长远利益计,这种以“拖”字 诀治国的不作为政治都到了改弦更张的时候了。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滞后得太久,再这样拖下去,势必酿成大祸。历史的殷鉴不远,切望“胡温新政”不要重蹈清末新 政之复辙!
值此“六・四”纪念日之际,对于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揣冒昧,特提供我的若干浅见;不敢保证全都正确,只求“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罢了。

  1. 所谓“中国模式”
目 前仍在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机重创了西方世界,引发了严重的思想混乱。全世界极左分子为之欢欣鼓舞,他们以为,这是以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法治宪政、人权保障和 自由民主为核心的人类文明普世价值走上穷途末路,鼓吹阶级仇恨对立、多数穷人的绝对权力、一党专政和国家统治经济的极左势力借机崛起的大好时机。但他们未 免高兴得太早了。他们不但昧于大势,逆历史潮流而动,而且不懂历史,竟然不知道早在上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类似的历史戏剧就已经上演过了。当时,借全球 经济危机之助,布尔什维主义和纳粹主义两大极权主义强力崛起,一时之间大有荡平天下之势,而所谓的“资产阶级虚伪的普世价值”好像真的是“日薄西山,气息 奄奄”了。然而,历史的审判对于这极左和极右两大极端主义势力却极其无情,它们先后被人类普世文明送进了历史博物馆,灰飞烟灭了。自由民主乃世界潮流,顺 之则昌,逆之则亡,这就是历史的内在逻辑,就是“大势”。要认清大势,不能看一时的表象,不能凭一己之好恶,只能依据系统、全面的社会科学的深入研究。科 学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一代又一代的无数专家学者从大量个案中提炼出的客观真理,它是无数人集体智慧的结晶,无疑要比眼前任何个人或群体仅凭个别事例(所谓 “特殊国情”)而得出的主观私见高明深刻不知多少倍!“天下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但这特殊性背后却有共性;看不到特殊表象背后的普遍规律,是一切缺乏科 学素养的人的通病。不客气地说,目前关于“中国模式”的种种喧嚣,都不过是某些人昧于大势的主观私见而已,不过是过眼云烟的“学术”泡沫而已。
以 政治学的主流范式作为工具分析“中国模式”,这个“模式”没有任何不可理解之处。我们改革开放之前的政治体制不是一般的专制,是一种现代型的超级专制,叫 做“全能主义”或“极权主义”。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它的许多特征仍然延续至今,我们不妨把现在的政治体制称之为“半全能主义”或“后极权主义”。经 济体制方面,则由于产权改革的不彻底,国有成分依然太大(尤其在金融领域),以及良好市场必不可少的法治建设严重落后,目前的经济体制只能叫做“前市场经 济”或“原始资本主义”。因此,“中国模式”不是别的,就是“后全能政治加原始资本主义经济”而已。这样一个政治经济制度的杂交品种诚然是人类历史上从未 有过的畸形怪物,但畸形怪物不但可能存在,还有可能表现出某种优势;然而同时,它所包含的致命的内在缺陷也注定了它的短命结局。
有朋友问,当今中国的“核心价值”是什么?我回答说:很简单,“有权就有一切” 加“金钱万能”。这也就是“中国模式”的核心价值!那么,导致如此鄙俗的价值观的制度原因是什么?
如 前述,“中国模式”就是“后全能政治(后极权)+原始资本主义”。后极权是旧时代的遗留;原始资本主义则是改革开放之后的新现象。后极权,意味着政权有强 大的社会管制能力、财政汲取能力、组织动员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当政权明确了“经济发展是硬道理”的政策导向之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便成为市场经济之外 的,推动经济发展和增长的两台巨型发动机。原始资本主义,则意味着对中外资本的制度性、政策性优惠和激励,极大地刺激起创业和投资积极性。中国经济持续三 十余年的高速增长,由此得到制度性解释。
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即负面效应和代价。
后极权,意味着自由缺失——这里的“自由”,是指不包括民主权利(平等政治权利)的所谓“第一代人权”,即人身安全与自由保障、私有财产保护、思想、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迁徙、创业、择业………等一系列人人应享有的基本自由权利。
原始资本主义,则意味着公平缺失——这里的“公平”,是指“第二代人权”和“第三代人权”所定义的,平等的政治权利和平等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如平等的受教育权、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权)。
“有权就有一切”,是后极权的核心价值,政治权力不受任何约束,这是自由缺失亦即人权保障缺失的制度原因。“金钱万能”,则是原始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没有钱的穷人缺少实现基本自由权利的经济和文化条件,成为公平缺失的制度原因。
各路鼓吹者评价“中国模式”,对于它的优势,几乎就只是集中在一点,即持续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若问,这是否值得如此赞美和鼓吹——那就要取决于你的需求层次。
按 照当代心理学的需求层次理论,经济利益和物质需求是最基本,亦即必须优先满足的需求,但同时也是最低级的需求。随着人格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人的需求会不 断从经济和物质层次,向越来越高的精神层次提升,从安全、归属、尊严与荣誉,直到最高层次的,对真善美的追求,和“自我实现”,即个人潜能最大限度的发 挥。照此说,“中国模式”就是一个典型的,穷人和穷国最基本亦即最低级需求得到很好满足的成功模式——仅此而已。它对穷人和穷国的吸引力、影响力是不容置 疑的。
我 要问的是,这就值得大吹特吹,认为它构成了对于当今文明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的严峻挑战,甚至成为什么新的“普世价值”了?如果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和穷国 越来越多,那么,几乎可以确信,“中国模式”代表着人类的未来。但这真的会发生吗?特别是在中国?中国和世界都会越变越穷?
如 果相反,中国越来越富裕,中国人的需求层次将会不断提升,最起码,首先对于“安全”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强烈。问一问随便哪个中国人,从平民百姓,到政治局委 员,你都会知道,他们目前最大的不满,就是没有安全感——就连人身、财产、居住、个人隐私等最最基本的人权都缺乏保障,更不要说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 等宪法明文规定的基本自由权利了。至于更高层次的精神性需求的满足,几乎可以说是一片空白。老百姓的耕地私宅动辄被强占强拆,有了冤情却无处告诉——法院 不受理,即使受理也得不到公正审理;无奈上访,又被截访、列入黑名单;发几条对官员不利的手机短信或网上信息还要遭牢狱之灾,就连身为“无冕之王”的记者 揭黑幕都会被拘捕……如此日益恶化的司法不公和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实,令人感叹当今中国还不如皇权专制时代,那时,老百姓只要击鼓鸣冤,大老爷就必须升 堂审案,没有不受理一说;言官可以骂皇帝,可以“风闻议事”(只要听说官员行为不当,就可以举发,不实也不受惩处)。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同样没有安全感,道 德普遍败坏的政商环境逼得几乎每一个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不做行贿、偷税漏税或贪污受贿等等违法之事就几乎无法生存,致使他们随时可能遭到灭顶之灾。总而言 之,在当今中国,没有一个人能有真正的安全感,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中国人拼命向国外移民、转移财产!香港《太阳报》报导,据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协会数 据,去年仅申报投资移民美国的中国富人即超过了一千人,申请往加拿大和澳洲的华人富豪更呈几何级数增长。文章说,“富人移民国外,使国民财富迅速流失,也 使精英人才外流,最重要的是国民对政府的信心大打折扣。当愈来愈多的富人移民国外,将使中国变成财富空心化,使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财富积累流失掉”。据美国 《国际生活杂志》2010年全球194个国家(地区)生活质量报告,中国排名97位;九项指标中,“风险与安全”仅得分57(最高分100),不及格; “自由”更是低到极其可怜的8分(见《南方周末》2010.5.27.F32)!这样一个连基本自由与安全感都没有,根本不可持续的“模式”,竟然构成了 向西方文明主导的“普世价值”的强有力挑战了吗?有理由怀疑,那些唱好“中国模式”的西方人,恐怕绝大多数都是跑到中国来捞一把就走的冒险家,有一天中国 天下大乱,他们拍拍屁股就走人了,他们在乎什么中国的长治久安!
现 代化理论告诉我们,实现了现代化之后的社会制度才是稳定的,正在现代化半途中的体制不可能稳定。仅仅完成了初级和浅层次现代化,人均国民收入不到4000 美元的“中国模式”不是一个稳定系统,不可能长治久安。也就是说,它要么经过全方位的现代化改革,成为现代化的稳定系统,要么天下大乱,瓦解崩溃

  1. 谁将折腾中国?
邓小平一再强调“没有稳定,什么事都办不成”;胡锦涛总书记不久前提出“不折腾”;都很对,相信大多数中国人都会拥护。问题在于,这只是良好愿望。要让愿望成为现实,还得有可操作的方案。方案由诊断来,我们先要诊断出“折腾”的病根何在。
早在1993年,笔者在香港《信报》发表的文章中就提出,可能折腾中国的东西,一言以蔽之曰“极端主义”。若谈“陷阱”,这就是中国现代化最大的陷阱。简略说来主要有三种:
1. 极左,即新毛派。他们讨厌改革开放,热爱普遍贫穷、自由等于零的毛泽东时代,随时准备开历史的倒车。不幸的是,在贫富悬殊、贪官横行天下的当今中国,毛泽 东时代对于大批底层民众确实有着强大的魅惑力;加上执政者至今仍然把马列毛的那一套供奉在神坛上,更让极左派理直气壮、有恃无恐。一旦气候适宜,新毛派趁 势崛起、制造大乱并非天方夜谭。
2. 极右,即市场原教旨主义(市场万能),和激进民粹民主。所谓“华盛顿共识”给第三世界开出的“新自由主义”市场万能论药方的错误,已经在这一轮全球经济危 机当中暴露无遗。这个“新自由主义”并不新,它不过是资本主义原始时期反对政府照顾穷人、忽视社会公平的自由至上主义的老调重弹,倒是恰好和中国当前的贫 富悬殊颇有一比!激进民粹民主,在主流政治学当中属于极左,这里姑且按照“邓小平理论”定为极右。这是和当今超过一百个大小国家中建立起来的主流民主相对 立的另类异端民主。所谓主流民主,是指自由主义的民主——受自由约束的民主,兼顾自由与平等,以自由为目的、视民主为手段的宪政民主,以法治保障个人基本 自由权利的民主,多数人与少数人、穷人与富人得到平等对待的民主。与之相对立的激进民粹民主,则是形形色色非自由的,甚至是反自由的民主——多数至上、平 等至上,多数人(通常是占人口多数的穷人)拥有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的民主,以为只要推翻不民主的、“为剥削阶级服务的”坏政府,民主立刻就能实现的盲目乐 观的民主,以激进的、走极端的暴力强制手段追求事事平等、处处平等的民粹主义(平民主义)民主,仇视、丑化富人,百般赞颂、美化穷人的,被塔尔蒙称之为 “极权主义民主”的马列主义极左翼所主张的民主。激进民粹民主派最容易落入的陷阱,叫作“选举迷思”,认为民主就是一人一票的普选加上少数服从多数。他们 对历史教训毫不在意,甚至根本不知道拿破仑,希特勒,阿根廷的庇隆,委内瑞拉的查韦斯,泰国的他信等等独裁者,古希腊人所说的“僭主”、“暴民首领”,全 都是多数选民民主选举出来的。近代以来,自由民主源于英美,今天已广布大半个世界;反自由的民主则源于法国大革命,主要被共产党等极左派继承。
3. 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和富国强兵,拒斥自由民主,通常带有强烈反美反西方情绪色彩的极端民族主义,或“新法西斯”。这是当年德、意、日法西斯走过的老路,曾经 给本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带来过巨大的灾祸。惨痛的历史经验告诫人们,一个没有自由宪政约束的强大国家绝非人类之福。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的西方国家和 周边国家忧虑“中国威胁”的原因所在。不建立自由宪政,“和平崛起”的承诺讲得再动听,也无法令人由衷信服。
现在,更恐怖的第4种极端主义出现了,并且正在恶性膨胀中,这就是把极左意识形态、市场原教旨主义和新法西斯这三种极端主义集于一身的权贵资本主义。
权 贵资本主义是一个最具中国特色的大杂烩。它用极左意识形态做它的镇压工具,但不要其中的社会主义和平等;用“权力搅市场”的官僚垄断资本主义大发不义之 财,但不要良好市场的自由竞争、法治及道德约束;它又用片面追求富国强兵的伪爱国主义煽惑民众,骗取社会支持,同时坚决抵制自由民主,“绝对不照搬西方三 权分立和多党制那一套”。
请注意:这个黑暗势力的主体是腐化堕落的各级政府官员及其子弟亲友,而不是一般的资产阶级,企业家和商人。恰恰相反,后者正是它们敲诈勒索的对象。
权 贵资本主义恶势力的急剧膨胀,是在1989年“六.四”镇压之后,政治改革不但完全停滞,而且从中共十三大路线大幅倒退,从“党政分开”退回“党的一元化 领导”,一切权力全都集中到各级党组织的第一书记手中,一切监督制衡统统化为乌有,导致“绝对权力绝对腐化”。“六.四”镇压和随后不久苏联解体,共产主 义信誉扫地,共产党人信心崩溃,于是凡手里有点权的,便抓紧机会拼命捞钱,再把妻儿送往国外,给自己留好退路。“六・四”镇压的最大恶果,不是表现在那些 可见的数据,而是民族道德灵魂的根本性败坏——整个中国社会理想破灭,正气遭到致命斫伤,“仰望星空”成了傻瓜行径,高尚君子与政权离心离德,钻营狗苟的 庸俗小人一批批钻进中共队伍……正所谓“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上下交征利”,恶俗当道、犬儒盛行,发财致富成了唯一的追求和价值标准。这一切,更给官 员们提供了放手贪腐的宏观微观环境。近年来,有的部门和地方政府干脆变成了黑社会,包娼包赌,强占土地,强拆民房,独霸市场,独揽工程,雇凶杀人,封媒体 抓记者……简直到了穷凶极恶,肆无忌惮,无所不为的地步!
据官方数据,仅2003年1月到2006年8月,各级检察机关查处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就有67505人,而这只是冰山之一角。有些学者估计,这六万多人仅占贪腐官员总数的5%-20%,实际犯罪人数是这个查处数字的5-20倍。
短 短20年间,这个阶级非法聚敛了惊人的巨额财富。至2006年三月底,中国内地私人财产(不包括境外)超过一亿的有3220人,90%是高干子女(《远东 经济评论》,2007.no.4)——当然,也有合法财产混杂其间,不能说100%都是非法取得。在金融、外贸、国土开发、大型工程、证�五大领域担任主 要职务的,有85-90%是高干子女。一位久居中国的美国官员说得好:中国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那么大约500个特权家庭的问题。
据世界银行报告,中国0.41%(一说是4.1%之误)的人口占有70%的财富,而西方国家财富占有最不平等的美国,是5%的人口占有60%的财富,比起中国可谓“瞠乎其后”。中国的基尼系数已接近0.5,成为全世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号称被中国共产党唯一、排他、当然地“代表”着其利益的广大人民群众如果知道了这些事实,心中的怨愤将会以何等破坏性的方式爆发出来,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就是这样一个急速劣质化的社会,竟被某些西方人美其名曰“中国模式”、“北京共识”,甚至,还是什么神妙无比的“垂直民主”呢!


三,为何“越维稳越不稳”?
近来,一篇题为《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研究报告(由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课题组撰写)在知识界广为流传。该报告的内容摘要如下:
改 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明显增加,现有的维稳思路和工作方式不但难以化解这些矛盾冲突,反倒导致越维越乱的恶性循 环。要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与稳定,就必须彻底转变思路,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思维,把利益表达和社会稳定作为同等重要的双重目标,以法治为核心,推进利益 均衡与利益表达的制度化建设,形成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全文见港刊《领导者》总第33期)
要害正是“以法治为核心”这句话!
本 人早在十几年前提出的“渐进民主论”当中,就强烈主张仿照英国模式,把政治现代化区分为两个阶段,“先自由、后民主”,即首先要解决自由宪政与法治的基本 制度建设,亦即“第一代人权”的切实保障问题,然后才能把民主化即“第二代人权——平等的政治权利”(主要体现为一人一票的普选制)提上日程。这是既能解 决我国当前面临的最急迫、最严重、人民最不满的制度弊病,又能避免因“参与爆炸”而导致失控的最优路径。其间有大量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问题需要一一澄清, 不及细述,请参看拙著《渐进民主论集》中的相关文章。这里仅以“六・四”事件为例,谈谈为什么只有靠法治“维稳”才能长治久安。
1989 年“六.四”导致众多市民和一些学生无辜死亡的天安门广场的清场,放在一个自由民主的法治国家,原本是件极其简单的事情:首先,依法照准大学生和平游行示 威的申请;其次,依法规定游行的标语口号,起止时间,人数、路线、地点和禁止事项(不得阻塞交通,不得破坏公私财产,不得使用暴力,等等);第三,警察负 责保护依法进行的游行示威,阻止一切违法言行;不听劝阻的,警察依照法律授权动用合法限度之内的强制手段——用警棍、水龙、催泪瓦斯、橡皮子弹……强行驱 散或逮捕。照此办理,即便有个别人不听劝阻,几辆消防车,高压水龙一冲就能解决问题,哪会发生大学生长期占据天安门广场,警方无计可施,最终要动用20万 大军进京大开杀戒这样的恐怖悲剧?前总书记赵紫阳所主张的“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就是试图把中国引向世界文明国家共同的法治道路,不幸,却被 “4.26社论”的阶级斗争逻辑诬指为“支持动乱,分裂党”!
人 们不免要问:一个执政长达40年的党,怎么会如此惊人地低能?全世界的民主国家,警察打人——尤其是在处置违法并且不听劝阻的示威游行时——司空见惯,人 们见怪不怪;但在中国,警察打人却一定引起极大的公愤——这是为什么?当前我国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频发,群体性事件每年逾10万起,政府和警方应当如何处 置?
   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只有外敌——当它遭受外国侵略时;它是没有内部敌人的,国家内部只有守法/违法、合法/非法之分。这个“法”,是按照正义理念和制 定法律的合法程序产生,获得最广泛的社会共识的认可,切实约束政府和人民、保障人权的正义良法。在这个自由宪政的法治之下,警方作为执法部门,其职责就是 维护此正义良法不受任何人、任何机构和组织的侵犯,以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公民的一切合法言行,警察没有任何干涉之权;反之,对于侵害公民权益和社 会利益的不合法言行,警察当然被法律赋予强制之权;违法者如果不听劝阻,警察就必须视其反抗的程度和方式,动用法律严格规定的、适宜限度之内的强制措施, 包括暴力手段;非如此,不足以保障守法公民的权益和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其背后的基本理念是“人性恶”,人的“罪性”(sin):清醒地面对人性的客观现 实,认识到无论在多么“理想”的情况下,每个人的人性之中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侵犯他人、危害社会的可能和冲动;人永远不是天使,人间注定不会有天堂,因此不 得不用法律、道德等等文明教化,来驯化和约束每个人。
马 克思主义的社会观和人性观则完全不同。马克思根本不承认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人性和作为普适价值的人权,一切都是“历史的”、“具体的”、“阶级的”即相对 的;所谓“人性恶”只不过是不合理的、人剥削人的私有制社会的产物;共产主义人间天堂消灭了私有制,也就消灭了人性恶。在共产主义天堂降临之前,人世间就 是一个天使(“人民”,无产阶级)和魔鬼(“敌人”,资产阶级)殊死搏斗的阶级斗争的血腥战场;对于魔鬼,对于敌人,那当然是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对阶 级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雷锋的名言),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可言,顶多不过是出于策略考虑,给点“出路”而已;而对于天使,对于“人民”,则是 “对阶级兄弟要像春天般温暖”,兄弟有错误,你只能好言规劝,“多做政治思想工作”,打骂是绝对不可以的。于是,警察就只能在两个极端之间摇摆:对于敌 人,可以滥施暴力,原则上怎么残暴都可以;对于人民,则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于极端软弱无能的尴尬境地。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念,直到现在也仍然 不是法治(rule of law),是载入宪法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是“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而这也就是为什么1989年中共保守派要把学生的示威游行用 “4.26社论”定性为敌我矛盾,把6月3日晚间人民群众阻止军队进城的行为定性为“反革命暴乱”,然后滥用武力予以镇压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比 警察更尴尬的也许是各级地方官员。当面对“群体性事件”时,他们首先必须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但这里既没有标准,又没有做判断的足够信息 和时间,更没有充分的授权,尤其是绝不可能获得社会认同;于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不是左了就是右了,不是太软就是太硬,可谓“动辄得咎”。这就充分说 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以及包括警察和政府官员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的根本利益,都是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教义格格不入的。
任 何一个现代法治国家,都要以宪法和其它法律庄严承诺包括游行示威在内的各项公民自由权利,并以法律的强制力予以切实保障,任何人或任何机构——包括政府、 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在内——如果剥夺或侵害这些自由权利,就要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也有类似的宪法和法律规定,“六.四”事件发生后的 当年10月31日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但是,任何人都能看到,事实上这些规定迄今为止仍然远未落实,公民示威游行,或成立不受政府 干预的民间社团等等行使合法自由权利的申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根本不被批准,这和当今全世界任何法治国家的实际情况都构成了极具讽刺性的鲜明对比。这种 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以来持续至今的宪法和法律的虚伪性、欺骗性,宪法和法律的纸面规定与权力机关实施法律的实际完全脱节的情况,把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和政府置于执法犯法的境地,使得法律的神圣性、严肃性荡然无存,以至于到了文革时期,国家主席刘少奇手持宪法文本抗议对他人身自由权 利的非法侵害时,不但毫无效果,反而招致了更残酷的、骇人听闻的迫害。这种执政党和政府执法犯法的局面如果听其继续下去,哪一个中国人的人身安全和其它自 由权利能有根本保障?这样一个建立在制度性的谎言和欺骗基础上的国家,从何建立基本诚信?遍布中华大地,花样百出的假冒伪劣怎么可能得到遏制?我们这个有 着数千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将会沦落到何等卑劣的可耻境地?
20 年来,我从未停止过对“六.四”惨剧的沉重反思。追究责任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汲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我一直在自问,那种迄今为止仍然普遍流行 的,正/邪二分的道德谴责——中国共产党人,至少是他们的领导者,是一群邪恶之徒,他们注定了要干邪恶之事——能够解释“六.四”这一场民族悲剧的深层原 因吗?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1989 年的中国,是一个无论是执政党、政府,还是知识分子、大学生以及人民大众,对于一个现代法治社会究竟应该如何治理,从观念、制度、政策到具体行动都极度无 知、混沌一片的,误入歧途的社会。这样一个国家,怎么可能有效治理?1989年6月2日,我们在《六.二绝食宣言》中所发出的近乎绝望的呼喊“我们没有敌 人”不但不被执政当局接纳,反而因“六.四”的血腥镇压而完全淹没,社会对立与仇恨反而更加难以消解,社会和谐与和解至今仍然遥不可及,政治体制改革和民 主化因此而埋下了巨大隐患,这不能不令人对于我们这个被仇恨的油蒙了心的民族感到深切忧虑!
那 么,究竟孰令致之?一句话:是那个完全脱离现实,纯属乌托邦幻想的马克思主义,使共产党人乃至广大民众丧失了基本的常识判断。马克思主义是万恶之源——至 少对于近代中国而言是如此。这么说,我看不算过分。导致“六.四”惨剧的根本原因不能由正邪二分的道德审判得到深刻揭示,相反,其根本原因是,我们这个民 族因马克思主义的误导所致的,深入每个人骨髓的整体性愚昧无知。其拯救之道,不是延续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最擅长的道德审判,而是推行新一轮思想启蒙,和艰 苦持久的建立法治社会、自由宪政的不懈努力。正是出于这个考虑,本人才高度评价“胡温新政”所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治国新理念,因为,这才是对于马克 思主义这个“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三位一体的暴力仇恨邪神崇拜的根本性纠正,才是把中国引上现代法治宪政之路的治本之道。马克思主义这个西 方文明异端不仅敌视西方主流文明,敌视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而且与中华文明和谐中庸的伟大传统格格不入,我们中国人有什么理由要去信仰这个西方邪教?把这样 一个如今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政党还在愚昧信奉的西方邪教奉若神明,却把自己的祖先和传统弃之如敝屣,“爱国主义”还从何说起?
一句话:只有把国人“借道德解决一切问题”的积习引上新一轮思想解放和思想启蒙之路,建立法治宪政的普遍共识,才是治本性的维稳之道!

  1. 渐进、有序、可控的政治现代化
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全方位现代化,尤其是其中的政治现代化,一定要遵循渐进、有序、可控的原则,现在已经成为各界精英的共识。但是,仅有原则还不够,还要有具体的操作方案,限于篇幅,这里只能提几个要点。
1, 首先要达成更广泛、更深入的精英共识,关于改革目标和路径的基本共识。这实际上是一个思想解放和理论更新的过程,从已经完全过时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束缚 中解放出来的过程。邓小平三十年前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可能有当年现实的必要,但它不应该成为永恒不变的教条。要设法形成“世间没有永不犯错的政治家,每 个人必不可免地都有其时代和个人的局限”这样的共识,前任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必要一股脑背在后任肩上,认错和道歉是政治家勇敢、正直的美德。包括 “六・四”在内的历史遗留问题,都可以按照南非的“真相与和解”模式加以妥善解决(参看《渐进民主论》“真相与和解”一文)。只有这样做,执政党才可能获 取人民的由衷敬意和拥戴。
2, 然后,在精英的引导下,建立自由宪政与法治的基本制度和政治竞赛规则(游戏规则)。核心是权力制衡(checks and balance)——权力不能集中于一人或一个机构,必须分开,既相互监督制约,又相互合作。是否“照搬”西方三权分立的具体形式并不重要,当年邓小平提 出“党政分开”,深圳正在试行的党内决策、执行、监督分权制衡,都是权力制衡的不同形式,但其基本原理是一样的。目前至关重要的是司法独立和监察权独立, 这是从根本上治理贪腐、包括司法腐败,防止百姓求告无门的治本之道。可以先从司法系统和监察系统的中央垂直化管理入手,切断它们和地方党政权力的关系。英 国13世纪就有了从中央派出巡回法庭,审理地方政府和地方司法不当作为案件的制度,我们总不能连这个水平的司法基本制度建设都没有!
3, 在宪政法治的制度化,以及“规则约束下的竞争”并且“按合法程序改进规则”的政治文明行为习惯养成的同时,积极稳妥、协调有序地扩大政治领域内的公民权利 ——政治参与的权利,和言论、出版、表达的权利。政治参与应当区分为精英与大众两个层次。精英层次的参与,是指人大、政协向真正的议会转型。执政党可以在 相当一段时间内维持多党竞争下的一党独大,但必须从高居于议会之上的“议会老子党”,真正成为在宪法约束下,以议会为主要政治舞台的议会党;同时逐步向独 立的民间人士开放议席,走“内源式”的两党制发育之路——像17世纪英国从议会中发育出托利党辉格党两党制的演进模式那样,而不是在现有体制之外形成非法 状态的反对党。两党制优于分散的多党制,选举制度的设计应当有利于两个大党的形成,但不排斥其它小党获得一定议席,这样可以使议会得到更广泛的代表性。没 有竞争,一家垄断,必定低效和腐化,政治和经济的客观规律都是如此;不疏通民间精英的合法参政渠道,他们就只能走非法组织的对抗之路。大众的参与可以采取 自基层民主选举逐级向上递进的方式,目前已经到了认真推行县市一级的民主选举和司法独立的时候了,否则,“官商匪三位一体”的地方政府黑社会化必将导致社 会治理的失效。“县治则天下治”,全国2700个县市得到现代法治宪政的有效治理,国家长治久安就有了基本保证。扩大言论、出版、表达的权利也类似,可以 在政治性、现实性、大众动员性的言论,和非政治性、非现实性、精英小众范围内的言论之间做出区分,后者应尽可能自由,前者则不妨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逐步 放宽限制。
4,官员队伍应当明确区分政务官和事务官(文官),执政党任命任期有限的政务官,文官职位则应当向全社会开放,按考试成绩终身录用。这也是保证国家稳定治理,不至于“人亡政息”的基本制度,“党政分开”的另一层涵义。
5,执政党内部应当逐步建立多元权力的相互制衡监督,以及自基层党员民主选举逐级递进的民主化机制;“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不失为一条可行路径。
6, “服务型政府”则理所当然应当把凡是市场和民间社团办得了的事情让渡出去,一个兴旺发达的,由各式各样民间自组织的志愿社团组成的民间社会(市民社会、公 民社会),是合法有序决策参与、人民利益和意愿表达、满足归属需求、提供社会支持系统,防止无政府无纪律、情绪化街头群众运动和社会动乱的重要社会基础.
……
总而言之,凡是符合渐进、有序、可控政治现代化的大原则,有利于、有助于实现既定目标的方法和步骤,都可以尝试,并不需要制定一套如同企业的商业计划书那样完全理性、逻辑化的精确操作方案。



当 年“胡温新政”刚揭幕时,许多人(包括笔者在内)曾经寄予莫大期望。几年看下来,这个“新政”却是承诺多,做得少;口号多,行动少;令人相当失望。主要原 因,就是前面所说的那个权贵恶势力的百般阻挠。胡温的改革不论朝哪个方向走,只要触动了权贵资产阶级的利益,都会遭到这个恶势力的强力阻击,休想挪动半 步。下一步改革——不管是国企和金融系统的彻底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究竟能够依靠哪些力量?还有多少人真正关心这个改革,还肯为它出力?实在看不出 来。照此下去,“胡温新政”难免变成“裱糊旧政”——清末改革派大员李鸿章晚年曾发浩叹,说自己一辈子就是一个裱糊匠,什么地方破了窟窿,就扯块纸糊上, 直到最后忽隆隆墙倒屋塌完事。不少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个体制已经疲态毕露,效能愈来愈低下,大有清末之象!
八 十年代末的京城改革精英圈子里曾经流行一句话:现在是精英和痞子赛跑,看谁跑在前头。——“精英”是指体制内外健康的、建设性的力量,“痞子”则是体制内 外腐朽的、破坏性的力量。“六.四”镇压之后,精英溃不成军,痞子恶性疯长,社会表面上一派繁荣,实际上内里正在溃烂,所有的“反腐败”措施不过是“扬汤 止沸”,不过是割韭菜,割去一茬,下一茬长得更加茂盛。政治体制改革实在是不能再拖下去了,改革的步伐要适当加快。开快车要翻车,但是,开慢车也会翻车 ——你慢慢腾腾,堵着大家的路,一定会出来一个坏脾气、急性子的,把你顶翻到沟里去。执政者过于保守,历来是养育极端激进势力的肥田沃土,这就是痞子跑到 了精英的前头。一味做裱糊匠的最终结果,就是忽隆隆墙倒屋塌完事。
千 里之行,始于足下,不妨先从几件急务入手:一,司法独立;二,强制官员申报财产和收入的“阳光法案”;三,人大对各级政府收支的强有力监督;四,县市一级 的系统性整体政治体制改革。无论阻力多大,这几件大事也一定要尽快提上日程,以“霹雳手段”强有力地贯彻实施下去。如果连这几件事都拖着不办,那就再也不 要奢谈什么改革了,等着大乱、大折腾、大清算好了。
历来的政治领导人当中,有政治家,有庸人,有政客。政治家怀抱改良社会、利国利民的远大理想,为之奋斗不息;庸人胸无大志、抱残守缺,混一天算一天;政客则专以玩弄权术、巩固权位为能事。所谓“胡温新政”究竟以哪一种历史定位载入史册,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周舵  2010.5.26.


(本文已由香港《明报》于2010年6月1、2、3、4日连续全文刊发,一字未删。可上网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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