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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

苦胆:钱云会血案“伞”疑

“四个戴头盔穿蓝色特警衣服的人,身上没有警号,他们用警棍把钱云会打倒,压住后招手喊工程车过来,停在5米外的车子慢慢地开过来,那边两个人闪开到车子外边去,这边两个人按着,车子后边还有20多个穿特警服装的人。车轧过来后,车后面有两个人上前来看死没死……”

这是一位冒着生命危险的全程目击证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刘建锋的调查时所作的证词(目击证人与记者签署了保密协议,并保证对中央调查组出面作证,证实亲眼看见钱云会被谋杀过程)。案发时间是2010年12月25日上午9:30左右,而非警方公布的9:45。在此之前,已有一位吐露类似内容的目击证人钱成宇被警方抓捕。

浙江温州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村委会主任、村民维权的带头人钱云会,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谋杀了,而且是身首异处。

在清理、破坏了杀人现场,抢走了尸体,抓捕了目击证人,威吓了知情者之后,乐清市官方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通告称:“现已查明,12月25日上午9时45分,肇事司机费良玉驾驶皖K5B323工程车从虹桥镇往乐清湾港区围垦工地方向行驶,途经虹南大道蒲岐镇寨桥村段时,遇钱云会(男,1957年10月13日出生,蒲岐镇寨桥村人)撑伞从道路右侧往左侧横穿,工程车紧急刹车但仍与死者发生碰撞,造成钱云会当场死亡。根据肇事车驾驶员供述、现场目击证人反映的情况及现场勘查结果,该事故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多家党报的新闻标题也据此突出了“钱云会撑伞横穿遭工程车碰撞死亡”。

两个目击证人均未提及钱云会撑伞之事,更未提及他的死跟撑伞过马路有什么关系。钱云会撑的雨伞并不在轧人现场,这说明他根本不是撑伞行路被撞死的。雨伞的破损碎烂,只能表明在他遇害之前曾经有过搏斗。钱云会撑不撑伞本属枝节问题,这与他的死没有因果关系。乐清市官方蓄意强调“钱云会撑伞”,是要误导公众:钱云会撑伞行路,没看清车情路况,以致在穿马路时跟工程车相撞而死。利益集团残暴地杀死了钱云会,还把责任往他身上推,想藉以证实他们的“交通肇事案件”一说,掩盖谋害真相。钱云会的伞,反倒被弄成了他们的道具。

尤其蹊跷的是,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警方还出示了钱云会打伞的照片”。这钱村长打伞的照片是从哪儿来的?是摄像头摄下的吗?蕞尔乡镇哪来那么多探头,再说案发地点的摄像头不是已明确告知不管用了吗?就算是沿路某个摄像头摄下的,也叫人生疑。摄像头摄下的画面,往往比较模糊,就连民间调查团的人员“尚不能确认探头录像中的车即是现场那辆车”,而雨中撑伞的人在探头录像中则更难辨认。警方又如何能确认探头录像中某个打伞的人是钱云会?除非画面相当清晰。显然,警方手中的钱云会打伞的照片,画面是清晰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有人在偷拍钱云会。在一个冬日的雨天,谁会悄悄地给一个打伞出村的人拍照?这不恰恰证明此事是预先设计的阴谋吗?这不恰恰证明有人在暗算钱云会吗?这不是“交通肇事案件”,这是“交通肇事案件”杀人计!

钱云会打不打伞无关宏旨,我倒是看到了党国政府官员打着另一把伞,一把“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之伞。而从如何处置一连串惊天大案和公共事件来观察,中共现政权正是当今一切邪恶势力的保护伞。

2009年6月13日星期六

苦胆:从“大刀王五”到“快刀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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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宿迁雨露村四组居民一百多人联名为王四请愿

知晓大刀王五的,不乏其人,但笔者仍在此作个简单的历史的回眸:

京都武师王正谊,河北沧州人氏。缘其拜于李凤岗门下,排行老五,加之刀法与人品俱佳,被时人尊称为“大刀王五”。王五行侠仗义,艺高德厚,并支持维新,反抗清廷,为晚清武林名侠。其事迹民间流传甚广。

大 刀王五离开我们已有一百多年了。今天的中国,与王五哪个时代相比,人权反而倒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越来越得不到保障。老百姓遇到的不平之事,较之清朝末 年,不知激增多少倍。如果王五还健在的话,恐怕他打抱不平都打不过来。谓予不信,那就请先瞧瞧王四的遭际。据《新京报》6月1日和新唐人电视台6月2日报导——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锦绣江南小区居民王春勇,绰号王四,是个为人老实、勤劳的送水工。5月30日 这天,八名自称是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在袁某的带领下,持刀闯入王家(王四姐姐家)。当时房内只有王春勇姐姐和老太太。持刀者威逼她们签字,不服从就毒打,王 家的女主人被打得要跳楼。这时王四和他哥哥回来,见母亲挨打,王四怒不可遏,当即与家人奋起反抗,双方发生冲突。王四出于自保,于混战中夺下其中一个强拆 人员手中的刀,愤而砍去。结果是领头的袁某当场死亡,另一个重伤者在送往医院途中不治身亡。

5月31日,江苏官方媒体《扬子晚报》“据当地政府通报称”:“宿迁市宿豫区锦绣江南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被拆迁户在姐姐家中,与上门的8名拆迁人员发生冲突。有1人被当场砍死,1人被砍成重伤,其余人等不同程度受伤。”并强调“在拆迁公司工作人员仍在门外做解释工作时,被拆迁户家中三人情绪激动,突然持凶器冲上来对拆迁公司工作人员乱砍……”这篇报导一出笼,立即遭到案发所在地居民和广大网民的一致质疑:“只死了一人吗?为什么连至少死两人都不敢承认?”“拆迁人员是在门口做解释工作吗?”“被拆迁人为什么情绪激动?是谁真正在动用凶器?”

6月1日晚,宿迁市宿豫区公安局和区政府新闻办联合发布案情通报,称“拆迁命案告破,3名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通报着意掩盖暴力强迁的真相,完全回避了拆迁办人员持刀上门、打人、威逼签字等基本事实,也不提王四夺刀,而说他“拿了一把菜刀”,企图坐实其故意杀人之罪。通报还通过官方媒体虚饰说那八个人上门是“商谈拆迁事宜”。“商谈”用得着那么多人吗?“商谈”用得着拳打脚踢吗?“商谈”用得着举刀吗?“商谈”用得着带录象机吗?而录像在声音和图像的剪辑方面,是不难做手脚的,这是不是一种预谋?

事发之后,中共宿迁市委书记张新实在博客中斥责老百姓“不相信到场记者的真实新闻,相信道听途说的发帖,指责政府拆迁不是,为杀人者叫好”。知情网民说了真话,就被说成是“道听途说的发帖”。而对于个别居心叵测的肉麻的拍马跟帖,却未见他有半个“不”字,没准儿还很受用呐。张新实还狡辩道:“拆迁公司人员并没闯入被拆迁者家庭(“家庭”应为“家中”或“房内”),也没未经法律程序强制拆迁”。这是公然撒谎。一位家住锦绣江南小区的不愿具名的居民告知记者:“他认识的一位小区保安,当时陪同了拆迁公司的人一起去了王家。这位保安向他介绍,上午9点多,小区3个保安陪同拆迁公司一行8人去了王春勇姐姐家。先敲门,房内人一直不开门,后来保安叫门,门开了,保安进去,但是里面人不同意,这时拆迁公司一行人也进门。”酿成血案后,拆迁人员中“有一个在住户家当场死亡”(见6月1日《新京报》)。这叫“拆迁人员并没闯入被拆迁者家庭”吗?强行入室,用刀威逼签字,乃至毒打被拆迁人员,这种种横行霸道、侵犯人权的恶行,是“也没未经法律程序强制拆迁”吗?6月2日《新京报》就此案再次报导:“(王四的妻子)王群称,他们家住宿豫区雨露村四组,5月24日,拆迁公司带人测量房屋面积为400多平方米,但只给31万的拆迁费,相当于每平方米600多块钱。因此他们四组的拆迁户都不同意拆迁。”王群介绍,5月26日,婆婆李克英和王四的姐姐王马玲在家。拆迁公司的袁某带了十余人上门,要李克英签字遭拒,“这群人就把王马玲摁在地上拿脚踹她脑袋和肚子,抓住我婆婆头往墙上撞。”这有医院的验伤证明。报导点出:“王群说,血案发生前,他们家人多次被拆迁公司的人殴打。” 多位居民向记者反映:“宿迁拆迁遭遇暴力很常见”。苍天在上,张大书记敢说强拆人员没有打人吗?!敢说这种拆迁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吗?而这两篇报导恰恰是“到场记者的真实新闻”,张新实却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其实,张大书记要的只是《扬子晚报》上登的符合党性和他的利益的“新闻”,真实的新闻他并不感兴趣,这是彻头彻尾的双重标准。至于他污蔑网络声音为“无中生有造谣惑众”,实乃其本人的贴谱写照。张新实很清楚,如今网络民意行将形成主流民意,所以他认为“对网络依法依规进行监管和处理十分必要”。

知情者一语点破:“《扬子晚报》报导、政府通报、市委书记博客与事实天差地远。”

王四的邻居向记者证实了这批拆迁人员的为非作歹:“这伙人天天来,夜里也来。砸门,用胶水堵门的锁眼,泼油漆。他们多次恐吓、打骂王家的人,把七十岁老太太的腿都打断了。今天他们来还带了刀。”

另一位邻居说王四曾被追打。

前些日子,同为宿迁市的违法拆迁受害者孟献斌、丁道顺等人的血泪控诉,已引起众人的共鸣。而在2008年9月打断孟献斌肋骨的人,正是此次血案中送命的袁某。

当地被拆迁者说:就在出人命的前一天,还有八户被拆迁人家遭殴打。

……

宿迁市暴力拆迁的黑幕和罪行,民愤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放眼全国,仅就强征土地、强拆民房而言,这一类的事件和血案,每天何止成百上千起,只不过平常死伤的绝大多数是老百姓,而很少有政府方面的人。上访申诉的老百姓,俗称访民,也就是冤民,遍布神州大地。大刀王五如若打抱不平,打得过来吗?

王四不比王五,以前哪里见过抡刀动武的阵势。这一次他实在是被逼急了,才奋不顾身地去空手夺刀,豁出去了。即使他拿菜刀拚命,也是罪在暴政。

王四没有王五那般高强的武艺,更没有他那么大的名气。不过王四面对的共匪流氓政权,比起王五反抗的清政府来,其贪婪、凶恶、残暴、狡诈、无耻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早就“与时俱进”了。试问:清朝出现过几起强征农田、强拆民房的案例?而“和谐社会”的政府派人持刀侵入王四的住宅,殴打他的母亲、姐姐,还要强拆他家的房子,明晃晃的刀子随时危及他的生命。被逼无奈的王四,终于铤而走险。这是不折不扣的抗暴啊,然而他不仅被刑事拘留,而且面临当局的“严惩”。

曾经叱咤风云的大刀王五,已然寂灭于尘世。即使他活在当下,也于事无补。王四已成了阶下囚,命系一悬。能不能救王四,就看我们自己了。这一阵子,王四夺刀自卫及砍杀强迁人员的抗暴行为,激起民间与网上一边倒的支持和声援:“快刀王四,英雄啊!”“杀得好!杀得好!”“这是黑社会入室行凶,户主被迫自卫。”“在自己家中挨打,警察不管,老百姓为什么不能自卫反击?”“政府不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反而无止境地加以损害,群众只有自我保护了。”“保卫家园,人人有责。”王四所属雨露村四组居民一百多人签字按手印,“联名保王四”。“请愿书”称:“王春勇(王四)平时一贯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为人老实,在群众中一直受到好评。”“一个老实人,一个深受群众好评的人,转眼成了一个罪犯,是善良的人们从内心无法接受的。现四组村民联名请愿,恳请政府调查真相,给群众一个公理!”指望一个集犯法和执法于一身的政府“调查真相”,近乎黑色幽默,可老百姓又有什么办法呢!又是谁把一个老实巴交的送水工,逼到了手刃的地步?

命案虽已酿成,但王四是“杀人犯”吗?社会的健康力量,能不能为其寻求司法公正?

现在,尽管想说真话的媒体被封口,真实版的网页和网民的发帖遭删除,然而正义的呼声是扼杀不了的,日益觉醒的公民意识是扼杀不了的。

没有了行侠仗义的大刀王五,中国人依然要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地为身陷囹圄的王四打抱不平,为形形色色的不愿被宰割的王四打抱不平,这也是在为咱们自己打抱不平。

没有王五,我们就是王五,道义上的王五。那种精神的光焰,说不定比王五的大刀更顶用。

笔者写此拙文,不单单是为了“这一个”王四。

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

冉云飞:“暗杀”杨佳彰显司法混账

众所周知,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正是各级公检法部门在破坏司法的公正,视法律为玩具。为什么老百姓的上访潮一浪高过一浪?为什么群 体事件越来越多?为什么难以遏止的官民冲突快成社会死结?为什么杀戮乃至袭警案件越来越频繁?那是因为在他们眼中,实在走投无路,最后采取鱼死网破、你死 我活的血酬定律。这种社会即令你不知晓它的前途,但只要你多少读一点历史,就感觉到它实在令人忧虑。人越是在自己没有任何未来保障,对生活丧失理性预期, 再加上各种不堪之压制频繁袭来,因此铤而走险,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乎一个大活人?

  一个社会主流的声音不去思考杨佳何以袭警,他何以走到杀死六个警察的地步,我们如果有相关正规的渠道让其申诉自己的冤屈,并得到妥善切实的解 决,或者说我们的制度公正一点,少制造冤屈,也许不能完全制止这样的悲剧发生,但至少会减少这种悲剧的发生。一个社会不仅政府官员冷血,而且其中帮助运转 的公务员也冷血,比如从无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出来认为自己做错过什么,更无良性之检讨,更乏传媒长期不断之公开批评。中國警察的素质之低,从十年前贺卫方 所说的法院所进人员多是转哥子(转业军人),就不难看出一斑。军队安置转业干部多安置到公检法这种“对口”的肥缺单位,使得公检法不仅没有公开公正透明的 程序,而且行使公检法的人之素质形成恶性循环,其素质之低下,在贺卫方于《南方周末》批评十年后,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改进。兵役制度不改革,不实行真正的 义务兵役制,军队不国家化,军队的就业安置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极大包袱。工人在下岗,民众在失业,整个社会不景气,但军转工作,却依旧在义务兵役制不能实 行的情形下,增加社会的负担。除了制度建设与革新外,公检法的素质要有所提高,简直无法指望,那么公检法的公正、公开、公平、透明何时才能实现?

  杨佳一案之始,始于警察之素质低下,始于警察之无法无天,始于警察受约束太少。媒体批评缺席、警察法贯彻不严、警察权力过大,整个社会对他们的 制约太少,故而警察虐待普通民众的事时有发生,只不过多数民众只有忍气吞声而已。要让民众对法律产生相当之敬畏与遵守,那么公检法首先要置于整个社会无孔 不入的监督之下,否则所谓的公正只不过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现在法律不说已很完备,法律还有许多可修正之处,但法律很多时候只是徒具空文,有法不依的危 害有时甚于无法无天,因为有法不依是在无法无天之上再加上了一层可耻的欺骗。这种欺骗使得民众对法律仅有的一点敬畏和信任,荡然无存,使得整个社会的良性 治理困难重重。整个社会中的有识之士乃至普通民众,都已然知道,中國已经到了非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包括公检法之公正改革的时候,但官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 政改行程,徒然增加民众的愤恨情绪,让他们在等待中每天丧失一点信心,相当于绝望中的慢性自杀。此种得过且过的做法,整个社会会因此负出极为沉重的代价。

  杨佳一案,最让大众不能释怀的不是你判他死刑,而是他死得不明不白。首先警察是怎样伤害杨佳的?这是杨佳袭警的绝大环节,与此案甚有瓜葛,这种 深刻的关联情节在审判中的缺席,自然会导致不公。更让大众愤怒的是,上海公检法的暗箱操作,不让媒体报道,将杨佳的母亲视为自己手中的傀儡,随时呼唤的人 质。杨佳的母亲有公开向社会发表自己对杨佳一案诸种言论和信息的权利,可是上海的公检法将杨佳母亲完全当作人质对待,这是在杨佳一案之中又增添了某种株连 性质,这是公然也是悍然的违法行径。公检法如此蔑视法律,那么你们审判杨佳的正当性何在?如不改进,将来的公检法等单位被袭不知凡几,正未有穷期,如谓不 信,我们拭目以待。我们不是赞赏这种恐怖性质的袭击,但我要说,有什么样的因就有什么样果,这是没办法的事,除非公检法要改善自身的野蛮,以及不尊重法律 的现实。杨佳袭杀六警、伤及多位警察,但依旧有许多人称杨佳为英雄,为他的袭警叫好,更有许多人为他叫屈,其原因何在?其原因在于公检法对普通民众的伤 害,已有相当之累积,累积越多,不满情绪越加严重,绝对是整个社会的不安全因素。

  公检法的傲慢,是政府这几十年傲慢的一个缩影。你只要看平时官员颐指气使的样子,你就不难想见作为政府部门的公检法傲慢、无理、冷漠之一斑。视 纳税人为手中玩物,随意惩处,已近一周甲(60年),这在民主自由已成为现代政治文明之潮流的时代,绝对是逆潮而动的野蛮之举。我们的呼吁是,哪怕杨佳必 死,也一定要通过正当的程序,公开的审判,媒体不受制约的报道,告知民众真相,否则这种“暗杀”式的审判,只有在民众中徒添新仇旧恨。法律的事情让法律去 公正解决,才是中國社会的福音。与此同时,一定要让杨佳的母亲出来说话,民众有权知道杨佳的母亲究竟为何被软禁?杨佳母亲受到何种威逼,上海公检法必须面 对公众给以明确而清楚之解释。再则,应该让杨佳的父亲有会见杨佳之权利,因为杨佳的母亲被软禁,杨佳为何不要父亲请的律师,这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个不易解开 的谜,我们有权知道这一切,而这样做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司法公正。一个司法不公乃至混账的社会,你怎么能让民众理性地去期待一个美好的未来?

  2008年9月10日7:24分于成都

2008年7月23日星期三

格丘山: 让杨佳体面的离开世界

举世瞩目的杨佳案成了上海公安机构的独脚戏,杨佳本人杳无音信,至目前唯一看到的报导是:


"
昨晚2008年7月17日18点30分在上海台新闻中,杨佳有短暂露面。基本印象他的状况大好不妙,危矣!外形已认不出他了,精神状态十分委琐,手铐及手铐部位有伤明显异常,签字表情呆板木呐,有严重遭到刑讯逼供的嫌疑!当晚21点新闻重播中此新闻被删除。"

图为取自杨佳博客中的图片

加上杨佳的母亲莫名其妙地在北京派出所门口失踪,杨佳姨妈王丽向北京警方报失踪,警方声称已将其挂在失踪人口。上海警方在接受王丽查询时否认知道王静的去向。同时,上海警方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既不承认关押杨母,也不否认关押,态度暧昧可疑。

然后杨父委托北京律师熊烈锁等二人为杨佳的辩护律师时,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谢有明和谢晋戏剧性的冒了出来,宣称杨佳母亲指定他们为杨佳的辩护人,但是对杨佳母亲在那里却讳莫如深。这两个所谓的杨佳的辩护人,没有上法庭就在向媒体放出杨佳难逃死刑的高谈阔论。

更荒唐的是出现了一个被上海公安拘留的"造谣者"郏啸寅,本人供认不讳对
上海公安有"诽谤罪",来抵消已经在网上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杨佳生殖器被打毁的
消息:至此我们根本无法确认
1
。 有没有郏啸寅这个人存在?
2
。 如果有郏啸寅这个人存在, 怎么证明他就是发出杨佳生殖器被打毁消息的第一人?
3
。如果他就是发出杨佳生殖器被打毁消息的第一人,那么他是杨佳杀人案的重要证人,其证言的真伪必须由法庭确定,凭什么拘留他?又凭什么在其真伪确定之前,上海警方 就向社会发布对杨佳不利的新闻, 这个新闻发布人是不是犯了破坏杨佳名誉的诽谤罪?应该像"郏啸寅"一样受到拘留。
4
。 打坏杨佳生殖器的警察是案情的嫌疑人,如果属实,其对社会存在威胁。
为什么拘留在网上发布消息的"郏啸寅",而不追索和拘留打人的警察?

所以杨佳自被拘捕后,受到了极不公正的待遇:证人被捕;在法庭确证他有罪之前,警方不断发布对他不利的单方面消息;母亲被控制和隐藏;媒体无法得到除了警方提供的任何有关杨佳的消息;杨佳的律师被荒唐的指定为代表官方的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这位所谓杨佳的律师已经开始发布伤害杨佳的言论。

如果杨佳杀人案起因于官警打人逼迫杨佳以死相拼的事实尚未得到证明,那么官方在杨佳被捕后的仗势欺人,胡作非为的事实已经得到充分证明。杨佳面临着一群视无法无天的暴徒的任凭摆布,全体网民都是证人。就凭上海警方的这些逼人太甚的表演,如果杨佳还是一个自由身的话,已经足够杨佳再一次拿刀与他们拼命。如果一个政府无法无处无人能给小民公道,那么小民除拼搏一死了求得公道外,还有其他路吗?

我们知道中国的现状决不会有给杨佳活下去的雅量,尽管这是绝大部分网民的希望。但是如果一定要杨佳抵命来偿还他的过失,那么法律过去没有给他公道,使他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将他逼上杀人之路。现在法律如果要向杨佳讨回公道,以公道来惩罚他,那么法律也就必须在死前给杨佳公道。给他在判罪之前应得的人权,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让他体面的,以人的尊严离开世界。而不是任豪强摆弄的一只小蚂蚁,随便将他踩死。

如果杨佳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抵偿他的错误,那么中国的法律怎么偿还自己对杨佳的债务呢?

杨佳杀人有罪!
杨佳杀人前迫害杨佳的人也有罪!
杨佳杀人后受到的非法和侮辱法律的不公正行为也有罪!

如果不追究所有的罪,只追究杨佳的罪,甚至容许上海公安去胡作非为剥夺和破坏杨佳的正常权利,那么中国的法律不但在杨佳犯罪前就犯了保护社会弱势人的罪,而且在杨佳犯罪后进一步犯了包庇权势罪和不公正罪。

杨佳是个可伶的人,他的死是为中国法律和社会的不公正和不能保护弱小去付出代价。这已经造成六个警察的死亡这一不可改变的事实。但是中国法律不能一错再错,必须停止上海公安的胡作非为,不能让他们继续在欺压老百姓的路上走下去,不能让他们玩法律于股上,用法律秀来送杨佳去见阎王。

杨佳案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案子,是人们良心与邪恶斗争的案子,是考验中国法律正义的案子,所有的有正义感的华人都万目瞩视着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处理好了,能使人们恢复对中国法律的信心,化解人民对贪官的冤屈,使人民以后有冤求诸法律帮助。反之,如果像现在这样任上海公安胡作非为下去,人民对法律的信心会如大坝一样倾塌。有一日仇恨之洪水如猛虎冲出,局面不可收拾。

希望中国共产党的有识之士,立即停止上海公安这种自以为聪明的上海式精明,盘蝇利而丢人心的愚昧无知行为,停止上海公安在杨佳案上的一切非法和犯罪话动。我们呼吁共产党中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花瓶,中国公安部, 中国民主党派花瓶,中国国务院,特别呼吁只要稳定和谐,爱开庆功大会,对民众苦难不见不闻不管的总书记:

1
。立即派出中国公安接管杨佳案件
2
。上海公安只能以原告身份参加本案,不能以自己的权力干扰本案的审理
3
。杨佳母亲必须获得自由,允许媒体访问杨佳母亲
4
。撤消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谢有明和谢晋为杨佳辩护人的荒唐决定,允许民间为 杨佳组织律师辩护团
5
。允许媒体访问杨佳,杨佳案应该透明公开审理。

如果我们倾社会之力的呼唤都不能给一个被社会的不公正压迫到以命相拼的人一个公正的审判的话,这个政府还有何用? 何能? 何望?

请还公正给杨佳,给他以人的权利,即便要他以命抵命,也要偿还执法人对他权利的侵犯,让他体面的离开世界。

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

艾未未点评杨佳案(博文三篇)

(1)07.09宝贝你说谎了吧

标签:法律 上海警方 民警 杨佳

警方披露闸北袭警案详细经过,令人哭笑不得,说了那么多的谎,却仍然无法职业化。显露出作风不严谨,疏漏颇多。

原文为黑字,评注为红字,文章长,略有节选。

上海警方披露闸北袭警案详细经过

2008年07月07日10:44新民晚报

今天上午10时,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闸北袭警案发生经过和前因后果作出详细解答。

袭警事件6人死亡

据警方介绍,此案犯罪嫌疑人杨佳,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未婚,无正当职业。(当警方称无正当职业是指其失业,还是 指其职业非法?)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速度之快,见其心切。令人想起华南虎和邱兴华案)

2007年10月5日晚,(准确时间为20时30分)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其 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从公布的整理录音文字中,显示杨佳当场就出示了租车证明。在证其车源合法的情况下,杨佳并无义务出示身份证 件。)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执法者处理方式和能力问题)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将一个质问警察执法合法性的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是执法 权力的滥用,是引发事态进一步发展的起因)

在查清杨佳真实身份及自行车是租用等情况后,(21时10分)尽管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如何不予配合?一个公民,在旅游途中被查问,限制人 身自由几个小时,需要怎样配合。录像和录音证据为何不全部公开,而仅仅公开四分钟。)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证据表明,杨佳自警察开始调查盘问到最终被带至 派出所,自始至终努力配合,尽管他质疑其执法的合理性)但民警还是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民警作为执法者,既无义务也没有权力扣押,教育一个合法 在自己国家里正常旅行的公民长达数小时。荒唐之极。届时已澄清杨佳的合法身份。作为中国公民,在自证其合法身份之前,即是非法。警方始终无法说清楚,为何 仍然将杨佳扣押至10月6日凌晨2点,才给予放行。在警察局近六个小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警方一直回避的地方。想要证其正当合法,审问笔录和录像必须 公开)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何时几次投诉,信件原文是什么?)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 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杨佳维权意识强烈,法律知识清晰。相关民警是谁,其无理的理由具体是什么,为何要求精神赔偿?)

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因为一个“依法有据,无不当之 处”的事如此破费,两次入京。宝贝,你们在说谎。我对上海警方执法有更大的怀疑和不满,在此郑重要求上海警方闸北分局督察支队来北京对我进行法制宣传和疏 导劝解工作。以避免造成更大更坏的不利影响。)但杨均不予置理,还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怎样对“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不予置理? 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是由于上海警察多次来京骚扰所致?否则他报复什么?报复一个对他耐心疏导的民警?仁至义尽的民警就差没有给他喂奶了。)

。。。。。。(此处删节)

根据杨佳交代,专案组专门调取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盘查工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此理不通。难道杨佳携带和隐藏了民警盘查工 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为什么距今9个月警察仍然保留一次常规巡查的录音?上海每天有多少值勤民警,有多少录音存档?为何只选择公开 4分钟片段,而不提供完整的录音,尤其是在派出所内的录音,录像和笔录资料。)证实杨在接受盘查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态度极为恶劣,(录音中显示杨佳修养 良好,思路清晰,值勤警察有点弱智。另外即使态度恶劣不配合,亦不违法。)到派出所后大声辱骂民警,(无证据,多大声为大声?小声会如何?如何澄清警察是 否该骂。)并不断拨打投诉电话谎称遭到民警殴打。(拨打投诉电话体现出一个首都青年知法守则,具有维权维法的品质,何以总是回避杨佳有未遭到殴打)而派出 所民警当时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执法行为正当。(何种法律法规规定一个合法承租自行车的人要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到半夜2点。)

。。。。。。(此处有删节)

上海警方披露的案情经过,语无伦次,欲盖弥彰。谎言听多了,新的谎言仍然是和谐社会中新的不和谐之音。在袒护和狡辩中,体现出警方对法律的曲解,执法能力 低下,法治意识并不及一个“无正当职业”者,显露出执法者无视人权民权,在强权的遮掩下对公平与正义的蔑视。改革开放几十年,距奥运会几十天,世博会临近 的日子里,清楚的说明上海公安体制无能,伦理丧失到达难以自救的地步。

7月1日下午4时许,上海市公安局在其网站上对此事做出官方通报:“据杨某交代,其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审查一事不 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2个小时后,上海市公安局网站中断。3个小时后,网站恢复正常,“歹徒为报复民警,实施行凶行为”的官方通报已 从网站上撤下。

为什么要采取极端报复?何以手段极其残忍?如不将此事说清楚,在6死4伤的局面下,拿出不辱其使命的勇气,一字一句的讲出事情真相。人们将永远追问下去,你永远无法走出噩梦。

杨佳的被指定的辩护律师,同为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谢有明,一个没有廉耻的人,称其“难逃一死”。杨佳十恶不赦,但是必须死的明白。

难道你们想向世人证明,这又是一件只有果而没有因的事吗?


(2) 07.07 比窦娥还冤

标签:社会渣滓 杨佳 闸北

这些日子,接二连三的社会渣滓们被掀腾起来,以很糙的方式,义无返顾地实现自我意志、维护尊严,实践对公平的赴汤蹈火般的追求,这不该是人们通常所赞誉的伟大文化传统永不泯灭的精神回归的先兆。

闸北公安干警的恐慌和流血中断了和谐社会的梦呓,同时也明了了一个道理,人间的和谐并不能依靠百万警察、武警来维系。还是那句话,一定要注意素质。把杨佳推上绝途,另搭上六名警察的生命的闸北分局内部滥用暴力的人们,有种的话是否也应该站出来。

一个没有受过几天教育的北京爷们,用赴死的意志实践了个人对公平与正义的理解,几分钟内释放尽了一个绝望的平民对权力和秩序的全部热情,专家会说,上海未来的两百年是安全的。

看来这块土地上不是没有汉子,只是不可生将孤僻的人逼急,逼成一个混不另的人。

如此不幸壮举将又一次冲击刷洗历史,从心理上重新定义强权为非作歹、平民任人宰割的毫无幽默感的历史现实。历史是嗜血的,且是贪婪无度,必要嗅到狂热的血腥才会蠕动。

杨佳,孙志刚辈,由于一根筋,为贱民挽回了一点名声,他们的名字将永远无法从引发变革的文挡中删除。这两个人,都并不曾奢望完全地享用那些属于他们,却被 肆意糟赆了的权利,仅仅是做到了与令人不快的肮脏势力对视,没有再退缩。正义的历史进化有别于生命进化,一代热血的必须离开,才能置换出那广大的毫无廉耻 的冷血者们的生存空间。

7月7号,杨佳案传出官方的申诉,催人声泪俱下,闸北警方俨然沦为这个世界上最冤的群体,在正常执法中不被理解反遭辱骂,先后二次来京沟通无果,最终遭到残暴。任何人读完这篇文章,都会认为闸北警方真比汶川地震中被埋在渣土之下的孩子们还要悲惨。

有一类人的天职就是说谎,竟然如此拙劣,从来没有一次能够把谎话说圆妥。这并不要紧,因为这个世界给了他们说谎的权力,没有谎言的支撑,这里的一切都会在瞬息间坍塌,还是让他们说下去吧。

然而不管怎么说,不管他们有多大的冤屈,表白出怎样的善良和无辜,却都无法获得他人的同情,这才真是比窦娥还冤。从今天起我们相信你,相信太阳从西边升 起,魔鬼诚实而公正,校舍坍塌不是因为豆腐渣工程,儿童死后比生前更要快乐,瓮安事件是黑社会所致,警察就是观音菩萨圣母玛利亚的化身,如果需要的话,还 会为你做免费足底。


(3)一个孤僻的人

媒体说起杨佳,总是说,一个孤僻的人。

孤僻可能是因为自己羞怯,或是因为他不喜欢周围的人。孤僻的人可以是一个合格公民,可以对社会和他人有用,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他可以一直的孤僻下去,孤僻的了却一生。孤僻怎么了,这也会使你们不舒服吗?

杨佳,80年8月出生于北京,双职工家庭,喜爱读书。在他的父亲的记忆中,是“品行端正,懂规矩的孩子。”在上海蒙受了警察暴力的凌辱,决定自己用暴力讨回公道。

杨佳的事,再一次提醒大家,你可以远离不幸者,让他自生自灭,如果你还要招他,那可是你不对了。不尊重他人的不幸,有一天会遇见鬼。那人会说,我要用我的卑贱讨得公平,既然我是彻底无助的,即使我必死于羞辱。

杨佳在接受调查之前已经被人们称之为歹徒。歹徒是与生俱来的吗,一个普通人的不善于心计但拥有自尊,无助无能但是拥有正义感的漫长一生中,有多少次机会可能成为歹徒呢?

袭警者未必歹徒,一个人若是伸张正义,哪怕貌似个人的正义,因为世界上没有正义是属于个人的,如果面对的是国家权力,就必然是歹徒,这是何等逻辑。这样说 来,四九年之前的共和国先躯都是理所当然的歹徒了,共和国自然成了歹徒之国,这便应了CNN的逻辑。这是唯权力是从的逻辑,而非正义的逻辑。

在一个冷漠的地方,一个工薪家庭单亲带大的孩子,不孤僻点成吗?面对这些孤僻的人,上海警方已经在心理专家的指导下,决定加强公安机关的防范警备措施。可是有那么多的孤僻者,警方大概只有配上原子弹才行。

众多的被官僚、司法权力所虐待、欺凌、拒绝、忽视的无助的人们,挣扎在暴力和被遗忘之中,他们当中不清醒的极少数,会一个个、一次次的讨还公道。对于这些不幸的人来说,眼前是没有公平正义,无情无义的社会,在他们的心中,这个公道只能是由自己来讨。

闸北公安局将一个疑似偷车的外地游人殴打致残,如果这是事实,这次应该吸收点教训,不要再踢到铁板上了,眼神要好点,不要拎不清,凭着上海人的精明和灵光,要多替自己着想,少做不划算的事。

在全国警察滥用暴力的事件中,这些人都是垃圾一样的货色,依仗着黑暗势力得以满足虚弱卑劣的秉性。只是这次没有人与他们谈价钱了,在个人寻求正义的行为 中,这一切都将被摆平。在这里,杨佳去掉的不仅仅是几个与他素不相识,或是对他有所不敬的干警,更是戏弄了一个社会的麻木和不仁不义。在这个世界上,这么 些不公和欺凌,无情和不义,显然不会在一天之中被和谐。和谐的社会,必然是每一个人的权益都得到尊严。一个人为歹徒,是以一个社会为代价的缺陷。一个人被 残害,最终使每一个人都被审判。

事实可以涂改,今天有一个事实将永远无法被抹去,那就是杨佳,一个来自北京的,生于80年代的青年,干掉了六个闸北公安的警察。还有一个细节,他没碰女警。

当社会中的个人意识到必须自我完成正义时,正义这时只会是同样的无助,同样是失血和苍白。

这件事至少提醒了上海警方,不要欺负杨佳之类,轻佻地去虐待一个孤僻的人,特别是来自北方的,确切的说是北京的,生于80年之后的人。

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的六个警察.杨佳,作为一个孤僻的人将被记住。

08.07.03

艾未未AIWEIWEI简历

1957年生于中国北京;
1978年北京电影院.Parsons School of Design, Art Student league,美国纽约。
1994-1999年主编出版前卫艺术刊物“黑皮书”(1994)、白皮书(1995)、灰皮(1979)北京。1998-1999年“中国艺术文件库”艺术总监


展览
1979年第一届《星星画展》中国北京
1987年个展《旧鞋.性安全》美国纽约
1994年《中国艺术展》东京画廊日本
《中国当代艺术展》哥德堡艺术博物馆瑞典
1995年《彼得.路德维希收藏馆》德国
1996年《交点》中、日、韩现代艺术展韩国
1999年第48届威尼斯双年展意大利
2000年《不合作方式》中国上海
《我们的中国朋友》德国
2001年《土木——中国年轻的建筑》德国
2002年中国“传统到现代”德国路德维希收藏馆
首届当代艺术三年展,重新解读:“中国艺术实验十年”广东美术馆
2004年艾未未个人展瑞士波尔尼美术馆
2004年艾未未个人展比利时根特
2004年赫尔佐格和德默龙,第250瑞士巴塞尔
2004年艾未未个人展纽约罗伯特米勒画廊
2004年影像威尼斯建筑双年展
建筑作品
1999年北京艾未未工作室(建成)
2000年北京艺术文件仓库(建成)
2000年北京SOHO现代城景观设计(建成)
2000年北京SOHO现代城艺术馆总策划(建成)
2001年北京长城脚下的公社景观设计(建成)
2001年北京甲55酒吧(建成)
2002年上海视觉艺术大学(方案)
2002年浙江金华艾青文化公园(建成)
2002年浙江金华金东义乌江大坝(建成)
2002年江苏安特汽车厂(建成)
2003年赫尔佐格.德梅隆建筑事务所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2008北京奥运国家体育场方案艺术顾问
2003年广东东莞松山湖文化营展览馆(在建)
2003年中国国际建筑艺术实践展16#建筑——六间(在建)
北京YeahBar空间设计(建成)
北京“去哪”餐厅(在建)
2004年金华建筑艺术公园古陶博物馆(在建)
2004年金华建筑艺术公园小型公共建筑总策划及公园景观设计(在建)
北京泰禾地产运河边上的房子——九个盒子(建成)
北京泰禾地产上河别墅G12建筑(在建)
2004年北京泰禾地产招商局办公室设计(在建)
2004年北京泰禾地产别墅样板间设计(建成)

2007年9月14日星期五

胡亦广:北京刑警劫杀女律师,案件掩发至今

  案发在2001年夏,风姿绰约的张某(化名)女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在一个法律事务所任律师。该所位于北京东四十条与二环东路的立交桥附近。张律师的家就在工体路附近,距事务所很近。开车只需十分钟。每天,她就是开一部墨绿色富康牌私家小轿车上下班。她有一个可爱的五岁女儿。老公在外经贸部属的一个海运公司工作,是处级干部。生活十分安定、幸福。出事那天傍晚,她循常打手机给在家的老公,告知自己正下班开车回家,大约十分钟就到。从这之后就失踪了。他老公等到天黑也不见人,打她手机一直是关机。随即向朝阳区公安局报案失踪。公安局刑警二大队一看报案人是外经贸部单位的,说可以立案,但请海运公司先拨廿万圆人民币到旅店包房办案并包吃包住包行。专案组有十来人。但数十天下来案情毫无头绪和进展。只见他们成天在房中抽烟、喝酒和打牌。海运公司领导对公安人员有点失去信心,觉得这样下去,花费太大无效果。于是向一些亲朋好友询问有什么好办法可加快破案?有人建议在报上登广告报失寻人。因此将出事当天的时间和行经的马路、小轿车牌,型号,颜色及张律师外貌特征,身穿花式连衣裙等等尽可能详细地写在启示广告中,期盼有知晓一二的证人出现。开始几天没有回应。又过了几天有法国航空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中国雇员的一位妙龄小姐来电话,称她可能是案发前的最后见证人。这个电话对破案起了极其关键的作用。张律师出事那天傍晚五点多钟,法航办的小姐也正驾了私家车在工体路附近的一个路口红灯讯号前停下,这时有一个警察(不是交警)在路边示意她靠边,要上车或盘问什么。她虽年轻,但较有经验,自认没有任何违规,没有开门也没有落窗,不予理睬。该警察很快转向她后面的一辆墨绿色富康小车。她从后视镜中看到那警察用同样手法上了那车,而且看到车上是一位打扮入时的女司机。当时,她认为警察是蹭方便车。现在看到失踪寻人启事后觉得富康车女司机就是失踪的张律师,那警察可能就是凶嫌。案情一下有了头绪,大家都很兴奋。几乎就在同时,在北京北郊的延庆县山区河滩沙地下,挖沙的乡民发现一具浅埋沙下的腐烂女尸,经她先生认尸(此前她先生已认过京郊地区二十几个无名女尸),大致确认是他妻子。再经专从美国回京的女律师哥哥作DNA对照检查后,县刑警认定女尸即是失踪多时的张律师。县公安局成立了项目组着手破案。首先肯定了埋尸凶嫌是本地人,外地人对这山野僻壤绝对不熟悉。延庆县山高地广人稀,无从查寻。于是从查找墨绿色富康小车下手。有一天,终于追踪到了该赃车。刑警尾随此车进了城,一直跟到朝阳区某旅馆前。小车刚刚停下,众警扑上去抓住司机。经询问才知该人不是车主,车是他延庆老乡也是朋友借他用的。老乡就是北京朝阳区刑警一大队刑警刘某(化名)。案情至此,应该水落石出了。就在延庆公安指出凶手是朝阳刑警刘某时,朝阳区公安局长大吃一惊,在开车上班时,失魄将车撞到路边大树上,出了车祸。

  延庆县除了立即拘捕刑警刘某,并刻赴刘家搜查。结果,搜出了死者张律师的手机、手袋和金项练,该金项练正戴在刘妻的颈上呢。意外地还搜到了十几条不同的项练和其它十几个女性的遗物,如墨镜之类的。说明刑警刘某是一个连续杀人凶手。死者均是年轻女性。几年来,报案失踪的女子很多,有些就是他下的毒手。照理案件告破,依法审判就是了。可这是刑警执法犯法,恶性谋财害命。是穿着警服,打着执法者的幌子犯下的,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保护者形像。因此严密封锁消息。对受害人家属只告知案件已破,不谈详情。此事上报到中央主管公检法的罗干、管宣传的丁关根以及更高层,有人批示,此事严重,不得见诸报章、电视和任何媒体。所以该案一直隐瞒至今。死者家属一直不知具体案情及凶手背景,连法院审讯也不许旁听。在什么法院,有无判决,均不得而知。在2002年夏秋,受害人家属只被口头告知,凶手已判决死刑。有无伏法,何时伏法,一概无可奉告。

  现在,中国国内每天报道的社会新闻,杀人放火什么的,层出不穷。唯独没有此讯透露。我猜想是罗干等人怕发布此讯会严重影响警察执法力度和护民形像,还有会被人质疑警察内部甄别考核制度。另外,会因此使老百姓拒绝和不服警察执法。至于被害人及家属的基本权益被完全剥夺,又有谁来管呢!还有,如果当初接案的是刑警一大队(凶手所在队)的话,此案还能否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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