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斌闻天下 2026-10-25
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对欧洲一些国家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那些在联合国公开谴责以色列、指责以色列失去道德高地的政客,为什么转过身来,却又私下寻求以色列在反恐和情报领域的帮助?
这番话触及了欧洲对以政策中的一个核心矛盾。如果以色列真的像一些欧洲政客公开描绘的那样,是一个不值得信任、应当受到孤立的国家,那么当欧洲自身面临恐怖主义威胁时,为什么又要向以色列求助?如果以色列的情报和反恐能力确实能够保护欧洲民众,那么这些政客在公开场合评价以色列时,是否也应该正视这一现实?
内塔尼亚胡提出的问题,并不是说欧洲不能批评以色列,而是要求欧洲解释:为什么公开的政治立场,与实际的安全选择之间,会出现如此明显的落差?
需要以色列的时候,为什么不愿公开承认?
欧洲与以色列之间的安全合作有着长期的现实基础。反恐、情报共享、网络安全以及对潜在袭击的预警,都不是靠政治声明就能解决的问题。
以色列长期处于复杂的中东安全环境中,在情报收集、反恐和安全技术等领域积累了经验。对于面临跨国恐怖主义威胁的欧洲国家而言,这些能力具有实际价值。
因此,欧洲一些政客面临的矛盾在于:公开场合,他们可能需要以强硬的反以色列立场回应国内舆论;到了实际安全事务中,却又不能忽视以色列所掌握的情报与技术。
这就产生了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如果与以色列的合作能够帮助欧洲预防袭击、保护本国民众,为什么这种合作的现实价值,不能在公开讨论以色列时得到同样坦诚的承认?
国家安全合作本身并不要求双方在所有政治问题上意见一致。但如果一个政府一方面不断强化对合作对象的道德谴责,另一方面又依赖对方提供关键安全支持,它至少应该向公众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只在需要帮助时才强调对方的价值。
批评以色列之前,不能抹去哈马斯的责任
内塔尼亚胡对欧洲的质问,还涉及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欧洲在评价巴以冲突时,是否对不同参与方采用了同样清晰的标准?
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及其他巴勒斯坦武装人员袭击以色列南部,杀害平民和安全人员,并劫持人质,这些行为不能因为长期冲突的背景或政治诉求而获得正当化。
哈马斯针对平民的袭击和劫持人质,是理解此后战争的重要背景。哈马斯在加沙的军事活动及其与人口稠密地区的关系,也增加了平民保护问题的复杂性。具体事件应当依据证据判断,但哈马斯自身的行为与责任不应在讨论以色列军事行动时被淡化。
这并不是说以色列的每一项军事行动都完美无缺,关键是不能把不同问题混为一谈:哈马斯应当为自身的袭击和劫持人质行为承担责任。谴责哈马斯,不等于无条件支持以色列的一切行动;批评以色列,也绝不意味着可以淡化哈马斯的责任。
如果欧洲政客在谈论加沙时反复强调以色列的责任,却对哈马斯的袭击、绑架人质及其军事活动避重就轻,那么他们就有必要解释,这种不同的强调究竟依据什么原则。
欧洲的双重标准,关键在于原则是否一致
欧洲国家对以色列的政策并不完全相同,也不能因为某个国家批评以色列,就断定它存在双重标准。批评某项军事行动,与否定一个国家的安全需求,并不是同一回事。
真正值得检验的是,欧洲政客能否对不同参与方坚持一致的原则。
如果他们要求以色列保护平民,就应当明确谴责哈马斯针对平民的袭击;如果他们强调国际法,就应当依据具体行为和适用法律评估各方责任,而不是根据政治对象改变判断标准。
同样,如果他们认为以色列的某些行动不可接受,也应该说明具体依据,而不是把所有争议都简化为对以色列整体的道德否定。
内塔尼亚胡所指出的矛盾,恰恰在于:有些政治人物似乎愿意在公开场合突出以色列的问题,却在实际需要安全协助时,承认以色列拥有不可忽视的能力。
如果这种反差确实存在,那么问题就不只是外交辞令是否前后一致,更涉及政治人物是否愿意对公众坦诚说明自己的实际选择。
内塔尼亚胡的质问,欧洲无法仅靠外交辞令回答
欧洲当然可以与以色列存在分歧,也可以继续批评以色列的具体政策。安全合作不代表政治认同,更不意味着任何一方可以免于法律审视。
但内塔尼亚胡提出的核心问题仍然成立,不能在需要以色列帮助时强调安全合作的重要性,在公开政治争论中却又把这种合作背后的现实完全搁置。
对于欧洲而言,真正需要解释的不是为什么它可以批评以色列,而是为什么某些公开谴责与实际依赖之间,会出现如此鲜明的反差。
内塔尼亚胡的质问最终指向一个简单却难以回避的问题:如果以色列的反恐能力值得欧洲在关键时刻求助,那么欧洲政客就不能只在需要帮助时承认以色列的价值,却在公开表态中回避这种现实。
外交可以有分歧,但政治判断应当经得起自身实际行动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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