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

高瑜:踐踏民權、鎮壓民意,只能依靠階級鬥爭

作者脸书 202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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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已經成為專政機關踐踏民權、鎮壓民意的工具。只須把的下邊“這張“按照 “階級鬥爭為綱”思維編排出來的惡狠狠的《警情通報》,與兩張平和的、勸人為善的公益廣告對比一下就知道了。
中共搞武裝鬥爭奪取政權的28年和毛以鬥爭哲學治國的27年,“階級鬥爭為綱”搞了半個多世紀。隨著毛澤東人亡政息,中共1978年12月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否定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的錯誤方針,將國家工作重點從政治運動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並作為改革開放的開始,至今也近半個世紀。

但是“階級鬥爭為綱”就如同專制體制的魂魄,是取消不掉,也改正不了的。從“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算起,兩次搞政治運動“清除精神污染”、“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三次“篡黨奪權”拿掉黨的最高領導人華、胡、趙,最後一次不惜動用二十幾萬野戰軍進行六四大屠殺,哪一次不是以“階級鬥爭為綱”呢?江澤民搞““三個代表”,名義上似乎是要搞“全民黨”,允許資本家入黨。但是1999年4月當法輪功萬人信眾在中南海外舉行和平請願之後,就把中國官方及公安部門當時估計中國大陸約有7000萬到1億人修煉的法輪功定為“邪教” ,從法律上予以取締。胡錦濤提出“和諧社會”,還提出“不折騰”,但是對頻繁出現的社會維權運動,採取的方針則是“露頭就打”,就在向世界推出“中國道路”的奧運年,抓捕了劉曉波,因為他設計並聯署了保障人權的《零八憲章》,並判以11年重刑,最終使榮獲諾貝爾和平獎的劉曉波瘐死獄中。十八大之後,提出“兩個30年互不否定”,為毛澤東大搞特稿包括“文革“在內的政治運動平反,自然“階級鬥爭“也要堂而皇之地回來。新時代的特色只在不戴”政治帽子“,不搞群眾專政。據今年2月王友群文章披露十八大之後14年,立案審查省部級以上幹部994人。根據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今年7月剛剛發佈的官方通報,2026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省部級及以上幹部50 人,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74 人。兩項資料均創下中共二十大以來的同期新高。雖然最後進入秦城的幾乎是清一色的“貪汙腐敗”分子,但是其內核仍舊是“文革”式的政治清洗。
今年六月底發生的“旺旺事件”,是不帶一點政治色彩的民意表達,整整一個月了,依舊被公安機關定性為“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已經把”階級鬥爭“推向了極致。
“階級鬥爭為綱“是毛澤東讓中國績貧積弱的根本所在。“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是在中國流行了1383年的古訓,新時代總不能將之棄如敝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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