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獲准於保釋期間赴加拿大留學,如今決定「棄保」(不遵守保釋條件)流亡加國,若以後果為目的,香港國安當局顯然犯了政治錯誤,因為整件事暴露了國安人員的辦案手法,具體看到《國安法》如何凌駕法治,特別是香港和台灣選舉臨近之際,周庭出走對北京更有百害而無一利。
周庭三年前八月被捕,一直保釋候查。警方人士當時不具名向傳媒透露,十名被捕人士,包括黎智英及其兩名兒子、《壹傳媒》集團三名執行董事、周庭等人,控罪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具體是指傳媒高層利用外國戶口,財政上支持包括周庭在內的組織,向外國政府要求制裁香港。
三年多來,國安當局並無向十名被捕人士提出上述的控罪,也沒有透露調查有何進展。大家從傳媒看到,黎智英的兒子早已重獲自由,還努力游說外國政要釋放其父,若非周庭爆出流亡加拿大,也不知道三年來她仍在保釋候查之中。
國安花了三年時間也無法提控,是起初執法判斷錯誤、調查能力不足、工作效率偏低,還是其他原因,外界無法知悉,但對於被調查的保釋人士如周庭,人生自由受到限制,長期活在徬徨恐懼之中,生命已脫離自己的掌控,而且並無了期,身心定必困擾,卻是不爭的事實。
警方查不出結果,也不向公眾交代,更是欠周庭一個公道,欠社會一個解釋。三年前的拘捕行動,警方大張旗鼓,公開及私下向傳媒發話,指疑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莫大焉。但至今沒有提出檢控,也不作交代,究竟是證據不足,還是仍須調查,警方起碼需要說明還須調查多久及原因何在。否則的話,沒有證據卻不斷拖延下去,清白無辜的被捕者繼續蒙受不白之冤,被指「危害國家安全」,公眾對他們的認知也被誤導。難道這就是《國安法》的初衷嗎?
莫名其妙的更是,周庭被國安人員要求「深圳一日遊」,參觀改革開放展覽和先進科技產業,還要寫悔過書,才能取回護照到加拿大留學。無疑,「深圳一日遊」是思想改造工程,寫悔過書也是國安人員完案前的工序,但向調查對象提早展開思想改造工作是否恰當,卻是問題重重。一是觀念混淆,「一日遊」怎樣看也不算調查工作,也與上述案件無關,而調查人員不能代替懲教人員的角色;二是因果顛倒,因為是否需要接受思想改造,首先建基於調查結果,不能立場先行,沒調查結果,更未經檢控和定罪,便拿升學做交換,要她接受改造思想,並且留下悔罪紀錄。
周庭的三年,見證國安調查權力無邊。保釋候查可以永續,行動範圍可以擴及思想改造,實際上挖空無罪假定的原則,無辜市民未經定罪已長期失去自由,生活任由擺佈,含冤莫白也徒嘆奈何。周庭的香港故事,近日在各大國際媒體廣泛報道,為香港式法治添上新例子。
其他先不說,周庭棄保外逃的自述經歷,詳盡細緻,當局不予置評,看來是信實可靠,台灣民進黨必定看中,信手拈來,即可為他們競選總統的大業助攻。四年前,蔡英文總統借助香港「一國兩制」的破局,說服選民支持民進黨強硬的兩岸政策,結果扭轉劣勢,競選連任成功。今次周庭事件,雖然不及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影響巨大,也不可能因此導致大量中間選民轉向,但與四年前不同,今次民進黨候選人民望一直稍為領先,只要多取幾個百分點中間選民的支持,就可望穩住勝局,更何況周庭的遭遇,年青一輩有較大共嗚,民進黨當然不會客氣。
在香港,周庭的不幸遭遇相信得到頗多同情,會否影響投票意欲,尤其是年青人,週日即可分曉。可肯定是,她遇上的國安劇本,香港人都似曾相識。國安人員要求周庭參加「深圳一日遊」,還規定她寫信感謝安排,又要表示從此悔改,就是要得到本來得不到的認同和掌聲,即使來自強迫也可以。同樣,區議會大多數議席由直接或間接委任產生,所謂選舉也屬於「愛國者」專用的遊戲,政府卻呼籲大家投票以示支持,甚至「無所不用其極」,包車運送老人中心長者到票站也好,威迫利誘十八萬公務員投票也好(佔4%選票),為的也是爭取很難得卻很需要的社會認同。
幸好香港人大都活在「無所不用其極」的不可抗力量之外,因此劇本類似,卻不用演周庭的角色,否則只能如公務員那樣,投票之餘,還要記緊拿取票站派發的紀念品,證明自己到此一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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