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動過千警力,以意圖癱瘓政府為罪名的大搜捕,是否合法合理?多講無謂,任何人只要看看《基本法》第52條和第72條關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規定,即可知道《基本法》自有癱瘓政府的程序,而行政長官也有應對的辦法。至於「意圖」,也就是動機,1837年出版的通行寶典《羅伯特議事規則》規定:「不許質疑動機。」因為動機看不見、摸不着和不可證實。2016年1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法律年度開啟中說:「法院所處理的只是涉及的法律問題。訴訟各方的動機,不管是政治還是其他方面的動機,實在無關重要,對作出正確的判決結果毫無幫助。」
現代法治社會的執法與司法,還要看被控者是否有犯案的能力。比如70年前美國有一樁丹尼斯案,紐約州政府控告11名美國共產黨員,指他們鼓吹在時機成熟時盡速採取行動,以武力推翻美國政府。鼓吹的文宣確鑿。但大法官之一的William Douglas認為:美共力量極有限,在警察、軍隊中的勢力微不足道,根本不會有危險,因此他們的宣傳也只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而已。
當然,那是文明的法治社會。馬道立那些話也是5年前說的。觀之最近處理的案件,似乎不一樣了。
對香港的一國兩制有甚麼影響?也多講無謂了,只要看這兩天西方、日本等所有文明國家都大幅報道香港的大搜捕,各國政要紛紛發表意見,就知道對香港作為中國白手套、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會有甚麼影響了。
當然,專權政治因權力貪婪,是不會顧及後果的,不見棺材不流淚。這次歐洲議會自由民主黨團主席、前比利時首相Guy Verhofstadt說,香港大搜捕再次表明,國際協議不會使中國變得更加開放和民主,如果香港、維吾爾及西藏的人權不獲保護,歐洲議會將不會通過中歐投資協定。
中國正沾沾自喜於中歐投資協定突破了美國的「圍中」戰略,若到口的鴨子飛了,那是很掃興的。因此,有傳聞說,被捕的55人將暫不檢控。
香港市民切勿因此安心,若不檢控也只是「暫」,歐洲議會若擱置中歐協定也只是因應民意而「暫」。蓬佩奧去年9月說,香港已經徹底成為中共統治的城市。「香港監察」創辦人Benedict Rogers表示,民主國家的譴責聲明已無補於事,現在是採取行動的時候了,包括落實《馬格尼茨基制裁法》、實施國際救生艇計劃、暫停所有與中國的引渡協議、取消與中國的投資協定等。他沒有再要求中國恢復按《基本法》賦予香港人的權利,因為已經隨風而逝矣。
許多講人生的書,最常提出的意見,是叫人凡事要正向思考,面對困厄要樂觀積極,從好處想,就會渡過難關。於是九七前有民主回歸,03年有還政於民大遊行,歷年爭取真普選,梁天琦被DQ了,還認為一國兩制有險可守,大量DQ發生了還寄望有35+,取消了立法會選舉還相信留在議會有抗爭空間……從民主回歸時代,所有的追求我心中都認為不可能實現,因為專權政治是容不下民主的。台灣能夠成功而香港不能,是因為台灣人爭取民主面對的政權背後有西方民主大國支撐,國民黨政權的本質與中共大不相同。但從九七談判以來,所有香港的民主追求我都支持,因為那是應有的人權。對自由的追求,寧願做過了失敗,也好過不做而後悔。
然而,不要再相信樂觀、正能量、有希望這些話了。正向思維不能使癌症病人因而痊癒。直面現實,丟掉幻想,堅定信念,才有機會摸索出一條路。
——作者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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