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锐、李南央 |
【作者按:我的父亲本月13日进入他人生的第101年,我也收到三中院第1 1次延审通知。三中院的延审通知若发到第101次, 将是22年半以后,我那时离101岁还有日子呢。借助我奶奶、 我父亲的长寿基因,我将奉陪三中院创造"吉斯尼记录"。】
"李南央状告海关案"跟进报道(三十四)
——"甘愿做奴隶的人就应该被奴役"(尼采)
上一篇"跟进——与'人民代表'的对话"发出后,收到读者和朋友的回馈多于以往。在这里摘录一些,有互动,我的"行为艺术"才有生命。
读者和朋友的反映
这个"代表"的智商和奴性跃然纸上。也许有回复总比不回复强。他(她)回复了,说明他(她)的自信。于是他(她)就兼有了低智商、奴性、和自信,而不自知。(低智商+奴性+自信)恐怕等于(愚昧+自负)。
人大代表都是举手鼓掌的代表,他们是即得利益者,维稳的正能量,不可能为人民服务,是为D服务的。
很难想象,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文还要某人"赋予"政治含义,难道它本身没有政治含义?("代表")一定在体制内一辈子,多年受党的培养,中国式思维根深蒂固。
你算幸运的:找到了一位人大代表,递交了自己的提案,接了,给了书面回答,相当详细,相当坦率——虽然拒绝提交。……中国从上到下都有四大班子:党、政、人大、政协,但是一体。除了政协的少数委员之外,都是"吃皇粮"的,当然要维护一体的利益。那回信大抵是某团体的意见,秘书文笔。如是代表个人之见,下届代表他当定了。
"跟进33"已读。针锋相对,驳论犀利。这正是那位代表企望的。他翘起屁股,喊你打,他可以炫耀,邀功,请赏。
能否转告南央,将这位"人民代表"的大名公布于世,让更多的人领教领教这付党棍流氓嘴脸?尽管90%以上的"人民代表"都大体如此。
介绍一下这位"代表"
朋友和读者对所谓"人大代表"的实质是点透了。但是具体到这位代表,我想多说几句,人是很复杂的,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
我跟这位"代表"只有一面之缘,但是他的父亲跟我的父亲同住一楼,他青年时的"贱民"地位,我感同身受,将心比心,十分同情。去年十月跟他唯一的那次见面,还有其他几位朋友在场。我跟他说,我觉得中国根本不存在民主选举,他很诚恳地纠正我,说他就是经过选举程序当的代表。我询问详情,他说他的单位属社科院系统,一起共有八个名额下到湖北省参加选举,如果不选他们这些中央下派指标的代表,名额也不会转给省里,所以他们八个人都顺利过关。我说:这怎么能叫选举呢?他认真地说:经过了正式的选举程序,当然是选举。我又问:那你是如何获得提名的呢?他不无骄傲地说:是由单位提名上交中组部,经中组部审查后获得代表资格。我不客气了:这算什么民主选举,你根本就是共产党指定的嘛!他一点都不因为我的态度而生气,不温不火地解释、说明,让我理解这就是民主选举。他讲一句,我驳一句,句句紧跟,结果是旁边的朋友将话题岔开,结束了这场我这个人民和他这个代表之间关于何谓民主选举的争论。这位代表因为有事提前告退,没有参加朋友们的聚餐。他走后,一位朋友说我:你刚才有点太咄咄逼人了,他是体制内的人,那么想一点都不奇怪,你用不着这么认真。
尽管我同这位代表对民主选举的理解南辕北辙,那次见面后还是按他的要求将所有的材料发给了他,因为他给我的印象虽然不是一个学者,但也绝不是学官,是个挺恳切、平和的人,这让我抱有希望。可是材料发给他后便石沉大海,我不得不向介绍我们认识的朋友询问。朋友说既然拿了你的材料,他不会不办的,否则没有必跟你要材料,当面就回绝了。拖到今年二月份,我知道无望了,写出"跟进32——所有法律程序都被阻断",在群发单中加进了这位"代表",这才得到他的回复。他发电邮时,我在国内,谷歌上不了网,没有看到。晚上介绍人朋友给我来了电话,"代表"将给我的电邮也抄送与他。朋友转述了电邮的内容,感概地回忆他们当初一起在农村插队的时光,"代表"那时所处的逆境和他的理想,说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我说,其实对于他不愿意在人代会上帮助提案,我并无多少意见。所不能接受的是,他十月份收到我的材料,说看过后会答复我,却一直拖着不回,让我一直等着,耽误了在两会前再寻找其他代表的时间,这属于不地道了。
《争鸣》刊出"跟进33——与'人民代表'的对话"后,我发给了这位"代表",同时附了几行话:
Xx,恕我直言,你可能更多地把"人民代表"看成了自己在体制内的一种地位,但是对于我这个根本就找不到"人民代表"的普通人来说,能够找到你是寄予了很大希望的,以为你会把自己获得的这个"地位"当成传达人民意愿的渠道。可是你这个渠道是死的,我对这个体制至此彻底绝望。本以为你会比你的父亲活得明白,活得有尊严。我更多地是悲哀这个体制,这个体制真是一架绞肉机,要不彻底服从,要不将你碾得粉身碎骨。但是这个体制也催生了一批勇敢的律师,一批像xx(按:介绍我们认识的朋友)这样有历史担待的人。
我后来也分别给认为这位"代表"拒绝我的提案是为了邀功的读者,和希望披露他的大名的朋友回了电邮,大体是一个意思:虽然没想到这位代表会是这么一种思维方式,但是说他是党棍和流氓,我的直觉还不是这样,他可能是因为父亲的遭遇被吓破了胆。他能回复我,我觉得还是要对自己的灵魂有个交代,毕竟不是一个无耻的人。人真的是很复杂,我非常地怜悯他,特别是曾经有过那样悲惨的境遇。
我为什么不放弃"状告海关案"
今年的2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给我发来了第十一次"延审通知","美国之音"作了跟进报导。我看了这个报导后面读者的跟帖,有这样几段:
法律是解决不了政治问题的。顺便提醒一句,中国人千万不要自以为是公民,其实你只是居民,不服的话可以看看你的身份证,上面明明白白、显显赫赫的标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李女士还是别打官司了,拖延审理期限已经说明他们输了,就像64暴乱最后变成风波一个样。
佩服李女士不屈不挠抗争精神,但是,她想中共当局能同她一起坐在现代法制文明框架下用法治原则解决纷争,结果一定是水中捞月。
这些读者以为在中国现行政治体制下,再继续这个官司不会有结果,意思也不大,第一个跟帖还提醒中国人不要自以为是公民。摆在我面前的事实,映证着读者的看法。审案的三中院、依法监督三中院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修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将人民挡在"公民权力"之外的三道铜墙铁壁,一介草民的我要想冲破它们,希望确实是"零"。中国共产党执政后政治体制顶层的人物,特别是"一把手",对法律从来就没有过起码的敬畏。毛泽东公开宣称自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习近平则说:"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叙述方式迂回了,多了一个党的幌子,实质没变,还是"最高"一个人说了算。这种现状非但不构成我应该放弃"状告海关"的理由,反而是我必须坚持的动因。
一个人如果选择作臣民,尼采的告诫:"甘愿做奴隶的人,就应该被奴役",便是他/她应该接收的后果,抱怨公权对自己的不公,自然毫无意义。但是一个人若选择作公民,依据法理与滥用的公权对峙,便是关乎生命价值的、意义重大的人生过程,孰赢孰输相形之下并不紧要。一个人是不是公民,不是当政者恩赐的,因此也不是当政者可以剥夺的,身份证上的"居民"称呼伤害不到他/她的公民自诩,公民是个人的自我认知,是植入内心的。在美国这样自由民主的国度,人即公民是公理;而在皇权统治了几千年的中国,"上"不承认此一公理,"下"以为公民需"上"赐予,那么多的人到北京上访呼冤,甚至到美国拦截习近平的车驾递送状纸,既是臣民心态的表现,不明白从"青天大老爷"那里讨来的公道,也会被施恩者的同伙覆手为云地夺走。从上看到下,宪政在中国开张是多么地遥不可及。这就是我不放弃"状告海关案"的根本原因。我希望用自己的不懈"跟进",将我在美国学到的人文精神和思维方式,传递给更多的人。将我理解的公民意识,公民权力,公民的责任用自己的个案讲述出来。不求能够被接受,只期盼有人读了会"哦!"一声:这件事有人如此想,如此做。
我所知道的身边人争取宪政的努力始于我爷爷,继承于我父亲——而我爷爷参与的推翻满清的努力,没有在中国实现宪政;我父亲参与的共产党的革命,非但没有在中国实现宪政,反而愈行愈远。我没有爷爷和父亲的地位和官职,非常草根,但正因为如此,我"个人努力"的意义可能更为普遍。我不认为推翻共产党的政权,搞革命运动能够改变中国的现状,我爷爷和父亲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种方式的失败;而以为中国人公民意识的觉醒,在此一意识普遍觉醒的土壤上共产党内部出现改革,开放报禁、开放党禁之后,由公民选举出实践立法、修法的人民代表,形成执政党只能为民效力的上下共识,那时宪政才会在中国露出曙光。
为中国出现第一位真正意义的法官而努力
那位"人民代表"和今天大多数的政府官员,不为老百姓办事而选择一切以党的利益为大,说到根上,是制度的错误造成的。制度不改,这些"代表"和官员的行为也难改。若改了,就不会继续当官,继续做那个挂羊头卖狗肉的"代表"了。但是只有法官例外,他们不能躲在制度的背后为自己蔑视法律的恶行开脱。只要他们身上披着法袍,"顶戴花翎"不是科员、科长、处长……他们吃的就是法律的"饭",他们的"主子吩咐"就只能是法典;他们的"其位"是公民权利守护神的"其位",他们的"其事"应该是秉公执法的"其事"。我不否认中国法治的现状正在大步地向后倒退,以我案为例:以前我的各期"跟进"都由律师快递寄送给贾志刚合议庭长,快递公司的回执上或盖有三中院的收发公章,或有贾志刚的签名;但自"跟进32"开始情况有变,"跟进32"无回执,快递公司说快递小哥弄丢了;"跟进33"虽有回执,上面却没有三中院的公章或签名,无法证明是否真正被接收了。但是只要三中院大门口那块"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招牌没有被换成"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三政法委员会",贾志刚——我案合议庭长的头衔还是法官,没有被换成中共政法委合议庭长,那么三中院的贾庭长一天不审案,我就会一天不停止追究其蔑视法规的罪责。中国需要挺直起脊梁,对法典说"是",对共产党说"不"的法官。我会珍惜"状告海关"获得立案的历史机会,以我的个案推动中国出现第一位真正的法官。
人们啊,请记住尼采的话:"甘愿做奴隶的人,就应该被奴役";请记住《国际歌》的歌词:"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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