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周恩来与 韦国清1960年代在广西 |
在广西文革的血雨腥风里直接动手和参与杀人的主要是共产党员!全省有近五万共产党员是杀人凶手,其中二万零八百七十五人是入党后杀人的,有九千九百五十六人是杀人后被吸收入党的。与杀人有牵连的党员达一万七千九百七十人。广西文革中最大最臭名昭著的历史耻辱——吃人肉——84%的吃人者是中共的党员或干部!
近年来, 美国一些主要大学的亚洲图书馆陆续收藏了一套《广西“文革”档案资料》(下简称为《档案》)。 这套机密档案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自1985年广西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结束开始,到1988年12月完成出版,历时4年。这套《档案》按地县和区直机关共编印十八册,每册600-800页。它共分两大部分:第一册至第七册为“文革”大事件部分;第八册至第十八册为“文革”大事记部份。全套资料比较系统真实地记载了广西“文革”中发生的大事件、党政和各群众组织的重大活动以及广西各级党委对“文革”遗留问题清查处理情况。
“非正常死亡”:近二十万人
众所周知, 广西是文革的“重灾区”。当年两派武斗之惨厉、对黑五类“乱打乱杀风”之血腥,实居全国榜首之一。但对于整个文革中广西省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无数的官方正式出版物一直语焉不详。只有1998年出版的《广西省志》透露了一点:“大约是八万人”。然而,在这套《档案》中,几乎每一个县市和地区的“大事件”的前言里都有非常具体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只要大约相加,便不难得出大约是十五到十六万的人死于非命。该套档案的第十八册〈广西文革大事记〉里还指出:仅在1968年7月中共的“七・三”布告发布以后,广西的军队、保守派的武装民兵等便以“镇压阶级敌人”为名,在“全区(省)共杀害和迫害致死八万五千多人”。在《炎黄春秋》2012年11期中,当年参加广西清查的公安部干部晏乐斌也写文章揭露了相近的数字:广西全省文革中“有名有姓有地址的死亡人数有8.97万人”,“另外,全区失踪2万余人,无名无姓的死者3万多人。”-- 由此可见,中共的内部档案中的真相比公开出版物中的“历史”要真实得太多。当然,民间调查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还要更高一些,有近二十万之多。
广西问题周恩来是始作俑者之一
文革的广西中出了一件奇事:那就是省委第一书记和广西军区第一政委韦国清是全国二十九个省市中唯一没有倒台的省委第一把手。广西群众组织在文革初期分为反韦的4.22派(造反派)和保韦的“联指”派(保守派),韦国清自然成了整个广西文革的焦点。广西的大屠杀的源起便是他在1968年重新出任广西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后,对反对他的造反派大肆报复,动用军队和重炮、机枪进行镇压。上面的档案里所引用的被杀害和迫害致死的八万五千人,就大多是422派或同情422派的干部和群众(所谓的黑五类)。
但在该套《档案》里,我们还发现:其实早在1966年8月24日,“中央决定免去韦国清广西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调任中南局任第二书记……任命乔晓光为广西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但更令人吃惊的是: 韦并没有去中南局(广州)上任,还是在广西当他的第一书记,竟然也一直当了下来!这种情况,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和在中央没有人为韦讲话,是无法想象的。在广西的档案材料里,我们还没有发现毛泽东关于韦国清有具体的直接表态,但是周恩来却有过一系列的坚决保韦的指示。例如,1967年3月13日,韦国清在广西因为执行资反路线,当时已处于“靠边站”状态。但是周打电话给韦,指示:“广西地处援越抗美前线,要实行全面军管,你站出来当军管主任,黄永胜搞广东,你搞广西”。韦国清大叹苦经说:“现在搞得不像个样子,‘站不出’来了。”周却说说:“我们做工作。”周还马上指示军区给韦国清拿一套军装穿,并要空七军派专机把韦国清送到广州。周的这一动作实在是异乎寻常:要知道韦国清当时已经是一个文职的省委书记,提出让他来当“军管主任”在全国属史无前例。但周的这一指示当然把本来就和韦关系紧密的广西军区直接推向了韦的阵营。1968年7月3日, 周直接参与起草了把广西422派在韦国清的武装镇压下被迫抢劫武器的错误打成“反革命事件”的所谓“七・三”布告,并在7月24日接见广西两派时声色俱厉地指责造反派和肉麻吹捧韦国清:“韦国清同志是中央委托的广西革筹小组负责人,他在援助越南人民抗法战争中有过贡献,今天越南人民还把他看成是有国际主义精神的老战友。你们贴出这张标语,对中央是什么态度?你这张标语是向谁宣战?是向中央‘七・三’布告宣战。你想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面对越南人民的国际主义的老战友,中央这样信任他,你们还这样搞!”
正是因为周恩来以及他所代表的“党中央”对韦国清这个广西大屠杀头号刽子手的坚挺,才使韦无所顾忌地向反对他干部群众祭起了血淋林的屠刀。
党员干部是杀人、吃人肉的先锋
这套《档案》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它彻底颠覆了中共解放军的热爱人民 的“雷锋神话”。《档案》里的史实表明,在广西各地区支左的军队干部,从军区司令员到各公社武装部部长,绝大多数都策划直接指挥过大规模的杀人事件。用中共以往丑化“敌人”的套话来说,就是“双手沾满了人民的鲜血”。而且,对不同意见干部群众,这些军代表们则动辄公开诬陷、杀戮、甚至淫人妻女,无恶不作。
例如,在省一级,广西军区司令员欧致富伙同韦国清在1968年6月制造了一个莫须有的“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并把它诬陷为422派的黑手,因此而大开杀戒。在地县级,军队支左人员更是血债累累。例如,在宾阳县县革委会主任、6949部队副师长王建勋的策划指挥下,该县乱打乱杀和逼死了3681人。灌阳县人武部政委原绍文公开支持所谓的“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庭”,几天内就杀害了158人。他还给上级写报告把乱杀人罪行错误地说成是什么“就地处决、先发制敌革命行动……”。1968年2月中旬,灵山县召开学习毛著积极分子代表暨贫下中农代表会议,有一万零六十人参加。武装部政委单英德主持开会、副部长钟沛洪作报告,军分区司令员鲁俊德作总结都公开倡导杀人,“会议期间,灵城公社勒死三人陈尸示众。与会人员纷纷去现场“参观”。至八月一日,全县斗打、乱杀、逼死共达三千二百二十人。全家遭杀绝的全县共五百二十九户。”
为了争夺革委会的领导权,许多支左军人还直接对地方干部进行陷害和谋杀。例如,据档案记载:“凌云县人武部政委、县革委会主任王德堂阴谋策划,杀害县委书记赵永禧等十一名干部、教师和学生。…王德堂在‘文革’期间,不仅主谋策划危害赵永禧和干部群众,而且利用职权,先后多次强奸被害者的妻子及受批斗的女学生共六人。如此罪大恶极的王德堂,曾被封为‘支左’的好干部。”在军人政权指挥的在乱杀人中,灌阳县一些领导干部、群众作了坚决抵制,但遭到支左军人不同程度的迫害。如原县委副书记彭川,将杀人情况报告了广西军区,结果被关押五十多天,后又被人武部政委原绍文宣布为现行“反革命”。
除了掌权军人的策划指挥以外,在广西文革的血雨腥风里直接动手和参与杀人的又是一些什么人?这套《档案》也会告诉你一个令人震惊的结论:主要是共产党员!据文革后“处遗”(处理遗留问题——编注)核查组统计资料,广西全省有近五万共产党员是杀人凶手,其中“有二万零八百七十五人是入党后杀人的,有九千九百五十六人是杀人后被吸收入党的。与杀人有牵连的党员达一万七千九百七十人。” 在1984年后“处遗”工作中,全省共有两万五千名党员被开除党籍。
更令人震惊的真相还有:共产党员不仅是杀人凶手,还是广西文革中最大最臭名昭著的历史耻辱——吃人肉的先锋。整个广西文革中,有武宣、上思、灵山、天等、贵县、横县、武鸣、隆安、都安、大新、浦北、崇左、容县、钦州等近20个县发生过惨无人道挖人肝吃人肉的野蛮事件。例如,1987年5月28日,中共武宣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撰了〈武宣县“文革”大事件〉(载《档案》第四册),其中专门有关于该县文革中发生吃活人肉的记载。据这一机密档案透露,文革中全县共有75人被挖肝吃肉。据查:参与吃人肉的有名有姓的工人农民、国家干部共有130人。其中共产党员有91人(党员干部27人;党员工人5人; 党员农民59人), 非党干部18人, 非党工人21人。 换句话说:84%的吃人者是中共的党员或干部!
灭绝人性的杀戮丧尽伦常的折磨
尽管广西的两派武斗也很激烈,但是《档案》却以令人信服的数据告诉读者:这不是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来源,因为全省直接死于武斗中的不过三、四千人而已。其余的十多万人都是死于以韦国清为代表的“红色政权”的政治迫害和直接杀戮。广西文革中的杀人手法,也以其灭绝人性的程度使人毛骨悚然。据《档案》记载:共有敲死、溺死、枪死、捅死、砍死、拖死、活割、砸死、逼人上吊、围捕杀害等数十种之多。政治迫害中的刑讯逼供的手段,也有“吊半边猪(手指和脚趾一只,绳扎、升空中半点吊)”,“点天灯(纸浸透煤油置头上,点火燃烧)”,“煎干虾(逼人到灰砂地,让烈日蒸晒,不准戴帽,不准饮茶水)”,“滚水淋发(受害者被捆扎后,滚水淋发)”,“空中飞人(绳扎拇指升天空,用人前后左右推动,曰“飞人”)”和“血饵引蚂蝗(受害者被打遍体鳞伤之后,推下山塘让蚂蝗叮咬吸血)”等上百种之多。
然而,以韦国清为代表的“红色政权”对黑五类和反对派群众的迫害和杀戮,还大大超越了每一个人作为人类一员的起码伦常底线。例如,凶手们强迫儿子当着他们的面杀害父亲。〈永福县“文革”大事记〉就有这样的记载: 1968年6月2日,“在乱打、乱杀成风的情况下,永福县堡里大队革委会召开的群众批斗大会上,发生斗打死黄广荣后,又逼其子黄明新用菜刀将其父的头割下祭墓,然后又将黄明新打死的惨剧。”
广西文革中发生过成百上千例黑五类和422派的妻女被强奸的案件。其中不少都先是 中共的党员干部“杀父奸女”、“杀夫奸妻”、“先奸后吃”,还进一步劫财绝户。以下便是《档案》中的两个典型案例:“1968年6月23日,武宣街圩日,约中午时分,武宣镇对河生产队李炳龙等人用铁线把黎明启、黎中元、黎中杰的脚扣住(只能艰难的走动),还用绳子捆颈绑手。 ……李炳龙等人片刻即将被游斗者活活敲死。将尸体拖至黔江边,黄启焕等人剖腹取肝,割生殖器后,弃尸于黔江。同日夜间李炳龙伙同韦炳文,左伯洪、韦志华轮奸黎明启之妻,并抄家洗劫财物一空。”“1968年4月25日。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分四批杀了二十四人,并剖腹取肝煮食饮酒。全社被杀害一百八十人,凶手刘维秀、刘家锦等人把刘政坚打死后对其未满十七岁女儿进行轮奸,然后打死,并剖腹取肝,切乳房,割阴部。”
对这些受害者活下来的妻女们来说,惨无人道的精神折磨还没有结束。他们的亲人被杀后,他们常常被干部勒令“改嫁”,还要交付一大笔“改嫁费”。 〈浦北县“文革”大事记〉里就有这样的记载:1968年4月13-15日,“浦北县北通公社旱田大队革委主任策划杀害二十二人,杀人前,搜刮死者的家产,杀人后,规定地、富寡妇及其女儿出嫁需经过‘双打’委员会批准(‘双打’即打击现行反革命、打击投机倒把)。张玉使、符冠英、何迁兰、卢秀珍等四人改嫁时被交改嫁证费和两女出嫁费八百九十四元。旱田大队杀人前后共索取受害者钱物三千零六十六元四角一分。”更有甚者,“文革”中资源县革委会共收“看守费”、“关押费”、“专政费”、“改嫁费”等罚款八万三千元,其中向死者家属征收的达三万五千元。这些钱又全部被杀人凶手们大吃大喝掉了……
何为人间地狱?广西“文革”便是。看完这套《广西“文革”档案资料》,我们才会对毛泽东的文革曾把中国引向了一个怎样的民族大劫难的有切肤之痛,才会决然唾弃今天中国的任何上下层毛派分子还要把文革作为人间天堂来继承、怀念的种种意图。
——原载《动向》2013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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