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六四』日记封面》 http://goo.gl/QtNrI) |
該章多處內容引自「李鵬日記」。中國沒有出版過李鵬有關「六四」的日記,迄今無其本人認可的此類「日記」問世。書中所言是那一本日記呢?
據註釋,「李鵬日記」內容,均引自「LPLSRJ」。乍看不知所云,再看明白了,這是「李鵬六四日記」每個字漢語拼音的第一個字母。「LPLSRJ」在第20章的註釋中出現14次。
「鄧小平時代」大陸中譯本由北京三聯書店出版,該書翻譯和編輯把「李鵬六四日記」化為「LPLSRJ」,太有才了。
「李鵬六四日記」據說原擬2010年在大陸出版,但高層(應是中共政治局常委)不同意。香港「新世紀」出版社計畫出版,未果,據說因來自北京壓力。後來美國和澳洲的大陸民運人士出版此書。美國版由洛杉磯「西點出版社」刊行,名為「李鵬六四日記.被官方禁止出版的六四內幕」,簡體字,印刷簡陋,錯字甚多,仍具收藏價值。
海外兩本「李鵬六四日記」出版後,李鵬和北京政府既未承認,亦未否認。香港「亞洲周刊」曾報道,「鄧小平時代」經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等多個部門審稿,反覆刪改。習近平在十八大前閱讀了送審書稿,令這部書得以出版。
「鄧小平時代」中的「LPLSRJ」,說明北京承認確有「李鵬六四日記」一書。李鵬要出版此日記,有人說是要推卸他對「六四」的責任。也有人不同意此觀點。
把「鄧小平時代」引用的「李鵬日記」內容,與美國版「李鵬六四日記」對照,所引無誤。
李鵬1989年5月17日日記引用鄧小平原話:「我想的辦法是戒嚴,只有這個辦法才能夠在較短時間內把動亂平定下來。」5月19日日記引用鄧的話:「戒嚴步驟要穩妥,要盡量減少損傷,但要準備流點血。」「如果我們提出絕對不用殺傷性武器,那是不行的,那等於捆住了自己的手足。」當然,這些話沒有出現在「鄧小平時代」中。
李鵬指「戒嚴」和「流血」兩項決定的「版權」都屬鄧小平,似有卸責之嫌。但李鵬的「六四」罪責,無論他寫甚麼,都洗刷不掉;如果李鵬也想卸責,說明他明白,即使現在沒有審訊,歷史將會對他作出審判。或可說,「李鵬六四日記」是對歷史法庭提前遞交的自辯書。
——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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