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批判“八确立”、“五不搞”的15篇文章已经汇编成小册子,准备公开出版,现在送上我为这个小册子写的前言和后记。
——杜光(见图)
为了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中国
——《评“八确立”、“五不搞”》一书前言
杜 光
收在这个集子里的,是我今年写的15篇“关于‘八确立’、‘五不搞’的理论思考”。这八个“确立”和五个“不搞”,是吴邦国委员长在今年3月召开的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里提出来的。这15篇系列文章,就是针对这八个“确立”和五个“不搞”,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的分析和批判。
这些文章写就后,曾发给一些旧友新朋和“五柳村”等网站,并收入《杜光文存》第28、29、30辑。有的朋友读了这些文章后来信或来电话,建议我把它集中收录在一起,印成一个单行本,认为这样既便于阅读、查考,也有利于广泛传播。我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就有了这本小册子。
(一)
这些文章写于3月中旬至8月底,但思想上的酝酿已经很久了。1978年我曾经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欢欣鼓舞,但1979年在报纸上读到邓小平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感到非常失望,认为这是阻拦思想解放的四个闸门,不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以清算,中国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后来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8964”大镇压,更使我痛切地感受到这一点。九十年代的几份左派万言书,进入新世纪后的一些反改革宣言,主要依据都是四项基本原则。2008年,权贵势力和毛左派联合掀起对普世价值的大讨伐,他们使用的主要武器,也是四项基本原则。在改革和垄断、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中,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
2009年5月,中宣部出版《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通知全国各地,说明这本小册子“全面准确地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六个重大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读物”;各地不但要“组织好对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的宣讲”,而且要“作为大学生政治理论课重要辅助材料,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这个文化专制主义总管仗恃垄断舆论的特权,把重复过无数遍的陈词滥调当作真理,向群众灌输,使我十分气愤。我觉得我有责任作出必要的反应,写几篇文章来加以驳斥,阐述我对这些重大问题的观点。但许多临时性的写作和纷至沓来的活动,占去了我的全部时间,没有能够实现这个愿望,我一直引以为憾。
去年10月21日到11月2日,《人民日报》第一版上连续发表了署名为郑青原的五篇文章,引起海内外舆论的重视。有一位朋友建议我写文章加以评论,我欣然从命,从去年12月底到今年1月底,也写了五篇,对四项基本原则中的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以及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作了一些分析和批判。但写后仍感意犹未足,觉得该说得话没有说够,没有说完。
今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本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了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其中提出了八个“确立”和五个“不搞”,前四个“确立”,实际上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后四个“确立”和五个“不搞”,不过是“四项基本原则”的延伸或具体化。我觉得这是批判“四项基本原则”、阐述我的观点的一个难得的机会,于是3月底就开始动手起草。写完第14篇,批判“五不搞”的最后一篇,已经是8月底了。
这五个月我是在紧张而激动的心情中度过的,除5月中旬因肺炎复发住院10天外,大部分时间都投入了这项工作。在写的过程中,我深感这些文章的分量和风险,因为虽然评论的是“八确立”、“五不搞”,但实际上是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甚至是六十年来的理论原则、路线方针和历史评价的全面批判与清算。我既担心写不好与这么宏大的主题相称的作品,又担心它有可能会带来一些磨难,所以总有点惴惴不安的感觉。但同时也有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驱使着我,鞭策着我,使我能够排除各种杂念和顾虑,一篇接一篇地写了下来。
(二)
这个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是针对所谓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批判。我在文章里指出: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取得的所有成就的基础上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没有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是不可能出现社会主义的。我们把毛泽东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所确立的制度称为社会主义制度,但实际上与社会主义毫无共同之处。在这个制度里,由于政治权力不受任何制约与监督,先有毛泽东、邓小平的独裁专断,后有两极分化、贪腐遍地、盗贼横行、官民对立、人性泯没、道德沦丧……,这一切社会现象,都同社会主义背道而驰,相反却充分体现出现行制度的专制性。所谓社会主义制度,不过是一块以党代政、一党专政的遮羞布。
我还认为,我们国家目前的社会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经济上的半民主主义和政治上的专制主义共处于社会。只有在各个领域都由民主主义取代专制主义,实现了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之后,才有条件宣告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完成,才有可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任务。这大概需要一二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不是我们这一代人所能想象和预见的。
有一位老同志读了这篇文章后,向我指出:所谓社会主义只不过是一个幻想,说资本主义将被社会主义所取代,在理论上是不妥当的。我感谢这位老同志的好意,但我还是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没有止境的,在资本主义不断发展不断革新的基础上,必然会有一个更高级更优越的社会形态。在理论上对未来社会进行一些探讨研究是必要的,它可以叫做社会主义,也可以另外命名,但有一点必须肯定,它将具有和资本主义不同的本质特征。如果说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是极少数人占有生产资料,并利用这种占有来剥削他人的话,那么,未来社会的本质特征,就应该是每一个脑力和体力的劳动者都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自己的劳动成果,人人都是有产者,因而也就不再存在任何剥削和被剥削。资本主义生产的几百年发展历史,已经预示了这个发展前景。与早期资本主义的残酷剥削大不相同的是,信用制度和股份制的出现和不断完善,使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取得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特别是在实行职工持股的企业里,劳动者获得了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就有可能成为企业的主人,就取得了成为社会主人、国家主人的物质基础,为实行普遍的自由民主平等,创造了经济的政治的条件。这种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关系,完全有可能成为未来社会的经济基础。
这可以说是幻想,因为它毕竟是遥不可及的远景;但也可以说是一种理念,因为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和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使我们有可能根据迄今为止的资本主义发展趋势,探测它的未来,描绘它的前景。有了这种理念,我们就能够把历史必由之路看得更远更清晰,在争取民主主义的斗争中更有信心更有勇气。我在两年多前写的纪念胡耀邦逝世20周年的文章《一位伟大的民主主义者》里,曾经提出,一个真诚的共产党员,首先应该是真诚的民主主义者,道理就在这里。
第二篇文章实际上是对“坚持党的领导”的批判。我认为,在这问题上的谬误,主要是把党的领导同一党专政混为一谈,用专制的方法来实现领导。因此,坚持党的领导,实际上就是坚持一党专政,坚持以党代政。一党专政的结果是党的权力凌驾于国家和社会之上,不受任何制约与监督,成为社会上一切弊病的总根源。近几年来,由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分裂日益严重,权贵豪强同人民大众的矛盾与斗争日益尖锐,而党的领导的政策取向,则越来越向权贵豪强倾斜,在改革与反改革、民主与专制的矛盾与斗争中,政治权力往往为反改革反民主的专制势力服务,导致社会危机四伏,党的领导地位岌岌可危。要改变这种情况,加强、完善党的领导,就必须废除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改变专制主义的领导方法。
关于这篇文章,有一位朋友批评我缺乏理论的彻底性,真是一针见血。我在这篇文章里是就吴邦国委员长提出的“确立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立论的,思想只局限在党的领导这个命题上,所以论述的重点放在应该怎样实现领导上,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片面性和不彻底性。应该承认,把一个特定政党的领导确定为国家的基本原则,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或者可以说,是一个专制主义的命题。在以政党政治为特色的现代社会里,体现国家权力的政府机关由谁来领导,是由国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选举来决定的,任何政党都没有权利说必须由我来领导。如果一个国家始终处在一个政党的领导之下,全部政治权力为这个政党所垄断,就必然会出现专制主义的统治,并且由于权力的不受制约与监督而出现极端的腐败。苏联和东欧的所谓社会主义国家的倾覆,就是最典型的例证。
为什么在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里,都出现了专制独裁的极权统治呢?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都没有具备可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条件,而那些革命者的主观意愿又希望能够建立比资本主义更优越的社会制度。他们既然拒绝资本主义,又没有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就只能从历史悠久、影响深远的专制主义那里吸取力量,并且以为这就是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的口袋里装进各种专制主义的垃圾,或者换一个说法,给专制主义加上种种社会主义的纹饰。几十年来,以夺取政权为目标的所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政党,一旦真的取得政权,无不导致专制主义复辟。所谓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过是掩饰专制主义的花边。
在第三篇文章里,我就吴邦国委员长说的确立了“马毛邓三”的指导地位问题,分析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内涵。我的观点是:古今中外任何思想家、政治家的思想构成,都是很复杂的,有的精妙绝伦,有的平庸无奇,还有的荒诞谬误。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邓小平也不例外。我们既然把他们的理论思想放在指导地位上,就应该选择他们的理论体系中最深刻、最有见地,而且对目前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精华,来指导我们的思想和工作。经过对他们的理论思想的梳理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按照马克思的精彩论述,中国远未具备社会主义的各种条件,目前仍然处于民主主义革命的发展阶段;民主主义,也是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中最有价值的内容;而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关于体制改革的许多论述,实质上是要以民主主义取代专制主义。所以,对于马列毛邓的理论体系,我们应该吸取其中的民主主义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思想和工作,这才是符合于全国人民的最大利益的选择。至于“三个代表”,它本身就是一个低级笑料,把它作为指导思想写进党章宪法,就更成为国际性的笑柄了。
在第三篇文章里,我就吴邦国委员长说的确立了“马毛邓三”的指导地位问题,分析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内涵。我的观点是:古今中外任何思想家、政治家的思想构成,都是很复杂的,有的精妙绝伦,有的平庸无奇,还有的荒诞谬误。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邓小平也不例外。我们既然把他们的理论思想放在指导地位上,就应该选择他们的理论体系中最深刻、最有见地,而且对目前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精华,来指导我们的思想和工作。经过对他们的理论思想的梳理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按照马克思的精彩论述,中国远未具备社会主义的各种条件,目前仍然处于民主主义革命的发展阶段;民主主义,也是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中最有价值的内容;而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关于体制改革的许多论述,实质上是要以民主主义取代专制主义。所以,对于马列毛邓的理论体系,我们应该吸取其中的民主主义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思想和工作,这才是符合于全国人民的最大利益的选择。至于“三个代表”,它本身就是一个低级笑料,把它作为指导思想写进党章宪法,就更成为国际性的笑柄了。
我在批判“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的第十一篇文章里谈到,把指导思想局限于某一个理论体系,势必限制自己的视野,排斥异己的理论思想,不能从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积累中吸取精神营养。这样,以有限的智能应对复杂的客观世界,难免会陷于胶柱鼓瑟的困境。有一位朋友看了我的这篇文章后,认为这个见解同第三篇里的观点是矛盾的,那里承认马列毛邓的指导地位,这里却说指导思想不能局限于某一理论体系。
我承认两者有差异,因为这两篇文章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谈论指导思想的,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不可相容的矛盾。
在关于指导思想的问题上,有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政党有没有必要设定一个指导思想?一个政党在拟定自己的行动纲领和政策取向的时候,可以从古今中外迄今为止的所有文化积累和理论思想成果里吸取教益和启发,完全不需要确定什么指导思想。第二个层次是如果要确定指导思想的话,对它的选择就应该是多元的,而不能是一元的。我在第十一篇文章里指出:古今中外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等各个领域的贤哲之士给我们留下了极其丰富的精神财宝,这些文化宝库里的优秀思想结晶,都可以成为我们智慧和能力的源泉,成为指导我们行动的南针。第三个层次是既然把马列毛邓的理论思想确定为指导思想,而这些理论思想本身就是多元的,有真理也有谬误,那么,就应该选择其中的科学成分来指导我们的思想。遗憾的是,现在被确定为指导思想的主义、理论,恰恰是这些思想理论体系中的谬误成分,是被列斯毛邓用来捍卫专制制度的理论武器。第十一篇文章结尾的这几句话,可以说是对第三篇文章的补充。
第四篇文章是对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批判。在这篇长达一万三千余字的文章里,我回顾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源流,并且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在对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前景过于乐观、对取得政权后消灭阶级的估计过于简单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可以说是他们幻想的产物,绝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继承的。在他们去世后,由于西方和东方的文化差异,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出现了不同含义的分流。以考茨基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应该把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无产阶级在民主基础上的统治;以列宁为代表的东方马克思主义者则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而直接凭借暴力的政权,并且把无产阶级专政引申为一党专政、领袖专政。毛泽东继承的是列宁的理论,他的创新在于提出人民民主专政,把国民分为人民和敌人两类,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而怎样划分人民和敌人,又没有定性定量的标准。这样,独裁者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对有可能威胁他的独裁统治的人实行专政,滥施镇压。从胡风、右派分子到彭德怀、刘少奇,都成为他的专政对象。
在这篇文章里,我还对专政与民主、法治的关系作了分析。从理论上说,专政与民主并非绝对地互不相容。如古代罗马共和国的狄克推多专政,就是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和法律规范才能实行的。但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从马克思提出时起,就包含着与民主、法治不相容的因素。列宁、毛泽东更是片面强调专政的暴力性质和镇压功能,使专政成为一个恐怖、残酷、血腥的概念。所以,不论是无产阶级专政,还是人民民主专政,都是同民主和法治相悖的;废除人民民主专政,才有可能把中国建设成为民主的、法治的国家。
第五、第六、第七三篇文章只是就事论事地评论吴邦国委员长的第五、第六第七三个“确立”:“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和“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第五篇以“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为题进行论述,并且提出六条实现这个目标的建议。第六篇主要以关于出版和结社的两个管理条例为例,揭露“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及“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虚伪性。第七篇只评论多党合作制度。我引用1989年写的一篇文章指出,目前的多党合作制名不副实,因为民主党派事事都受共产党支配,不能独立地发挥作用。只有切实地把多党合作放在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地位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名副其实的多党合作制度。
第八、九两篇针对的是第八个“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把国有制说成是公有制,把等级工资制说成是按劳分配,是两个延续已久的世界性的理论误区.为了比较深入地分析这两个问题的理论谬误,我把这个“确立”分做两篇来写。
第八篇的标题标明:“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在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方针。我首先说明,这个方针是阻挠改革的绊脚石,十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停滞、倒退,都同这个错误的指导方针分不开。因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本质是要以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而被认为是公有制的国有经济,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垄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必然保护甚至发展垄断经济。接着,我阐明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按照马克思的设想,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方式是劳动者联合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劳动者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企业里,有一份属于他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从无产者转变为有产者,从雇佣劳动者转变为自由劳动者。这是劳动者成为企业主人、国家主人、社会主人的经济基础,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劳动者有着相当高的文明程度的社会才有可能实现。文章的第三部分是关于公有制理论误区的历史回顾,指出它来源于列宁、斯大林,是东方文化的产物。
批判了“公有制为主体”,相应地就产生应当以什么为主体的问题。我在文章的第四部分明确主张:我国的市场经济应当以民有经济为主体,因为它是:1、推动社会生产发展的主要动力;2、走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由之路;3、培育中产阶级的摇篮;4、公民社会的经济基础。
在第九篇文章里,我从理论上论证了按劳分配的概念,认为它指的是剩余价值的分配,即利润的分配,而不是国民收入的分配;分析了等级工资制同分配方式的巨大差异。我接着指出,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应当理解为剩余价值全部归劳动者所有,按照他们在劳动中的贡献进行分配。但这是以劳动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所有权为前提的分配方式,不要说是在中国,就是在全世界也没有哪个国家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
但是,根据对劳动这个概念的进一步剖析,按劳分配在现阶段也可以作出不同的解释。劳动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互结合的运动过程,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是劳动的不可或缺的要素;对于剩余价值的产生,都作出了相应的贡献。所以,企业利润的最合理的分配方式,就是按照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对生产所作的贡献,在它们的所有者之间,即劳动者和企业家之间进行分配。这就是按劳动要素分配,或简称为按劳分配。这实际上也就是中共十五大提出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因为劳动要素和生产要素是从不同角度考察的同一事物。我认为,按劳动要素分配,或按生产要素分配,应该成为现阶段分配方式的主体。它的内涵就是中共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当然首先要把劳动者的工资排除在外,他们参与的是企业利润的分配。我在文章里还列举了以生产要素分配为主体的七大优越性,说明这是我国现阶段最合理的分配方式。
第十至第十四篇是针对吴邦国委员长的五个“不搞”而写的。在第十篇里,我明确指出所谓“不搞多党轮流执政”是无的放矢,因为“多党轮流执政”本来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谬论。在近代的世界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多党轮流执政”,以后也不会有。在全国人大的主席台上,居然会发出“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之类的蠢话,这不是痴人说梦吗?
吴邦国委员长的第二个“不搞”是“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我的第十一篇文章除论述指导思想一元化的谬误外,还分别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进行了剖析,说明这些被奉为指导思想的理论体系,不仅它们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呈现多元的状态,而且它们自身就是二元或多元的。目前被用来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则是马列毛邓思想体系中的谬误的成分。也许,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可以说指导思想是一元的,因为它是为保卫专政体制、巩固专制制度服务的。
针对“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的第十二篇文章,通过考察“三权分立”的出现和发展,指出它是新兴资产阶级同封建专制君主进行长期斗争才取得的政治成果,是社会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演变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历史产物。它最本质的特征是政治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防止当权者滥用政治权力侵害公民权益。而在我国,三权都处于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致专断盛行,有权者可以肆意掠夺国家和人民的财富。实行三权分立,势必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这是他们反对三权分立的奥秘所在。两院制是立法机关由两院组成的政治体制,它的本质意义也在于权力的相互制约。“不搞三权分立和两院制”,就是拒绝对政治权力进行必要的制约和监督,维护一党专政、党权高于一切的专制体制。
第十三篇文章是对“不搞联邦制”的批判。联邦制是国家结构的一种形式,当今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采取这种政治组织形式。中国将来是否实行联邦制,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很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1934年1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同年2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组织法》分别有关于“中国苏维埃联邦”和“苏维埃联邦共和国”的规定。1945年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更在“总纲”里明确提出“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由于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一些民族如藏族、维族、蒙族,至今还保留着他们特有的宗教信仰、文化传统、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建立联邦也许会更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他们的发展。还有台湾、香港、澳门将来以什么形式参加国家生活,也不能把联邦制排除在选项之外。现在贸然宣布“不搞联邦制”,至少是一种短视的、不明智的表现。
在写第十四篇文章批判“不搞私有化”时,我首先从理论上对什么是私有制作了澄清,接着对目前被认为是私有化的五种类型进行分析,指出前三类私有化已经成为事实,而且还在不断“化”着;后两类实际上不是”私有化,而是“民有化”、“公有化”,吴邦国委员长主张“不搞”的,就是这两类“化”。这个“不搞”反映了权贵垄断集团的利益和要求,同毛左派的主张不谋而合,与完善市场经济的要求则背道而驰。
(三)
写完这十四篇文章,我感到松了一口气。但在通读14篇文章后,又有一点意犹未足之感,觉得还有必要再写一篇,对“八确立”、“五不搞”作出总的评价和分析,于是就有了第15篇。在这篇文章里,我指出:“八确立”和“五不搞”是近几年改革与垄断、民主与专制的理论对抗的产物,它的要害在于反对政治体制改革;同时也论证了它是理论上的蒙昧主义的反映,主张从讨论“八确立”、“五不搞”入手,开展一场新的启蒙运动。
我主张对“八确立”和“五不搞”展开讨论,是因为它涉及到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最基本的思想理论问题和方针路线问题,甚至还可以上溯到六十年来、九十年来的理论是非。对这些问题没有正确的认识,中国社会就不可能健康发展。例如,近几年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口号,都有着丰富的内涵和进步的指向,但由于指导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济上不肯放弃垄断,政治上坚持一党专政,在文化领域实行舆论管制,在社会领域剥夺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使得这些口号无法转化为党和政府的施政准则,反而沦落成为自欺欺人的笑柄。
我主张对“八确立”和“五不搞”展开讨论,还因为这些重大问题,只有经过广泛而深入的大讨论,才能获得比较正确的认识,并且深入人心,为在朝的党政干部和在野的广大群众所掌握。这个大讨论本身就是一场深刻的思想启蒙运动。
我们的时代不可能为我们提供像孟德斯鸠、狄德罗那样的启蒙大师,所以,中国当代的启蒙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是相互启蒙。我们的优越条件,在于跌宕起伏的历史为我们造就了具有不同特色的启蒙主体:老一代都经历过曲折艰辛的生活历程,对社会发展中的是非得失,有着切身的体验;中年一代的成长,横跨了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和相对自由宽松的八十年代,丰富的历史感受,使他们能洞察事物本质;年轻一代是互联网时代的宠儿,学校教育和互联网,从不同的方向影响着他们的视野,他们可以通过对比不同来源的知识,辨别是非,寻求真理。在这三种类型的公民中,都有大量忧国忧民而且勤于思考、善于探索的人才。当成千上万的智者能者投入这场事关民族命运和国家前途的大讨论,各自贡献自己的思想成果,就会形成一场空前宏大的启蒙运动,为建立一个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社会创造良好的基础。
回顾我的历史,青年时代投身于民主主义革命,虽然也盲目地宣誓要为共产主义奋斗,但最吸引我的,却是为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而贡献自己的一切。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磨难,学习与思考,我才逐渐发现,我们国家和社会所经历的道路,同当年的理想相距甚远。我感到有责任向领导这个国家的政党和广大民众大声疾呼:我们走错了!应该认真地回顾几十年的历史,总结经验教训,探讨一条走向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正确道路。我近几年提出的“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的改革目标模式,和这十五篇文章,目的都是为了建立一个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中国。开展新的启蒙运动,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近几年来,借助于互联网,在民间兴起了抨击时政、臧否人物、揭露真相、探寻真理的热潮,把社会引上理性思考的轨道,实际上已经在实现着相互的启蒙。网上有许多带有启蒙意义的好文章,都可以给人们以不同的启迪。我这15篇系列文章不过是抛砖引玉之作,希望它能引起朋友们的兴趣,给以批评、指教。如果这些文章能够带来关于“八确立”和“五不搞”的大讨论,我情愿让它成为大讨论的靶子。
2011年10月25日初稿,
病中陆续补充,12月18日完成。
《评“八确立”、“五不搞”》一书后记
杜 光
本书前言的第一、第三两部分,本来是作为后记来写的。写后接到广西一位五七难友的来信,他除建议我把这15篇系列文章汇编成书外,还希望写个介绍各篇文章主要内容的序言或前言,使读者对全书内容有一个概括的了解。接受他的建议,我在后记里加上每篇文章的扼要介绍,作为全文的第二部分,改为前言,这样就没有后记了。
样书印出来后,看来看去总觉得没有后记是个缺陷,还是写上一个为好。
首先要感谢鲍彤先生为这本小册子写了一篇精彩的序言。他对所谓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了深刻而不乏幽默的剖析,既是辛辣的讽刺,也是诚挚的劝谏。他敏锐地察觉到,我这15篇文章的立论的基础,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所揭示的关于新旧社会制度演变规律的那两句话:“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他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其实,不但是这15篇文章,我在十几年来所写的大部分文章,都可以说是以这一条历史发展规律为立论基础的。现阶段中国社会诸多问题的症结,归根到底是违背了这个普遍规律,在民主革命远远没有完成、根本不具备社会主义条件的落后社会里,硬要搞什么社会主义革命,结果反而离开了民主主义的发展道路,召回专制主义的幽灵,并且把专制主义当作社会主义来坚持,来宣传。不离开这个歧途,改弦易辙,中国就不可能健康发展。我近几年提出的“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就是沿着这个思路思考的。
还要感谢原中央高级党校的五七难友郑海天先生。他长期从事编辑工作,在文字的推敲上很有功力。这个系列文章里,有好几篇是我写出后先请他通读,经过他的润色才定稿的。
有不少朋友建议我选编近几年写的文章,正式出版个人文集。我有些心动,但考虑到选编和出版的难度,就相当犹豫了。后来想想还是先按专题编些小册子,这样既便于传播,查阅起来也比较方便。这本《评“八确立”、“五不搞”》,就是“杜光专题文稿之一”,初步打算以后还要之二、之三地选编下去。编出来后,能正式出版当然最好,不能正式出版就自己印,供朋友们交流参考。
本书还编入一位中学同学写的《杜光——新世纪的时政评论者》,作为附录。这篇写于两年前的文稿,比较全面地介绍了我的情况,附在后面,有助于读者了解我写这15篇文章的个人背景和思想渊源。
欢迎读到本书的朋友提出批评指教。
杜 光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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