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天籁美域 2026年6月4日
中文互联网上流传着一个令人振奋的”事实”: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的门楣上,刻着孔子的雕像。言下之意不言而喻,连美国人都承认,孔子是人类法律文明的源头之一,儒家思想早已渗透进现代宪政的基因里。每隔一段时间,这个说法就会被人翻出来,配上一张雕像照片,在朋友圈和公众号里获得一轮新的点赞。
2023年我去华盛顿D.C.去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恰巧他们的大学就挨着这个区域,我就有机会去了国会大厦和旁边的美国最高法院。那就让我带你们去看看在这座法律的殿堂里,孔子究竟站在哪里,站在谁旁边,又是谁把他放在那里的。
先说地点
最高法院大楼有两个门楣。正门(西侧)朝向国会大厦,是游客拍照打卡的那一面,上面的雕塑是”端坐的自由女神”居中,两侧是”秩序”与”权威”,全是寓言人物,没有孔子。
孔子呢?孔子在背面,后门的上方,也就是东侧门楣上,大多数游客绕到那里的概率,大约和他们主动阅读最高法院官方说明的概率差不多,都很低。
再说邻居
东侧门楣由雕塑家赫尔蒙·麦克尼尔创作,中央三人立像从左到右是:孔子、摩西、梭伦。官方说明写得很清楚,这三位代表的是法律文明的三大古老传统,中华、希伯来、希腊。
但麦克尼尔选择孔子,并不是因为《论语》影响了美国宪法,而是因为在20世纪初美国知识界的想象里,孔子早已成为"中国文明"的象征符号。希伯来文明需要一个代表,于是就选了摩西;希腊文明需要一个代表,于是就选了梭伦;中国文明需要一个代表,于是就选了孔子。这是一种文明展览馆式的思维,而非法学史的严肃判断。
到这里为止,一切都很好,很崇高,也很对称。
但如果你走进法庭内部,会发现另一组浮雕:十八位历史上的立法者和法律人物,一字排开。孔子在其中,摩西在其中,梭伦也在其中,此外还有汉谟拉比、所罗门、查士丁尼、布莱克斯通,乃至拿破仑。拿破仑。对,就是那个法兰西皇帝拿破仑。
所以”美国最高法院承认孔子是法律之父”这个说法,在走进法庭的瞬间就已经悄悄修正了自己:孔子是十八分之一个法律之父,和拿破仑平起平坐。
然后说说孔子本人
还有一个更妙的细节,很少有人注意到。
网络上流传的说法,往往把孔子、摩西、梭伦并称为”三大立法者”。摩西有《摩西律法》,梭伦主持过雅典立法改革,两人确实是实打实的立法者。但孔子是吗?孔子既没有建立国家,也没有颁布法典,他更接近一位伦理教师。但这倒不是孔子不该出现在那里的理由,浮雕里的十八人里,也不是人人都颁布过法典。
真正有趣的是孔子与现代法治传统之间更深层的距离。《论语》里他说得明白:“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翻译成白话:靠法令和刑罚来管人,老百姓最多不犯法,但心里不服;靠德行和礼义来引导,人才会真正有羞耻心,自觉向善。换句话说,孔子推崇的恰恰是礼治和德治,而非法治。儒家政治哲学的核心秩序是礼、是德、是身份伦理,法律在其中只是辅助工具。更关键的是:儒家从未发展出"法律约束统治者"这一现代宪政的核心命题,恰恰相反,礼治的前提是君子在上,以德化民。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我咨询了法律界资深人士之后,得到了确认。
美国人把一位对法律统治持保留意见的思想家刻在最高法院的门楣上,中国人还要借此证明儒家是现代法治的源头,这个双重吊诡,大概比雕像本身更值得玩味。
最后说逻辑
退一步讲,就算只看东侧门楣,麦克尼尔的意图也从未是在宣告”美国宪法来自孔子”。他的官方陈述是:法律作为文明的组成部分,是从先前的各个文明继承而来的。这是一句非常宽泛、非常艺术性的表达,翻译成大白话大约是:人类的法律智慧是有历史积累的,我选几个有代表性的人物放在这里,象征性地致个敬。
从”象征性地致个敬”到”儒家思想渗透进美国宪政基因”,这中间的距离,大约相当于从门楣到制宪会议的实际距离,也就是从华盛顿特区到费城,将近三百年。
美国制宪者们真正阅读、引用、争论的文本是洛克、孟德斯鸠、布莱克斯通,以及英国普通法的漫长积累。没有任何历史证据显示《论语》出现在费城独立厅的辩论桌上。
说到底
这个说法之所以长盛不衰,当然不是因为它在历史上站得住脚,而是因为它满足了某种深层的心理需求:我们的文明,被他们承认了。
这个心理需求本身值得同情。但仔细想想,这里面藏着一个有点尴尬的预设,需要西方最权威的法院把孔子刻在墙上,才能证明儒家文明有分量?如果麦克尼尔当年选了别的三个人,儒家的价值就会因此缩水吗?
孔子在两千五百年前就已经站稳了,不需要靠别人的门楣来背书。真正需要那块门楣的,或许不是孔子,而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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