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了的連儂牆 臉書 2026-4-28
消失了的一國兩制
第四章:(35)疴屎唔出賴地梗
系統更新自拖延,夠膽責任推黑暴?
這張圖片截取自獨立媒體(inmediahk.net)的報導,內容涉及針對宏福苑五級大火的聽證會。
根據圖中資訊,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在回應消防通訊系統更新延誤時,指出原定於 4 年前更新的系統,因受到「疫情」和「黑暴」(指 2019 年社會運動)影響,導致承辦商的交付過程出現延誤。
這番言論在網路上引起了相當大的討論與爭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觀點:
1. 系統更新的時序與責任
預算與規劃: 報導提到保安局早在 2017 年就提出採購第四代通訊系統。
延誤原因: 官方說法將延誤歸咎於外部環境因素(疫情與社會動盪)。然而,批評者認為從 2017 年到 2019 年運動爆發前已有兩年時間,且疫情主要影響的是全球物流,對於本地系統安裝與測試的具體影響程度是否足以導致長達數年的延遲,仍具爭議。
2. 第三代系統的極限
聽證會中提到,現有的第三代系統已屆極限。公眾關注的焦點在於,如果行政或採購上的延誤直接導致了五級大火中救援通訊的不力,部門首長是否有避重就輕之嫌。
3. 公眾觀感
將技術性的更新延誤與政治術語(如「黑暴」)掛鉤,容易讓外界質疑是將行政失當「政治化」或尋找藉口。這也是你所提到的,許多人對於由部門首長口中說出此類解釋感到意外或不滿的原因。
這類事件通常涉及複雜的政府採購程序、承辦商表現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的認定。目前該事件仍處於聽證與公眾監督的階段,各方對「失職」與否的定義仍有很大分歧。
你認為除了系統更新延誤,消防處在這次火警的現場指揮或資源調度上,還有哪些地方讓你覺得是更大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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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了的一國兩制
第四章:(36)卸責成常態
「唔關我事」好藉口,高官最叻耍太極!
這兩點確實擊中了公共安全管理的痛點。在大型屋苑或建築物中,如果消防系統(如警鐘、灑水系統)在非維修期間被關閉,而監管當局或物業管理方卻毫不知情,這背後涉及的是機制上的結構性問題。
以下是針對這兩個問題的深入分析:
1. 消防警鐘被關閉而「不知情」的制度漏洞
在現行制度下,消防處與私人屋苑的消防系統之間,往往缺乏即時連線的監控機制:
缺乏自動報警連線: 許多舊式屋苑或部分商業大廈的消防控制板(F.S. Control Panel)並沒有直接連線到消防處。如果有人手動將警鐘關閉(隔離),消防處的控制中心並不會收到信號。
管理責任的灰色地帶: 根據法例,確保消防裝置保持在有效操作狀態是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的法律責任。如果管理人員為了避免「誤鳴」滋擾而私自關閉系統,只要不發生火警或消防處不進行突擊檢查,這種違規行為很難被及時發現。
年度檢查的侷限性: 現行規定是每年進行一次專業檢查(FS251)。這意味著在剩下的 364 天裡,系統是否運作正常,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物業管理人員的自律。
2. 工程期間的安全巡查「形同虛設」?
當建築物進行大維修或系統更新工程時,風險會顯著增加,但巡查力度往往跟不上:
施工期的「真空期」: 進行更換系統工程時,舊系統可能被部分停用,而新系統尚未就緒。這段時間應該有額外的消防安全補償措施(如增加保安巡邏、配備手提滅火器),但實際執行中,巡邏往往不夠嚴密。
巡查的深度與頻率: 消防處的巡查通常分為「投訴巡查」和「牌照巡查」。對於一般民居,除非接到舉報,否則處方很少會主動、高頻率地進入私人處所檢查施工中的消防隔離狀態。
承辦商的監管: 負責工程的承辦商是否按程序申報系統停用,以及在每日收工後是否恢復基本警報功能,目前主要依靠行業自律和物業管理方的監工。
3. 責任歸屬的爭議
這正是公眾感到憤怒的原因:
行政失當: 如果消防處明知系統更新延誤(如你提到的延誤 4 年),理應在過渡期內加強對高風險屋苑的巡查或要求管理處提交更頻繁的安全報告。
推卸責任的感觀: 當事故發生後,官方若將焦點轉移到外部環境因素(如社會運動),而非檢討這 4 年間為何沒有加強監管或加速臨時配套方案,會給人一種「以政治理由掩飾行政怠慢」的印象。
總結來說: 警鐘被關掉而不知情,反映了物業管理層面的嚴重失職,但也暴露了消防處在長期系統延誤期間,缺乏有效的代償性監管機制。
如果未來要避免悲劇重演,你認為政府是否應該強制要求所有屋苑的消防中控室必須與消防處進行即時數據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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